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局面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0年,省委、省政府颁发<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对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0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2002-2005年省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民间艺术的抢救和民间艺术人才的培养.2003年,省政府出台<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
作 者: 杨建新 作者单位: 浙江省文化厅 刊 名: 今日浙江 英文刊名: ZHEJIANG TODAY 年,卷(期): 2006 ""(17) 分类号: G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