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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监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时间:2021-09-30 12:50:18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建账监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省实行的会计账簿由财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建账监管)工作,是适应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需要,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重要举措。2000年1月1日,我省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9号令),为我省建账监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建账监管工作开展三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很大程度上抑制了账务混乱和做假账现象的发生,对提高我省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个别地方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部门在对待建账监管工作存在“重发放,轻管理”的误区,发放相对规范,管理比较松懈,不能适应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本文主要从财政部门会计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加强会计账簿的监督管理,提高地区会计工作水平。

建账监管运行工作中常见问题:

建账监管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一、“重发放、轻管理”的思想没有转变。

一些地方的会计管理部门对建账监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重发放、轻管理“现象。把建账监管工作简单的等同于发放会计账簿,往往把它当成一项任务来完成,而没有认识到它是财政部门的一项管理权限,更没有有效开展和运用这一管理权限去规范本地区会计行为。

二、“监管”力度不够。

建账监管是包括办理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发放会计账簿、年检、监督检查在内的一系列工作。归结起来,应该分为“建账”和“监管”两部分,现在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建账工作都已经有效开展起来,普及面比较广;但对监管工作开展的力度还不够,尤其是对企业账簿的正确使用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开展建账监管工作应该重在“监管”,只有加强监管,才能实现财政部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还应切实加强对会计账簿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没有形成对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年检的有效控制。

为保证建账监管工作的严肃性,加强监督管理,应该对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有的地区财政部门没有实行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年检制度,有的实行了但不规范。实行建账监管登记证书年检制度,一方面可以使财政部门掌握各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撤消等情况,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各单位按时申购会计账簿、依法使用会计账簿,实现企业可持续性经营。因此,对建账监管登记证书的年检工作需要加强。

四、与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企业管理部门的协调不到位。

建账监管作为一项政府管理企业的行为, 以加强会计管理和财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必然要求与相关的企业管理部门相联系,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工商、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对单位会计账簿的侧面监督管理作用,齐抓共管, 才能形成合力,将建账监管工作抓深,抓到位。目前,一些地方的财政部门的建账监管工作还处于财政一家管理的孤立状态,或者虽然有联合行文,但没有认真的组织实施,至使建账监管实际上很难监管。

五、没有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与建账监管有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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