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6世纪西班牙美洲印第安人生存权的立法与现实-龚绍方

时间:2021-11-05 19:22:17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论16世纪西班牙有关美洲印第安人生存权的立法与现实-龚绍方

第3 2卷 1

9

第4期

J7

河南

学大学 报( 社会科学 版)

o urn

Va

o

立 32

.

No

4

l

o

f

He

a o noe e s

U

v

er s 宝

i yt

9

2

( So

e

a il e ie

ESd i to

ni

uJ l1 9 9 2

.

6

世 纪西班牙 有 关 美 洲 论

印1第 安 人生 存 的立权 法 与现实

龚绍

.方

6

世 纪是 西 牙 对班美 洲 进 行 大 规 模 民征殖 服的 时 1

在这个代 时期

.

,

西 班牙人不 仅 对 印 第 ,

安 人 强 推 制 行 们他 所 谓 征的 服 权 宗和 权

形主 将 他式们 攫 取的 这 些权 利 固 下定来 ,

,

暴 剥 地 印夺 第安人 的 生权

,存

而且

还 以 律的

,

制强 第安 印人 服

从按 照马 克思主 义的 观

。阶 级

会的法 国 家和 样一

、,

是 定一社 会 经济 基础之 上 的 层上 建 的筑 成组 部分.

是统治 赖 以稳者定 统

保 障自 己 利权 的 主要工 具

, .

西班 牙对 美 洲殖 民 的地立 法然当也 是 如

,此

但.

它的

关有

洲 印 第 安 人生 存权 的 立法

在 西 美 属洲 殖 地 民 严 的酷 现实 面 前异 化 成 彻 底剥夺印 安第人以 就

于 教专 学家 者

.

生 存权的 立 法

文拟 本 此 进 对行 粗浅的 分 析 论

述众所 周 知利

,,

西班 牙 人在 美 的 洲 野蛮行 为 是依 据 着所谓

: “

服征

.

权”

权主

法律 的

权他

们的 这个 法 权有 四 法大律 思想 基础

,第一

亚 士 多里德的

“:

性 人 劣优 论,

,

天奴 隶说然

亚 士里多 德 在他 的 《 政 治 》学

,中 明

指 出确

世 上

有 统治和 统 治被 的区 分

,不 这 仅事属 必

需”

际 也上是 有 益利

”的.

;有

人在 诞 生 就 注 定时 是 被统 将治 者 人天赋 有 自由的 性

本另外 一 些 人则 注 定 是 统将治 者叮

.

“非

常 明显

, 世 上有

.

另一 些些则 自然 地 成 为 隶奴。

,

奎 那 有关 等级 秩 序 篇规 的神 法 自 和 法思然想 说

:他

“,

阿奎那 《神 在 大学全 》中 人将

.

”优劣 论进 一步加 工 成神圣 等的级秩 序

服从 是神 法和自然 法 的 条 一 钱规

,“

在上 帝

,

所 建 立

自然的秩 序 中

低 级的 东 西 必 须始 服终从 高 级的东 西 的 指 示 一 样

,

人在类 事务中

.?

,级的 人 也 必须 按 照自 然法 和 神 法 建所 立的 秩

序服从

位 地比他们 高的

‘人

,

督 基教 界世对异 教 的

“徒

征服

权 “”

和”

宗权主.

”论

.

在 十军 东征字 时

代,

,

,

督基 教世界就 提 出 所 了谓

他们 占土所地 都 是

地带主’

服征权

宗权主 的,

理论

“这

理个论 认

为异

教 徒是 罪 当烧死

‘“

没 有

合 所法 主

宗 教有上 的无 地带

。主

马教皇 权有把 这

种无

划分 任何 基给督 教 国王 的 君主

因而

得到

无主 地带 的君 就 对主该 地拥 有 “

主 规法

征服

“权

,

此由产 生 征服的 行 为属 正于 义的

当西

班 牙 从 教 皇 亚历 大山 六世 那 里 获

正 战义争

对 得洲 美

的侈

。征

服权

,

就以

征“ 服

权理

论 为 基础 发 展 一 整 套 出 所谓

四第

,

1

3纪 法典

,

七 全 书

:法

的 ’奴 隶 制 济经 法合 想 思一

、,

法 全书.

3 世

纪 行通 子1

班 西 牙的 部一 法 典

它源 导 于古代 士 丁 查 尼法 典自 人由

承它 认 奴 隶制是 西 班 牙 经 的济一 不 可 缺

少 个 组的 部 成分

:.

把 人分为 三

;类

奴隶

脱 奴 隶身 分 的 人

它 承 认种三类 的型

.奴

为 天主教 人 的敌 战

俘隶奴的 女子

;

意放 弃 由自 的那 自 些由 人?”

西

班牙 建封 会

,社

诸 种因 决 定 素了 它的法律 较 之罗古 马 法进步 一 些

由于? 班西 牙自 长达 数 年 的百 隶制 说 成 战争的权 利 、

复 收失 运 地动.

中兴 国,

,

“,

在 它

的法律

,中

包 也含

”战把 国败 当 作 私 财产有看 的待 法律

士查丁 尼 法 典 一

:

。用

解来 释奴 隶制 的 式是方 把 奴所 以 成为奴

隶?,

,

领 占 的 利

人权 由 于们 己 的自政 存 治 被 消 灭在因

.

并此根且 这据 种 解释

,

,对

们他 享有 任意 使 用 和支 配 权 利

,的

在 西 班牙封 建 社 里会

,奴

制 经

济 和 被将 征服 者 沦为 奴隶都 合 法 的

此是 外 还 有 一 种特 的 殊 法 权观念 也起 了 大很作 用 即 基于 《圣经 》 创 世纪 和 自 法 然 而则来

的人

对 于 一切 生 和 物 动物的 利

权记》 驱

,

使

.

5

世纪 的 一 本风行一 时 游的 记 约《 翰如1

?

,曼

德 维 尔爵 士旅 行,

称 发现 新大陆

恶者?当 以予灭 绝

.

.

按照自 然法 则

些 低等动 物 无 疑 应 受人 的 支 配

善者可

供 类人

,

,

西 班牙 服 征 带者 给 世新 界 的正 产生 是 于这种 法 权思 基想 础之 上 的 社 会继 锹承 可

是这

个 以奴 隶制 和 农奴 为 制 成构 因 的 素继承 物 比 在西 班 本 牙土 落更后 野 蛮

14 92

,

伦 布在 初 次 踏上 特华 林 岛的 土地 时

,,

是就根 据 这 种 律法思 想 举 行 庄 严的占 领,

式.

认为

印第 安 既人 异是 教

,

,,

就 应

该 强 迫 其 阪 依天主教

,

果 他 们拒 绝 化

“,

就那,

更可 以 用 最残酷 手的段 加 惩 罚

以 述 理 论 和 法规 上来看 也 是法 的

t合。

卖从 奴为隶 到 化为 灰 烬

是都

正 义

的 行

.

,按

班 牙西在 美洲 的 征服 战 在争 教义 上 圣是洁

的.

义 正战

”争

在法律 上

i mi

en

义战 争

于对 种 强这盗 逻辑

,

具有代表 性 的 是 班 牙 西 国王 所 布颁的 要求 通 告 (R

?“

eg

e “

)r

.

这 个文 件 是 西 班 牙著 名法 学家 巴 拉秀 斯 3

年 定钦 的

、1

奥斯比 在

51 08

起 的

.草

由西 , 牙 国班

在15

,

强 在迫 土 人 著承 认 班西 牙国 王 征 服权 和 宗 主 权。

告 的 文 名全为 《须必,

尚向未 服 扒国 王得 为第 一 任教 样

,皇

我们 主 的的海 中洋岛 屿居 民 提 的 要出 求通 告 》 彼圣得的 继 者承

:“

.”

通 告宣称

督基 指定彼

.

, 世以界 主 宗 身的 份把 海 洋中这些 岛 屿 及以 岛 上屿所 有 的

切 卡给斯 提 尔的 君主 和 她 继 的承 人赠为

礼 第安印人被 庄 重 知告”

, 种 赠 这与以 特殊 的 救 令 以予 式正证明

,

国王

这他 们

居住 的 地方是 属 于 班牙 西王

班西牙国 王 是 他 的

, 们,

和 宗

主因

“必

须 毫不 疑迟地 ,

在 限 内期

,”

,

认承教会 的 高最 统 权治

,

“ 承西 认班 国 王牙

的国 陛王 下 将 你 们

,统治

,

饭依 基 督 教缴 纳税捐

,

果 顺从

就保留 其 自由 和 家 财 产

室。

给 以

许 多特权 和 优 待 并赐 与你 们许 多 恩惠沦 为 奴 按隶 照两 陛位下 的命令 处 置他

, ,

们否则

要们 捕捉 你 们 的 妻子儿 女

,

他们把,

,出 他们

;

,

卖;

我 要 们象 对待不 听命令 的臣 属那样

夺取, 你们的 财 产 你

们.

全力 你 对们 进行 伤 害和 破 坏应 负其 咨 的

将不 是 王国 下

我 先 警陛告你 们 不 是 我

而 发此 生的 重严灾 正

鞭 , 着打你们 的 良 心

”不 和 我是同 来 这 的些骑

“而是

?

由 .此可见

,

这份

求要通

告”

所 的 论 有 点是 都从基督 教世 界

的、

权服

论 申引出来

,

把它 西班牙 人 对西 球 半 所 谓 宗 的主

征 权服 和 奴隶 捕捉 三权 合 者而 一为

现基了督

世 教对界异 教 徒

的厚 个颜 无 的

地耻读

.宣

征服权 ”

”理

论的 发展这 个 文 件是 西 班 人牙 对 印 在安 人开 第 之战前 者或

,。

,

使

其 承 认 班西 牙的 宗 权主 之 前“

必须 向

所有 土 著 人宣读

,

.在

以后 几 年十 间 的期整 个 美 洲

,

通求

,

在告许 多 场 合 被 用 拉 丁语或 西 班 语牙对无 弄 懂法 的 印 安第 人庄 严

作 用对 的于 执行侵 的略西 班牙 人 来 说

。 ,

可 能

类似 于现代 军 人在 重 大 进攻 前 夕 的 正 :

义 宣言?

这个 文告 有中一 个 乎 异 寻 常 精 的神 必 须加 以注意 “

整 个

“要

求 告

,”

明显 地

表现 印 第安出 人承 认 国王及 其 使节 的统 治权 的

要 的政 治目的 所 配支 的 人

由.

自愿

精、

.

这 种

幼稚而 笨 拙 的手 段是 被重

。“

要求通 告

承认

”,

只 印要 第 人安 归 顺 西班 牙 国王

们就 他 自是 而 当应 完 地全

”,

由此 推

。,

们 能 被不 当做 班 牙西 征 服者 的奴 隶

农奴 其或他 属者附

“,

,属 于国

王 王国 自己 留 了保对 印 第 安 的 统 人治权 这 做种法 并 是 不 了为、

护 印第 安人

是企 图 制限涌 至 西 度 印 的不遵 法度 的军

封 事 主 建 的 们 治政和经 济 势 的 力典法 化,

试并 使 图班 西

牙殖

征民服 已者 在 美洲 际 实 行 的进 野蛮 行 动 规范 化的统 治 人是但

.

以 此

加强 王 权对 西 度印和 印 安

.

,

的洲征 服活 动 远不是 一 纸通 所告 能 规 得 了 范

,自

哥从伦 布 次首闯 进 西 印度 群14

5 年9,

,

些 这被黄 金 迷 了心 窍 的 西班 牙殖 民征 服者

, ,

就 用酷残的 手 段 强 西迫印 度 印 第 人安阪 依 天.

同 时用更 残酷 的手 段奴 役 印 第 人安 掳 和掠 他 们的一 切

强迫被 征 服 的 印 第安人 进 贡黄 金和 棉 花

. .

西

牙班人 对 印 第安人 , ,

开公 起挑 了 战争

许多印 第 安 人绝望 地 逃 进 中山

弃所 有 耕地

,

宁可 饿

. 们 他之 中 一 有 酋 个 提长 议,

,

要哥 伦 布不 要 求 黄

.

金他 宁愿

他开 垦 一 片大 田

农41 8 9

,

哥伦布年拒 绝了

但 同 意 贡把物减 少 半

一“

就 是这

样.

,

印 第安人也 负 但 不

西

班牙 人 对 印 第人安实 行了 强 迫 劳动制 度 分派 制,

伦 首 先布开始对 印 安 第人

。实

行一种 封 性建 的质 强 迫劳 制 度

动e

r(

p

a

r

t

i

m

i“

t

n)

,

,

即 以

王 名室将 义 地土连 .

上同面 居 住 的 印第安人 一起 分 给 殖 民者

殖 民者 有 强权 迫印 第 人 安为自 种己 地和 服 役劳.

是便 在 班西牙 殖 民 对 地印 安 第人 实行封 建 剥削的 升 始 法

博 迪 拉

,15 00

年西班 牙 王 所派的 海地 首

把 . 伦哥 布 所设的 分 制 发 派 成展绝 灭 印 第 安人 更 加的 暴残的 恐怖统 治

,

下他令以上 缴

:

全 对 岛进 行 一次人 口普

查“

彻面底 把 地全 土部地 和 印 第 人安 都 分派 给了 殖 者

民,

,

分 一 之 给 西班牙 国 为王 件条

,

, 手放让 殖 民 者酷 残压 榨 印 第安人

.”

.

他公 然 殖 民向 者 鼓动

说,

尽 量 利

用你 们的 时间 谁 也 不 知道 会 待 久 ?多这 仅 样仅 经 过十 多 的 年时间 就造 成 印 安 第 人 量大死 亡, ,

.西

班 牙政 府 终 发于现

,

,果如

.长此 下去

空 .

安第 人必 然 部 全 绝

?

,灭

那 就去 失可 供 使 的 劳役 动 力

致使 皇 室 和远征 队 人 财

,因此,

,

51 0 2年国王 斐 南 决 迪 定废

除哥

伦 布 创所设 的 分 派制

,

恢 印 第复安人 的 人 身 自由

尼拉古斯

奥 多凡受 命就 海任地 都

,

,

督他 被 赋 予广

泛 力 权进行 改 革 废他 除了、

分派

.

.

制’ ,

.

,

恢 人复 身 自 由 印的 第 人安谁 也不愿 意 为再西班 牙 殖 民者 下 矿

,井

农进场的 了:

1

5 30年

凡 多向西 班 牙 王 告急 恢 说 复印 第安 人自 由 份身的 命 令将 从 根 上 本毁 灭殖民 地

因此

他要

.

恢隶复 强制 劳 制动 度 建议 实 行监 护 制

,

国.王 于出 两 点考 虑 同意 实 监行护 制

一 是满.足 在 美

,

,洲

的西 班 牙人 对 动劳力 需的要 ; 二 是想 尽 可 能 将地对 印 第 人安统 治 权 掌 握在自 己 手中 这样

于 5 103 年 颁布 救令和 开 成化基督 教 徒”

1

5 0

9“.

年下 达 手 使谕 其 合法

“ 化, ,

谕 明言手

:“

一 当

事平 战息 权当 者即 ,

,

可以 派分该地 之印 第安

@人.

强 迫他 们 动 劳从 而使 西 班 王 国 得 以 牙 富饶 印 安人第得 以

,

根据这 命 令个奥 凡 再多次 把 海 地 土的 地和 第 安 人印分 给派殖 民 印

第 , 安 必人 集须 居 中住 在指定 的 村 落里 接受 殖 民者 的所 谓 保 与 教 护化并 且 要向 他 缴 纳 们贡 品

和服 劳

. 过不授 地 的 力权收 主 室归所 有

,

.

这 是就所

谓委 托

监 护 制

(

“n c

o

ime

nd

)

,

民地 封 建剥削 的 主要 形 式 这 委 种 监托 护制过 去 曾在 比利 牛斯 半 岛实 行 过

‘”,

但 在 民 殖 它具 地有了 特 别的性 质

,?

它体现 了 王 与 权 民殖 地既 利得益 之者间 的妥 协 西属 洲 殖美 地民 对印 安第人 的 剥削制 度

由。

.

正此式 发

这 韧种制

度 本在原理 论 上 带 可 变有动 的 暂时性 质 益 去其暂失 性时 为空 话一 切。

,并受

方官监督

但 很 就快不 可 避免 地 日

,,

变成永 久 性 的制 度

负责 监于 督 官的 本 身也 员 监 护 是

主几乎所有 监护 人 都用一 尽切 办法 ,

自督然 成

在 征

时 服 期乱 混的美 洲殖 民

,,

搜括 他 们想 要的

印 第 安 人 要常经

,

监护人 不 仅 迫 使印第 安 人 从事 农

,

而且 还 从 事采矿

,采

珠、

运输

服摇役

而要 交且纳代役

。.

照 法规 律定,

委 托 监

护人 原 本 没是有 司法 权 的

,。

,

事实但 上

他,

却拥有无 限的 权力

他 自们 监设狱

自行

审 和讯 执法

,

俨然 为成 第 印 人的 安统治 者“

” .

,使

多 大 印数第安 人知 有只主 而 人不 知 有督总和国 王?

是乎立 刻就 由 原 本来意 的上 建 农 奴 制封剥 削 质性西

班 牙国 王对 洲美殖 民 地 颁 布的 最 初的 法令

,

以所委 托 监 护 在一 些 制 区 地几变 成 了 赤 裸 裸 的 强 制 奴 隶 制 剥 这削样 ,

根本 无法 障 印保第 安 人最起 码的 生 存

权.

安 人惨 遭 奴 役 杀戮

马 群和岛 的 第 印人 安时

,,

正是 由于这

灭 绝性种 奴的役 度

制,

使

属西洲美殖 民 地 的印 第安人口 直一持 下续

巴哈降

2 在

哥伦布 首 次 达 后到仅 仅 1

年,内 灭 就 得绝一 不 剩个

伦布 初 海到地

.

岛 全 土 大著约 有 2 万人00 一 3腥血 的事 实

,其

逐年 锐减后

5 108

为年,

6

。,

15

0 年为4

1

6

万人

?

.

起 了 西 一欧 些 具人有 文主 义 思想 人 的士 愤 怒

。、

5 11

,多

米 尼修 道

克?

蒙 特西 诺 斯 圣 在多 各明两 次 激烈 地 责谴西 班 殖 牙 征 民 者服 哥伦 的布 极大 愤 慨

.

的 抗 引议起 地海 省 督迪哥

说他 蒙 特西 诺 的斯说 教 是 以 诽谤的 言论 定否西 班 牙 对 印 第王 人 安 宗的主

, 。

,

要 蒙求 西特 诺斯 他 道 向歉蒙 特 西诺 立斯 即 回 了 到西 班牙 觑见 了国 王 裴 南迪 他 用 亲 眼所,

.

见海地 发 生 的残暴 行 的 为率 叙 直述 惊 震 国了 王他 所 出 提的问 题 在西 班 牙 和罗马 都 引 起了 然 轩大 波这 样 一 个现实 的 依 法 统 治 第安 人 问 题印 提被了 出来 ,

1

52

1

,

迪 南 召裴集 他 的 智 囊 研们究 如 何 依法 治统 印第 人安 问 题 同年 2 月 在 1 布戈斯

.尔

,

,

2

项条 款 法的 律 诞 了生一 部包 括

s

o3

,

于 年欢 布颁生

.效

.这

就 是所

尔 戈 法

斯,

a(L

f B

wu

r

g

o s

)

尔 戈布 斯 法 西 班是牙 一第 部统治 印 第 安 人的 法规优

劣 论来 明 说 立 的法 必 性要

个 法 这 首 规先运 用 亚 里 士 多德的人 性”

印第 安人都 是

,

“天 生游 手 好闲 又而 道德 败坏 的 人 , .

化开

,印

,第安 的 最人好办 法就 是 把 他们迁 到西 班牙 人 居 地 留的 附 来 住

以便 近能使 他 们 经 进常 教堂 西 班 王 特 牙布 颁这 法律

项 ,

,

祈做

做,弥 撒

,

,

西 班习 牙 人的榜 样

,

。接

受宗 教育

为此

,

便 遵 照 以执 行

部这 规 头 法 条 一规定

委托监护人 应 立即在 己 庄自园 附 近搭 盖茅 屋

将印第

连人 他同 的 家们属 迁入 居住 还 令规定 1

,

然后

,

.应

将印 第 安 人 的 旧 屋烧

掉 、、

使他们 以一旦 想 离 逃自己

主 人

时 失寻 去 栖找息 场 所 的 希 望 公鸡只,

.在

里那 他们 能可 被 班西 人牙 的 监 护制 严 密 监地 起督来

,

第印安人要 在 茅屋 近附种 植芋 头 凉 玉薯米 9 条定规第1

,

托监 护应人给 们 他12 母只

1鸡

监 护人应为每个 印 安第人提供 1

个 吊

,以

他免们 在睡地

上。

.

2

0条规

监护 人 应 予给印 第 安人 每 人

金索

,比

作 置购 衣服之 用

对 们他的酋 长应 特 加

照顾

.

这 有 切一都 作 为 第印 安 人 的私 有 财 产,

以,此 保 证 印第 安 获得人 够足的 衣食 和 住房

.

法令

规又定 了印 第安 人 动 劳 受力 到 控

定,

并 规 定 了 最 限度 大的 劳动 时 间5

布尔

戈 法 第

,

8

条规

安 第人每 年 应 领 为主事 从 采 劳金动

此 在40 天

,内 ,

月个

,

满 后即发 给 证件

许 其 返 回住

处 休 4息

0,

再从不 事其劳它 动,

,

唯奴 隶 除外

,。

1

2

4

条规

,

监护

不 人 得用棍敲棒 击

第 人安

也 得不 用鞭 子抽 打 印第 安人,

还得不 喊 印第 安 人 狗 为

4

, 第 3 5条 规

,

定每

个 护监 人

.所

领的 印有第 安人 不得 于少4 0 人 其 他节 日表 演 自 的 己传 统舞 所 有 都 人受 将 礼

“洗,

得 多 于150 人,

条 规

定允许 印 第安 在人星 日期

也不能和裸 体出去活动

:

但不 能用 色 和 彩血 涂画 他 们自 己

们他

给宗予 教 诲教,

并且

鼓 励 他 们 举 行 婚 礼,

戈尔 法

也”是 欧洲 第一 部 民殖地 法

令,

的 产生 表

明,

6

世2 纪1在 0代年

,

直接

夺掠和 变 印 第 安 人为奴隶 政策

血 的指 出 地 有所权

,,

对 西 班牙 国王

已 没 什有 好么处 了 向们征 收他税

”赋,

,

国得库 的 到收不多入因

,而

给印第 安 人 以 经营 自 家 己 业的机 会

比 有 较 可利图

有一人 见针

尔戈斯 法

实 际

就 是农奴 法

.

这 部

律 法在 形 式 上 并 不 夺 印 剥第 人安 的土 地

,

是赋 予 西 班 领牙主 他 领对 的 印 第 有安 人以 强征劳 役 和 贡 税 权的 力”

实 际

就上 把

印: 第安人 置 于 封建农 的奴 治 统 剥 之削 下

,

不@

戈尔斯 法 的 各项 法规 是 体还现 了这 样 三 项 具 一 定 积有极 意义的 原 则

;

(

1

)

印 .

安 是人 自人由而 不 是 隶

必 须采 取 平 方和法 使 印 第 人安信 奉 基 督教

,

,

而不 得用使 武

,

力(

2

)印第 安 人 须必参 加 劳

动委

托 监护 将制继 续 施

,

行,

西 牙班人 对 第 印 安 人 索勒的 劳 役

和贡赋

则 以 限予

(。

3) 监

人 方护 也面必须 完成他 的 职们 责 给(予 保 护 传 和教)

遵守

一 切 旨

在防 止 施加 虐待 的 规 则

对 于被 征 服 的印第 安人 来说;

,

这个 法 律并 是 不什么 慈

善的 法,规

各 的 法规 对 项于保 印障 第安 人 自 由的 生 权存 利是 远 远 够 的

,不

是 对 米 尼多克

,

会的鼓 动 者们说 来

也 不 能是令 人满 意的

但是

,

至 少 国 王已 过 正通式 的立 法

印第认安

.

人 享 有权 利

,

,

并力 用图 班 西政 府 牙 对印 第安 人的法 制 来 替 代 殖 民无者法无 天 的 奴役 掠

。 部这法 在律美 洲却 从 未 被 格严 地执行 过 。

布在 尔戈 斯法生 效 之

,后

,

洲的西 班

.牙

民 征服 者们就 对其 十 不分满 对此 护 人,

,他们 实行 那只 有利些他 们 继 奴 续役和 掠 印夺第 安 人的 条

,款

西 班牙 国王 试 用 图 命视任 察 员等 办法 来 监 督 这 个法 令 的实 他 行 对 们 监督 执 行法 令毫 无诚 意

,

可是 察视 本 身员 也是监

因此法 令 成了一 纸空 文15

,

安第人 的 生 存 状 况不 仅丝

.

未得到 改善可是

第印安 人

,

而 且日 恶 化益必

这 仅 点 对从海 地 人 口趋 势 所作 的两 个 最 好 的 估计数 字 可

2

就 看以 出 幸 不 的结局

1

512

年海

尚地有

印 安第

, 年 减4少到 11

,

4

。万

第安 的人 惨悲命运 还 仅仅 是 刚始

、开.

15

4年开 始 的对 古 的 巴 服征1

:

,

随 着折

磨焚

烧 他 们 市的镇 和屠 杀 手无 寸铁 的妇 孺 一 野类 蛮罪 行 血 的事 实 再 向 人 次们提

?出

标它志 了西 班 牙

人对美 洲

征 服进 人更 加 腥 血的 阶段

保 和 障印 安第人 的 生权存

何 依 法实 行对印 第 安人 征的服

西 班权牙 有 关洲美 印 安第 人生存 权 的 法 立 进 入了 一 个新 阶 段

蒙特继诺西斯之 后

,

更个著 名 的修道 士拉 斯

?

萨斯卡 成抗为 议者的 领

.袖

控 西指

、班

对人 印第 安 人 犯下 的滔天 罪行

的`他指控

,在西班

牙乃 至整 西欧 个引了 广起

,

泛热烈 而 持

久的

15论

6 。 1年

,,

位 曾 经目击 征 服 者在 古巴 所 犯 罪行的 神父

在 班西牙 政 府召 开的 会议 上 了作

,

次首证

他论 对征服 者 的 指控 得 到 政府一 些 高层最 人 物 的支封

被予授通 权

行。

主要政摄

者受

到 卡 斯萨不 断 要 求的 巨 大 压力

了迪

?哥

,任

他 命

为,

第印 人安的 保 护者

:

。”

西,斯内 罗 暂 停

伦哥 西 布属美 洲 总 督 职 务 .

任 命 一了 个由 圣 罗 姆哲教团 的 三 个 士修 组成的 委员 来会拉 斯一卜 斯萨作 为印第 安人 的

代替他? 保 护者,

完全 象 是提 供一 做 人个道 主 义 试 的验 大好 机会 ,

.而

哲罗姆 派 的 士修 作们 为总 督

受 又 主到 摄 政要者 的 强 有 的力 持

,支,

而这 然次执 却法只 落个悲 结 局哀

界的 现 面实前 宣 告失 败

虽 这然次 法执行 动 的 本意是 良好 的

不 得不却 新在

世在

多圣明各

,.

,

个三 命 钦的执 法者开始 实 调 施查.

民 者们 一致反 对

士 善 待 们印 第安人 的 每 举 个动

阻 止他们 执 行布 尔 戈斯法

1 52 。年

,或 许他 们 还 使 这劝些修 道 士

.

法者 倾 于向 他们 的观 点

服墨西 哥

,

果到

结三

位 罗哲姆 修 士 放都弃 了职 @责.

,执

法失 败却助 长 了西 班牙 殖 民 征服 者对 印 第 安人更 加暴 虐的 征 服 奴 役到

51 3年 皮

3。

9 年 科 尔斯特开 始 征 自15

1

萨罗 征 服 印加帝

,

国仅几十 间

,年

西班 牙 殖民 强盗就 将 上 百万 第印 安

淹人没在 血海 之

前中

有关 洲 美殖民 地 法 制 题问 再 严次峻 提地到 了 西班 牙 和 欧 统洲治 者 的面

。5 31 7

J卜鉴 又

,年

情 形总算 有 了 转机:

.

,

受 人

文主 义 思 影想响 的 教皇 保 罗三世 对殖民 事务 颁

发了 , 道训一

谕某

些 凶 恶 使的 者为 现实其 贪 得无厌 之 愿

,?

满 足其 邪 恶 念欲

,

竟 敢

喋喋不

大 放厥词

,

,无 端宣 布 应 象对待 牲 畜 样 对 一待东 印 度 和 西 印 度人 以及 我 们

最 发近现 的 他 人其

种,迫 使 们 向 欧他洲 人屈服 欧替洲 效 劳人 … …尽 管 第安印人 基和 督 徒即 将 发 现 其 之他 百姓尚不 信 仰 基督 教 也 决 能 不 因 剥夺此 等彼 自 之由 及财 产 把 其 置 于 奴 隶 位

地,

.

反.

,

应 向

彼等

播传音福响

,

以 洁圣 之生 活 为 榜样引 导彼 接等受 神 圣 宗我

。教

.

为此

,

特布此

凡令违反 此 令之

一 切 定规均当宣 布 无

”教

皇 这的 个训谕 对 依法 理治 美 洲 民殖地 产生 了 一定 的积 影极,

拉斯在 反 审复 议

,

?

萨卡斯 等 人 努力的

1下54 年2 l 月x 20

西 班 牙 皇 帝查 五世 理 在瓦利 多阿 德 利 的 委 会员 经 过“

颁 布日T

新法

:

”(

T

he

N

e

wL

a

w

s

)

根。 据 部这 法规 ,

任何

,借

口 下的 进更一 步 的 役奴必 须 立即停

有持印 第 人安 奴隶 者必 证 须

明,

他 们, 拥 有 的都 些

;

是 信不教 食的 人生 蕃 或 是 正 义 战争 中俘虏 来 的土 人著

有 其 他 奴 必隶须 以予释 放

律 法 禁

,止

在帝 国 之内 再 按 护 征 监 赋 实制 新 行 的赏授

,后

且 并 规定 所 有 护监 赋征之 权在现 的 持 有 有 者

.个每 监 护主的 第印 安人 必 归 须 给 国 王还

,法

令 责成 庭法一 要定 特别 关 印 第心安

、人

待 他 对

们 护保 他们

.

令法明确 规 定 ,

,

在 得 争

战背叛

交 换或 其 他 因原的任 何

借 口

下再

使

印第 安人 沦 为 隶 得奴

.

如发 现 监 人 虐 待护 第 印安

人。

,

应 剥

其夺 监护 权

后,

印 第安

人只

一尽 有种节制 的进 贡 义 务 这个“

西

印 度 印 的第安人 特 别要 免除

.

超过 住 在 该 岛 的屿西 班牙人 应所

的,贡 或劳物役 的 负 担 新法

,?

一 个 明 的显出 发

是 .肯定 印 安第 人是人 而 不是其 他生 物 ,

凡是 此驯

服 印的第 安人都 应 获得 自由 主 权 前提的下

,就

其 本 意 来说,

新法

是 想

在 保持 班西 牙 王国的 征服权 和 宗

,

对 第印 人 安 实行 文明 一 点 的统治 和 剥削 政

.策

按当 旧 时 大陆的 文 明 标 准 给

印 ? 第 安 人基本 的生 存

权从

这 点 来 看

新法

颁 布的 确 的是拉斯

卡 萨斯

这一 派 人的一

大,

利 基 是 督教人文 主 义 思 想 观 的 一念个 胜 利

,

但是 这 个胜 利 那是样的 暂

,

美洲 西的班牙

民殖者 竟 连 这 么 一 点生点存 的 权利也 不 肯 给 予印 第安 人

在 洲美

下者

,大 多 西 班 数 牙 民殖者 继 续相

,

第 人 比安 物动强 不 了 多少 。

“、

除 作了为 智能 低

他们 认为

他们 永 远 不 可 , 能 合适 于 一个欧 化洲 社 的的

蛮 无 理 横 入 侵 者 并不 的承认 他 们 对 印

反 违律 法 的;相反

,

安 人所 犯 下的第 数 无 行罪和 所 发 动 的 战争 是 伤 天 害

理消

印第 人安

正义的,

,

辜无的印 第 人安 取所得 的 胜 利

,

是帝上的 旨

,

因 此 他认们为 动 发的战 是

,争,

?

.

以所 他们 对 自己 犯 罪 行所 洋 洋竟自 得 美洲 的天 主 教会 有 他 们也 自己 的 主张 。

到光荣 随伴着

他为 们得 以 施 滥暴行 感 谢 上 作 为 殖民地 的 既得 利益 者 他 们 大 都 耐信

,

图 印 第让安 人 饭依 督 教基 是 徒劳 的 ? 乱

法此因

,

法新

到来 美洲是的一场 政 治

5 4 41年 排力亲 王

派 德萨 都瓦尔 以钦 差 大臣的 身 带 着

份 。。

法来 新到 西班

.

无论

.

和 钦 差

大臣都 到 殖遭 者民 强的烈 反对,

总督门 萨多 责备 前 者 空是想 的 多 米尼 克会 改 革

,

的产者 物

而佑者 则 受 是科尔 泰斯 支 持

的“

这位

督总狡 地从猾 府搬 了 出首

.

来 让世知 道 人他

非。

不赞常同

,

,

”以 向此 朝 廷施 加 压力 差钦德 萨 都瓦 尔只 发现 很 少 一些对 于门 多萨 管理

,新

班牙 西的评

.

批 他 试 图发 更 现多 些

但, 到殖 遭者们的民恐

吓,

?

,

好明智只 作 罢地

,

虽然 殖民

者们 没 大有 地 胆提 出造 反 区

但他

们表示

如果 国 王执行 这 个法律

祖马 拉卡这 样 些一 人

,

们他 一将起 离开 这个 地

甚 至 连多米 尼 克会 著 名 的 师牧比 少 普

.都也 全 心地身 赞同殖 民 在 邵

“里,

者?

如 果

这 种 形 在势墨 西 哥是 严 重 的

贡萨罗决

.?

,

秘么鲁 的 情 况 更 糟 了就。

老 。萨 皮的罗儿子的

新 总遭 到督处

皮 萨 罗

发 动一 个 以 自 了 为 治名 叛的 乱

, ,

这 冲场导突致执行

,新法

此 如 一致 的反 对面前 急美 需洲的 财 富 时

,

甚 查理 至五也世无 为能

。力

其在尤 处他于进攻 德国 德路 派的前

,

此他只 好 妥 了

协514 6 ?

,身

为 西 班牙 王 国 摄 政 的 胖力( 后 来

。的

王 排国力 二 世)

,派

高望德 重的 侣憎佩 德 罗

拉加德斯卡 到 秘鲁 去

加 斯卡 到 了 秘 之

,

宣布对

法新

出 一 修 些改,

,

承征认服期 间所 授的予 监征护 赋权,

。 并且规 定了 第安印。

人 和 黑 继人 处 续 人 于 依 身 地附

位 的 种 种条 件 废除 涉及了终 止监 护 制 新 法的 张局 势平 息 了 这 样一来

, 。

使委 监 托权成护为可 以继 的承 ?

了是

,于

实际

新法的 部 分 容 内 将不 实会施 了 ,

.

属 西洲 殖美 地的紧民

卡萨 斯等人 十年的 努 力 付 之 流

,东

企 们图建 立 起 的 合 当 乎时 欧 洲 行现法

和 道德 的 对印第 人 的安 统 治政 策 及 法 其制 体系

结 果 蜕 变竟成 为违 反 时 法 律当 和道 德 准 则的

一套 夺 剥印 第 人 基 安 生 存权 本 统 的 治 政 和 立 策 法在奴 隶 制 和 监 护 征 赋 的 地 狱般 水 火 热 之 中深这 里 有必 要 提 一 护下 征 赋归 权 王 室

。还

在 这 种 殖

民 体 制下。

,

印第安

人 望 地绝挣

,扎

毫无 ,人权 可 言 了

,,

直到

1 7 世 纪 中叶

,

,

班 牙 国王西才 制又 订了 法 律

定失 去 效时的监

,

在18 世

纪查

理三世 的 改措 良施

特 别 直到

1是6

政监 官条例

才 使 这奴 个 属美西 洲

,殖

役 印安第人 两 多 百年的

护征赋 制

,

际实 结上束 了

同样 在 很 长的 时间里

, 民地的 法 建制设 一直 杂乱 无 章 ,

令 常常是一纸空

,文

, 年0 有关 殖 民 的地 法 律 被才 8编

即这使

样 纂 成 为《西 印度 法 汇 编律》 并 且 作 为 经 典 各被个 殖 民 国 家 借 和 和鉴 考参

部殖民 大 法 也不 过 象 橡个皮 图 章一

? 亚 里样士 多 德 ?LH

.这

被 民 殖统 治者 随 意 解 释 和 用泛,

:

政 《 学 》第治四

,

章五

务 书 馆 1印9 8

198 2

e

1年 版r.

.

? 《

阿 那奎政 治 著 选作》 商 务 印 书馆a n

,

ie n

a,

14 6页C

vil z

i

,k

e

?

,

H it

:

s r

o

oy

f

L

at

ni

A

1 4m9 2

a

it

o

n

.

L

o

n

d

o

n

,

o6 oz

.

vl

,

13P

.

o?? 埃 里 克廉

:斯

加《 比 勒地 区史

,

:

6 9

上 册》一 匀

1.

3第 4 3一 5 页一

.

?马 克《 恩 思 格斯 全 集

》.

.

卷一,

,

第 83 3页:

5 O页詹 姆 《地斯 理学 想 思 》 史商印 书务 馆19 匆 年版 1 1第4一 11e r gag ati ie n g e nae ra z h s tior y Ne w Yo r k J EF LA m A ?

,

,

z. 了。7

.5 0 第页

.

L H.

a

。盆。

3 招 一 5页 参 北见京师 范 学大 史 系 历编前 引书第 12

,

:世 界《 中 世纪 史史 料选 辑 下》内部 版

,

.

第”4

3

4_

2

页.

?

J

.

R

F一

a

?g g

前书

,引

,

8第 页0

s

,

u

.埃里

威 克廉斯 《加 勒 比 区地史 (

n

i1 9 2

4

工9 一 69) 》上册 宁 辽 民人 版出 社

,

,

,17

6

版年

yb

,

3第7 页5 一

3h

t

.e

O

w f

.

.

l

rv

gs

C

o ul m Lbr

iH Lsi efk

.

a

n

d is

,H

V

oy

ag

.

es

,

C

o n

n d e

sd

A

uteh

r

r

om

.H

i

.

a Ar

g

e

wr

o

r

L

1

o,n

@

F

。R

j

i。

孟 d

:

c五

.

o t e

hr

s

于do

n 一u 、 。

;

19 0

8

2 7第3 页

f。

。 a nz

:,

,

,e

t卫 dl s

,a

.

L

1

o n

d

.

o

,:

。6,

,

,

第 ;2

页.

?

?艾A

.

.

.

马托

《斯拉了 州史美》第 卷

A一

.

商务

书印

馆第1

0

5 页

0

, 叶B莫菲夫

?

托 卡列夫 主 编

.

:

.

拉丁 洲美 各 族人民 》 上

.三

联 书店 1 7 98 年版

叶 菲 莫

夫,.

,、

1第8 页

,

.

?埃 里克

L.

廉 斯前 引 歹 第 书9 页 3

e一

.

H

a

n

k

书引

,

5一 1 页4 1第3,

J

E.

Fa

g g 前 书

,

,

引0

页 第 8

卡列前夫 引

7 书页 第61

. .

9

一 12 0页

《新编 剑 桥 世 界 近 代 史第》一

《老卷 民殖 主 义史 话 》

.选

国中 会科学社 出版社 19 88年 版

, @中严

平:

京 出北版 社 19 4 8年

.

第20 1

?

,

2

0 4

? 参L见 EF a g

.g

前 书

,引

,

1页 第 8 一8

0

. 埃 克里 威斯廉前 引书 ?

,第

39

页.

.

?

V

.

.E

.F

ag g 前 引书

g

第 91

.页

@ 拉

?卡萨

斯前 引书:

,

1页 12第 0一 1 2

?

J E F a

g.

前 引书

,

0 14页

5 第 2页, ,

.

艾 巴托马 斯?

.《拉

丁 美洲 史》 71 6 一1 7 8 页

国拉斯 卡 斯萨前 书引? 国 EJ

. .

?

,F

ag g

,

.前引书

第 1 心

一4 0 5 页1 第15 页

2第 0

7

?. 函艾

艾.

?

马前斯引书

E

.J

.

Fa

gg

前书 第引

,,

4

‘ 105 页

.

?

马斯 前引

书,

.

责任 (编 辑

(上 接9 页 2)

玛@ 格特

?:

:

)

:

格节《 育主 义

,

》,

海译澄,

,

商务 书馆印9

年 2

,

,

1.一

2

.

,

1页 第 3

.

?高希圣

?套

儿产 制 限 AB 》

C?

世 书局界出版

,,

1

9

,

页9 第3

@

格丽玛特

? M?

2 63?

:

:

:《文

之 枢 纽 》 纽 约

,明

1

922 年 ,

4

第页 2

2,

4第1 ,

0

弗里 丹

1

09

女 的性 秘奥 》

锡 麟等

四川 人 民 版出社?

1

,9

年版

8.

页 1 0一 第221

9

.

尼迪 页

《美 国

节 的 运 动 育一 一玛格 丽

,

特 桑 格生 涯的》 卷 3 1

号,

耶。 鲁 学

0年 7版

,第

页,

:

第13 页4

?

伯@ 第琦

1

《日本 的 节 育 运 》

:动

,

《 东

方杂志 》

,

3

?桑格 夫 人在 北 大 的演讲

。《生 育 制 裁的 什么 与怎 样》 ,

胡适 之译

,

《晨报

副刊 》

,

91 22

年 42 5月日

?里士亚德多

罗 伯

特?

:

治政论 》 第4 篇、

务 印商书馆

:

.

,1

95

年版6

埃伦

,

?

:

《等中 市城

美国 文 研 化 》究

,

约纽

,

1

9

6年 版5

,第

21 5页 ,

?. 《

北 京大 学 刊日》

1国年 4 月18 日口

?

国 ? 仕许

.廉

:

《人

纲 》

,

书局

民 ,2国3 年

,,

第2 9

1

0 页,第2 2 .

1 9

2

,

9第2

? 陈碧1

:云

现《代 妇 女 节 育运动 的 剖 》析

,

《东方 杂 志》

《 东方 志 杂》

,

,

0第卷 巧 号3

,

?克

?

:《

生 育 制打节 和 胎儿童 公育

:》

,

1卷 3

1

号 2

,

.

?

金仲

华《

节 制生 育 与 妇 人理 的生 放解》

东 方 杂 志

,

7 卷 》1

,

9

19

.

引? ( 自 山 格 夫人 与 国 的生育中 控 》 制( 程 锦珍 译编

)

《女 子世 》

,

9

年第 9 8

期。

( 责任

:

梁立 )母

【论16世纪西班牙美洲印第安人生存权的立法与现实-龚绍方】相关文章:

立法理念论01-20

论现实与非现实作文08-31

论立法时机的判断标准07-29

立法权刍论01-20

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07-11

论地方立法的合法性01-20

论行政立法的理论基础01-20

论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01-20

论劳动教养立法的基本形势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