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学经典改编与影视品牌建设艺术论文

时间:2021-09-08 20:16:25 文学艺术论文 我要投稿

中文学经典改编与影视品牌建设艺术论文

  改编文学经典能促进影视文化产业等发展,但当下的影视改编却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在改编文学经典作品来生产影视文化产品和建构产业品牌时,需要反思和规整的问题是当下改编的影视作品普遍高扬“技术美学”而漠视“人文美学”,崇尚“工具理性”而抑制“人文情性”,经典作品被改编后,成了炫技的表现而缺乏文艺创作应有的较高“艺术追求”和基本“人文关怀”。以2013年年初同期上映的《隋唐演义》和《隋唐英雄》来说,均是以古典名着《隋唐演义》为蓝本而改编成的电视剧。《隋唐演义》曾获得了有“清一代历史演义小说最优秀的一部”之赞誉,是隋唐历史小说中的“集大成”者。之所以能获得如此之高评价,关键在于小说成功地塑造了一群心系天下苍生的“豪杰义士”,为救民于水深火热而自觉起义,在时代风云激荡中为了正义、尊严和理想而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凸显了“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和敢爱敢恨的血肉情怀。在小说基础上拍成的两个版本剧作,却问题颇多。其中如浙江永乐影视出品的《隋唐演义》,号称是中国首部完全以电影手法拍摄的电视剧,耗资2.8亿重金打造,借助高科技技术手段强化了一些特效制作,但技术方面的提高并不能掩盖其贫乏的“艺术追求”,炫目耀眼的视觉冲击背后却是思想的空洞与虚无,对于“演义”主旨“游移不定”的把握,使得剧作叙事上前后冲突、故事内容不完整,由于缺乏思想的内在引导让受众难以适从。特别是对残暴杀戮无辜士兵的炫技表演及“鲜血”飞扬的聚焦表现,更是凸显了编剧和导演缺失了基本的“人文关怀”。经常上演的暴力打斗、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情节,也让本就不明确的演“义”精神冲击得支离破碎。其次,当下的“经典翻拍”往往臆测“人性”的共同性,借口探索“人性”的深度而突破“历史性”维度,打着表现“美学性”的旗号实际上做的却是历史虚无、文化虚无、经典虚无之事。近年来,影视产业中热衷于拍摄“穿越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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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剧”的盛行实质上是一种知识荒诞、历史虚无、缺乏文化禁忌的表现。编剧们看似富有创意,敢于大胆想象,实际上是对民族文化缺乏信心和爱意,也没有知识考古的勇气和耐力,经常性地窜乱经典、虚构历史、混淆文化,体现出他们既不能深究“经典之所以为经典”的内涵,亦不敢反思之前影视改编的错漏和不足,更无力结合时代新特性借助“改编经典”以反映当下民众的现实诉求。如周星驰导演的《西游?降魔篇》,与经典的文学《西游记》离得很遥远,与“西游”历史文化也不合节拍。只是借用了一下“西游”的名号和格套来吸引眼球,实际上抹杀了“西游”的人文内涵和历史价值。其他如《赤壁》《楚汉传奇》《画皮》等影视作品同样都有着这些弊病。一味地为《西游?降魔篇》等赢得了较高票房收入叫好,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轻文化、重科技轻人文、重当下轻历史的功利心态。最后,“同质化”的制作层出不穷,缺乏新生内涵和陌生表现的“个性”创作,实际上是一种伪“个性化”表现,难以获得受众认同。“经典”翻拍,究其根本并没有创造出真正意义上的“经典剧”。俄国形式主义文论家什克洛夫斯基曾指出,文艺之所以为文艺,就在于它具有“陌生化”的表现形式。近年来,荧屏上所[文秘站:]闪耀的电视剧主要类型,如宫斗、抗战、谍战、政治、军事、商战、民生、家庭伦理等题材,是“同质化”的重灾区。当代文学史上如莫言、海岩、刘震云、麦家等作家的经典作品,经常被商家拿来改编为影视作品,“同质化”现象很严重。虽然“类型化”是影视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但“类型化”和“同质化”是有明显区别的,就在于相同类型的题材,必须寻找到不同的创意角度。改编经典文学作品,往往意味着在同一故事题材下进行影像叙事,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找到不同的叙事风格和个性气质。如果在商业运作逻辑中,将个性创作变成为一种模式化行为,那么“花样翻新”个性表象,实质上是一种“伪个性”。只会让受众感觉消费内容曾经熟悉,并不能让他们因“怀旧”心理而感受到作品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也难以重新激活他们回味经典的热情。

  改编文学经典作品,一定程度上应该顾忌和考虑作品本身及改编之后的“艺术性”“人文性”。社会批判理论奠基人霍克海默指出:“今天,叫做流行娱乐的东西,实际上是被文化与工业所刺激或者操纵”,“对投资在每部影片上的大量资本的快速周转的经济要求,阻碍着对每件艺术品内在逻辑的追求———即艺术作品本身的自律需要”。因此,他认为像电影这样的文化工业“不能同艺术相处,即使它与艺术相处得很好”。霍克海默及众多法兰克福学派“文化工业”批判理论家们发现了文化工业和经典艺术创作之间的矛盾冲突。当然他们的观点比较偏激、激进,他们固执地认为文化工业和经典艺术不相融合。其实,在萧伯纳、托尔斯泰等经典作家、伟大编剧的视域中,包括小说、戏剧等文学经典改编和影视文化产品制作间并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存在着相互影响,完全可以沟通相连。关键在于新创作的作品有“艺术性”“人文性”,同样还是“艺术”生产的延伸,能够破除生产的`标准化、齐一化,能动地服务和满足人的现实需要。影视改编不能为追求利润而简单模仿,不能为让受众购买、消费新产品而追新逐奇、标新立异。改编文学经典作品,还有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文艺作品所坚守的“历史的”与“美学的”内在统一标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虽然反对人性论,但并不排斥人性。他既考虑人的自然属性,同时也把握人的社会属性。对人性共同形态的描写,不能仅着眼于自然性,而且应把握其历史性、社会阶级性和伦理、道德、宗教等属性的综合方面。马克思主义者同样肯定审美的最高境界是人的哲学,审美的最高原则是超功利的,是作用于人的心灵和精神的。正是基于对工业化生产导致了人的“异化”问题的反思,马克思主义才强调文艺创作应该肯定和倡导人的独立、尊严、价值和地位。

  仲呈祥先生在反思当下影视产业发展时曾指出:“把过去用政治方式取代审美方式把握实践,改换成了用利润方式取代审美方式把握实践,同样的实质是排斥了审美的方式把握实践。……现在我们陷入了一种文化悖论,一方面我们在呼唤经典、呼唤大师;另一方面经典、大师在身边,我们又不珍视他们留给我们的遗产。”可见,影视改编坚守马克思主义倡导的“历史的”和“美学的”统一尺度甚有必要。综上可见,改编文学经典依然是发展影视文化产业和建构品牌的重要路径,在文化产业“倍增”战略视域中反思当下影视改编问题甚有必要。我们要改变当下改编影视作品时普遍高扬“技术美学”而漠视“人文美学”、崇尚“工具理性”而抑制“人文情性”;臆测“人性”的共同性及探索“人性”的深度而突破“历史性”维度等现状,进一步在工业化的影视改编生产中坚守“艺术品格”和“人文精神”,做到“历史的”和“美学的”内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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