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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籍贫困高校毕业生求职免费 享五项就业援助

时间:2021-11-08 14:08:57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吉林省籍贫困高校毕业生求职免费 享五项就业援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更强有力的就业援助!这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中,透露的精神。

吉林省籍贫困高校毕业生求职免费 享五项就业援助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贫困毕业生就业方面,享受五项援助和一项免费政策。

  谁能受益?

  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省内高校吉林籍,和省外高校吉林籍毕业生返回吉林省,尚未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

  如何认定?

  认定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自愿原则,持本人毕业证,到其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属于零就业家庭的,核对其家庭原始认定资料;属于城镇低保家庭的,核对其家庭低保证件;属于农村低保家庭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残疾人家庭的,提供其家庭主要人员残疾人证。

  经认定属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实名制登记,发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在上面注明“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凭证享受扶持政策。

  一项免费政策

  这一项免费政策为:免费求职政策。

  具体是指,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素质测评、发布求职信息、政策咨询、参加各类招聘等活动中,应聘、报名、保管档案等环节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任何费用。

  五项援助

  (一)就业服务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优先为他们推荐就业。

  (二)创业服务援助。优先提供创业培训;优先提供创业项目;优先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优先进入创业园区。

  (三)就业培训援助。未就业的贫困毕业生,有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要求的,可向原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其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并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见习岗位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优先安排返回原籍的贫困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

  (五)就业岗位援助。

  1.各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要本着就地就近、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在“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中安置返回原籍的贫困毕业生,并落实好扶持政策。

  2.对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岗位见习或其他途径仍未实现就业的,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采取组织劳务输出、帮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公益性岗位形式进行帮扶安置,确保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贫困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