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思考论文

时间:2021-09-12 08:37:15 论文范文 我要投稿

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思考论文

  在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剧增、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当下,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督促特殊教育不仅做到“量”的增加,扩大“面”的覆盖,更注重“质”的提升,是当前特殊教育面临的实际问题。笔者借助昆明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省际区域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与设计研究》的实施,开展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目标、要点两个方面的探索,形成了一些思考。

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与思考论文

  一、目前特殊教育质量评价的常见认识和做法

  目前,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概而言之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现象。

  (一)特校普教化,把普校评价思路和方法直接运用到特校

  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通过考试指标来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甚至组织特教学校统一参加当地中小学考试。因此,特教学校便注重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作为教师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同样将其列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这一行为,本质上反映了教育行政部门对特殊教育管理简单化的思维,忽略了特殊教育中最主要的学生本位。让特校教师疲于应付各种考试、检查,无力去开发和研究适应学生特殊需要的课程,个别化教育也大都无暇实施。

  (二)普特隔离,特校闭门造车

  与前述相反,这一认识和做法是把特殊教育视为与普通教育完全不同的教育类别,忽略教育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有意或无意地将特殊教育作为一种独立于基础教育的教育形式,特教学校各项工作均不纳入当地教育督导和评估。兼之一般情况下一地仅有一所特教学校,因此特教学校作为质量评价的主体,既负责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又开展自我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对此基本不闻不问。教育质量如何,多由学校自行评价,学生与家长既无法选择,也无法参与。教育质量如何提高,既无外在参照对象,也缺乏自我认识的内驱力。这种情形下,很容易会把特殊教育质量低下归咎到当地经济水平落后等外在因素上。

  (三)缺乏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观

  除上述两种观念和认识外,在新建特校,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建特校,普遍缺乏特殊教育质量意识,或对如何开展有质量的'特殊教育无从着手。2009年至2013年,笔者连续5年对云南省特殊教育新教师开展岗前培训。在参训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中,约70%毕业于非特殊教育专业。在培训中,60%以上的转岗人员简单地把特殊教育理解为政府对残障人群的优抚和安置。转岗人员中,约40%系从普通学校转岗至特教学校。这些人员在认识上缺乏主动性,主观上认为自己到特教学校是一种失败和挫折,对自我发展尚处于茫然阶段,遑论主动思考学校定位、特殊教育效应和质量等问题。

  二、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要点分析

  (一)特殊教育的主要任务

  论及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必然要先讨论特殊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别,其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什么,并围绕目的和任务来设计和思考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狭义的特殊教育,是指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其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可以看出,特殊教育的主要任务集中在人的社会属性和个体发展需要两大方面。换言之,特殊教育的质量评价,应着眼于其是否满足了残障人群的社会化发展和个体发展需要。前者最直接的表现和载体,可以归纳为交流能力与合作能力。这是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首先要明确的两个任务点,对残障学生尤为关键。而在满足残障人群个体发展需要方面,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这个框架要求下,包含了发展潜能、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四个任务点,并最终通过这些任务点形成社会适应能力、生存能力与发展能力。

  (二)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需落实的要点

  构建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重点应是在特殊教育主要任务的前提下,从满足学生社会化发展需求和个人潜能发展需求出发,针对学校课程体系、培养模式、交流合作渠道、内外环境建设等进行适当的改进和探索,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1.满足社会化发展需求

  这是特殊教育质量要求的出发点和回归点,基于这一要求的课程体系已经在三类残障儿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中分别得到不同层次的体现。可是,由于前述原因,课程的有效性和质量仍待商榷。困难的是,特教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是否以开放和多元化的办学思路有目的地培养学生的交流与合作能力,较难在短期内作出评价。这就必然要求要把学生置于社会实际环境中观察其效应。对此我们认为,对这一要素进行评价,应引入家长和社会这两个评价主体。同时,还要引入学生就业(升学)单位评价环节,了解与残障人群合作的有效性。前者可采用年度评价或者阶段评价的方式,直接评价学校教育在学生交流能力培养方面的效果。后者可采用追踪评价方式,由就业(升学)单位对学生在新岗位的适应性与合作性进行评价和反思。

  2.满足个体发展需要

  对特殊教育进行质量评价,要更多地关注学校教育是否满足了学生个体发展需求。这需要学校在特殊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基础上,推进个别化教育,并根据学生需求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校园文化,形成各具特色的本土化课程体系。

  (1)发展潜能

  医学康复理论认为,面对残障人群,首要任务是阻止已有缺陷进一步发展和恶化,其次是寻找和开发替代功能来补偿缺陷。同时,儿童心理发展理论也告诉我们,0—3岁和3—6岁是孩子身心发展的两个关键期,残障儿童也不例外。如果在这两个关键期得到有效的早期干预,其补偿性教育与训练措施的效果会更显著。据此我们认为,构建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在学生发展潜能需求方面,要关注两个方面的要点。一是早期干预,预防缺陷。体现在办学结构上,是学前教育是否作为特殊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并得到有效实施;体现在课程体系上,注重评价学校是否具备科学、系统的早期干预课程体系与康复训练技术力量;体现在效应上,注重评价教育活动中是否有完备、合理、科学的学生个别化教育和成长记录,以分析教育效果和质量。二是补偿康复,潜能开发,补偿训练。这一要点,注重评价特教学校在关键期之后,对不同年龄层次具备补偿康复可能性的学生,是否有针对性的系统康复教育、潜能开发计划和补偿训练措施。这一质量要点,体现在课程体系上是否具有系统规划的补偿康复课程体系与师资力量;体现在学生个体上,注重评价学生个别化教育效应。

  (2)增长知识

  对这一要点进行质量评价,可借鉴普通学校评价机制中较为成熟的思路和方法,适当采用知识点考核等评价手段。但要把握这一评价结果在整个质量评价体系中的权重,既不能将此作为总体评价,也不能舍弃这一要点。

  (3)获得技能

  在特殊学生个体发展需求中,获得有效技能和相应职业能力是不可或缺的。在学校办学方面,这一要点体现为是否根据学生需要设置相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高职衔接的渠道。对这一要点的评价应包含两个层次:由教育行政部门基于职业教育属性开展的评价,学生就业(升学)单位的评价。

  (4)完善人格

  不管是基于人的社会属性还是自然属性,健全的人格、符合社会道德的情感价值观,都是特教学校教育教学的重点任务,也应是质量评价体系的重点之一。对人格和情感价值观的评价,历来比较困难。我们认为,可适时借助互联网等渠道,采用社会调查等形式,邀请社会人士参与评价。由此,学校要积极主动地引领学生融入社会,增加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认识与了解,同时要加强德育、美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引导学生发展健全人格和情感价值观。

  三、一些思考

  可以看出,围绕特殊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构建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需要从两个大模块、五个要点来实施综合动态的评价。其评价过程涉及教育行政管理、学校、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多个层面。其评价要素,至少应包括特殊教育政策落实、学校服务、教育结构与体系、知识获得的有效性、个别化教育、教育效果、职业能力、学生发展、学生社会能力和学生情感价值观等。在推进这一开放、立体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时,还有一些问题应当重视。

  (一)明确主体,循序渐进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作为构建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主体和推动者,将特殊教育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特殊教育质量提升纳入教育管理、考核、督导和评估体系,循序渐进推动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设。

  (二)正视区域差异

  构建质量评价体系,切忌一刀切。既不能忽视差异,以经济发达地区的质量评价体系来对欠发达地区特教学校进行评价;也不能过于看重差距,一味地降低评价标准。对此,我们认为以省为区域来构建相对灵活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既能降低差异性的影响,又能以质量评价来促进不同层次特教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价的开放性和多元性

  评价体系应立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合理引入学生、家长、社会(社区)等多元评价主体,要勇于正视不足,以开放的视野构建多元性的评价体系。以上是笔者的一些初步思考,今后将继续深化课题研究,细化要点要素,确定具体的指标,结合我省实际,努力将这些设想转化为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推进我省特殊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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