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功能比较分析

时间:2021-10-01 16:21:22 经济学论文 我要投稿

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功能比较分析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通常所说的二级市场炒作或以换手率来衡量的流动性不同。单纯的市场炒作仅仅将财富在投资者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它本身并不能创造任何价值,也无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除了给国家创造税收和给公司增加手续费收入,没有任何实际的经济功能。进一步分析,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在下述两个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一是为股东提供一种监控股份公司的方式,即“用脚投票”。作为投资者的股东有两种监控方式,或者是被动型监控的“以脚投票”,或者是主动型监控的“以手投票”,后者我们在下文论及。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东可以卖出股票,一走了之。这种被动型的监控对公司管理层形成的约束力与股东的身份和特点有关。如果股东是散户,管理层并不在乎其买卖;如果股东是大的机构投资者,管理层就不敢掉以轻心了,因为大的卖单会使公司的股价急剧下降,既会影响管理层与股票挂钩的收入,也容易导致外部接管。二是加快信息的流通。证券市场配置资金的效率有赖于价格信息的准确性。只有当股份公司的股票价格如实反映了所有关于该公司基本面的信息,比如公司的业绩、业务增长情况、市场前景等,证券市场才是有效率的,它对资金的配置才是有效率的(Fama,1965)。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信息市场。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可以使得信息尽快地反应到价格中去,提高市场的效率。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便利与金融中介机构在资产转换(时态中介与规模中介的综合)中的流动性保险功能类似,但前者远胜于后者。就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而言,它源于从大量分散的储蓄者手中吸收资金,然后用以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在这一转换过程中,金融中介机构以牺牲其资产的流动性为代价来为储蓄者提供流动性便利。这在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其负债主要是短期性的活期存款,而资产主要由长期性的贷款构成。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来自于大数法则的运用:由于储蓄者的存款行为是大量而分散的,机构可以根据大数法则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测;根据这一预测,机构在保留一定的流动性准备后,将其余资金用于贷款或投资。由此可以看出,机构的流动性保险功能受制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对储蓄者的流动性需求的预测是否准确,或者说大数法则是否适用。在社会安定、经济环境稳定的条件下,人们对未来收支的预期是稳定的,对金融中介机构也是有信心的,因而他们到机构的存款和取款行为也不会出现突变。但一旦出现社会动荡、经济环境急剧变动,人们对未来的预期就会变得不确定起来,其现时的收支行为也会出现变异,从而影响到机构流动性需求预测的准确性。在极端情况下,人们会同时涌向机构提款,出现恐慌性挤兑,甚至引发“骨牌效应”,酿成金融危机,中断金融中介机构的流动性转换链条。二是金融中介机构能否顺利回收其贷款或投资。一般而言,机构的贷款或投资是长期性的,期限越长,发生坏账的风险越大。如果机构经营不慎,累积了大量的坏账,也会中断其流动性转换的链条。

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功能比较分析

    二、汇集资本和分割股份

  所谓汇集资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筹集资金。资本积累有限的个人投资者无法从事所需资本巨大的事业,如铁路、钢铁、石油等行业,但通过在股票市场发行股票来成立公司则可完成这一任务。股票市场所能达到的筹资速度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或通过金融中介融资所无法比拟的。汇集资本实际上是证券市场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它类似于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转换功能。

  证券市场不仅提供了汇集资本的手段,更重要的是还提供了分割股份的方式,并由此派生出界定产权的功能。比方说,一项投资需100万元,但发起投资者(即筹资者)手中只有10万元,那么,他可以另找9个每人出资10万元的投资者,这样,10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且各人在总的资本中占10%的比例;或者发起投资者为了保持在投资中的控制地位,也可以找更多的投资者,比如说90个每人出资1万元的投资者,这样,91人的资本汇集在一起正好是100万元,其中发起投资者占10%的股份,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