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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酝酿出台“新政”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时间:2021-11-02 16:51:21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湖北武汉酝酿出台“新政”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日,武汉市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透露,该市正酝酿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新政”,以有效推进大学生就业,同时也为本地企业吸纳人才。据了解,“新政”内容包括取消大专生落户限制,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实习基地建设等多个方面。

湖北武汉酝酿出台“新政”帮扶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武汉毕业生总量居全国第一

  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

  据了解,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到611万,比2008年增加52万人。其中,2009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达到25万人左右,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相比,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据湖北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统计,截至 3月1日,我省应届毕业生签约率平均为20.56%,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武大、华科大等部属高校签约率稍高,包括落实了单位、保送上研究生和出国的学生,大约在35-40%之间,而全国十一个主要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35.6%。

  此外,武汉地区往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存量大。据统计,2008年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67.5%,历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存量约为4万人。因此,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就业任务艰巨,就业形势严峻。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大学生

  与企业贴息贷款额度挂钩

  根据酝酿中的“新政”,武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价以及权益保障方面的服务。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将获得一定额度的贴息贷款。市、区政府建立的小额担保基金,可为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且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发放社会保险补助或岗位补贴。同时,按照武汉市商贸企业、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对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给予补贴。

  鼓励大学生到城乡基层

  推进“三支一扶”计划

  继续推进“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全市每年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参加该计划的大学生生活补贴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和增资办法执行,按月发放;同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的,直接招聘为正式职工;参加全市事业单位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公务员考录时,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

  同时,积极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选调生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做好高校征兵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待遇。

  拟出优惠政策鼓励创业

  大学生办企业“零门槛”

  昨日,武汉市市长阮成发在会上强调,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对大学生办企业的,实行企业注册登记“零门槛”,工商等一切证照办理费用全免。税收方面,属于市、区两级分成部分可考虑适当减免。

  设立“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和团队以及大学生创业基地予以资助。设立武汉大学生科技创业天使基金和武汉科技创业天使基金,用于扶持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此前,阮成发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曾向媒体表示,对于大学毕业生创办的中小型企业,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小额贷款,且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同时,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全市54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7个科技创业社区为依托,建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同时要充分发挥科技、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大学生创业活动;各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建立适合本区特点的大学生创业基地。

  对困难大学生实施就业援助

  参加职业培训月补150元

  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就业推荐服务、提供人事代理、就业辅导、就业信息和专场公益招聘会,一年内免费为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对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参加创业培训的,按照每人12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对困难家庭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经武汉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持相关证件到市区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登记,免费接受就业培训、就业实习和推荐就业等服务。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免收其报名费。对就业援助对象,在规定职业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元给予生活补贴。

  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

  实施“千名大学生进社区”

  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从2009年起,公开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社区医务工作者、青少年社会工作者、社区综合事务管理工作者队伍,吸纳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同时按照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每年举办100场招聘会

  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

  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公益性供需洽谈会和网上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人事代理、户档管理、就业培训、外出招聘等服务。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每年举办100场以上公益性招聘活动,组织用人单位进高校专场招聘会300场,提供5万个就业岗位。武汉市人事、劳动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提高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