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质量法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
某些具体负责后处理的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对于监督检验结果判为不合格时很感头痛.他们认为有关产品质量法规中,对于不合格品,只有"不准出厂和销售",如果出厂销售了,毫无办法.不象对伪劣假冒的查处有明确的罚则可对照.他们认为法律法规不健全,有禁则而元罚则.但又碍于面子,羞于向上请示.
作 者: 李涛 作者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010000 刊 名: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英文刊名: INNER MONGOLIA SCIENTECH AND ECONOMY 年,卷(期): 2002 ""(3) 分类号: F273.2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