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村民自治与家庭承包的法律制度
村民自治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实践的壮举,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伟大成果,更是中国特色的新农村组织制度.村民自治是家庭承包制下对村民的重新组织.家庭联产承包的实行和人民公社的解体确立了村民自治.其直接使命是重新组织人民公社解体后的家庭经营户问题,通过直接民主实现村民的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从而实现村民当家作主的农村村民组织制度.
作 者: 王守忠 王富强 作者单位: 乌拉特前旗党校 刊 名: 实践(思想理论版) 英文刊名: SHIJIAN(SIXIANG LILUN BAN) 年,卷(期): 2010 ""(4) 分类号: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