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探析

时间:2021-05-31 09:07:32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探析

俗话说:“不立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化建设是法制部门开展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开展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于促进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是大有裨益的。行政复议是法定的一种权利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研究,对全面提高行政复议人员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复议工作发展,更有力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探析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套符合政府工作大局、复议工作职能要求、职业特点和复议人员队伍构成的机制,确保行政复议人员的管理、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的运作都应当按照既定的程序、制度、规则进行,减少人为主观因素,追求规范管理和操作,不以领导个人的意志变化而变化,不以服务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前段时间,我办行政复议工作在规范化建设上进行了一些探索,获得了一些宝贵经验。结合这些工作,笔者试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作一探析。

一、加强复议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由于复议工作的法律性和专业性极强,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复议人员队伍,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

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端正指导思想。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行政复议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因此对行政复议人员应当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行政复议人员也应端正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打牢“复议为民”的思想根基。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通过健全和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工作体系,使培训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

三是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目前,各地区开展复议工作不很均衡,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机构弱,人员少。加强机构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是复议工作良性发展的客观保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推动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立足长远,真正把加强复议机构建设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在保障在机构建设和人员力量建设上狠下功夫。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开展规范化工作建设的基础

没有良好的制度,就没有规范的.工作。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就应当将行政复议的各个环节都制定较为严密的制度,使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都有章可循,依章办事。

一是应建立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在行政复议接待中工作人员与方方面面的来访人员打交道,是代表政府形象的一个“窗口”。接待人员应当注意对来访人员的研究,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要少用感情色彩较浓的用语,避免给当事人以错误信息,产生不必要的争议。要加强对接待工作的记录,确保不激化和外推矛盾,力争创造和谐气氛。

二是实行案件审理合议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合议制,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制度。复议案件受理后,应当成立案件合议组,指定一人主审,其他人员辅助,明确各自的责任,共同负责审理。建立这个制度,通过发挥集体智慧,可以尽量减少和避免失误,增强复议案件的公正审理。

三是复杂案件应当建立听证制度。案情重大、情况较复杂的复议案件往往是复议工作中的难点,经办人要投入大量精力来办理,如果只进行书面审理,效果有时不是很理想。通过建立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组织争议双方质证、辩论,向有关组织和人员查清事实,并将审理过程公之与众,就弥补了行政复议书面审理方式的不足,可以确保审理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制定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复议工作中的经常容易出现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仅凭办案人员自己的力量,很难保证案件定性准确。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吸取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力量,集思广益,将会使案件的审理更加公正、高效。

五是建立实施复议决定跟踪问效制度。行政复议决定的兑现,是行政复议能否取信于民的重要环节,体现了政府的权威。应此制定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跟踪问效制度,要求当事人特别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要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六是建立文件档案管理制度。复议机构应当加强对文档实行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收发文登记制度,有条件的要建立专人、专柜、专室的建设,以便工作研究和查找,保障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随着工作形势发展,还可以试行行政复议错案追究制度、按时结案归档制度、复议权力义务风险告知制度等等一系列制度,以丰富复议工作制度体系。

三、提高案件质量是开展规范化工作建设的核心应当说复议案件质量是开展规范化工作的核心之一,直接体现了复议机构的工作水平。按照法律规定,对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把立案审查观,调查取证关、审查决定关、及时送达关。首先要应当建立健全案件承办人制度,加强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把好立案后案件办理的第一关。其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坚持以案件合议组办理案件的主体,集中力量对案件进行攻坚。第三,要坚持疑难和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定期召开案件合议会议,集思广益。第四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研究,定期召开业务研究会,指导工作规范发展。第五要加强审核督导把关。可以设立专门核稿人,加强对案件的法律和文字把关。通过以上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保障案件的质量。

总之,在当今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的新形势下,面对各种矛盾、问题和困难,加强规范化建设是推进复议工作健康良性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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