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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函

时间:2021-10-06 18:25:34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关于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广西实施“十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目标,需要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我们真诚地欢迎区内区外毕业生回到广西就业、创业,尽其所长,大展宏图。同时,我们也希望继续得到学校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积极鼓励、引导、推荐广西需要的毕业生到广西工作。

关于广西区外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函

??二、2002年广西生源毕业生经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的,请学校直接介绍到该接受单位报到,档案、户口直接迁移转至报到单位;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请学校直接将毕业生介绍到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报到,档案、户口迁转至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如学生要求回生源地、市县就业的,学校可直接介绍回生源地、市、县报到,档案、户口迁转至地、市、县。毕业生报到后可以向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待就业登记,也可以向地、市、县人事局申请待就业登记,由待就业登记部门继续帮助推荐就业。如在规定的就业时限(二年内)找到单位的,可以向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三、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推荐就业和指导服务。毕业生通过填写《毕业生申请入网登记表》,经学校审核后寄回我中心,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可以为毕业生提供咨询、信息和用人单位简介及推荐就业服务。

??四、2002年,我区对于区外院校要求跨省就业的广西生源毕业生,原则上不作限制,不办理有关跨省就业手续。

??五、广西在区外高校预科、委培或定向培养的毕业生,请学校按照协议介绍回委培或定向单位和地区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区外就业的,请毕业生直接向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申请。

??六、我区审定2002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定在2002年6月5日,请各院校于2002年5月20日之前,将回我区就业的毕业生就业方案(名单)送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以便下达毕业生就业方案,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

??七、我区定于2002年元月31日至2月1日,在广西大学举办广西2002年全区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寒假期间双向选择洽谈会,请你们协助通知广西生源毕业生回广西参加双选会。

    其他:

??1.广西对区外院校广西生源要求跨省就业的有哪些放宽政策?

??广西对区外院校要求跨省就业的广西生源毕业生,原则上不作限制,不再办理跨省就业证明。需要跨省就业的广西生源毕业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

??2.非广西生源的毕业生要求到广西就业的有何要求?

??必须在广西落实就业单位,报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学校直接将毕业生介绍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