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弱势群体杂文

时间:2022-02-27 09:59:52 好文 我要投稿

善待弱势群体杂文

  由于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每个人的文化程度、人生轨迹、经济基础、参差不齐,大相径庭,再加上分配机制不完善,社会上还存在着生存状况不尽如人意的部份弱势群体,这些人普遍缺少市场经济下的应变能力,在多数人享受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今天,如何善待生存在贫困线上的人们,给他们力所能及的救助或扶持,这是我们每个公民不得不关注的现实问题。

善待弱势群体杂文

  虽然,近几年政府与许多爱心企业,每逢年节都加大扶贫济困的力度,给予程度不同的善款、实物帮扶,但很多地方还没有将困难群体的帮扶列入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我们应该设身处地,力所能及地对他们进行全方位的经常性的帮助,减轻他们生活与心理双重压力,以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进步,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值得重视的是,弱势群体常常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以致遭到歧视、误解、打压的情况,时有所闻,屡见不鲜。笔者到过全国不少大中城市,亲眼目睹了许多不文明的执法现象。

  马路占道,设摊经营,妨碍交通,影响观瞻。其弊端不言而喻,显而易见。然而,涉及者都不外乎属于被社会边缘化的弱势群体:小本经营、“画地为牢”因陋就简、赚点蝇头小利,维持生计,一天赚个三十、五十贴补家用,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城市管理部门应该以人为本,全面统筹考虑,给予充分理解。许多地方曾出台了不少严厉的法规和处罚细则加以限制。但值得人反思的是:为什么长期以来收效甚微?那些小商小贩常常与城管执法者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逼得城管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又无可奈何。因此城管与那些小商小贩的矛盾日益尖锐,长期处于对立状态。这也成了相关部门领导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心病”。既十分纠结又无奈。真可谓“斩不断、理还乱”。小商小贩老远见了城管,仿佛耗子见了猫,马上落荒而逃,“作鸟兽散”。少数腿脚不麻利的一旦给逮了个正着:瓜果梨桃悉数没收,工具车辆一律充公,,最后还得“罚款教育”。尽管这样的“滑稽剧”几乎每天都轮番在上演,但“脏、乱、差”的城市顽症和乱象仍然反反复复,并未绝迹。笔者常想:与其一味围追堵截,不如疏堵结合,双管齐下,在某个固定场所给小商小贩生存一席之地。既维护了城市鲜亮形象、井然秩序,又满足了弱势群体的小本经营与生计诉求,岂不两全其美?但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某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始终不愿“成人之美”,助其“一臂之力”,宁可“围追堵截”,习惯于“吹胡子瞪眼睛”,缺少柔性化的工作方法。

  长此以往,弱势群体的人格与心灵势必蒙受伤害,精神必然长期处在压抑状态,如果再加上个人性格的缺陷和综合素质的局限,日积月累就可能迁怒于社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

  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每到各地视察,顾不上车马劳顿,风尘仆仆,百忙中拔冗到“低保户”、下岗、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家,访贫问苦,嘘寒问暖,受访者感激涕淋,热泪盈眶。此情此景,经媒体播出,无不让人心潮澎湃,为之动容。他们身体力行关爱身处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的范举无不折射人性光辉和伟岸的人格魅力。

  在经济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提高整个社会的扶贫助弱的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对弱势群体要一视同仁,弘扬公平正义之风。切不可衣貌取人,嫌贫爱富,趋炎附势,人为制造或加剧矛盾。让他们饱经忧患的心灵,再次受到痛苦的伤害。

  随着社会转型、企业改制,带来的矛盾错综复杂,日益突出,因矛盾激化和部门机构处理不当或不力,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时有所闻,给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固然与犯罪者扭曲的.人格,病态的心理,错误的思维方式有关,但这里也不能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要从中吸取的教训,除了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举措,不可或缺的是将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放到执法部门的议事日程。提高到构造和谐社会、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制订一套让流动人口、农民工自觉融入城市,富有归属感、亲和力的政策、方针、法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新京报》4月11日报道:深圳市为了今年8月顺利举办26届有“小奥运”之称的世界大学生运会,不惜将8万所谓城市“高危人群”扫地出门。相关职能部门设想通过“大运会”这个“黄金窗口”向世界展示城市鲜亮形象和文明的时代风貌,“超越梦想,续写传奇”。初衷可以理解,本无可厚非,但首先将整治矛头指向外来人口,弱势群体。这就值得斟酌,慎之又慎。据说这还仅仅是首批,今后还有第二批,第三批。笔者虽阅过相关新闻,但语蔫不详,首先这“高危人群”定义就带有歧视性,侮辱性,更不能将暂时居无定所、没固定职业的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弱势群体不加甄别,等同於犯科作奸,伺机作案的犯罪份子。即使有犯罪嫌疑人混迹其中,也应按法律程序,本着“有罪就抓,无罪就放”的办案宗旨。总之,不能没有法律根据,统统“扫地出门”一律驱赶了之。再说坏人总是个别的,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况且人是会变的,好的会变坏,坏的也能变好。一成不变的人生活中几乎没有。“不撞南墙不回头”,“一条道走到黑”的,毕竞属于极个别。我们要用发展的辨证的眼光来看待人,避免伤害无辜。回顾深圳这几十年的发展繁荣,什么时候离得开流动人口农民工的“一滴汗摔八瓣”的艰辛劳动?将弱势群体看成城市安全的“假想敌”、危险因素。是部分城市管理者的习惯性思维。

  记得几年前,政府曾下发通知,将流浪乞讨人员的整治,由“强制遣送”改为“自愿收容”,受到了有识之士与老百姓的首肯和击节称赞。为什么现在深圳不肯沿续这种人性化的政策,实在让人如坠五里云雾,百思不得其解。

  当然,弱势群体也要强化法律意识,洁身自爱,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和现行政策的范围里工作,劳动、生活。不要让极个别“害群之马”沾污自已的形象,通过正常的渠道和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愿望、诉求,以嬴得人们的尊重,纠正社会的偏见。

  “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30年的改革开放让我们找到了一条国家现代化,走向繁荣复兴的康庄之路,大多数百姓的生活水准有了普遍提升。如果就以此感到满足,那是渺小的,更值得骄傲的辉煌还在后头。

  我们要一如既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谦虚谨慎,居安思危,未雨稠缪。借全国隆重记念党的九十华诞的东风,“话当年,忆传统,找差距”发扬密切联群众,为百姓谋福址的优良作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倾听弱势群体的呼声,体恤他们的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真正让所有的社会成员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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