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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考政治八年级年级内容整理-政治试题

时间:2021-10-06 12:10:23 政治试题 我要投稿

汕头市2004年中考政治八年级年级内容整理-政治试题

20032004学年汕头市思想政治

汕头市2004年中考政治八年级年级内容整理-政治试题

考试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

第一部分 初二法律(六、八、十一、十二课)

 

⒈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77         识记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它是对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起着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保护未成年人工作首先应当遵循的原则。同时,它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目的和我国制定未成年保护法的目的。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第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第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简称教育原则。

⒉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判断分析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79--87            运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各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及其职责。

家庭保护的主要内容有:

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②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让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用权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④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了家庭保护中应采取的积极措施。

学校保护,是指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学校保护的主要内容有:

①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

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③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④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工读学校”保护未成年人做出了规定。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社会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并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

②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③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音像制品。

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对有特殊天赋或者有突出成就的未成年人,应当为他们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司法保护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①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尊重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③对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应做好安置工作,复学、升学、就业不歧视。

④人民法院处理继承案件、离婚案件,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

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第一,要依法自律;第二,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第三,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⒊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10—113             理解

①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从内容上看,它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性质、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此外,宪法还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同宪法相比,普通法律只规定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

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有两层意思:一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

③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由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其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用权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总之,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宪法规定       识记

我国宪法非常重视公民权利,设专章规定了公民享有三十多项自由和权利。归纳起来有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

⒌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理解

①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个公民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权利很多,只有由国家法律所确认的权利,才是合法的权利,国家才予以保护。由国家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权利,国家和政府有保证其实现的责任。

②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非写进宪法就完事大吉了。相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相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制,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a立法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还需普通法律为其提供具体保障。二十多年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了一百多部法律,确保公民各方面权利和自由得以实现。

b司法保障。我这宪法将审判权赋予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和行政审判庭。公民认为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人民法院相应的审判庭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公正审判,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在打击刑事犯罪、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化解民间纠纷、审理各种行政违法案件等方面,将发挥更大作用。

在司法保障方面,我国律师制度、法律援助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⒍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 30                   识记

[1]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那么他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如果缺乏受教育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那么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在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以下内容:①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②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③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④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⑤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⒎义务教育的特征 32--33                  识记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普遍性、免费性等特征。

⒏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31--32理解      

在当前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迅速增加的形势下,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那么,他不仅不能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而且也很难在社会上足。

在当代,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享受现代文明。因此,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基础在教育。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受教育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力争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就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认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又规定受教育是我国贫民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⒐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46--47       识记

①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世间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我国采取多种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a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采取确认所有权、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

b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打击各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等。

⒑财产继承的两种方式50--52               识记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法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实现的。

①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

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配原则主要包括⒈一般情况下应当均等分配;⒉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和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法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②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遗嘱继承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被继承人为保证遗嘱的实现,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是法律赋予公民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一般说来,立遗嘱人最了解继承人尽义务的能力和状况,按照遗嘱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更能体现权利义务一致性。

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

第一,                   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并且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同时,遗嘱必须合法有效。

第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数人,但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⒒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4--57    运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下列权利。

①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卖给公民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这一条件。

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③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④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⑤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⑥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