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乳用、种用动物跨省调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以下简称乳用、种用动物)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引进乳用、种用动物的监督管理,防止外源性动物疫病传入,保障畜禽养殖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 中国动物检疫 PKU 英文刊名: CHINESE JOURNAL OF ANIMAL HEALTH INSPECTION 年,卷(期): 2010 ""(5) 分类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