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必须立足于公共管理基础上
本文针对新修改的<北京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必须在立足于公共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公共服务意识,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解决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面临的信息、技术和资金瓶颈.并围绕这一思想,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立法路径建议,最后针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作 者: 刘波 王蓉 作者单位: 刘波(广东商学院,广州,510000)王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刊 名: 环境保护 PKU CSSCI 英文刊名: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年,卷(期): 2005 ""(6) 分类号: X5 关键词: 危险废物防治 信息 技术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