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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债务巡回法庭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2021-10-01 14:26:11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小额债务巡回法庭的探索与实践

  1998年10月2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在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正式设立了小额债务巡回法庭,专司小额案件的审判。小额法庭成立两年来,以其简便、快捷的鲜明特色,高效、廉洁的作风,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赞誉,为人民法院的审判改革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今年初,该法庭被海口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光荣称号。?

  一、设立小额法庭,开展小额案件的审判,是人民法院改革的现实需要

  审判任务的繁重与人力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案件积压、诉讼迟延的问题相当严重。一方面由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加,尤其是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迅猛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诉讼标的金额越来越大,案件审理和执行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相比之下,法院受编制所限,人员的增加甚少。?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行民事审判机制本身的缺陷,法院内部没有专设解决小额、简易纠纷的机构和人员,简易程序、督促程序等诉讼法律程序得不到充分有效的利用。?海口市作为大特区省会城市,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多、人员少、任务繁重的矛盾也十分突出,大量的小额民事、经济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法院权威公正的形象。如何推进审判改革,有效地解决这一矛盾,成为人民法院改革的迫切任务。?

  二、设立小额法庭,开展小额案件的审判,符合国际国内司法改革的趋势

  与世界司法改革的潮流相适应,我国国内许多地方的人民法院对简单、小额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审判方式的改革也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审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举措。所谓“繁简分流”,就是在民事案件立案后,根据案件难易程度,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将简单的案件筛选出来,集中由少数几个固定的法官审理,通过简化审判程序,减少不合理的工作环节,加快审理速度,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这一做法效果较为突出,在国内影响较大。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省,1993年开始,就在全省各主要城市设立了小额钱债法庭,专门受理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有些地区以标的5万元为限,有些为10万元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尽可能以最简便快捷的方式审判,成效十分显著。?尽管各地的作法有所不同,但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就是如何在现行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挖掘人民法院自身的潜力,优化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作用,真正做到简易案件的审理快起来、复杂案件的审理细起来,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三、法庭的设立及其基本情况

  正是在这一形势下,1998年,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区法院设立小额法庭的设想,作为法院改革的重要内容。同年6月份组织了市区两级法院有关人员赴广州、深圳等地进行了考察学习,10月28日首先在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成立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半年后,根据市中级法院许前飞院长的指示,法庭迁往市中心挂牌办公,以更加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目前,该法庭是全省唯一的一个小额法庭。法庭设于海口市金贸区金龙路,与市公安局相邻。人员配备6人,含负责人1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2名、打字员1名。?小额法庭依法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本院有管辖权的简单民事、经济债务纠纷案件,不受民事庭、经济庭关于案件分工的限制。法庭“工作暂行办法”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受理案件的类型:?

    (1)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追收贷款案;?

  (2)民间借贷案;?

  (3)追收结欠货款案;?

  (4)追收房租、水电费、电话费或物业管理费案;?

  (5)追索劳动报酬案;?

  (6)追索承揽加工报酬案;?

  (7)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案;?

  (8)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9)不当得利案;?

  (10)其他简单的,有给付内容的债务案件;

  (11)当事人对超过10万元数额的部分愿意放弃追索权的上述案件,小额债务巡回法庭也可受理。?上述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以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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