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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时间:2021-11-07 12:32:38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统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是今年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日前,市劳动保障、财政、人事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用好该市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 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

  ●扶持对象:为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3至6个月的跟班见习岗位,且在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的用人单位。

  ●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每提供1个见习岗位,每月给予200 元补贴。

  ●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见习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见习评价证明等资料,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

  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㈠创业意识培训

  ●扶持对象:全市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理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意识培训。

  ●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选择到本市创业培训机构(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现美培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80元。

  ㈡自主创业培训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提升培训或创业技能培训。

  ●报名办法: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自主选择到创业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580元。

  ㈢自主创业就业

  ●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扶持政策:初创企业当年新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从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补贴申领:为招用的广东省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 青年创业工程

  从2008年起,该市成立青年创业基金,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注资150万元作为该基金的启动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注资。目前,中山市青年创业基金近1000万元。该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有愿望创业,可向团市委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通过召开评审会,经资格初审、面试、公示和实地考察等程序,批准为青年创业受益者,可享受3-10万元的免息创业贷款。根据创业对象的不同,结合行业特点,有关部门将组织创业高校毕业生与优秀企业家结对,给予经营管理、风险分析、市场营销、财务运作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