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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养廉”辨证说

时间:2021-10-01 13:27:23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高薪养廉”辨证说

  尊重人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本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从本质而言,其蕴涵的经济逻辑却是与公共事务领域格格不入的变态的市场逻辑——

  “高薪养廉”一直是一种比较流行而又争议颇大的说法,有人将“高薪养廉”视为反腐的制胜法宝,甚至将“高薪养廉”吹捧成反腐的灵丹妙药,似乎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公务人员腐败问题;有人则对“高薪养廉”嗤之以鼻、不屑一谈,似乎特别忌讳以经济手段反腐败。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依我之见,“高薪养廉”属于对吏治腐败具有一定程度预防效应的权宜之计,属于功用有限的经济型策略,这或许是对“高薪养廉”说比较全面和比较妥帖的定位。

  不可否认的是,“高薪养廉”理念的确蕴涵着某些值得肯定的积极因素甚至是独到之处。“高薪养廉”说具有一定程度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主要体现在它尊重人的追求利益的“经济人”的本性,体现了对人性的观照。“高薪养廉”的这一人性预设颇具合理性。其实,公务人员作风的“廉洁”与生活待遇的“清贫”并不具有绝对的内在关联,笔者认为有必要为“清贫”一词注入时代的新理念:现代社会倡导的“清贫”更多的是指作风上的清正廉洁,而并非单纯意义上的生活待遇的“艰苦朴素、一贫如洗”。

  此外,“高薪养廉”的新意还体现在对预防腐败措施的经济维度的观照。近年来,国家不断为公务员加薪,这除了有刺激消费等经济因素的考虑外,也在客观上蕴涵“高薪养廉”的制度理念。值得一提的是,“高薪养廉”说蕴涵着注重预防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理念。实践中,人们往往更注重滞后式的“反腐败”而容易忽视超前式的“防腐败”。反腐倡廉是一场“持久战”,在这场“持久战”中超前式的“防腐败”其实比滞后式的“反腐败”更为重要。可以预见,随着全社会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的构筑,权力腐败和职务犯罪这一幽灵将难觅有藏身之地和作祟之机。

  诚然,反腐倡廉应当重视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技术性措施,“高薪养廉”充其量只是众多防腐措施中颇具经济色彩的一种,若据此天真地认为反腐有了绝招、廉政有了捷径,则明显过于高估“高薪养廉”的实效了。

  人性的黑洞无疑是“高薪养廉”的致命缺陷所在。从人性的角度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形形色色的人其实都可以归于“经济人”的范畴,企图通过道德说教、良心自责和舆论压力将“经济人”改造成泯灭私欲的“道德楷模”,往往是徒劳的,企图以“高薪”为货币兑换“廉洁”这一特殊商品往往是难尽如人愿的。自信人的道德品德、良心自责终究会战胜私欲,并将不义之财乖乖地拱手上缴,我不否认其初衷是好的、正义的,但任何良好的初衷和美好的愿望都不应回避无情甚至残酷的现实,否则就难免失之天真甚至近乎荒诞。

  从人性的角度讲,自私、恣意、贪婪等劣根性是与生俱来且无法根绝的,只能通过法律等制度化的理性力量最大限度地予以遏制,因而与腐败这一幽灵的较量必然是一场永远的持久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不可能一劳永逸。

  诚然,从人性的角度讲,对权力和财富的欲望、追求是符合人之本性的正常心理,不过这种欲望和追求应当是适度的和有节制的。更为重要的是,权力应当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古语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其实,君子爱权同样应当取之有道。廉洁应当是公务员具有的职业道德或“责任伦理”。“高薪养廉”的逻辑依然是潜在的金钱万能思想,表面上这种逻辑颇有点类似于市场交易,但市场的逻辑并不具有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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