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

时间:2023-10-05 22:53:4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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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1

  两弯似蹙非蹙非粉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暦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端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扶风,心较比千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曹雪芹对林黛玉的形容,似喜非喜,一身娇愁;七窍玲珑心,奈何一身是病。读完《红楼梦》,这样的林黛玉在我脑海中久久难以抹去。

  贾宝玉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时,他看到了黛玉的柔弱美、病态美,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的感觉,如有轻烟缭绕,可见她心事重重淹没了快乐;宝玉也看到了黛玉目中那隐约的缕缕渴望,那细腻善感的心情。宝玉还看到了清丽而凄美,也许这就是曹雪芹写得那离恨天外的灵辉秀气。

  说起黛玉的病,伤感便涌上心头。父母早亡,年幼孤身一人的她寄人篱下,虽有祖母的疼爱,可毕竟不是自己家,她在一个复杂的大家庭里处处小心,却又过于敏感,常常讽刺别人,所以得不到别人的亲近。常年郁结于心,怎能不长病难去呀!

  我读《红楼梦》早已习惯她的哭哭啼啼,但我却仍然喜欢她,喜欢她的才华横溢,更因为她会勇敢的面对这一切。虽没有势力去反抗,只能默默忍着,长吁短叹,无事时也有闪烁的泪光,无恙时也有细微的娇喘,但她却从不更改心中的'向往。她高洁的心志不为人所知,她的梦想和爱情不被世人所容,她不选择屈服,不选择顺从,甚至用死亡来捍卫她心中美好的向往。

  她真的无比勇敢,但也有一丝丝的矫情,敏感,多疑。正如书中对她的判词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林黛玉这个人有纯真的天性,爱自己之所爱,我行我素,自矜自重,在吃人的封建社会,她具有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虽结局悲惨,但实难磨灭她的倔强和美!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2

  《神雕侠侣》里面有很多厉害的人物,比如郭靖、段智兴、欧阳锋等。但我最崇拜的还是洪七公。

  洪七公是丐帮的帮主,在华山论剑中,还得到了“北丐”的称号。洪七公的武功就是鼎鼎有名的打狗棍法。他曾经带领着丐帮击退了金兵,保住了国土。他很喜欢吃美食,而且什么都敢吃。洪七公教过郭靖也教过黄蓉。降龙十八掌就是洪七公传给郭靖的。

  洪七公有个死对头,就是“西毒”欧阳锋。在帮郭靖向黄蓉求亲的时候,遇到了欧阳锋来帮欧阳克求婚。于是两人大打出手,打狗棍法和蛤蟆功打在一起,不相上下,打的是天昏地暗。不过,最后还是洪七公赢了。欧阳锋被打的神志不清,洪七公也受了重伤。两人的仇,从此开始。

  洪七公反对邪恶,维护正义,总是到处去杀坏人。有一次他又来到华山,要杀掉作恶多端的.“川边五丑”,却遇到了杨过,还一起吃了蜈蚣。当“川边五丑”被洪七公打死时,欧阳锋来了,他们两人又打的难舍难分。之后他们决定,用另一种方法比试,就是把招式演示给对方看,如果对方能想出破解之法,就算赢。洪七公使用出打狗棍法中最难的一招,可还是被欧阳锋想出了对策。可惜洪七公和欧阳锋一起死在了华山。不过在死前,欧阳锋和洪七公化干戈为玉帛了。

  洪七公武功登峰造极,为人正义且机智,不拘小节,有人情味,有大侠的风范。这就是我崇拜的英雄,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3

  有性格在那一天补充是对的,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再细细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最后成为我最喜欢的一个“人”。

  你是《全职高手》书中人,却能撼动我的心。我常幻想在梦中里与你携手重返巅峰之路,在那光与影的虚拟世界中,举刀、挥剑,斩杀一切怪兽和邪魔。

  初次见面,你已经是一名退役的职业选手,这与我之前我所了解完全不同,落魄,一个只会打游戏的人,处处遭到驱逐,寄身于一家网吧的网管,还会有什么本事,会做什么呢?让我再次认识你时,你又磨到这个圈子,成为各大公会的最大“敌人”。你没有退缩,带着往昔的回忆,和一把未完成的自制武器,并自创了各种职业和连招套路,押枪等多种技术性和流派打法之路。你身体已经不像当年那样,因为你说过,“荣耀”你再玩10年,也不会腻。这便是你不放弃的最好答案,一句在普通人看来是随口说出的笑话,在我认为是非常坚定的,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人”。

  最后一次见到你,你已经回到了本该属于你的荣耀巅峰,可时光却不再倒流,那片落叶也不再重生。你经历了一个轮回:冠军——亚军——退役——回归——再夺冠!成为荣耀职业联赛历史上第1位也是唯一一位三连冠王朝战队缔造者。站在荣耀巅峰的你,便是最了不起的你。

  我也一直在想,这游戏要多难忘,才会让你和我变成热血的模样。我多么想,你能从书中跳出,带我一起来个“遮影步”,让我一起学会你的`能力“浮空四连刺”、“z字抖动”、“180横扫”……。更承载着那年夏天属于我的回忆。

  有幸在那一天,我从书架的那个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那本书,遇见了你,在细细的品读中,读懂你——最了不起的你,成为我精神领域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4

  同学们,你们有看过《吹牛大王历险记吗》吗?这本书可好看了。你们知道我喜欢这本书中谁?哈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闵浩森男爵!他是一个快乐又聪明的冒险家,也是一个有名的“吹牛”大王。

  有一次,吹牛大王打猎的时候遇到一头鹿,刚好子弹没了,他就用樱桃核当子弹,射中了鹿的额头。后来他又来到同一个地方打猎,遇到了上次那头鹿,发现它的额头上竟然长了一棵樱桃树。这次他不仅吃到了美味的鹿肉,还喝到了甜美的'樱桃汁。又有一次,吹牛大王带领俄罗斯军队与土耳其人战斗,打完仗,他带着自己的马去喝水,却惊奇地发现马的后半身不见了。找到后半身之后,他让军医用月桂树的嫩芽把马的两半截身子缝在一起,这匹马仍然完好无缺。

  吹牛大王还会告诉你,他连人带马陷阱了泥沼泽,但面临着没顶之灾时,他急中生智地揪住自己的辫子使劲往上拉,连人大马给拉出沼泽地;甚至,他会告诉你,他把银斧头扔到月亮上去了,他只得种了株豆苗,爬到月亮上去寻找他的那把银斧头……

  吹牛大王的故事是那么新奇和有趣,但你们一定疑惑了,我到底是喜欢吹牛大王什么呢?让我给你细细道来!吹牛大王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不会抱怨和绝望,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问题;在他遭遇灾难时,他总会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的急中生智总能化险为夷。我们就应该学习吹牛大王的这种精神,灵活运用我们生活中学习到的一切知识去解决困难。

  ☆指导老师点评:小作者用活泼、自然的语言向我们介绍了虽然爱吹牛但勇敢机智的文中主角,事件具体,形象立体。文章最后点明中心思想,深化主题。

我喜欢的书中人作文5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头上有一道闪电似的疤痕,戴着一副圆形眼镜,看起来极具绅士风度,但又不失小孩子应该有的顽皮可爱。他在学校时,总爱穿着一身黑色的巫师长袍,让他全身增添了一种神秘的感觉。我想不用我多说,大家就应该知道他是谁了吧!他就是红遍全球的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神奇的小孩,他的出生拯救了全世界,但是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父母死在一个心狠手辣的'坏人之下,在他会说话之前就离开人世,所以从小就被唯 一的亲戚收养,但是那一家人的心眼很坏,每个人都认为哈利是一个怪胎,整天只会使唤他做东做西,而且还不让哈利拥有一个房间,可怜的哈利只能睡在储藏室 里,过着三餐不继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哈利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个巫师!而且还在出生时就被列入名单中,准备前往全世界最伟大的魔法学校就读!在学校里,哈利有两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分 别是荣恩和妙丽。他们俩人在哈利心情不好时,会在一旁默默的为他分担忧愁;在他徬徨时,会在一旁提供意见;甚至他在课业上遇到困难时,妙丽也会适当的给予 协助。他们真是一对感情超好的三剑客啊!真希望我也能有这种朋友。 但是在学校里的生活并不是事事顺心,有一个坏心眼的人一直想办法阻挠哈利,但是哈利并不会因此而放弃,不但在魁地奇比赛中获得亮眼的成绩,而且在三巫斗法大赛中,也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欣赏哈利波特,因为他不屈不挠,不管遇到再困难的事情,他都会想办法克服,而且他非常勇敢,总会以完美的姿态迎接下一个挑战,最重要的是,他很幸运,身边总会有许多人默默的帮助他,虽然他身边总是危机四伏,但是他最后一定会化危机为转机,克敌制胜,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他在我心中早已不再是一个角色,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物,可以拿来激励自己,作为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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