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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

时间:2021-10-01 10:49:19 教育论文 我要投稿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

1.国家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背景

  九三年以前,在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方面,全国各地的做法不尽一致。有的省、市、自治区和部委对其所属高校的毕业证书统一印制或管理,有的则由高校自行印制或管理。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

  由于全国各地在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印制及管理方面要求不统一,加之在一些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一方面,不利于国家对高等学校依法办学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出现了一些办学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滥办学和乱发文凭的事件,影响了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另一方面,在客观上给不法分子伪造贩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以可乘之机,败坏了社会风气, 给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造成混乱。

  2.现行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模式

  为保证高等学历教育的规格和质量,维护高等学历(学位)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声誉,加强对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管理,便于用人单位对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认定, 原国家教委决定从一九九三年起,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的青岛和大连)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学校三级管理,证书内芯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仍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考办负责印制。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省级(含青岛、大连和国务院部分部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验印。从2000年起,教育部开始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此项改革将使教育部不再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内芯,改由高等学校自行印制,但必须进行电子注册,并供网上查询。2000年在北京、天津、辽宁、湖北、重庆五省市试点,计划2001年在全国实行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3.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范围

  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所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

  4、严厉打击伪造、贩卖、使用假毕业证书的不法行为

  (1)伪造、贩卖、使用假毕业证书的社会危害

  伪造、贩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是不法分子以牟利为目的,迎合社会上一些人不通过学习而获取文凭和待遇的不良企图的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出现在个别地区和个别人身上,但其影响和危害很大。它干扰高等教育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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