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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启动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时间:2021-12-07 09:06:38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南宁市启动2010年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帮助一名贫困生就业,让一户家庭走出贫困。为了促进贫困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实施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县区人社部门及社区居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 2010年8月15日。

南宁市启动2010年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计划

 

据了解,此次就业援助行动的援助对象必须为南宁市(含6县6城区)家庭贫困的2010届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7个条件之一:1.持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的;2.持有经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村委审核签章的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的;3.持有经县级以上医院鉴定的重疾患证明材料的;4.持有经残联认定的有效期内《残疾证》的;5.持有经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的;6.在校享受助学贷款的;7.在校期间被核定为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此外,毕业生在报名时须参照个人的实际情况,符合7大条件之一外还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带上户口簿、学历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南宁市人才市场交流部报名,报名表可在南宁人才网毕业生板块内的贫困生援助专栏内下载,或者直接到南宁市人才市场新址(科园大道行政审批大厅5楼)的相关窗口索取。

 

记者还从南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这次援助计划采取市场双向选择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双向选择有困难的,则按照“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专业适用”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情况,由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展“一对一”的重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