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玩,才好作文

时间:2023-07-10 17:47:45 好文 我要投稿

会玩,才好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会玩,才好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会玩,才好作文

会玩,才好作文1

  岁月的风长长地吹过,我们被时光推着向前,没有回头的余地。“玩”,似乎便成了“麻木不仁”“不务正业”的代言词。而我却要说,会玩,才好。

  初三的每一日,似乎都像在一片汪洋大海上的浮木上挣扎,令人窒息的空气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炎炎夏日,蝉声鸣鸣,我好不容易的双休日竟被我的父母拉到童年经常钓鱼的地方游玩。

  钓鱼有什么好玩的,不过就是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看看手机呢?我哀怨地凝视着眼前的波平浪静,时起时落的风挠得我心里直痒痒。“来,试试。”爸爸将饵装好,便小心递给我,接着点了支烟坐在我旁边。时间淅淅沥沥地流淌,我先是翘首以待,可毕竟人生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迟迟等不来,我很快便没了兴趣,像是泄了气的皮球,“给你吧”,我话音未落,“别,再等等”,他低沉的嗓音响起,眼神一直落到远处,像是看到什么却是那么皎洁的目光,蝉声不停,而我的心却渐渐沉了下来。

  乡村的'空气是很新鲜的,只有淡淡的青草混着泥土味,没有城市里的车水马龙。旧时的池塘,仍然闪耀在记忆的深处;蒲草的叶尖上,仍开着不变的星光月色。等待的过程,也不再显得煎熬,我想起了童年的时候,那些美好的日子,无忧无虑,像是怎么过都过不完似的。我重又拾起了那份久违的期待,像个孩子般,目光灼灼地望着水面,即便未起一丝波澜。

  “滴嗒滴嗒”,鱼钩的周围漫起了一道道波纹,漾起一个个恰好的弧度,我的心像是有一串火焰在燃烧,爸爸也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那来回晃动的鱼饵。“就是现在,拉。”我屏住呼吸,每一秒都被无限拉长,心跳都停止了般。我飞快地向上提鱼竿,那鱼竿因被大力拉扯而发出的吱呀声都在急剧放大,和我的心跳一起,无比鲜活,只听到“噗通、噗通”。“哗啦”,一条不大也不小的鱼儿被拽了上来,还有各种不知名的水里的虫儿,也散落在空中,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太棒了。”那一刻,我甚至觉得我钓到的哪里是鱼,而是整个世界。

  爸爸的脸上也漾着红光,和我一样激动而又兴奋。我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没有那份等待便没有这份喜悦。池塘边吹来的清风,仍是那么熟悉。童年的我总是傻傻地等待,不会因为困苦,就半途而废;不会因为希望渺茫,便自愿妥协。我想,是因为那时足够纯粹吧,因为只想着拼尽全力,便不会畏首畏脚。什么时候,我丢失了那份纯粹,那份童心。“这儿的景色依旧那么美。”我道。“是啊。”他笑了。

  会玩,才好。不是渲沉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而是出去走走,游山玩水,问问自己,真正的自己去哪了?不要因为无力的现实,而丢失那份童心,那份纯粹。别忘了,你在注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注视着你。所以,不要盯太久,走出去看看,拾起来吧,每个人都拥有过的,那份独特的柔软。品味一生,也不能将其穷尽。

  会玩,才好。让自己的心变成一个小小的池塘,一怀星月,一季斑斓,一生眷恋。拥有一个有趣的灵魂,拥有一颗通透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2

  小时候的童年时光是在姥姥家度过的,小孩子的本性就是玩儿,几个小伙伴凑在一起,一玩就是一整天,人虽小,鬼主意还不少。

  一群小孩子在一起,那个玩的最疯,鬼点子最多,领导指挥能力最强的,当属我这个“娃娃头”了,基本上是我说玩儿这,他们一般都不玩那。我最爱玩的,当属“做果酱”了。我曾趴在姥姥家的案板前,踮着脚,津津有味的看着姥姥如何把一粒粒的大蒜,用小小的木棒棰一下一下的捣成泥,觉得好有趣。于是,由我倡导的“做果酱”活动,在一群小伙伴的簇拥和欢呼声中开始了。

  小伙伴们有的.负责找糖找醋,有的负责找碗,姥姥家门口的石阶便成了我们的案板,一切安排妥当后,我趁姥姥出去串门的时候,悄悄溜进厨房,“偷”来捣蒜的小木锤,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果酱”的主要原料,就是门前小树上密密麻麻的珍珠大小的小红果儿,树不高,但果实却不少,生生的把小树压弯了腰,踩上个小板凳就能够得着。深红的是熟透的,粉红的是初熟的,青涩的是未熟的,大家在我的指令下,都摘那红的发紫的。不一会儿,一大碗玛瑙似的小红果儿就备齐了。我是“主厨”,其他人当助理,我学着姥姥洗蒜瓣的样子,先给碗里倒入清水,两只小手来回搓,再一手拿碗,一手挡着果子滤水,可不知是我手太小还是果子太“淘气”,长了腿似的从我指缝间溜走了,我便又捡起掉在地上脏了的果子,又重新清洗又滤水,我仿佛做着无限循环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却又乐此不疲。洗好的果子,大家你一颗我一颗,把他们全部用卫生纸擦干,又重新放回碗里,我左手扶碗,右手拿小木锤,一下一下的用力砸,一会儿倒点糖,一会儿倒点醋,看着碗里的小果儿慢慢变碎再变成泥,红通通的酸甜味“果酱”在大家期盼的眼神中终于做好了。

  看着一碗诱人的红红的果酱,想着酸酸甜甜的口味,所有人都看直了眼睛,馋得要流口水。谁先吃呢?我这个“大厨”荣幸被大家推举先饱口福,回到厨房取了一个勺子,挖了满满一勺送进嘴里,所有人的眼光齐刷刷随着勺子的轨迹到了我的嘴里,那苦中带酸,酸中带涩,被酸涩遮盖的毫无甜味的、难以下咽的东西被我瞬间喷了出来,转身就直奔厨房,舀了一大碗水来漱口,看着我那难以形容的表情和反应,“果酱”终究是谁也不敢再吃了。

  从那以后,我们都知道了,这看似诱人的小红果是用来观尚的,其实是吃不得的。只是“做果酱”这个玩法,我们却是每每有空就喜欢捣弄,各种各样的材料都成了我们的佐料,简单的一件事,我们竟能玩儿上一整天的时间,一个个都成了会玩儿的小行家,童年的小伙伴们享受着在一起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快乐。

  会玩,才好!会玩,我们才更快乐!

会玩,才好作文3

  清晨的阳光倾泻在他胖乎乎的小手上,他摇晃着身子,小手在黑白键上随意移动,脚掌在地上一起一落,谁都不知道他在弹些什么。他似乎很陶醉似的紧闭双眼,微抿小嘴,哼唱着一些毫不搭调的曲子,满脸的欢喜。

  他是我的表弟,一个对音乐一窍不通的小男孩,每每坐到我的琴前,都会表现出一副音乐家的姿态,在琴键上尽情挥洒他对于音乐的热爱。

  曾几何时,我也像他一样,秉承着一份热情,投入一项爱好,无法自拔。我会在一张画纸上,倾泻小小的情绪,尽管画工十分浅薄;我会在动听的乐曲里,不由自主地歌唱,尽管嗓音不那么嘹亮;我会用相机,用心记录下沿途所见的风景,尽管技术并不精湛……我想,人生在世,何必在意那些细枝末节,学会在平淡如水的生活中,用双手扬起朵朵浪花,寻找生活的情趣,抓住逝去的光阴里的每一个小空隙。会玩,才好。喜欢约上三两个好友,登上高高的山顶,在天宇下放声歌唱。在山顶上歌唱,脑袋是空空的,心是明朗的。当自己的歌声从那方的山传回时,心是飘飘的,飘出了躯壳,飘到了天上,与浮云做伴,与天宇相栖。唱到漫天繁星,唱到街灯通明,唱到耐不住山风的料峭时,我们才舍得离去。

  喜欢背上吉他,去到远方的原野,与轻风流水应和。弹自己最爱的曲子,想自己最想念的朋友:她在那边还好吗,她是否过得快乐呢?喜欢周杰伦的《枫》中的'“缓缓飘落的枫叶像思念,我点燃烛光温暖岁末的秋天”,然而我的思念就像那绵绵不断的轻风,像那缓缓而过的流水。我多想用自己仅会的几首曲子,来温暖自己心灵的秋天。

  喜欢到小城的美食街上,去寻找不一样的风味。油泼辣子淌在软糯白嫩的面条上“滋滋”作响,一清二白三红四绿的拉面也别具风味。当晶莹剔透的凉皮弹入双唇时,酷爽的炎夏又多了一分韵味。尝的是油盐酱醋茶,品的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喜欢在夕阳的余晖里,捧上一本最爱的书,缅怀又一天的逝去。感谢东坡先生教会我,要一直保持“仰天大笑出门去”的乐观旷达;感谢青莲居士教会我,要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追寻浪漫;感谢易安居士教会我,要在逆境中学会抗争……还喜欢《简·爱》中女主人公的人格独立,喜欢《红楼梦》中林妹妹的“腹有诗书气自华”,喜欢《追风筝的人》中哈桑的虔诚善良……

  这些感人的书,这些不平凡的人物,伴我走过美好的青葱岁月。感谢,感恩。

  会玩,才好。在生活中会玩,在玩中学会生活。在繁忙的生活中学会自我排解,用一颗向上的心去感知生活的美好,才能够活得舒服,活得有意义。那么,玩起来吧,给生活加点分。

会玩,才好作文4

  “哈,瞧瞧我的,每一片叶子都比你的好看得多。”

  “姐姐,你从哪找的,我也要。”

  “那边,走,一起去!”

  ……

  小的时候,总搞些自认为好看的叶子或奇形怪状的石头。并非用来玩,只是小心翼翼地洗净放在粗糙且厚重的实木桌上,然后蹲在一旁,桌沿抵着下颚,睁着一双稚气的眼,盯着几片“与众不同”的叶子,几块大小不一的石头,有时竟可看到叶面上细细的一层绒毛或石头暗处密密的裂缝。不觉中就消耗一个下午的静美时光,换来满满当当的好心情与—发涩的双眼。也许当时的我并无对于美丑的认知,仅是依喜好而定,但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玩”着,也会自得其乐。

  小学,上美术课,第一次画到石头、落叶,脑中总浮出那个堆在木桌上,厚重中一层鲜活的色彩。但笔下的却失去了想象中的那种灵动,偶尔闲暇时,任意抽出一张纸,写下几句奇异的随想,心里还是想留下那些不曾呵护的时光。

  忘了从何时,爱上文学,爱上阅读,爱上写作的。

  一个平常的早晨,慵懒地起床,目光不经意间瞥着窗台上落满一层灰尘的磁卡——图书借阅证。惭愧地用手握起,抹去晦暗的那一层,心上掠过股股愧怍——去借些书吧,莫辜负它的等待……

  轻轻推开门,便又再次徘徊在那个许久未踏过的天地。踱步于一排排书架间,玩着一本本神秘的书,抽下一本自己钟情的,静坐于临窗的位置,玩意个中蕴味。短暂的午后,又一波满足感袭卷心头。文学、语文,语文、文学。她不再是一个冷冰冰的.分数,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一个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人!或许有些晚,有些浅,但终是孕育了一层的热爱——第一次有了忍不住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跑着、跳着,在文学的草地上自在徜徉,不管不顾,无所谓方向。哈!很享受。纵然有摔跤,也便再次爬起,拍去尘土,再次前进。实为成长?实为人生。

  中学老师,总穿着裙子,留着短发,站在不远处。脸上的笑容如曦,明朗,暖暖的。生活语文,语文生活,二者本为一体,又何须分割?上学路上,路边不一样的风景,雷雨夜时,内心不一样的汹涌澎湃;养花记进行时,每日的别样收获;品树读花,探求事物之秘;母亲节随想,理解亲情的真谛。就这样,生活与语文,如两股相向奔涌的强流,终于在一个渡口汇集、融合;中间或有摩擦,但总归逝于滔滔,同往平静,又暗潮涌动的海。所以,每一场活动后,总会远远地调整嘴角的弧度,轻轻地问候,馨馨的情感,于是明白,这不是游戏,是人生的一场场体验。

  常说,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们“玩”并非玩物丧志,大人们的玩又似乎过于遥远,有些虚无缥缈。

  玩着玩着,玩出一张张精致的植物标本,玩出一篇篇美丽的文章,带着儿时那份纯真,用一颗热忱的心,“玩”着自己所爱。”玩“就是用一颗艺术心,尝试着用它去装点生活,随性、随感,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

  会玩,生活就是一段快乐的旅途。会玩,就会有一颗绝不寂寞的心!

会玩,才好作文5

  人们都爱玩儿,但是其中会玩儿的人却寥寥无几。

  今天我们就玩了一回“撕名牌大战”,我们分成两队,一队是红队有我、汪某、阳某和郭某,另一队是黑队有昱某、刘某、吴某和戴某。游戏规定那一队撕光了对手的名牌就赢了。

  第一场比赛是黑队先藏我们红队找。黑队十分厉害藏得几乎天衣无缝,半天我们都没找见一个黑队的成员。我灵机一动,装作看见他们的样子大喊:“我看见你们了,有人在草丛里”,这句话还真管用,话音刚落,黑队的昱某就从他藏身的草丛里跳了出来。但他叫出来了搭档吴某,这两位可是打配合的好手,他们互帮互助让我们无从下手,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红队队长汪某只身一人冲向了好像落单的昱某,不幸的是,汪某还没撕下昱某的名牌就被藏在一边的吴某给撕了名牌。不慎失去了队长的红队就像折翅的鹰一样,失去了战斗力,我们红队一下子东逃西散溃不成军,黑队一来就如同惊弓之鸟吓得不行。很快我们红队就被撕光了名牌。

  为了一雪前耻我们红队要求再战,这次是我们队藏黑队找。

  可以开始队友们就各自为政了,我只好叫上不知所措的阳某想来一个“绝杀之计”,我们藏了起来,阳某藏在明处我藏在暗处,这样阳某就是诱饵我才能去趁机偷袭黑队的人。果然如我所料,黑队的人全都只看见了阳某而忽略了我,我屏息凝神想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是我太心急了,我从藏身之地走出之时正好撞上了黑队的吴某。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怎么能打过吴某那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趁吴某还没反应过来撒腿就跑掉了。我跑了好一会儿一回头看见没人追我,就趁机又躲了起来,我藏在竹林里借助那茂盛的竹子掩住了身体。

  藏好了地方“我就耳听八方”听见我们红队就像一盘散沙被团结的黑队“轰杀至渣”。我正听的热血沸腾忽见昱某来了,我见黑队有人落单就冲出去了,不料黑队戴某藏在暗处,还好我反应快,虽然被戴某撕了但也在同时撕下了戴某的名牌。我环顾四周时发现汪某因寡不敌众被黑对合力撕了。呜呼悲兮,红队少了我这个“军师”和汪某这个“将军”不就成了板上肉任人宰割吗!果不起然我们红队又输了。

  但我们越战越勇又来了一局决胜,这一局并不藏而是直接打。一开始我和阳某用计撕了落单的吴某,真是大快人心!打了许久最后只剩下了汪某和敌方黑队刘某的'终极对决,不料刘某屡出阴招把汪某打败了。

  游戏玩完了,看着趾高气扬的黑队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没有像其他队友一样指责黑队最后出的阴招,只是默默的总结我对失利的经验教训,我想游戏中要会隐忍毕竟“笑到最后才是赢”,更重要的是要团结,因为不团结我们队总会输而黑队总会赢。

  从这次游戏中,我体会到了玩的乐趣,懂得了“团结起来力量大”的道理,塑造了会隐忍、不心急的性格、提高了领导才能。我想,会玩的人才会赢,才会成为人生真正的赢家。会玩,真好!

会玩,才好作文6

  每一个著名作家的背后,不仅有书的智慧,还有爱玩、会学的经历,他们玩出了花样,玩出了智慧,所以会玩,才好。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鲜艳的玫瑰或妖娆的牡丹情有独钟,唯我的乐趣,却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里,喜欢看那一朵朵美丽盛开的桃花,折下两三枝,拍张美美的照片,作为童年的回忆;或是收集上几朵,当书签用。当然我更喜欢用桃花瓣泡水喝,香甜甘醇,沁人心脾。但是,桃花最惹我喜欢的,其实是它那种在冬天积攒力气,来年春天肆无忌惮地绽放,像一个作家呕心沥血,把自己毕生精力,只奉献给一本书一样。

  除了桃花,我还喜欢凤仙花,喜欢它挺拔的身躯,尤其是它神奇的叶子和花朵,因此被别称为“指甲花”。我妈妈很喜欢它,因为它可以当作天然的指甲染料。记得小时候,我对凤仙花就十分的好奇,妈妈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便给我的十个小指头上,抹上捣碎的凤仙花,然后用塑料纸包上。晚上睡觉的时候,双手伸平,结果第二天我醒来,惊奇地发现,我的小指甲竟都变成了橘黄色了,而且这个色还很牢固,无法去除。没办法我就这样硬着头皮去上学,因为这个指甲,我便成了幼儿园里的'“红人”。

  小时候,我跟妈妈回外婆家,表哥表姐就会带我出去玩,记得我们过了一座桥,往前走了没多远,有一堵高墙,哥哥爬上墙,从上边拉我,姐姐在下边推,经过一翻努力,我们终于到了墙里面,看到一大片葡萄园,我们仨神速地穿梭到葡萄行中,我挑着大个的葡萄,只顾着吃,还不由的直赞:“真甜呀!”我们仨像小猫一样如饥似渴,盯着这片长满“人参果”的葡萄园,好像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

  而我就像八百年没吃过食物似的,都顾不上去皮,摘一颗直接扔进口里,飞速地吞咽直达肚子。就这样我们玩着,吃着,笑着,唱着,直到黄昏,我们才恋恋不舍地离开葡萄园,长长的夕阳把我们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现在想起来,都十分的憧憬,我的童年快乐无比。

  在妈妈老家有个习俗,舅舅给外甥送灯笼,所以我每年过年到外婆家,舅舅就会给我买一对我喜欢的灯笼,让我玩。每当过年那几天,我就会和我的小伙伴们,相约到黑点的地方,打灯笼。我们各自带着灯笼,在黑灯瞎火的街上穿梭,战战兢兢地走,嘴里还不停的喊着:“打……打灯笼!”一个好汉三个帮,大家一起喊出声,真可谓人多力量大,我们聚集在一起,四周黑漆漆的,一起喊着,互相壮胆!在这个似乎被刷了一层漆的世界里,我们几个小孩子就像一群天使,守护着迎接着等待幸福的人们,为他们送去丝丝温暖。

  每一个人的童年都是丰富多彩的。当我们长大后,想起儿时的那份天真无邪,还有那美好的回忆,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有时候还能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道理,玩着长知识,会玩,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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