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
2009年12月1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会议和京都议定书第五次缔约方会议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落幕,会议达成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缓行动作出了安排,并就全球长期目标、资金和技术支持、透明度等焦点问题达成广泛共识.
作 者: 危敬添 Wei Jingtian 作者单位: 刊 名: 中国海事 英文刊名: CHINA MARITIME SAFETY 年,卷(期): 2010 ""(1) 分类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