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09-22 23:37:47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常用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常用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像一个百宝盒,里面充满了神奇的色彩。

  每当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会进入一个想象丰富瑰丽又蕴含生活情趣的世界。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天真可爱的“小红帽”、善良质朴的“灰姑娘”,让我留连忘返,精美的插图另我百看不厌。

  我最喜欢《小红帽》这个故事,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

  一天,小红帽的妈妈说:“孩子,我做了些好吃的点心,你去送给奶奶吧,她最近身体不太好,吃了可能会健康一些!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走小路!”小红帽高高兴兴的上路了。突然,迎面走来一只大灰狼,小红帽不知道大灰狼会吃人,就主动上前去打招呼:“大灰狼先生,你好!”大灰狼问:“小红帽,你去哪儿?”我要去奶奶家,奶奶病了,我给她送些点心。”小红帽回答。小红帽又将去奶奶家的路线告诉了大灰狼。大灰狼又说:“你为什么不给奶奶采起鲜花呢?”小红帽就去采花了许多鲜花。大灰狼趁机来到了小红帽的奶奶家,一口吃了小红帽的奶奶,穿上奶奶的衣服,躺在床上等小红帽来。小红帽带着鲜花来到了奶奶家,到了门外,小红帽喊道:“奶奶,快开门,我是小红帽。“大灰狼说:“进来吧!门没有锁。”小红帽一进门,大灰狼一口吃掉了她,在床上睡着了,邻居猎人听见了大灰狼的鼾声,就轻轻走了进去,看见是大灰狼,便扒开了它的肚皮,救出了小红帽和奶奶。

  我喜欢看《格林童话》这本书,它教会我很多道理,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喜欢读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西游记》。

  我家有好多本《西游记》,它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护送师傅唐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他们斩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灵山,取得了真经。最后,他们四人都变成仙了。

  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孙悟空机智勇敢,不怕妖怪不管遇到什么危险都是第一个前去打探,想出好多办法解救师傅。每次都是悟空去化斋,弄来好多吃的,供他们师徒四人解渴。

  唐僧,是他们的师傅。他每次都分不清是人是妖,总是让妖怪抓走吃唐僧肉。每次只会念‘阿弥托佛’。唐僧,领着他的三个徒弟,不怕困难、历经千辛万苦,坚持到底的走了好几年才取得真经。

  猪八戒,懒惰,还喜欢吃。他特别听猴哥的.话,我最喜欢看‘猪八戒抓媳妇’那一集了,最后,如来福知道他好吃懒做封他‘净坛使者’。

  沙僧,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下凡,唐僧收的一个徒弟。他特别老实,取经一路上,挑着行李,不怕苦、不怕累,还帮着悟空打妖怪。

  我还有一套孙悟空的衣服,穿上后再拿着金箍棒,读着书上悟空说的话,可威风了!

  从这个故事里,我要学习唐僧的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悟空的聪明勇敢,八戒好好吃饭,沙僧诚实、不怕辛苦。他们四个人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好像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我喜欢的一本书德阳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五班张雨婷书,被称为智慧的钥匙;书,被称为进步的阶梯;书,被称为致富的信息;书,被称为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我爱它,是因为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快乐。我看过了许多书,如:中国的四大名著、曹文轩的书、冰心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意林》之“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虽然都是小故事,但每一则故事给你的感悟可不小,这本书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将它看完了,看完以后,它使我变得泪流满面,我仿佛在一天之中就长大了许多。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一个字就仿佛重千金,它让我抛开了那些漫画书,一心一意地去读它,甚至有些故事我都看了快十遍了,可我仍觉得它对我来说永远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说的一样,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遍。是啊!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意林》也同样,我除了喜欢它,我也很欣赏它,我欣赏它的写法,因为那些故事中的事和人虽然都是可怜的,但它就是从可怜的事情中反衬出了伟大的母爱,例如:《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你长大》体现出了小丢的妈妈对小丢那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意林》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也使我学会了许多,正因为这样我才会爱上《意林》,爱上读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名人故事卷>>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着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笨女孩安琪儿》。

  一拿到书,我就被它的封面吸引住了,书的`封面是一台ATM自动提款机,马小跳正在把一张卡插在里面,另一只手伸得老长,好象在向我挥手,自动提款机还喷出许多十元的钱,安琪儿正捂着脸惊讶得尖叫。

  故事的内容更是有趣。这本书叙述的事发生在马小跳、毛超、张达、唐飞、安琪儿之间。故事主要讲了安琪儿很笨很丑,可是马小跳等人照样和她玩,从而生出一串串令人捧腹的事。如安琪儿上美术课画小猪,送珍珠熊等,很贴近我们现实生活,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读起来很亲切。

  文章丰富的想象力、幽默色彩也深深地吸引了我。像安琪儿居然想和比她大那么多的韩力哥哥结婚,马小跳一生下来就一蹦三尺高,这都太有趣了。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带给我许多欢乐,也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要像马小跳那样诚实勇敢有责任心。

  我非常喜爱这本书,我常常看得入迷,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听不到,太好看了。小朋友们,你们要是喜欢,就去书店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金银岛》又名《宝岛》是一部世界名著,作者史蒂文森。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情节离奇,引人入胜,深受读者的喜爱。

  故事围绕着一份神秘的藏宝图展开,主人少年吉姆、斯摩来特船长、利维塞大夫和乡绅特劳尼等正义人士,与以希尔费为首,乔装成水手的海盗之间,在波涛汹涌的大海和陡峭险峻的金银岛上,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魂的较量。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吉姆他们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满载着金银财宝,平安返航。

  “一堆石头从陡峭的碎石坡上”轰隆隆“地滚落下来,在树从间奔腾跳跃。我本能地往滚石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一个影子飞快地跳到了一株松树后面。那是什么?是熊、是人,还是猴子?我根本说不上来,反正看上去黑乎乎、毛茸茸的。那个影子把我吓得站在那里动都不敢动。”看到这里,我的心都揪成了一团,脑子里的“弦”绷得紧紧地同时也充满了疑问: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野人吗?我很害怕可还是忍不住地往下看。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个被流放独自生活了三年的人。读到这里,我的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才“咚”的一声放了下来。不过,我也为主人公在以后的旅行中还要遇到什么惊险曲折的事感到好奇和担心!

  整本书情节曲折离奇、勾人心悬。作者细致地写出了每个人的个性,生动地描写了惊险的'航海旅行,让我与书中的人物一同去经历一个又一个的冒险故事,仿佛身临其境,和他们一起去面对困难,解决问题,最终取得成功。

  读完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人生最珍贵的不是金银,而是爱和正义。只有相互之间的友爱,相互合作的团队精神,即使遇到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团结互助,不退缩,共同克服困难,便能战胜困难。这也是《金银岛》这本书历经百年,畅销不衰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转眼就已经50年过去了,也真怀念小时候上学的学校。对了,快去和我看一看吧!

  走进校园,你的近处有一座大操场,中心有一片草坪,上面有数不清的专业健身教材。旁边是长达800米的跑道,而且干干净净的。每天凌晨,都会有扫地机器人来扫,打扫得非常干净。如果下雨,以前同学们就不能去操场上锻炼身体了,而现在却已经不同了。操场的墙壁上有两个按钮,只要按一下左边黄色的按钮,操场边上就会升起大帐篷,直到把整个操场包住,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或者大太阳,都阻挡不了。而右边的按钮只要按一下,大帐篷就会降下来。

  操场的另一头有一个篮球形的房子,分为四层。哦,忘了说了,这是体育馆。地下一层是游泳池,这个游泳池可大了呢,有200平方米。第一层是篮球场,有四个篮球框。第二层是排球场,有两个筐。第三层是羽毛球场,许多伟大的运动员就是在这里诞生的,有的.还是世界冠军呢!

  体育馆的另一头是食堂,是三明治形的,分为三层。第一层有洗手台,共150个,是用来洗手的。走到第二层,有许多美味佳肴,用来点餐的。有时下课还能来这里和厨师学做菜。走到第三层,有600张桌子和椅子,在二楼点了餐来三楼吃。

  食堂的另一头是我们学习的地方。教学楼是书本型的,分为六层,每层一个年级。现在的课桌上只有电脑,上什么课只要在电脑里查询就可以了。假如上语文课,只要点一下语文的资料就好了。老师也会在电脑里布置作业,同学们就在电脑里完成,做完了作业,只要按下提交就好了。

  教学楼的另一头是一座宿舍,有十层,每层都有60张床和10个房间。这座学校被现在的学生称为“学习天堂”,你们喜欢这座学校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我的书房里就有一个我非常喜爱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淘气包马小跳》,作者是杨红樱,我给你们推荐就是这本书,作者杨红樱头发是红色的,头发很长,非常漂亮,马小跳的.爸爸是马天笑,妈妈是宝贝儿,大家都叫她天真妈妈。

  这本故事书非常好看,里面有很搞笑的老爸,比如说每一次马小跳在学校里调皮的时候,老师让家长开会,都是马天笑来开会,每次马天笑来开会,都会说非常搞笑的事情,大家笑得吵吵闹闹,老师生气都快喘不过气了。

  还有温柔的老妈和善良的老妈,漂亮的老妈,每次老妈见了肚子,真的,妈妈都会说女孩子家家的必须要化妆,这样不画的,就会非常丑,所以每次老妈出门都会化妆,穿得干干净净,也很爱美。

  对了,还有我的表妹肚子她真的很笨,看起来好像很淑女的样子,其实非常笨,又什么都不懂,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鸟,但是她喜欢小动物,比如什么狗呀猪呀,像那些又懒又笨又可爱的花花狗狗,她也都喜欢,最讨厌吃蔬菜。

  最后一位是名气又高又严厉的老师,就是马小跳的班主任梁老师,他是又老又严厉的老师,其实他也要退休了,可他还是坚持上课。一双火眼金睛,无论你在哪里做小动作?或是吃什么东西他都能知道,老师,还有一个很厉害的武器,就是顺风耳,无论你在说什么,他都能知道。

  这就是我最喜欢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书。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孔圣人曾说过“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既能增长我们的智慧,也可以告诉我们人生的道理。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坐在阳台上看书,在我的书柜中,我经常翻阅的就属《简爱》了,百看不厌,虽然书的封面已经悄悄泛黄了,可是我还是把它当作珍宝。看着这本书,我仿佛身临其境,融入了主人公简爱这个角色,时悲时喜,时忧时乐!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他人无法承受的生活压力,姨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排挤,但是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失去自我。在生活的重重压迫下磨炼出了她的坚强意志,破茧成蝶。简爱用她的行动向我们展示了一种坚持信念,永不放弃的人格力量。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们的灵魂,站在上帝面前完全是平等的”,困难的.压迫,并没有让简爱感到自卑,她觉的人性本来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富贱之分,这也让罗切斯特深深地被她打动,义无反顾的爱上了她。罗切斯特也曾多次对简爱说过我们是平等的,他跟简爱一样,一样追求的是真爱,一样追求的是美好的心灵,而不是美丽的外表,因为这样简爱也深深爱上了罗切斯特。简爱的正直、高洁并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我深深的被简爱的可贵精神给打动了,并且从心底里敬佩她。

  《简爱》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拥有一本好书不仅可以陶冶情操,也可以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唯有读书可以让世人走向光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世界上的书数不胜数,有很多书的内容也让我回味无穷,但在我看过的每本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昆虫记》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说是法布尔留下的一份宝藏,它记载了许多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惯和住所。这本书上不仅丰富了我们的昆虫知识,还运用了许多优美的语言,使我们的脑中突现出一幅又一幅的画面。

  读了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昆虫与人类是那么相像。比如毛毛虫吐丝把自己裹成蛹,这期间需要经过很多坎坷,最后才能变成美丽的蝴蝶。这不与我们人类是一样的吗?我们经历的很多事情都有坎坷,可当我们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拼搏过去,最后就能获得努力的成果。

  这本书中的语言还使我觉得昆虫非常可爱,也让我知道了昆虫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种,所以我们要善待他们,毕竟它们也是生命。

  想到这里我就惭愧,因为我以前总是喜欢抓蚂蚁和蜗牛玩,可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我才知道蚂蚁也分很多种。我总是把出来搬东西的工蚁给放到水中,然后把它们再拿出来,他们会走的很慢,这使我感到非常有趣。现在我觉得我很残忍,因此很惭愧。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昆虫也是生命,不能随便把它们当成玩具来玩,虽然有的昆虫不好看,但它们的内心却是美好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和知识,所以让我印象深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话说安史之乱后,大唐由盛转衰,国运一天不如一天。

  正当唐玄宗苦恼之际,一位道长求见,表示自己愿为大唐效力。他向唐玄宗透露,如来佛祖手中,有一本《极品经书》,只要得到它,便可国泰民安,保住大唐基业。一听救国有方,唐玄宗龙颜大悦,要设宴答谢道长,并希望道长帮忙。不料,道长只是轻轻一笑,说:“陛下手下人才济济,何须我来凑热闹!”说罢,化作一缕轻烟,飘然而去。

  唐玄宗左思右想,总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无奈之下,只好请来修成正果的唐僧师徒。唐僧接到圣旨,心清激动,说:“阿弥陀佛,贫僧为国效力,义不容辞!”

  话说第二天,唐僧跨上白龙马,一行四人又出发了。照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他们来到了万佛殿。洁身之后,唐僧师徒如愿以偿地见到了如来佛祖,说明了来意。如来佛祖摇着头抱歉地说:“你们不远万里再次来到这里,真是不容易。可不幸的是,这本经书刚刚被大不列颠国使臣取走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一切只能听从上天的安排了!”唐僧师徒只得扫兴而归。归途中,悟空打死了江河中的一条大鱼。在剖鱼过程中,八戒意外地发现鱼腹中有一本青黄色且发出紫光的书——竟然是《极品经书》!原来大不列颠国使臣过河时,一不小心翻人江中,葬身鱼腹了。

  欣喜若狂的`唐僧师徒回到长安,把经书交给了唐玄宗。四人加官封侯自不用说,唐玄宗还特意举行了一个盛大的仪式,把经书供于佛堂之上,供万人敬仰。其实《极品经书》上记载的乃是资深的治国之道,遗憾的是,唐玄宗一直没有打开读过一页,只是把它当做摆设装饰着大唐。大唐自然也就没有摆脱历史的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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