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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2006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08年07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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