求职陷阱多又多!

时间:2018-12-31 12:00:00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求职陷阱多又多!

年味越来越淡了,但各种花样翻新的大、中、小型招聘会接踵而至,一些“急聘”在节后也会突然增多,求职火爆现象又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求职陷阱多又多!

。对于成千上万刚刚毕业走出校门,开始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则需谨慎选择。更有不计其数的跳槽者甚至在校生准备放飞理想,谋求大的发展,计划找份工作,打工赚钱。为了保护求职者,记者亲身体验,将招聘会中的所见所闻归纳整理,两类六种求职陷阱曝光,提醒经验尚缺的求职者对于招聘会存在的种种问题,擦亮眼睛:

一、招聘陷阱第一大类:虚假职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当对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你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2、借招聘之名储备人才

应聘单位的确需要人,但不是现在。对此类招聘,求职者权当作是一次锻炼和竞争的机会,切不可对结果抱太大希望。

3、以招聘之名非法敛财

调查显示,职场中最大的骗局当属收取保证金、押金,其比例占到了28.16%。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押金或保证金),所以,那些任职初期需要先缴各种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规模很小、态度恶劣却敢开口收取服务费的中介机构,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骗取求职者金钱的非法组织。遇到交钱时就应当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钱包是求职应聘过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招聘陷阱第二大类:通过招聘对应聘者进行压榨

1、以招聘之名诱人犯罪

对这种骗术,动脑稍加思考就应有所怀疑。如果招聘者夸夸其谈,反复强调招聘职位轻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诱你加入 、色情及其它非法机构。

  2、招聘时设下薪酬陷阱

(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并协商支付方式。尽量减少薪酬中的“软性成分”,或者试行一个月后重新规划。(2)应聘时多个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还是十三薪?试用期待遇如何?时间多长?加班时间费用如何计算?如此种种,问清楚就不会糊里糊涂地上当,吃了哑巴亏。

3、粉饰职位信息骗取劳动力

求职者虚荣心的作祟是遭遇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不要被听上去体面的职位所迷惑,仔细询问职位的工作内涵和细节,是求职者在与招聘者面谈过程中必须要做的。

有很多学子及应聘者在找工作时接连遭遇招聘陷阱,不是要交培训费就是要交押金,不仅工作还没着落,冤枉钱却花了不少。所以,中国质量万里行再次提醒求职者:施才华、找工作、求发展虽然心切着急,但一定要瞪大眼睛想想清楚,小心“招聘陷阱”。保护好个人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先交200元押金,回去等录用通知,结果却是音讯全无。这样的陷阱在求职过程中屡见不鲜。一份调查显示,70%的人在工作之时遭遇过骗局。打工也要打假,求职过程中的种种骗局不得不防。

  你中过哪些招?

  “保证金”骗术受害者居首

  收取保证金、提供虚假职位信息、假借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以招聘为名推销产品……求职陷阱无处不在,招数也层出不穷。

  智联招聘和新浪招聘联合进行的调查显示,最容易让求职者中招的骗术,是在招聘时以各种名义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然后巧立名目不予退还。28.16%的受调查者承认,自己曾经在求职中遭遇过这类骗局。其它依此是虚假职位信息(17.37%);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14.21%);以入职培训名义骗取费用(12.11%);不按规定提供有关保险和福利(11.05%);招聘是假,卖产品是真(6.32%);以能力考核的名义骗取免费劳动(6.32%);打着“高薪诚聘”的旗号实为 (2.37%);单位突然人间蒸发(2.11%)。

  智联招聘职业顾问的建议是,凡是简单聊两句,草草应付面试后就说你被录用的招聘,往往重视的是你的财而不是才。一般他们的理由是,一旦求职者临时反悔,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求职者分担,但求职者往往在交钱后就被告知招聘职位已经满了,但钱也不退还了。另外更加隐蔽的收费还包括服装费、档案管理费、培训费等等本应是用人企业承担的成本。求职者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因此遇到这类情况,求职者需要谨慎考虑。

  哪种骗局最可恨

  “试用期”骗局人人喊打

  最让人难以防备的职场骗局,是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动力,在试用期后便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却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调查显示,这也成为求职者最为痛恨的一种职场骗局(20.26%)。此外依此是打着“高薪诚聘”的旗号实为 (16.84%);收取保证金、押金(15.26%);单位突然人间“蒸发”(12.11%);虚假职位信息(11.32%);以能力考核的名义骗取免费劳动(8.42%);招聘是假、卖产品是真(5.53%);以入职培训名义骗取费用(5.53%);不按规定提供有关保险和福利(4.74%)。

  智联招聘职业顾问分析,利用试用期骗取廉价劳力之所以令人切齿,主要是它的形式比较普遍,而用人机构往往振振有辞,将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责任推到求职者身上。

  这类骗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告诉求职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无奈之举,从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面对这样的招聘,求职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任何试用期的要求和考核应该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同时也要考察一下该单位现在用人的情况,如果人来人往,怨声载道,还是吸取前车之鉴,另寻明主的好。

  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才半年合同,试用期却有3个月。试用期本意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期限。但是一些单位为了减低用人成本,利用试用期的低薪“了解”得没完没了。其实关于试用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早已做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长于6个月但短于1年,试用期不超过30天;劳动合同长于1年但短于2年,试用期不超过60天。


骗子无孔不入

  哪里是“求职安全港”

  通过哪些途径,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开求职骗局?在你遭遇的招聘骗局来自哪里的调查中,直接来自用人单位的占据了(27.89%);来自职业介绍所的有(25.79%);来自网络招聘(23.16%);大型招聘会(14.21%);咨询公司(8.95%)。相对而言,通过现场招聘会和咨询中介公司,遭遇陷阱的几率比较小。

  在几大求职者常用的求职方式中,现场招聘会的受骗几率较小,但因为太过杂乱,求职成功率低,很难成为求职者首选的求职方式。相对而言,网络招聘虽然以免费浏览申请、大量的职位信息、随进随入的方便性和个性化的搜索、查询功能吸引了大量的求职者和招聘企业,但由于覆盖面过广,提供的职位可信度和有效性也遭到了众多非议。而职业介绍所出现的问题则更为普遍,许多非正规职介所混迹其中,一张桌子一部电话就能开张,让执法部门防不胜防。被骗者即使单独投诉,受骗金额达不到认定诈骗罪的标准,公安也无法立案,因此建议求职者去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非赢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寻找机会。

  大多数人自认倒霉

  求职者权益谁来维护?

  奇怪的是,虽然大多求职者对职场骗子深恶痛绝,但是调查发现,32.66%的求职者对此却往往自认倒霉,不了了之,40%的人也仅仅向亲朋好友发发牢骚,采取行动捍卫自身权益的人寥寥无几。

  在求职过程中受骗后,总是将责任归于自己糊涂,与其四处申诉,不如继续把精力放在寻找下一个工作机会,大多求职者之所以对职场骗局不了了之,还是因为找工作四处奔波后已身心疲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避免更多麻烦。特别是外地求职者,更是对此缺乏勇气。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监督,才是彻底铲除职场骗子的主力。而对广大求职者来说,在竞争激烈的就业环境中,作为求职者虽然不能放过一个机会,但面对鱼龙混杂的求职市场,对于轻而易举的职位诱惑,伸手可得的高薪机遇,还是得小心翼翼。

每年五六月份,正值应届大学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多年来寒窗苦读,终于到了得以展现自己能力之时,他们无不全身心地投入求职的人海中。然而,由于高校扩招、部分市场需求饱和等因素,大学生就业已不容乐观,而五花八门的招聘陷阱更是无处不在。为此,记者采访了几位应届毕业生,他们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的招聘陷阱确实不少。
  
陷阱一:高职诱惑

作为应届毕业生,需要把个人资料公开于各大招聘网站上,以求得用人单位的赏识。未曾想,这却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制造陷阱的机会。

记者在采访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的毕业生小薛同学时,她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竟然被告知她已被该公司录取为“储备经理人”。小薛在兴奋之余不免纳闷,自己从未向该公司投送简历过呀?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电话?但小薛还是兴冲冲地来到该公司,可去过方知,原来是该公司从某招聘网站上的公开资料里“选”中了自己。而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小薛所学的专业是“网络编辑”,与保险业没有任何关系,而不善言谈的小薛竟然被业务经理夸成了“他见过的最适合做保险的毕业生,不做保险将是终身遗憾”。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据小薛称,此类情况她的同学也遇到不少。前不久,一家名为“华表服装”的公司给学校发来招聘通知,招聘营销助理若干名,很多同学都去了,结果就是招业务员,工作是销售服装……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二: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

记者采访应届毕业生小刘同学时,他告诉记者,上个月他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三:“皮包公司”

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该公司提出的给求职毕业生的待遇异常优厚,而招聘信息中对于学历的要求竟然是中专以上即可。该公司以低学历招聘求职毕业生,却提出付相当高的工资,值得怀疑。经其向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

对此,求职毕业生们应该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毕业生要勇于说“不”

一些受骗的毕业生认为,针对招聘陷阱,相关部门应负起责任,杜绝毕业生受骗。某高校长期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高老师说:“国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求职毕业生就要勇于说‘不’。一个遵纪守法的单位才能有发展前途,如其不遵守国家的规定,对其向求职毕业生许下的承诺也应打个问号。如今毕业生找工作较难,就业压力较大。但毕业生在主观上还是要保持冷静,才能客观地审视对方的情况。”

诸如此类的招聘陷阱数不胜数,希望广大应届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真假招聘的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取得面试资格,切忌因一时求职心切而上当受骗,以免落入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

近年来,大学生求职被骗案件屡有发生。一些学生被个人或流动服务的公司雇佣,讲好按月领取工钱,但雇主往往找个借口拖延一下,拖到学生开学时,老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警方提醒广大同学,打工切忌赚钱心切,特别要警惕四种骗局。

  先付押金型 这类骗局通常在招工广告上称有文秘、打印、公关等轻松、体面的工作,求职学生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上班。学生付钱以后,招聘单位要学生听候消息,接下来便石沉大海。

  临时苦工型 一些小公司特别是个体建筑承包者故意将一些苦、脏、累、险的工作交给学生,又不与他们签订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等情况,学生往往索赔无门。

  直销、 型 学生到公司后被连哄带骗地先买下一些货品,然后公司再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并用高回扣作诱饵。

  模特、特种行业型 这类招工通常称招模特或参加歌星、影星培训班,然后要学生花大价钱照艺术照参加遴选,最后再找借口说应聘者条件欠缺而予以拒绝。也有的是以娱乐场所特种行业的高薪来吸引求职者。同学们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容易误入歧途。

  警方提醒,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谨慎交友,不以感情代替理智;遇有不明问题,充分依靠组织、老师和同学;不贪占便宜,发现诈骗行为要及时报警。


寒假已经开始,2006年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暂告一段落,在前一段的招聘高潮中,有不少人找到了工作,也有不少同学受过骗。骗子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下面是几位受骗毕业生的经历,希望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借前车之鉴,谨防受骗。

  案例一:

  华南理工大学某同学收到某公司的一条短信,请其尽快到公司来面试,但该同学都没投过这个公司,就打电话去询问,对方答复在某人才网上看到的。同学按时赴约,但找不到地方就再次联系公司。很快一个骑摩托的人过来接同学。车刚开,骑摩托的人就让同学通知公司说很快就到了,在电话中公司对同学说让骑摩托的人接电话另有事安排。同学刚把电话递给骑摩托的,一份文件就从车上落了下来,出于礼貌同学下车帮忙捡文件,等捡起文件,摩托车已经不见了,手机和包也跟着去了。

 案例二:

 暨南大学韩同学在一招聘会上投了一家科技公司,经过简单的现场面试,即被通知下午去公司面试。下午,接待的她还是上午的招聘人员。招聘人员把她领进一个办公室,当着她的面给“经理”打电话,然后对她说“经理”要等会才来,让她先等一会。过了约五分钟“经理”还没过来,招聘人员就欲再次打电话给“经理”,不巧他手机没电了,随就借小韩手机一用,小韩也没多想就直接给了他,招聘人员称室内电话听不清楚就出去了,结果一去不复返。

  案例三:

  小刘很顺利通过了一家公司的面试,并参观了公司,觉得很正规。很快公司通知其到参加培训,并要缴纳250元的培训费。小刘觉得机会难得,交了钱并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公司又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100元,但却因为视力较低公司拒绝录用。后来小刘发现差不多每次招聘会这个公司都在招人才知道受骗。

  有关人士提醒,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防止被骗。

  首先,大学生找工作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所求职单位的真实背景和性质。投简历前,可以通过自己的朋友、工商部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各种关系核实单位的真实性。

  其次,应该进入信誉度高的招聘会和专业人才网站应聘。但对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做必要的保留,尤其是在网络上。现在好多毕业生都通过网络找工作,但有些专业人才网络缺乏严格的审查制度,容易出现违法招聘。而且学生的个人资料也是公开的,甚至于自己的详细住址和手机号码也是公开的,这为骗子提供有利的条件。

  再次,国家明令禁止在招聘过程中以任何的名义收取费用,包括培训费等。但凡要求缴纳费用的都应该警惕。但凡学历要求过低,而薪酬却高的要注意。


最近正值找工作高峰,很多学生在就业的压力下饥不择食,模糊了双眼,让不法分子或心怀叵测的人有了可乘之机。记者日前采访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郑志宏副主任,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他提醒大学生们注意三大招聘陷阱:押金陷阱、试用陷阱和口头承诺陷阱。

押金陷阱

  长春市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张某从10月中旬起已投出了60多份简历,均石沉大海。

  11月20日,张同学打开自己的邮箱,发现了一封来自广东省粤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回信,信的大概意思是:企业看到她的个人简历之后十分满意,已决定录用她,并为她建立了个人档案,2006年毕业之后,即可到该公司上班,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为了避免张同学进行多项选择,公司决定先向她收取200元的抵押金,并附上了公司的账号。

  “当时我真的太高兴了,就像看到了曙光,我一直就想到南方发展。看到要求交抵押金时,我确实犹豫了,但是转念又一想,不能因为200元钱而失去这么好的机会啊,所以第二天我就把钱汇过去了。当我在23日打那个公司的电话询问钱是否到账时,发现所有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占线,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联系到这家公司。”张同学说。

  我国的《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报名费、培训费等。一家正规的用人单位不会向就业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或出现扣留证件等情况。

  11月28日,在长春电视台工作已半年的.赵莫给记者讲述了他在毕业找工作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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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陷阱多又多!》(https://www.unjs.com)。赵莫回忆说:“我是一名大专生,学的是摄像,去年12月份的时候,一个电视栏目组到我们学校招聘,我当时被选中了,非常高兴,当时谈的条件是试用三个月。这期间没有工资,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800元加奖金。”

  在那三个月中,赵莫没有一个休息日。除了正常工作之外,还要在每个周六、周日的时候和老摄像们一起去做婚礼录像,“录一个婚礼,最多给我一包烟,吃一顿婚宴。”赵莫说。虽然工作如此努力,但是三个月后,赵莫还是被“炒”了。制片人的理由是,赵莫和节目组的另外一名实习的女生关系暧昧,而在栏目组中是不允许同事之间谈恋爱的。

  后来赵莫才知道,这个栏目组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招聘,都是以试用期三个月为名。三个月满后,会以各种理由将试用人员辞退,之后继续招收。这样,他们就可以免费用到劳动力。

  专家表示,先试用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本身就是违法的。这多半是用工者为了逃避劳动合同的约束和《劳动法》的制裁而采用的手段,目的就是想使用廉价劳动力。只有签订了正式的劳动(聘用)合同,双方才可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在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口头承诺陷阱

  2004年,长春市某大学10名学生集体到广西的一家民营企业做食品检验工作。当时该企业给学生的口头承诺是:月薪4000元,外加年终分红;工作满一年,分房;工作满三年,配车。所有人都认为这几个学生遇到了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这10人没有和该企业签订任何的书面合同,就去了广西。

  到了广西之后,急于求成的学生们草率地与该企业签订了工作合同。一个月之后,所有人都大呼上当。他们的月薪确实是定在了4000元,但是在工作中他们经常违反合同上的“霸王条款”。例如,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在食堂吃饭,剩饭、剩菜罚款100元。结果,大家一个月工作下来,扣掉各种罚款,实际发到手里只有可怜的三四百元钱。学生集体反抗,说要辞职不干了,该企业拿出工作合同,要求每个学生交8000元的违约金。学生说,在学校谈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该企业则表示,请拿出证据来,众学生木然。

 专家提醒,大学生选择工作的时候,最好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学校对前来招聘的企事业单位都会进行详细的考查,安全性较高。如果进行网上招聘,要去政府公布的正规网站。对于个人开设的中介机构,一定要谨慎对待。

求职在与用人单位洽谈时,要大胆地和用人单位商谈有关工资、保险等相关内容,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用的书面合同。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切勿签订“霸王条款”。

央视《东方时空》播出节目《就业“陷阱”何其多》,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我们进行了一个总结,主要有这么几种:

1.试用期陷阱(以试用的名义廉价谋取毕业生的劳动力)

2.收取不合理的各种费用(包括风险押金、培训费、置装费、建档费等)

3.工资陷阱(如假承诺高薪等)

4.智力陷阱(如利用考试无偿占有程序、广告设计方案等)

不难看出的是,不管是哪种就业陷阱,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用人者其实根本不想用人安排就业,而是利用毕业生求职心切,经验不足的特点,通过各种手段榨取他们的钱财和劳动力。那么到底有多大比例的毕业生遭遇过就业陷阱呢?我们和智联招聘网联合的网上调查

1、你是否遇到过招聘陷阱?(12463人参加调查)

A 有 55%

B 没有 45%

55%的人遇到过就业陷阱,这个比例真是不少,难怪前两天我们的节目反馈里,有学生说那现在招工作不但“难”而且“险”。接下来我们就详细地来看看去年毕业的两个大学生小汪和小黄的亲身经历。

开出优厚条件诱惑求职大学生

汪全街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2006年的应届毕业生,今年9月初,在国内一家专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上,他发现北京一个名为博源伟业的房地产公司正在大规模招聘。更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这个公司特意标注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优先。小汪于是给这家公司投了份简历,没想到,小汪很快就收到了公司的面试通知,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面试不但顺利通过,对方还建议他应聘总经理助理的职位,还向他描绘了这个职位的待遇。这个职位不仅上四险,薪酬方面也有规定,如果跟他们签五年的工作合同,就能给一个北京户口,还有住房分配。

如此优厚的条件让小汪对未来充满希望,他又参加了复试,并再次顺利通过而进入试用期,这时,公司领导说正式工作前要先参加为期3天的培训,要交430元培训费,先由员工自己垫付,然后公司给报销。小汪的家乡是江西上饶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430块钱对小汪来说,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尽管钱不少,小汪还是按要求交了钱。三天的培训很快就结束了,拿到了培训合格证,小汪就开始正式上班了。而正式上班的第二天,公司要求他把事先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先交上来。小汪当时也询问为什么公司有一份协议了还要收他的协议呢?公司的人回复说是需要两份才行,用完就会归还给他。

顺利得找到了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小汪满心欢喜,按照公司要求,他还要先在基层锻炼一个月,做接线生的工作,小汪十分珍惜眼前的机会,工作十分认真努力,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终于到了发第一份薪水的时候了,而这时公司却消失了。小汪告诉我们,第一个月结束的时候正好赶上十一长假,长假结束后,公司就不见了踪影。一周之内,小汪又去找了两次,面对他的仍然是一座空楼。

 就业前先培训,对求职者来说是一件好事。培训后,求职者技能提高,找工作更容易。然而,面对这个庞大的就业培训市场,有些机构和用人单位却打起了歪主意,培训,在他们眼中成了赚钱的“好买卖”。

  他们打着“先培训后就业”的旗号,谎称可以让求职者实现“稳定就业”,但真实目的是要赚“培训费”。这种做法不知使多少求职者吃亏上当。培训只是走过场

  在一位老乡的“劝导”下,韩冬放弃了在东北老家每月500多元的工作,和几个朋友坐火车来到北京。来京之后,他投奔到老乡门下,原想看在同乡的面子上,待遇不会差。但进了这家房地产公司后,小韩才知道要“先培训后上岗”。交了400元培训费,上了3天课,韩冬只学到了一点“卖楼经”。

  韩冬开始在一间漂亮的玻璃房子里上班,但事情发展并不顺利。房地产业的有关知识涉及诸多方面,3天的培训,只是走了一个过场,学到了一点皮毛,因此,韩冬的售房业绩十分可悲。由于没有底薪,韩冬干了一个多月,见没什么希望,只得离开。

  记者在北京市地坛人才市场见到了韩冬。他正在找下一个工作。他说:“北京许多公司招聘时都要求先交培训费,有的四五百元,有的一千多元。只要你愿交培训费,招聘的人肯定向你吹一顿,让你对他们的公司充满了幻想。等你交钱之后,一上班才发现完全是两回事。我劝找工作的朋友们,千万不要急着交培训费,以免上当。”别被高薪晃花了眼

  记者翻阅了近期一些报刊上的招工培训广告。有一家涉及IT业的培训公司宣传说,经过他们的培训,求职者可以全方位提高和完善自己。他们公司的培训就业率连续三年达到95%以上,软件专业就业率更是高达100%。他们已经在全国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可细看一下才发现,原来他们的培训收费标准是每人9000元。这,相当于一个本科生3个学期的学费。

  还有更邪乎的。有的机构吹嘘说,经过他们培训的求职者,平均月薪5000元,高的达到七八千元。有的机构甚至称:可到国外就业挣美元。

  一位在劳动部门从事多年培训工作的干部告诉记者,这些以赚钱为目的的公司,首先就是靠广告。广告打得越多,吹得越响,培训费就可以收得越高。其次是培训项目紧跟社会热门,不管有没有培训能力,反正是越“热”报名的人就越多。

  他说,目前,市场上有不少培训班,尤其是高价的培训班,大多由商业公司在操作。这些公司往往借用一所学院的名称就开始招兵买马,吹嘘自己能安排就业或保证介绍就业。他们不管求职者是什么知识水平,只要你肯交培训费,一律来者不拒。市场混乱需整顿

  培训市场的混乱局面,引起了许多求职者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不少地方政府部门的警惕。

  记者了解到,日前,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发布了《关于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对民办职业学校立规矩。意见明确:申请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具备《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条件,培训规模须在200人以上,高级工及其以上层次培训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

  该意见规定,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拿“国际”、“中华”、“全国”招牌唬人,“即使冠以‘河南’字样的,也须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有关专家表示,整顿培训市场,应该多部门联合行动。同时,整顿要有力度,特别是对虚假的培训广告,更要严厉打击。

随着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强,以直接骗取求职者金钱为目的的虚假招聘在逐渐减少,或变得越来越隐蔽。与此同时,另一种变相的虚假招聘陷阱正浮出水面———一些企业借招聘虚张声势、张扬品牌、炒作形象,在职位信息上注水,被称之为注水招聘———

  招聘三百余人只为形象炒作

  近日,哈市香坊区高女士在某媒体上看到一则大幅的招聘广告,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招聘职位和职位描述。她欣然前往应聘后,却意外得知,这个所谓的招聘广告,只是这个单位的一次形象宣传。

  高女士说:“自从原单位倒闭后,4个多月来我最关心的就是各种招聘信息。几天前,一位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有一家网站招人,招聘人数过百,公司的实力一定雄厚。看到广告后,粗算了一下,招聘人数有300多人。虽然对招聘人数心存疑惑,但我还是带着简历到指定地点面试。面试后,被告知回家等通知。后经朋友打听,得知这家网站成立不久,这次的招聘只是公司企划部做的一次形象宣传,并不需要那么多人。”

  记者从高女士提供的广告上看到,这家公司招聘的部门有××战略发展中心、××营销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等,提供网络编辑师、媒体经理等职位。

  随后,记者从该网站内部人员处了解到,实际上该网站目前只有企划部、技术开发部、设计制作部和财务部等几个部门,并没有招聘广告中描述的那么大规模和设置的那些部门。记者表示对“网络编辑师”一职很有兴趣,该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该网站没有这一职位。据其透露,这只是网站的一次炒作。“大规模招人,可以显示出企业的实力,而且可以吸引更多的关注,比单纯在媒体上打形象广告会有更好的效果。”当记者问该公司打算如何应对前去应聘的人员时,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真的很优秀就留下,至于其他应聘者,公司会开出很低的待遇,让应聘者‘知难而退’。”

  注水招聘坑害求职者

  据了解,这种新的招聘陷阱,虽不以骗财为主要目的,但客观上也对求职者构成了欺骗,甚至造成了伤害。用招聘广告来宣传形象、招揽人气甚至搞市场调研,成了一些企业的惯用手法,有实力的公司在媒体上做广告,而一些小商店、则在自家门前张贴招聘广告招揽人气。

  1月18日,在哈市南岗区宣庆街,记者走进一家贴着招聘营业员广告的体育用品商店,在30多平方米的店内,已有两名营业员在工作。得知要应聘,女老板表示已招满人,只是忘记摘下门前的招聘广告。而据邻居介绍,这家店的招聘广告已打出近半年,几乎每天都有人上门应聘,但都会被拒绝。因为该店处于半地下室,有些隐蔽,但在门口打个招聘广告,相应地就能达到招揽人气的目的。

  去年刚刚从黑龙江某大学毕业的李浩洋向记者讲述了他遭遇注水招聘的经历。据他介绍,他曾参加了某咨询公司的招聘考试,结果却成了公司市场调研的对象。试卷上的题目除特长、爱好外,还问牙膏习惯用哪个品牌、通过何种途径了解该产品等。他向负责招聘的人员提出质疑,对方回答说:“这是企业的招聘程序。”李浩洋气愤地说:“我是后来在同学的提醒下,才意识到遇到了虚假招聘。遇到这种名不副实招聘的事,我们班不光我一个。我的一名同学应聘一家鞋业公司文员,可是上班后,才发现她的工作职责是在专卖店当营业员。我们费心费力地认真制作了简历,满怀期待地投出去,却掉入招聘陷阱,不是变成了公司的市场调研对象,就是被录取的岗位与应聘岗位不符,这些公司不仅欺骗了求职者,也将诚信当成了儿戏。”

  宣传效应催生岗位虚设

  据了解,目前,借招聘之名,推广企业形象的做法,已被一些企业频繁采用。

  已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多年、现任哈市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的刘薇薇说,岗位虚设是一些企业最常用的招聘办法。一些企业为了造声势,往往会将一次小型的招聘“策划”成一个大规模的招聘活动。比如说,一家企业只有企划部需要招聘经理,招聘广告上却写着招聘总经理秘书、销售经理、财务经理等六七个职位,这么做主要是为了造声势,鼓吹公司的规模。招聘广告成为推广企业形象的合适方式。因为这种招聘广告花钱少,效果却比同样大小的广告好得多!她坦言,其公司也曾用过这种方式。另外,一些企业常年打招聘广告,但大部分时候是不缺人手的,纯粹是为了扩大知名度。

  企业之所这么做,因为招聘广告有隐性宣传的作用,可以让人感觉到这个企业很有发展潜力,因为当一个企业需要招聘很多人时,在求职者心目中,这个企业无疑会被认为是一个正在蒸蒸日上的企业。

  另外,某些公司通过假招聘,建立人才储备库。据了解,某单位为了建立人才储备库而发布了一个招聘广告,几天内就收到了几百份简历,领导给的初选条件是:女的不要、应届的不要、没有相关经验的不要,没有专业背景的不要。这四项下来,就剩下几十份了,领导自己看了一遍,就剩下3份了,真正是百里挑一。选完了,领导却说,先留着吧,等需要的时候再说。

  据刘薇薇介绍,企业常用的手法还有美化职位名称。如一家公司只需要招一名文员,但会打出“商务助理”的名称,换一个名称,可能会吸引更多、层次更高的人才,让企业有更大的挑选余地。而另一种做法是“挂羊头卖狗肉”,招聘广告中的职位与求职者实际从事的工作内容严重不符。这种广告往往是以招聘总监、经理、秘书、行政人员等为幌子,骗取求职者应聘,等到求职者正式上班后,才发现所从事的工作原来就是去拉业务,既没有底薪,更没有福利。

  黑龙江省人才市场经理鲍大文说,这种虚假招聘也存在于正规招聘会中,特别是一些免费的招聘会,为了扩大规模、增加用人单位数量和岗位,主办方通过各种关系找来一些企业当托儿,人为地制造火暴假象。

  另外,每年一届为毕业生举办的招聘会也存在虚假招聘的现象。这类招聘会多在每年的11月或12月举行,可是学生要到第二年7月才能毕业。急需用人的企业招了人却不能上岗,而不急需用人的企业,不能提前半年就确定下半年的岗位,致使出现空缺的岗位。

  注水招聘:李鬼害了李逵

  针对一些企业进行虚假招聘的行为,黑龙江省人才市场经理鲍大文说,这种注水招聘由于操作隐蔽,除了消耗求职者的精力外,并不会给求职者带来大的经济损失,防范起来不容易。许多求职者投出个人简历后,犹如石沉大海,不少人认为真的是自己技不如人,被淘汰掉了。特别是一些应届毕业生,将个人简历做得非常精美,造价很高,见到招聘广告便投简历,结果简历的命运是看都没被看过便进了碎纸机。为了避免遭遇此类招聘,求职者要做好信息鉴别。与企业谈话中要留意企业对这个岗位是否有长远的规划、是否有明确的岗位义务、工作目标,如果得到敷衍地回答,求职者就要当心。虽然在招聘广告刊登前,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广告核准手续,但目前没有相关部门可以直接监控企业是不是真的招聘、这些岗位缺不缺人。另外,很多单位在自己的门口私自张贴招聘广告,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对此加以禁止,很多单位就钻了这个空子。目前求职者只有做好防范,尽量避免给自己造成伤害。

  “目前,我国的诚信体系还不完善,求职者和用工单位互不信任,在求职者怕上当的同时,企业也怕被骗。”鲍经理说,“我曾接到很多求职者的电话,询问‘这样的单位我该不该去?’一般我会建议他们,如果对单位不信任就不要去,尤其是要求交纳各种费用的单位。”

  鲍经理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法规,在把好企业招聘事前核准关外,还应建立事后公示制度,企业最后招没招人,向社会有一个公示,对企业招聘的真实性进行监管。也奉劝喜欢搞注水招聘的单位,不要为了宣传形象而把企业的诚信当做儿戏。

  针对此类注水招聘,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邢晓明认为,用这种非常规手段进行招聘,短期内可能会起到宣传企业的目的,但从长远看,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首先从应聘者的角度来说,会挫伤人才的自尊心和积极性。其次,对打广告的企业来说,容易对其企业形象、企业品牌产生负面影响。另外,对整个社会而言,会对建立良性竞争机制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产生不利影响,使其他真正想招聘人才的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遇到诚信障碍。

  最后,邢晓明说:“我们还是呼吁企业本着务实的态度进行宣传和招聘,毕竟只有有序、合理的竞争才能为企业生存发展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



大学生求职落入"陷阱"仨部门难管"冒名招聘"


7月29日,接到学生举报后,郑州市二七区劳动、工商、公安三部门检查了位于郑州市大学路上富丽大厦713房间的一家公司。昨日,记者接到了受骗大学生小缪打来的电话称:“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退款,而富丽大厦内的这家公司已经关门。”

  小缪前段时间来到富丽大厦713房间的“郑州奉天科贸有限公司”寻求暑期打工机会。该公司与小缪签订了合同,合同仅一份,由公司持有。随后,该公司以风险抵押金的名义收取小缪200元,且拒绝开任何票据。此后,小缪一直无法上班。

  7月29日,记者随工商人员到富丽大厦713房间,“郑州奉天科贸有限公司”的牌子挂在墙上,然而个体营业执照上却是“郑州二七区奉天日用品销售处”。在现场,受骗学生指认一个自称“王伟”的人骗了他们的钱。“王伟”承认收了钱。

  昨日,大学路工商所表示,该销售处属于个体工商户,其行为属于冒用公司名义进行经营,只能予以行政处罚,目前暂不能吊销其营业执照,因为需要找到该公司的公章进一步核实,核实后才能在60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吊销。劳动监察部门称,该销售处欺骗大学生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但他们没有强制处罚权,希望公安部门能立案调查;大学路派出所则称这家公司有营业执照,只是劳务纠纷构不成诈骗,与他们无关。

  8月2日,记者以找工作的名义拨打了这家公司一位范姓经理的电话,他称,公司目前位于郑州市金水路与南阳路交叉口附近,若要找工作,可到那里去。
 

求职陷阱多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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