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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政治试题

时间:2021-10-06 12:03:23 政治试题 我要投稿

主题: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政治试题

主题班会活动方案

主题: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政治试题

主题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活动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学习有关法律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课前准备

1、学生搜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案例。

        2、教师准备有关案例课件及相关资料。

活动过程:

一、 活动引导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栋梁,也是父母的希望。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课前,同学们都搜集了相关的资料,谁能用你掌握的知识与事实来证明一下。(学生通过实物投影展示资料与讲述,3—4人)强有力的事实证明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课前同学们已经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现在,我想考考你们实际运用的能力。

二、活动天地

(一)捐款助人

1、教师投递案例材料:

     以前我教过的一个班里有一个叫王红的学生,他的父母离异,而且都不愿抚养他,他只能跟随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家庭条件非常不好,但从不跟同学说起。一次学校将组织学生秋游,班里只剩他一人没交钱。但他却不肯将原因告诉别人。邻居小明知道后,向全班同学说了这位同学的家境,提议全班为他捐款。当小明把钱交给他时,没想到他却拒绝了,而且狠狠地瞪了小明一眼,低头抽泣着冲出了教室。

2 进行分组探究:  

     出现了这种情况,小明感到很委屈,王红觉得更委屈,下面,就让我们模拟一个道德法庭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首先,为小明打抱不平的同学请坐左边,同情王红的请坐右边。谁来担任法官。请双方准备一下,选出代表我们进行法庭辩论。

3、师生小结:

     大家乐于助人,帮助同学的心是好的,但却在无意之间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对这位同学的心灵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王红不愿意别人知道她家的情况,这是她的权利。小明不应当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公开别人的隐私。

     出示有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看来,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还是非常必要的。将会使我们避免一些误会,少一些遗憾甚至悔恨。老师这里还有一件事想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

(二)超市风波

1、 课件出示案例:

     前几天,我们学校的几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大家挑完商品正准备付款时,被保安拦住了。硬说他们身上藏了超市的东西,要搜身。周围站了许多围观的人。保安强行翻看了这同学的口袋,结果什么也没搜到。

2、 请同学们评价超市的做法。如果你就是那几位同学中的一员,你将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教师小结:

     超市的做法是极不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通过刚才的讨论,看出同学们对法律知识运用的还是不错的,也很乐于助人。下面,请大家帮帮这位同学。

三、续演小品“手表不见了”

1、情景剧表演:

     下课了,一位同学正在教室里哭,大家围上来,关心的询问得知他的手表放在铅笔盒中。刚才他去厕所,回来后发现手表不见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都想为他出主意。

2、请同学们结合成小组讨论,怎样帮同学找回手表。并将小品续演下去。

4、 续演小品

5、 教师小结

     表扬尊重别人的人身权益,不侵犯人身自由的做法。通过大家对案例的分析,对小品的续演,看得出大家已经学会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学会了尊重别人的人身自由及隐私权。

四、 课堂辩论

1、不知大家是否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二十条中指出“遇到坏人坏事主动报告,敢于斗争。”(课件出示)当你面对坏人坏事时,你认为应当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呢?还是先保护自己,退出现场后再想办法?

2、学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3、师生小结: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争论,下面,请同学们了解一下网上的有关此方面的信息。(放几段事先从网上下载的有关资料)。

     课下,请同学们也将自己的观点写下来,我们一同发布到网上,让社会各界及专家了解我们青少年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