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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时间:2021-09-30 20:12:34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构建新型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今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1]325号,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财政部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而制定出台的一项重要法规,也是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标志着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制定《办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构建新型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1998年开始,军队、武警、政法系统、中央党政机关先后与所办的企业和直属的各类企业脱钩,组建了一批企业集团,明确其资产与财务由财政部管理。这一重大改革,改变了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形成的部门管理体制和行业管理格局,对财政部门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2000年财政部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专设了管理企业资产与财务的司局,对企业资产与财务实行统一管理。为了适应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内设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财政部明确提出了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即围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这个目标,以建立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以国有资本管理为突破口,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统一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框架体系。按照上述思路,本着“制度先行”的原则,财政部企业司着手起草拟定《办法》。《办法》从起草到修改,直至定稿,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先后在全国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并召集部分中央直管企业、地方财政部门进行多次座谈讨论,数易其稿,基本吸收了各方面提出的积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办法》的印发,是财政部门与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立足于资产与财务的统一,实现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十多年来,我国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一直处于分割状态,没有形成合力,不利于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资产与财务,从其本质上讲,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资产运行结果的反映,即是企业的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企业的财务状况又反映着企业资产运行的质量。因此,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虽然传统的财务管理具有税收调整、规范会计核算、资本金管理等各种功能,但随着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化,财务管理中的国有资本管理职能越来越突出,资产与财务管理以政府作为出资人身份对企业营运国有资本进行财务管理的共同特征也越来越明显。为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资产与财务统管的原则,我们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内容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融于《办法》之中,构建以出资人管理制度为中心的新型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立足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经济资源的整体效益。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是当前整个经济工作的主线,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是其主要任务之一。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兼并、出售转让等经济行为十分频繁,而且初步形成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机制。为了体现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服务于整体经济结构调整目标的精神,《办法》对企业公司制改建、兼并、出售乃至破产等相关的资产与财务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既要防止资本权益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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