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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的研究

时间:2021-10-01 11:36:25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建立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的研究

一、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的内涵

关于建立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的研究

  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是指在工会组织自身评估和作为工会组织领导者的党组织评估之外,由社会力量自发、自主地计划、组织、实施或委托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对某一工会组织一定时期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其影响作出科学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而工会工作的社会评估机制,则是上述工会工作社会评估的制度化。

  这里要明确几个问题:

  一是评估的主体既不是各级工会组织,也不是作为工会工作主管者和工会组织领导者的党组织,而是独立的社会力量。

  二是评估的对象既不是作为最基层的企业工会组织,也不是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工会,而是某一层级适度、自主性较大的具体的工会组织,实践中应以区(县)工会作为对象为妥。

  三是评估的内容不是工会组织自身,而是工会组织的工作。因为对工作的评估较为容易,在操作上可行,容易找到一套客观的标准,而对一个组织的评判则由于标准的非客观性和较大的随意性,在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难度。事实上,通过对工作的评估和排名,实际上也就是对组织的评估和排名,因为工作是通过组织来进行的。

  二、尽快建立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

  我国正在从计划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尽管从整体上看这种转型还是进行时,尚未最后完成,但是,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进程已不可逆转。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一员标志着朝向市场经济进程的步伐将愈加坚定而且迅速。市场经济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制度,而且是一种社会制度,一种社会运作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其工作开展得如何,是否得到了其工作对象的认可,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评估机制。

  我国工会组织工作的评估机制目前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各级工会组织的自我评估;二是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工作的评估;三是作为工会工作主管者和工会组织领导者,各级党组织的评估。这三个层面的评估是并行的,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已经制度化,而且也相对完善。但是,这三个层面的评估,归根结底,其实质是体系内的评估,是工会组织(包括党组织)自己评自己。由于社会形态不同以及由之而来的社会力量发育的不成熟,工会工作的体系外评估,即由独立的社会力量自发计划、组织、实施或委托其他社会力量实施的评估对工会组织工作的评估一直缺失,工会组织工作的好坏优劣长期停留于体系内的评判,既造成了长期的工会组织工作内少动力外缺压力的局面,不利于工会工作的发展和工会组织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剥夺了社会对作为重要社会组织的工会的工作的知情权。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成熟和我国社会生活市场化取向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工会工作社会评估机制的继续缺失将使得我国工会失去与时俱进、成功应对新形势挑战的机会,也将与国际惯例格格不入。

  对工会工作开展社会评估的必要性还在于,通过对工会组织一定时期内具体工作的体系外评估,可以让社会以及工会组织的工作对象了解和掌握该时期内工会组织占有与运作资源的状况以及未来工会组织占有与动员资源的能力,从而为公共权力和其他社会组织决定何时、以何种方式、在何种程度上与工会合作、购买服务提供参考依据,也让工作对象以此决定是否加入工会、参与工会活动或者是否退出。实际上,这也是社会知情权的反映,只不过在程度上更深入一些罢了。

  三、工会工作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如前所述,对工会工作进行社会评估的目的在于通过评价工会组织某一阶段的工作确保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同时也通过体系外的评估促进工会组织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因此,这种评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评价,而是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为保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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