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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归宋的讨论

时间:2021-10-01 10:43:58 社会文化论文 我要投稿

关于秦桧归宋的讨论

金人如何放秦桧归宋,若能留下详实的历史记录,反而应是怪事。诚如已故爱国历史学家刘子健先生早已指出,“一般印象总疑心秦桧是女真金人的奸细",“这只是怀疑,并没有实证"。刘先生的思路是“从他的亲戚里去找,线索有了"。“秦家和他们的亲戚,有的帮宋高宗,有的帮刘豫,私下联系,两头活动"。①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史学家们一般还是认定秦桧就是奸细,例如被公认为是中国宋史界泰斗的已故的邓广铭先生,就在其《岳飞传》(增订本)第80页中使用了“女真贵族阴遣汉奸秦桧归南宋"的标题。

近年来,对秦桧是奸细提出异议者,是何忠礼先生,他在《岳飞研究》第4辑《〈老学庵笔记〉中所见的秦桧》和《南宋史稿》第81至84页中,主要是以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为证,他说,“秦桧南归,事关重大,但人们对他所以能够南归的原因,且众说不一,从而成了历史的悬案。一种人以为秦桧自己设法逃归的;另一种人则认为是金人为从内部破坏南宋的抗金战争,故意将秦桧作为内奸纵归的"。“分析上面两种说法,我们认为,尽管秦桧南归后,坚持对金屈辱投降的路线,犯下了种种罪行,其所作所为,在人们看来,确实很像是一个金人打入南宋内部的奸细,但是平心而论,朱胜非在《秀水闲居录》中所说的话,是颇多疑问的"。“可是,与秦桧生于同一时代的‘朝士’,且见多识广,力主抗战,对秦桧又极无好感的陆游,却作了与朱胜非截然相反的记载。应当特别指出的是,陆游撰《老学庵笔记》已是秦桧死后四十年以后的事,此时桧之冰山已倒,凶焰早息,揭露秦桧生前的种种罪行,已经无所顾虑,陆游更无必要为他讳护。故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今将《老学庵笔记》卷1载:

“秦会之在山东,欲逃归,舟楫已具,独惧虏有告者,未敢决。适遇有相识稍厚者,以情告之。虏曰:‘何不告监军(完颜挞懒)?’会之对以不敢,虏曰:‘不然,吾国人若一诺公,则身任其责,虽死不憾。若逃而归,虽欲贷,不敢矣。’遂用其言,告监军,监军曰:‘中丞果欲归耶?吾契丹亦有逃归者,多更被疑,安知公归,南人以为忠也。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会之谢曰:‘公若见诺,亦不必问某归后祸福也。’监军遂许之。"①《两宋史研究汇编·秦桧的亲友》第145页。

首先,从年龄上说,陆游与秦桧虽仍是耳目相接,却不能算“同一时代的‘朝士’"。何忠礼先生认为陆游“无必要"为秦桧“讳护",是有道理的;但说“与《秀水闲居录》相比较,《老学庵笔记》和《中兴遗史》所载秦桧由金方逃归事,其可信程度确实要高一些",就可以商榷。因为从时间上说,后两书出现较晚,决非两个作者亲历现场,了解秦桧归宋的底细,无非是得之道听途说。《老学庵笔记》的成书大约在秦桧死后三、四十年,①时间相隔不近。如果稍为了解一点金史的话,依金太宗时的政制,就元帅左监军完颜挞懒在“东朝廷"的地位而论,他放一个秦桧归宋,绝对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根本无须承担多少政治责任。上引记载的对话,如“公若果去,固不必顾我"之类,就是不合情理的。这就多少反映了道听途说的不可信。

朱胜非与陆游不同,是与秦桧同时代的宰相,他与吕颐浩的私人关系不错,而与李纲、赵鼎、秦桧等人都有嫌隙,这些在《秀水闲居录》中所反映。但何忠礼先生说他“力主和议,政见本与秦桧一样",却是不符起码的史实。朱胜非任相期间,最重要的政绩之一,是坚决主张并支持岳飞军克复襄汉。绍兴五年(公元1135),宋高宗依赵鼎的建议,命令前任宰执上奏,条陈对金政策。从《三朝北盟会编》所载的朱胜非奏看来,他的主张是与李纲、吕颐浩等人相似的,而与他们相对立的正是秦桧和汪伯彦。今摘引朱胜非上奏的一段最重要的话如下:

“今内外劲兵无虑三十万众。兵既众矣,患无可作之气,今则勇气可作。气既作矣,患无可乘之机,今则机会可乘。不于此时,速谋进取,使既作之气复堕,当乘之机复失,以数年尝胆之勤,为一旦噬脐之悔,可胜惜哉!"②

如果硬要将朱胜非归之于投降派,岂非是太冤枉了。何宗礼先生引用《秀水闲居录》,摘自《中兴小纪》卷9,其实,此段文字经清人修《四库全书》时篡改,如将“挞辣"改译为“达兰",“虏"改为“金"之类。他另在注中说:“《会编》卷二二0所载略同。"这里涉及一个如何用较原始的记录和版本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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