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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州)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11-19 15:06:02 招生简章 我要投稿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01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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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州)201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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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之一,根据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要求,2010年,我校共有97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约14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全国统考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该类考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且符合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该类考生只能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

自考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至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院校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意者,可在2009年9月登录http//yjsb.cumt.edu.cn了解有关接收校外推免生注意事项及相关事宜。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硕士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0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登陆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照网上要求填报报考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届时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军人提供军官证、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统一到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摄像、核对信息、交纳报名费等,逾期不再办理。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日语、俄语、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2.复试

(1)复试分数线: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复试分数线);

(2)复试时间:2010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

(4)对初试合格、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基本技能的考核,其中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各学院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录取考生于2010年秋季入学。

六、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学费

我校已从2009年起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了新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体系,大幅度提高资助强度,扩大了资助范围,并实行每学年动态管理。

1.我校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无需交纳培养费外,其余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学院各专业除外),艺术学院各专业为88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评定范围

(1) 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调至我校,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助全部或部分学费和生活费,覆盖面为100%研究生可获得基本学业奖学金;

(2) 委托培养——不调人事档案,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全额交纳培养费。凡报考委托培养考生,请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栏内注明委托培养单位;

(3 )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调人事档案,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也不须交纳培养费。

3.学业奖学金设置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具体设置如下:

等级比例奖学金标准特等5%学费 + 0.6万元一等15%学费 + 0.4万元二等45%学费 + 0.2万元三等35%50%学费

为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增强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八、出国留学和提前攻博

1.我校已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25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公派出国”专栏中查询。

2. 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于第四学期初申请提前攻博硕士生,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于第五学期秋季正式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