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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与现代企业理财

时间:2021-09-30 20:09:00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儒家伦理与现代企业理财

关于以德治国、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思想,对于理财学的研究与实践很有指导意义。实际上,理财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理财作为一种特殊工作,理应有其独立的理财道德体系,尽管这个理财道德体系很少受到理论界的关注。社会学的研究已经证实,中国人的社会交往比较崇尚“合情、合理、合法”。具体到企业理财实践中,也倾向于将情理法三者综合起来考虑,由此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理财”。这种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理财的契约往往是一种“君子协定”,其主要功能在于界定财务关系和人际关系的具体内容,起到关系备忘录的作用;第二,理财契约的使用受到人际关系的影响;第三,只有理财契约是作用不大的,情与理的考虑必须整合进理财契约的执行过程之中。中国企业的理财,“关系”与法制并存、依法理财与以德理财结合的观点,能够得到更多的材料和案例支持,较符合实际情况。本文的研究,旨在论证儒家的“德”与“关系”对于现代企业理财的适应性,以唤起人们对以德理财的热情,力避当今企业理财“失德”的时弊。

一、企业理财行为的理性化与非理性化

现代理财学的研究与实践中问题颇多,最为显著的大概就是过分强调“工具理性”。基本框架是:在既定的理财目标(利润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下,在充满竞争气味的制胜处境和弱肉强食的“赛场”上,在所谓“科学”的框架内,寻求和提供达到目标的最佳技术手段,如决策技术、预算技术、控制技术等。由于工具理性发达,企业理财的能力增强,理财效率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显著改善。然而也正是因为工具理性的威力所向披靡,无所不至,以致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特别是传统上赖以凝聚社会的力量在企业理财中分崩离析,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信用关系恶化,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

在社会学领域,哈贝玛斯(JurgenHabermas)等学者曾力批工具理性,并提出用“沟通理性”来弥补其不足,使现代人由单方考虑的成功导向转到双方协调的沟通导向,在现实世界重新建立饱受工具理性摧残的团结基础。按照哈贝玛斯的分析,在蕴藏工具理性的“体制”壮大并取得支配地位之前,人在现实世界的行动由“共识”来协调,此“共识”一方面通过沟通而达致,另一方面则由规范所制约。由此可见,现实世界的秩序不能撇开规范道德而单靠沟通理性来解决。这正是儒家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可以发挥所长之处。孔子创教立说,无非是针对当时社会工具理性横肆、动乱频繁的情况,在规范共识的基础上,提出一套建立社会秩序的学说,也就是日后所指的儒家伦理思想。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岂不正是抵御工具理性泛滥的价值源泉?人们关注儒家伦理价值观的现代意义,实际上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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