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最后一周,勤勤恳恳一整年的工作,也到了完美谢幕的时候,静静等待着年终奖来慰劳一下疲惫的身心~(内心各种OS:今年领导会不会心情好,比去年多发点呢?!)想想内心还有点小激动呢~整个人不禁进入了疯狂数钱模式...
等等~这些事关你钱袋子的年终奖小知识,你都了解过吗?
年终奖发不发只能看老板心情?
不是的哦~
有的企业规定员工要拿到年底双薪,必须符合诸多条件: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条件如此之多,是否意味着发不发十三薪和年终奖,都要看老板心情了?
事实上,十三薪和年终奖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年终奖不够多?一招让你拿更多!
。对于年终奖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公司的自主权。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的,单位就应该按照约定或者规定发放。“十三薪”和“年终奖”是一回事儿吗?
当然不是~
“十三薪”是指第十三个月工资,也称“年底双薪”,是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
(上世纪八十年代,外资企业在工资分配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政策允许这些企业可以不比照国有企业发放各类餐补、交通补贴等等,以年终加发一个月工资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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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不够多?一招让你拿更多!》(https://www.unjs.com)。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三薪更多体现了各类补贴的综合发放。)现在随着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改革,一些内资企业也借鉴了十三薪的办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多企业的十三薪具有一定的年终奖励性质。
“年终奖”则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两者区别在于,“十三薪”更能体现激励的公平性;“年终奖”更能体现绩效考核的结果。
年终奖什么时候发呢?
要根据公司情况来定。
一般企业的年终奖是跟随一月的工资发放,也有企业会把年终奖作为员工的春节过节费,在春节放假前发放,还有企业为了防止员工年后跳槽,把年终奖拖到3、4月份后再发。
根据《劳动法》规定,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发放年终奖,那么推迟年终奖发放,相当于欠薪。
那么年终奖能以实物来代替吗?
绝对不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由于年终奖属于工资性质,因此年终奖的发放不能以实物抵发。
“说了这么多,我的心里只有钱”
其实,你想要的我们都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