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鉴定

时间:2021-08-20 11:50:49 鉴定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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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鉴定

精神残疾鉴定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确有

功能缺陷正常或有

轻度异常严重

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12

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12

职业劳动能力012

社交活动能力012

《注》:

无精神残疾,五项总分为0或1分。

精 神 残 疾 的 检 查 方 法

采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进行检查。各项评分,除去与知情人交谈,同时应结合对病人的观察和必要的交谈询问以确定五项的评分。

指导语:(向知情人交谈)

以下五个问题,是对病人社会功能的评价。请您根据他(她)最近一个月的情况结合与病前的比较给予回答:

1、个人生活自理能力

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个人生活料理情况,比如是否按时休息、个人卫生习惯(比如洗脸、洗澡、理发、刮胡子),梳妆打扮、衣着整洁、住处卫生、主动进餐、二便料理等情况。

0分-----与病前差不多,或偶有小问题。

1分-----确有功能缺陷。需要督促或协助,已经给他人增加了负担。

2分-----严重功能缺陷。绝大部分或全部生活料理需要由他人照管,给别人造成很大负担。

2、家庭生活职能表现

本条件评定病人近一个月内在家庭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他(她)最起码应该做的事。比如与家人一起吃饭,分担部分家务劳动,与家人一起看电视,搞卫生,参与家庭事物讨论,修理家用物品,对家庭必要的经济支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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