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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9.5万人
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1-6月,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9.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4.3%;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13.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4.9%,
上半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9.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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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84.6万人,参保率为97.5%;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91.41万人,参保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
在养老保险方面,上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次调整。比上年人均月增加10%,实现连续第11年调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同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到提高。从今年1月起,由省财政出资,为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加了5元基础养老金。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已达到每人每月75元。在医疗保险方面,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石家庄、邢台、邯郸等7市已完成联网测试,在试点地区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诊疗和药店购药漫游,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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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河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39.5万人》(https://www.unjs.com)。提高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80元,各市普遍建立了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上半年,我省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60元,二级伤残240元,三级伤残220元,四级伤残2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按照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确定。从2015年3月1日起,我省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实际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73.9元。同时,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预防失业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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