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作文(实用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作文 篇1
我从小就喜欢文字,那些文字像是只只小蝌蚪,在眼前游来游去,还像是一个个小精灵,挑逗着我的好奇心,于是,对于书,我就有了迷恋。
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喜欢读绘本,绘本里的故事非常有趣,有的绘本让人读后受益匪浅,有的绘本让人读后捧腹大笑,我喜欢看《花婆婆》的绘本,这本书是对“美丽”的热爱与向往,让我懂得了美的意义!
到了三四年级,我就开始接触一些名著,我喜欢品味书中的人物,如《老鼠阿贝历险记》中勇敢的老鼠阿贝,《夏洛的网》中坚持不懈的蜘蛛夏洛,《白雪公主》中邪恶的皇后……它们有的善良,有的邪恶;有的勇敢,有的胆小等等。正因为书籍的好处,使我对那些浩如烟海的书爱不释手。拿起书,突然有股无形的力量,像一块磁铁吸引着我;又像道亮丽的风景,使人流连忘返。这不,我每次专心致志看书时,就会忘记一切。一次烧水,我把水壶放在炉上便踏上了阅读的行程。过了一会,一阵“扑腾”的声音传来,打开水壶一看,一壶水成了半壶水。还有一次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声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地下,我一看,原来,我竟然在过马路,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
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我看《真正的'贼》这本书,从下午一直看到睡觉前,妈妈让我上床睡觉,可那本书的结局一直吊着我的胃口,这么晚了,我出去看书不会影响到别人吧?不过我真的很想看下去,不管了,出去看吧!我慢慢地下了床,观察一下四周的动静,确保安全后,我才踮起脚尖,贴着墙慢慢地挪移几步,就到了门前,急忙打开门,来到书房时,汗珠已经布满了我的额头。我已经顾不了这么多了。赶快的打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时我已经被它深深地迷住了,已经忘了我是偷偷地读书。当我快要看完的时候,妈妈又出来了。“你在看书呀,这么晚了,还偷偷地看书,快去睡觉!”本来可以把它看完的,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
通过看书,我还懂的不不少生活小常识呢!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弟弟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要走,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白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百科知识》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加了一点点盐,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看!通过看书,我还懂得了生活小常识呢!
一路走来,书是我枯燥学习中的一缕阳光,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和书,都会是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作文 篇2
从小到大,真正让我喜欢的电影、电视剧并不多,得上百看不厌的只有两个,一是《西游记》,一是《烈火中永生》。喜欢《西游记》,无非是为了消遣,让里面的猴儿逗自己一笑罢了;而对《烈火中永生》的喜爱,则完全出于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震撼与感动。
《烈火中永生》我前前后后看过几次。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不到十岁。当时并不懂得“革命”、“牺牲”等等词汇的意义,但心里已经有了一份崇敬英雄的情感。从那时到现在,我最崇敬的一直是江姐。
第二次看《烈火中永生》时,我多少成熟些了,对那段历史也有了一些了解,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看过的几部以红岩英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里,《烈火中永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
在影片开始不久,有一个情节,是江姐见到孙明霞。她微笑着问:“明霞,生我的`气了吧?”因为我一直没看过开头,在这个情节以前就没看过了,所以不知江姐为何问了这句话(是否是因为组织没有批准孙明霞去川北?)。但那种亲切的微笑、亲切的话语,一下就把她朴素、和蔼、平易近人的品质体现了出来。
江姐看到城门上挂着丈夫头颅的那一场,我觉得氛围营造得非常好:淅淅沥沥的阴雨、三三两两的农民、高高耸立的城门,直到江姐看清了布告,这一切安排,直接营造了“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氛围。
在江姐的性格中,最感染我的是她面对一切风险、考验,直至酷刑与死亡时所表现出的那种乐观镇定、泰然自若。这一点在审讯、牺牲时都表现的尤为突出。
审讯那一场,江姐的沉静和徐鹏飞的暴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级的姓名、住址我知道,下级的姓名、住址我也知道……”这一段话,听起来庄重无畏。在这时可以感到,那群拥有着各色刑具、身强体壮的特务,在她这样一位看似柔弱的女共产党员面前,都显得尘土一般渺小。灭绝人性的毒刑拷打之下,女英雄毫不屈服,让我肃然起敬。还有一个细节让我久不能忘:徐鹏飞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说江姐的丈夫死了,留下个小孩谁来带?再过个三年五载,孩子长大了,怕是连爹妈也不认识。这时,江姐转过头背对敌人,我看到她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泪光。我能够感受到她作为一位好妻子、好母亲对丈夫、儿子深深的爱。
牺牲的那一场,几次我都是含着眼泪看完的。《国际歌》音乐响起,悲壮!震撼!江姐换上旗袍,整理衣装时的从容不迫,以及和许云峰共赴刑场,向战友们挥手告别的那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在我心里凝成了永恒!
看到最后被囚的革命者们冲出牢笼,和解放军拥抱、握手的场面,我有些辛酸。因为这毕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心中始终忘不了大屠杀中300多人遇难的惨烈。
最后一次看《烈火中永生》是在20xx年7月5日,就是一年前的这一天。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两天后的7月7日,我走进了中考的考场。正因为心中那一份激动,考试中我丝毫没有紧张,超常发挥考进了重点高中。在我的生活、学习里,毫无疑问,《烈火中永生》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这时我在初中最困难的一段时期里都没有畏缩不前过。
遗憾的是,到现在我也没能完整地看过《烈火中永生》,只能期待着下一次机会了。
我喜欢作文 篇3
春天,我喜欢静静的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生机勃勃的小生物们成长!静静的一个人坐在窗台上,看着操场热闹的景象。这边好几拨玩排球的,我愿把他们分成实力派与偶像派,男子组与女子组。他们在操场上打的来劲,我在楼上看的咯咯直笑。那边篮球筐也没有一个闲着的,臭男生们你一伙我一帮的玩的倒挺HIGH,花坛边坐着一大堆女生在那边指,看这个、那个帅不帅,真无聊!没品位,干嘛要给臭男生们捧场,全都是大花痴!
夏天,我喜欢静静的坐在窗台上看雨。雨水从窗檐顺着窗户流到三层,看着外面的雨,自己思考一些事,无论是快乐的事还是伤心的事都不会影响到我,因为当时心静如水!八哥说我是什么……什么少女情怀,说的那个恶心呀!多亏我没记住。外面下着倾盆大雨,人们忙碌着加快了脚步,一会操场上就没人了,只能见到被风吹弯的小树。A?我观察到一个有意思的事,有一个女生没带伞漫步在操场上,往音乐楼的方向去,迎面过来一个拿伞的`男生(两人似乎不认识)碰面了,男生似乎说了什么,可女生摇摇头,两人各自朝着自己的方向走了,女生继续淋着雨,男生继续打着伞。我估计呀!可能是男生说要送女生进楼,可被女生拒绝了,嘿嘿!有意思!雨一直下着,故事继续上演着。好喜欢这样的夏天,这样白痴的我!
秋天,我喜欢静静的坐在窗台上看着秋风凛冽落叶铺满地略带伤感的校园,总觉得那样的校园特浪漫特诗情画意,虽说这时候外面行走的人少了、喧闹声少了,但校园的那情调依然在。傍晚时分,校园广播响起,敞开窗户静静的听着歌,那是一种多美的享受呢,只要你融入其中,我不相信你不会爱上这种氛围!
冬天,我喜欢静静的坐在窗台上,看着外面洁白如暇的雪地、慢慢飘零的雪花,每个人都穿得跟大熊猫似地,当一回人肉沙包也无所谓了,也不会感到疼。最喜欢在没有人走过的雪地上玩,踩一个大大的心做一个大大的笑脸,自己沉浸在着无限的快乐中,但这并不算什么,快乐要拿出来分享,这才叫真正的快乐,我就把朋友们都叫出来打雪仗!大家都唔得严严实实的,不管谁了,从后面偷袭!一片疯玩的景象。玩够了就开始堆雪人,这破人还真难堆!费了好大劲才成型,水桶的帽子、辣椒的鼻子、煤块的眼睛、扫把的手,姐妹们满足的坐在雪地上,喊着:“终于完成了!太有成就感啦!”咦?疯了,一个男生追着另一个男生闹,脚一下没抬起来扒鸡的趴在雪人身上,雪人立刻就变了摸样!追人的男生一看形势不妙就赶紧跑了!我对着那个男生就喊:“你……你……死定啦!姐妹们,上呀!”我们一顿拳打脚踢,那个男生惨的呀!不能形容!哈哈,这是我儿时的记忆,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哈尔滨的冬天,像个清纯的少女,无知,可爱……
闲暇的时候,我喜欢静静的一个人享受在图书馆的时光,自习室也好、阅览室也好都能看到我的身影,最喜欢二楼的期刊、五楼的专业书,一有空我就会钻进图书馆,找到几本感兴趣的书,坐在靠窗有阳光直射的座位上享受书带给我的乐趣
而最近呢,爱上了黑咖啡带上耳机听着SORRY将耳机放到最大声,右手握一支笔坐在桌子上面对窗外的霓虹,拿起日记本,左手那一杯浓浓的黑咖啡,这感觉头一次尝试,室友们都说我疯了,唉!要疯就疯到底,喜欢被黑咖啡麻醉的滋味,闭上眼,回味一下,苦的清香,苦到全身上下,还感觉嘴里有股烟的味道哦!,找到一种可以取代酒麻痹自己的东西,这个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我喜欢静静的一个人,一个人去感受世界,感受生活!
我喜欢作文 篇4
穆耶赛尔·安外尔
我喜欢羊,羊是友好的动物,也是与人类关系最亲密的动物。新疆的羊毛举世闻名,可以做厚棉衣,人们的生活也离不开羊。
我们家也是一个养羊之家。我出生的时候我们有很多羊,后来羊越来越少了,现在没有以前那样多。现在大约有十多只羊了。我的弟弟也特别喜欢羊,特别是小羊。他小时候总是追着小羊玩,玩得很开心。他追着羊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一会儿摔倒,一会儿追,一会儿抓着羊跑。他多次摔倒,但是他觉得这样很开心。我也不扶他,他自己站起来又很高兴地追起来。
爸爸说小时候总是把我放在羊背上让我骑羊,我害怕掉下去,就紧紧抓着羊的毛。但是羊走了几步,我就哭着说:“我快要掉下去了!“爸爸就看着我笑,我掉下去了以后,爸爸对我说:“看你这么胆小,你的弟弟比你勇敢啊!”就这样,我们的每一天都是伴随着羊度过的。
我们每一天快要日落的时候去放羊。我每天放学后快快地回家换衣服,然后和我的家人一起把羊赶到田野里去。我们在宽阔的田野上放羊,小孩子们一起玩游戏,大人们也一起两天,伴随着我们一起笑。有些小孩子追着羊玩,有时候我们唱着关于羊的歌谣,那些羊好像听得懂我们的话一样伴随着我们点点头。有些调皮的小羊跳来跳去,好像跳舞一样。孩子们都看着各种各样的动作欣喜若狂。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们也不知时间是怎样过去的,太阳已经落到山后面了,我们也结束游戏,驱赶着羊回家。我们的每一天都这样快乐地结束。
童年的时候放羊是对我来说很快乐地一件事情,那时候的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我从中得到很多乐趣。这些乐趣的大部分是那些羊给我的,我忘不了我的童年,更忘不了那些羊给我带来的乐趣。
努尔比耶·麦麦提
羊是经常在家里养的动物,羊的性格温柔。人们经常把温柔,温和的人比喻成小绵羊,我最喜欢的就是毛白白的,温柔的小绵羊。
我们家养的动物是羊,羊有三四十只。每次我去给它们吃的',他们就像几天没吃东西一样贪婪地吃,我在旁边看它们吃。我们家养的羊有些很服从我们,但是有些调皮的不行,不服从。那时候,我就拿鞭子狠狠地打它们,但它们仍然很不乖,让人讨厌,生气。
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去外面干活,家里只剩下我和弟弟,我和弟弟在屋里看电视,突然听见怪声音,出去看看,羊圈里的羊都出来了,把我们种地菜都踩死了。我特别生气,赶紧把羊都追进羊圈里,但是一只羊很讨厌,我追着抓它,但抓不到。我很累,没办法,就在那儿大哭起来。我花费了很长时间,才追到羊圈里,再打了它。其他羊都心疼一样看我又看它,我停下来了心里有一种疼痛,后悔打它又不后悔,如果它服从我的话,就不会那样的,活该!
我特别喜欢放羊,每天放学回来,我和弟弟一起放羊,很开心。我拿一点儿吃的东西和一本好看的书,羊放在大田地里,看书,吃,和弟弟一起玩游戏。我把叶子从树上打下来,让他们吃,田野旁边还有小溪,它们渴了就去喝水,我就看书做着,让弟弟看羊,他比我还爱羊,如果那些羊不乖的话,他就很轻很轻地打它们,不像我这样凶。我特别喜欢逗它们玩,拿着草往后走呀走呀,它们也跟着来,很好玩。我一拿棍子,它们就怕得往后退,但爸爸或弟弟拿棍子,它们脸皮厚地仍然吃人家地小麦和玉米。
虽然我经常打它们,但是我特别喜欢羊。它也有很多好处,它不怕寒冷,它的毛可以制作衣服穿,穿起来很暖和,对身体有好处。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羊。
我喜欢作文 篇5
这知道是李文第23次向韩雪表白,韩雪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向以前一样拒绝了:“我不喜欢你,别缠着我了。”李文笑着说:“我不会放弃的,你会喜欢上我的。”“自恋。”韩雪走了,李文回到了教室,“李文,成功了吗?”“没。”“唉,她拒绝了你那么多次,你还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下学后李文回家去了。
“妈,我回来了。”李文对赵芳说,“小文,快洗手吃饭。”“嗯”“小文,你爸明天下午就回来了。”“这次回来在家住几天。”“你爸说这次比较长,1个月。”“这还长。”“你爸以前在家只住1个星期,这次算长了。”“我爸为什么要当考古学家呀。”“这我那知道呀。”“还不如不回来。”“怎么能这么说。”“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他回来我们肯定吵架。”“别胡说,快吃饭。”“好好好。”第二天早上李文吃完饭就去了学校,在学校门口见到了韩雪,韩雪直接走了进去,李文和她说话她就当没听见,最后韩雪实在受不了了说了一句你烦不烦呀。就去了教室,李文见她生气了,就去买了一束花准备放学给她。放学后,韩雪走了出来,李文把花递到她面前说:“送给你。”韩雪白了他一眼就走了,李文见状摇了摇头就回家了。
李文到家后,看见李明在沙发上坐着看关于考古的书,李文刚要回房间,他爸说:“你在学校怎么样?”“挺好的。”“听说你在学校里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叫什么韩雪。”“没错。”“你在学校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别想着谈恋爱。”“我已经成年了,我有自己的主见。”“自己的主见?哼!你喜欢她,她喜欢你吗?别用你的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了。”“不用你管。”李文说完就回房间了。
过了一晚,李文直接去了学校,半路上他看见韩雪和一个陌生男孩走在一起,他跑到韩雪面前问:“他是谁。”“你管不着。”“你。”“让开。”李文听见韩雪说的`话,一拳打到了男孩脸上,然后踹了男孩几脚,拉着韩雪去了学校。“你放开。”韩雪被李文快拉到学校门口忍不住说,“他是谁?”“我男朋友。”“什么时候?”“昨天。”“你真的喜欢他吗?”“当然。”“你好样的。”李文很不开心地走向教室,这一天,李文没有听课,放了学,他去了酒吧,他喝了许多酒,李文忽然看到了韩雪,他向她走去,“小雪,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李文,你喝了多少酒。“”不知道。”韩雪没有办法,她把李文送回家后,李明对韩雪说:“你没有答应我儿子吧。”“叔叔,我没有。”“那就好,谢谢你送我儿子回来,你回家了。”“叔叔再见。”“再见。”
李明走的李文的床边,坐在床上,李文突然说:“小雪,我喜欢你。”李明摇了摇头走了。第二天,李文刚要去学,李明把他叫来对他说:“你去追韩雪吧,我不反对了。”“真的?”李文不相信李明会怎么做,“但你必须答应我,你要好好学习,并且她到20岁,你到22岁才能结婚。”“可她不喜欢我。”“昨天是她送你回来的。”“谢谢爸。”李文跑到学校门口等韩雪,韩雪来了后,李文走到韩雪前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我保证你到20岁,我到22岁我们在结婚。”“我也喜欢你,可是我今天是来告诉你我要去北京了。”李文听后站在哪里,韩雪则哭着走了。
三年过去了,李文被分配到北京工作,李文在想:三年了,你还好吗。李文到公司报道,“小李,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咱们公司努力争取的的人才……”“小雪。”“你们认识?”“嗯”“你你们聊,我去工作。”李文和韩雪去了一家咖啡馆,“这三年你过的好吗?”挺好的,就是少了你来烦我,不太习惯。“”那我以后天天烦你,你愿意吗?““愿意。”“那我们永远在一起。”“好,永远在一起。”
我喜欢作文 篇6
我一个星期上课五天,每天都上课到两点二十五分,再补习到六点三十分,完全没有时间再进行课余活动。只有在星期六和日才能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进行课余活动。
我在课余时有很多活动,如:游泳,打羽球,画画和玩电脑游戏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打羽球。
我喜欢打羽球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一年级时,我爸爸便开始教我打羽球,让我对羽球开始产生兴趣。于是我在四年级时就成为小学的羽球校队。在小学校队里有正式的教练教我打羽球,让我的球技更上一层楼。除此之外,我发现打羽球不但可以发泄身上所有不愉快的心情,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减肥又能使身体健康,真是一举两得啊!
现在我已高中一了在中学的初中期间,我没有成为校队因为我发现羽球校队一星期要练至少三天,我的补习都在下午,和校队练球的时间相撞,会让我的成绩下跌的。所以我选择羽球学会1,在羽球学会1的三年里,我不曾想退出,因为在羽球学会里我每场比赛都胜利,可说是常胜将军,这增加了我对打羽球的兴趣,让羽球成为我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在星期六时,我会和两个朋友一同去练球,且在星期日时,我会和大约10位朋友到“Ampang Botanic Club House”打羽球。在和朋友打羽球的同时,我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和发现真心朋友的可贵。
总而言之,课余活动归课余活动,正课当然也很重要,一定要均衡的分配时间,才能两全其美。
语。
没过多久机会来了。全校组织一批四年级同学去101考试,其中有我。来到101中学,一进校门,我就被巨大的校园所吸引。我抬头仰望天空,蓝天上一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多美的校园啊!我到了考场,试卷一发,我不慌不忙地做完每道题,答题的轻松让我信心满满。回报就是:通知考上了!我前进了一小步。
自从进入101培训部,我更努力了。此时我报了王宁老师提高班,由于底子不好,第一节课我犹如听天书一般,几度产生退却的'念头。开始虽然进步不大,但最重要的是对数学的兴趣日益浓厚。记得一次课上王老师问同学们学习收获,有的同学说解决了行程问题,有的解决了数论问题,而我是培养出了数学的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从这时起,我跟王老师学会了记笔记和归纳总结。我听电视里说:成功的例子差不多,失败的例子各不同。总结失败比总结成功更能促人进步。她教我们总结并认清错误,把错误及错因记在本上,如此让我受益极大。数学提高很快,并转入精英班学习,而且考入了盼望已久的仁华学校,还获得了数学全国“希望杯”三等奖。
在紧张的期盼中,小升初拉开了序幕。
101中学是我的首选。我充满自信地带着各种证书(数学全国三等奖,科技英语市级奖,公共英语二级,计算机和舞蹈区级奖)来到101中学参加小升初面试时,我礼貌地与老师打招呼,大方地在老师面前接受测试:数学,清晰地说出的计算过程和答案;英语,流利地描述101印象;舞蹈,优美地展示蒙古舞、孔雀舞、拉美舞的英姿。当老师示意我可以结束时,我又提出想全面介绍一下自己,几位老师交换一下眼神同意了。我立即充分介绍了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老师微微点头。当天就接到了101实验班录取通知。六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杜甫的诗句说:“挽弓当挽强,射箭当射长”。意思是要做强者,就要选最严格的方式锻炼自己。学习数学也要找最好的最能严格的老师,才能进步最快。感谢王宁老师,感谢。
我喜欢作文 篇7
从未见过一种树有它那么挺拔。有他那样温暖。
我们结束了蒙古的生活。坐着火车回到了老家。可笑的我,刚刚来到蒙古闹着回家。可到了家。又思念着蒙古。真是矛盾啊。火车像离弦的箭,不回头不留念似的。朝着老家开动着。
火车驶进河南、我看到和蒙古完全不一样的风景。遥望蒙古,一望无际的草。而这草没有非常多。到处都是树。而且我都不认识。我看着高高的树木直直的插在大地上。斑驳的树皮仿佛经历过岁月的沧桑。我第一次见就爱上了它。我也不确定是不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树了。在记忆里就是第一次吧。我坐在火车的座位上。靠着车厢。看着外面的树木急匆匆的划过。看着模糊的树影。真漂亮。仿佛岁月流转着。岁月的影子抓不住。摸不着。只有脑子里回忆着青春童真,才明白岁月真的.在流走。真的在飞逝。
对于这种我从未见过的树,我非常好奇。于是我就跑到妈妈身边拉着妈妈的手,指着窗外的树,问她:”妈,那是什么树啊。真漂亮。”。妈妈笑着不说话,过了才笑着对我说:“那是杨树啊,咱们老家都是这种树,这树真漂亮。”妈妈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小时候啊,我就一个人蹲在树下,捡来几片叶子来折小勺。拿来玩。那时候还真快乐啊。”妈妈说完,眼睛看着窗外的树,回忆着从前。
对于妈妈的回到。我十分高兴。没想到这树叫杨树啊。它的叶子还可以折小勺。真好玩。回家了,我一定要让妈妈给我做好多好多的小勺。带着这种美好的期待。我慢慢地睡着了。嘴角却一直在上扬 。到后来,父亲还笑说我蠢。我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到后来的几天里,我都好长时间地坐在座位上。直勾勾地看着外面的杨树。看着看着又睡觉了。躺着,心又飞了。
火车终于拉响了汽笛。我们到家了。火车缓缓地停了。门也缓缓地打开了。我第一个个冲出了门。只为了摸摸杨树。用叶子折小勺。父亲让我小心点。而我却不听。只想好好见见杨树。我走到一棵杨树。仰视看着。真高啊。阳光从叶子的夹缝中射出来。照在我的头上。我抚摸着杨树粗糙的树皮。似阳光般温暖。如岁月般苍老。
我捡起一片树叶。去琢磨着折小勺。可是,我却根本不会折,最后也只是把叶子撕坏。我绞尽脑汁地想着去折小勺。一段时间过后。我只好伤心地去找妈妈。妈妈亲手将一片小小的树叶魔法般地折成了一个小勺了。当时我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妈妈当时在我眼中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
我手里捧着小勺、仿佛世间最珍贵的就是太的。我一直都在惊讶。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原来老家也可以那么好玩。也可以那么有意思啊。那时候我把对蒙古的思念牢牢地排在脑后、知道非常久非常久才想起对蒙古的思念。才会有点伤心。
后来的几年里。我们又一次地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浙江。浙江山多水多。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城市。和老家的环境有非常大差异。这里没有老家的杨树。到处都是樟树。对于这种树我没有对杨树那样好奇与喜爱。也许是因为它不如杨树的高大挺拔吧。后来地后来。每到一处新地方,我都去找找哪个地方有老家的杨树。可结果都令我失望。就这样我与杨树又一次失去了联系。
每当过年回老家的时候。我都会去杨树林,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树荫底下、瞧着这片小天地。虽然安静,但心却如儿童般炙热。
我喜欢作文 篇8
一年中有四个季节,四个季节各有各的不同。春有春的美丽,夏有夏的独特,秋有秋的风格,冬有冬的蕴含。下面,我就介绍一下这美丽的季节吧﹗春天,一个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季节。她像一个美丽活泼的仙子,她接到玉帝的圣旨后,就驾着祥云下凡,使原本冷冷清清的大地一下子热闹起来。大地披上了绿色的衣裳,树上长出了新生的绿叶,小草探出头来呼吸春天的空气,燕子又从南方飞回了美丽的北方。看来,小燕子也想看看这美丽的春天啊!我呼吸着春天的空气,享受着春天的阳光,踏着春天的大地,很快就走到了一条长长的小河。河面上的冰早已融化在了水里。周围的.柳树上又长了一片片新生的柳叶,柳树在春风里摇摆着它的手臂,摇到清澈的湖水里。
突然,我看见一个绿绿的、可爱的动物—青蛙。它才刚刚从冬眠中醒来,就跳来跳去,恨不的把春天里每一个角落都看个够。夏天,一个树木茂盛、焦阳似火的季节。到了夏天,草地上长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放眼望去,大地原来的绿衣裳绣上了许许多多的美丽的花朵。蓝天上一朵朵白云飘飘悠悠着,蝴蝶和蜻蜓在空中像小朋友一样玩玩耍,小蜜蜂却在花丛中辛苦的采花粉然后酿蜜。小朋友,我们一定要学习小蜜蜂,要知道辛苦后才能得到甜。我一边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一边来到一个小村庄。那里居住的人们在树下乘凉,手里拿着西瓜吃得津津有味。一阵阵微风吹过,虽然不能给村民们散热,但也能给他们凉爽一会 村庄旁边的小溪里,一些活泼可爱的小鱼游来游去。它们虽小,但滑滑的。我在溪边站着,觉得小溪给春天增加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秋天,一个充满欢笑的季节。山上的枫树下静静的躺着一片片枫叶。仰望山上,觉得像的山着了火。道边上,我看见几个小朋友在采银杏叶,看来,他们是要收集标本呀!大街上,人们穿上了厚一点儿的外套。
到了农村,道边上开满了菊花,一朵,两朵,三朵,多的数不过来。菊花的颜色别提多漂亮了,粉色,紫色,还有一些说不上来的颜色,这真是一片花海呀!不知不觉,我来到了充满欢声笑语的庄稼。那里的人们在收割呢!谷穗笑弯了腰,高粱举起了深红的火炬,玉米脱下了绿色的衣裳,这真是一片丰收的景象。欢乐的笑声,在我的耳边隐隐约约地想起。冬天,一个风雪交加的季节。树木披上了雪白的衣服,大山也跟他们一样,穿上了白色的外套,屋檐下接了许多水晶石的冰凌。大山深处,我看见几棵梅花树,它的枝干上又长出一朵又一朵鲜艳的梅花,这真是给单调的白色增添了艳丽的色彩。大街上,人们在一边扫雪,小孩子们在一边玩耍,他们一定是享受这冬天的美好。我在小湖边停了下了下来。湖面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就算五十个人上去,冰也不会塌陷。一些人在冰上玩耍,有的人在滑冰,有的人在堆雪人,有的人在玩打雪仗,他们的脸上都露出美丽的笑容。我非常想把南方人接到北方来,因为南方人从未看过美丽的雪花,美丽的冬天!四季,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幸福。四季就像四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悄悄地来到我们的身边。愿你们在四个季节都能找到欢乐、幸福!愿你们在四个季节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每一景,每一处,每一物!
我喜欢作文 篇9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在三国史上,英雄上百,然而,群雄逐鹿于乱世中,谁才算是真正的英雄呢?
有人说,曹操可以算是英雄,他是著名的政治家,还是诗人。但我觉得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一个奸诈的小人;有人说孙权可以算是英雄,但他不过是一个依仗父兄基业,建功甚少的人;有人还说,周瑜可以算是英雄,他虽年少有为,但气度狭小,意气用事;也有人说,吕布可以算是英雄,我就觉得他是一见利忘义之徒也……我认为,三国英雄,非孔明莫属。
是谁足智多谋,出事果断,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是千年难遇的一代贤相?又是谁舌战群儒,火烧新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六出祁山?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号卧龙,史称“卧龙先生”。他是水镜先生司马徽的弟子,与庞统、徐庶等人齐名。后经刘备三顾茅庐出山,帮刘备成就霸业,是三国时期屈指可数的人物,其谦、其神、其忠,堪称三绝。
诸葛亮谦,谦如空谷。
诸葛亮出生农家,中年时随刘备出山,他就成为刘备帐下的一名军师。虽然他当时在诸侯里扬名万立,但他并不慕名利,一心辅佐刘备成就霸业。在赤壁之战时,诸葛亮设计让赵云、张飞、关羽三面合围曹操,使曹操损失惨重。但他面对刘备的赏赐时,只把功劳归于武将;评定西川时,又把军师的位置让给庞统;刘禅在位时,他破格提拔了许多不起眼的人物,这些人都成为诸葛亮伐魏时的重要人物。这些都反映了他不慕名利,谦虚待人的性格。。
诸葛亮神,神如精灵。
诸葛亮是水镜先生司马徽的的弟子,博学多才。那时能让司马徽看得上的人了了无几,诸葛亮就是其中之一,被刘备请出茅庐之后,他的文才得到了充分的施展。赤壁之战前,他舌战群儒,仅凭一张嘴,说服江东百千人,使孙权刘备联盟,又在七星台“借东风”,火烧赤壁;草船借箭,不费一兵一卒取得了十万之箭;赤壁之战后,他让刘备轻易取得了南郡和襄阳;七擒孟获让他归于蜀汉,三气周瑜除去了大患。蜀难之际上演空城计,让蜀汉免去了一场灾难。这些都充分反映了他的才华出众。
诸葛亮忠,忠如顽石。
蜀汉后期,刘禅无能,但诸葛亮为完成刘备遗志,六出祁山,出兵伐魏,让曹魏元气大伤;在朝廷上,他提出了许多治国之道,为蜀汉的`兴盛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有人劝他反,他从没有动摇过。在客死五丈原时,用“借尸还魂”之计骗过司马懿,免去了蜀国的一场劫难,诸葛亮一生为蜀汉政权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汗马功劳,可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其谦、其神、其忠,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谦虚、好学、忠心的精神品质。
不仅是诸葛亮,许多历史人物都为我们做出了贡献。没有他们,我们就不会生活的快快乐乐;没有他们,我们只会在原始的道路上止步不前;没有他们 ,我们也不会在生活中开拓进取。我们要感谢他们,并学习他们无私奉献,不断进取的优秀品质和坚强的人格。
古人不远,就在我们心里,就在我们身边。
教师评语:文章采用排比、比喻形式,将诸葛亮的形象概括为谦如空谷,神如精灵,忠如顽石。语言流畅,生动,所写内容准确具体,中心突出,显示了作者较深的文学功底。
我喜欢作文 篇10
我真的很幸运。这一学期刚开学就遇到了一位既关心我们,又很有耐心,讲课水平高,却从不生气的好老师。我非常喜欢她。
她总是微笑着,微笑里透出对我们的友好。她丰满而隆起的苹果肌泛着红润的光泽,舒心的眉下一副眼镜,给温润雅致的她添上博学的符号。她的头发总是被校园的微风吹乱,但掩不住她细心编过的痕迹。她的衣着很朴素,从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但这也挡不住她那婀娜身姿带给我的美好。这个美丽的女人,是我最敬爱的英语老师苏项层老师。
我那亲切的英语老师总是十分关心我们。刚刚开学,各班英语都组织测试。放松了两个月的我们紧张万分,担心自己的成绩会一落千丈。测完试,发放完试卷,我们看着自己的错题,试卷虽没有打分,但还是让我们紧张至极地看着。担心之情要溢出胸口:她会怎么批评我们呢?我们该怎么办呢?我好慌啊!她会不会很凶?在我们慌乱的目光下,只见她缓步走上讲台,对我们说:“同学们,今天我们不讲卷子,我们定目标。”心中紧绷着一根弦的我们仿佛吃了一颗定心丸,马上就放松了许多。她紧接着说:“但是,同学们,我让你们定目标可不是让你们放松,而是需要我们一起分析问题,制定计划。”就这样,在别的班还在为卷子分数苦恼的时候,我们班同学已经开始定计划了。下课前两分钟,老师突然严肃起来,对我们神秘兮兮的说:“其实,我给你们的卷子打了分数了,就在卷子的最下面。”我立刻翻出卷子,在下方找啊,终于发现了好小的字,卷子正下方几个小如针尖的数字被小心翼翼地写在纸上,生怕被别人发现似的。“我为了顾及你们的面子,才写得这么小。可别告诉别人啊。”她笑了,我们也笑了。
多么不一样的老师啊!第一次遇到会主动关心同学情面的老师,我真是很喜欢她。
我们的英语老师讲课十分讲求方法,让知识变得清晰易懂。她有一次讲present其中的三个含义(礼物、现在、呈现),她随口一个句子Ipresentyouapresentatpresent。(现在我送你一件礼物)让我们豁然开朗。她也很有耐心,有一次我问她lielay的相关问题,她不仅细心地为我讲解,甚至还直接在桌子上用粉笔写下来,又告诉了我记忆的方法。
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儿啊!这是多么尽职尽责、有耐心的老师啊!我真是很喜欢她!
我的英语老师对我们特别温柔,却又激励着我们不断努力。一周学习过去,又一次考试,我们考得不好,最高分与别班差了七分。我感觉无颜面对她的良苦用心与辛勤付出,她却笑着说:“我们考得不好。而这正好暴露咱们英语学习的问题,及早发现问题,比晚发现好。这份题其实很难,我觉得同学们已经很不简单了,我来把问题分析一下,咱们一起发现问题一起解决,我相信你们一定可以做到。”我们沉默了,我的眼睛甚至起雾了,她真温柔,像一泓水一样平静而无波澜,可是,为什么这泓水能留住人心,让人暗暗的感动,让人努力呢?
她的身上有股奋而向上向前的劲儿,看似柔软却坚毅。让我为之感到振奋,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喜欢她的爱与体贴,喜欢她的教学有方与耐心,喜欢她温柔中给人奋进力量的教诲。
我喜欢我的英语老师,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喜欢作文 篇11
你一定会对题目有些意见:“天下第一奇闻,有人自己喜欢自己的!自恋!”
话也不能这么讲,连自己也不信任还怎么做大事!你一定又会道:“你说,你怎个自好自!”休急,休急,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喜欢我。咱们话休絮烦,且看下面分解。
我是班中的佼佼者,又是独一无二的“齐天大圣”。小学时也曾风流一时——班中的幽默大师,班会、对会上,主持或出点子没有我,那么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这“明星”一上台,台下就鸦雀无声,嘿嘿,我人气真旺啊!Sorry,有些“王婆买瓜——自卖自夸”了。不过我也会糊涂多时,不过全糊涂在看书上了。
看书是我多余时光的消遣,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抓起书,我就一头栽了进去了,无法自拔。我就给你讲一件我与书的倒霉事。
上次,爸爸晚班回来,那时天已光了,他回家要吃早膳,一看锅中,已经没粥了,没法子,只好打火做饭,突然他对我说:“我要去抄水表,回来在吃,二十分钟后关了,别忘了!”说着匆匆地走了。我掀开锅盖,呃!才刚放上去烧,一时三刻还不熟,也罢,且待吾看一会儿《水浒传》,再来做理会。我步入小房间,从书架上抽出施耐庵的《水浒传》一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仿佛自己也成了一百零八将中的`一员,与众将一齐替天行道,诛灭奸臣,仗义疏财,扶危济困……
忽闻到一股焦味扑鼻而来,何来?吾不明,也许是宋公明三打祝家庄时,两军战火连连,这股焦味一定是“黑旋风”李逵火烧扈家庄的味道,不过怎么有些饭味,哦,一定是扈家庄的粮库起火了。“吗呀!”我失惊地叫了起来,“此乃是俺家的饭烧焦了!”我三步并成两步,径入厨房一看,没错,一锅饭被烧成了一块焦碳。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以后看书,先别管谁家粮库怎样,管好自家“粮库”烧焦否,就很不错了!爸回来,一看锅,只见他语不过数句,话不过一席,举起手就“噼里啪啦”地一顿凑,哇!星星已经近在直尺,唾手可得了。都是看书惹的祸啊!
我也不是个书呆子,每天烧焦饭,必要的口技也是需要的,看那么多书,却不会用,等于不看。
上次吾考得不好,语文只有88分,回家还不是自入龙潭虎穴,九死一生,没法子“小圣考砸,三过家门而不入”,唉,天意难为。我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我径入屋子,见母正坐观股市,哇,“牛市”啊,涨了二十多块,呵,天助我也。我走过去唱了个喏,妈见我便说:“考了几分?”“恕吾不敢直言!”“干什么呢,又不在公堂上,好好说!”“恕儿不孝!”“几分?”“数不进入人意,但数字倒挺吉利的!”“几分?”“八十八!”“嗯!”“恕臣最该万死,望主公饶恕,请恩相三思啊!”我偷眼观看妈的面部表情,妈在偷偷地笑,假意说:“不行!”我哪容分说,跪下道:“主公啊,万万不可啊!只要汝放吾一马,日后必当鞠躬尽瘁,万死不辞!”妈忍不住了说:“权且放你一马,下不为例!”
我这是多看《兵经》的后果,我用了“机”这一计谋,因为股票涨了谁不高兴呀!抓住机会,我就不用被打了,哈哈我真是一块当将军的料,Sorry,我又杏口开河,自以为是了。
不说了,我永远也说不完,因为我太崇拜自己了,就是我不喜欢我的骄傲自大。有一点我能肯定只要信任自己,鼓起勇气,不要害怕、害羞,就能像我一样自信无比。
我喜欢作文 篇12
我喜欢我家的那只牧羊犬,她的名字叫旺财。
它长着一身乌黑亮丽的黑毛,密而亮,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它有一对直直的三角形耳朵,一有风吹草动,耳朵就会马上警觉起来,眼睛也会炯炯有神!如果在安静的时候,它就会半睁半闭,好像在打瞌睡!看到我们主人回家,那铿锵有力的尾巴甩得“啪啪“直响,还要一蹦三尺高!就像我小时候看见妈妈回来那劲儿一样!我的家乡在越溪镇。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我们镇上的新苏州人日益增多,治安当然也日益严峻起来了。所以,我家多了一位“黑衣警察”!
嘿嘿!它可神奇啦!虽然不会说话,但它很灵敏;虽然吃的都是剩饭剩菜,但身体很强壮,从来不打针吃药;还白天黑夜为我们巡逻!不管烈日炎炎,还是寒冬腊月,它一直为我们看守家门!不放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只要有陌生人出现,不管白天黑夜,它就会“汪汪汪”地吼!但它也很听话,叫它坐下别动,它就乖乖地坐下,叫它别吼,它就打住不吼!非常听话,真讨人喜欢!
每次,我奶奶去干活,它就像孩子一样跟着奶奶后面陪她一起走。奶奶一直说,这“旺财机灵得很,看到车子会避让,看到村上的野狗,不是扑上去撕咬,而是友好地给其他的狗让路。真是个“精灵鬼”!就这样,“旺财”在我家生活了八年!我们和它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可是一天,我家的“旺财”不见了。我奶奶到处去找了,没有。我放学回来,也去找,也没有。爷爷下班回来,全村人民去找,也没找到。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没有找到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失落!想着想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它迷路了吗?还是被人打死了?或是被人毒死了?肯定是凶多吉少!我在心理默默地祈祷老天保佑“旺财”,让它平安回来吧!
一天、两天、三天……“旺财”还没回来。本来我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它,它会蹦到我身上,还要用舌头舔我的手,而我也会给它奖励,给它吃火腿肠。可是,现在回家感觉冷冷清清的。心里总好像少了点什么!奶奶说,看来是回不来了,唉……!转过头的一刹那,我看见奶奶眼中也有泪花在闪动!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慢慢地适应了“旺财”不在的日子。看得出来,爷爷奶奶嘴上不说,心里都很纠结!就在我们都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那个星期三,我放学回家。我看到了,看到了一条黑影从我家窜出来,是“旺财”!真的是“旺财”!它又是甩尾巴又是摇头晃脑,扑到我身上,嘴里还会“恩恩恩”地撒娇!我也紧紧抱住了它,我又惊又喜,眼泪夺眶而出。我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旺财"终于回来了!奇迹!奇迹啊!天大的.喜讯!
我马上去买了一包火腿肠,迫不及待地喂它吃!一个星期不见,“旺财”瘦多了!身上的黑毛没那么顺了。奶奶说:“今天旺财回来,身上都湿漉漉的,不知去了哪里,不过,能活着回来就好!”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我想这些天它肯定遭罪了,不知怎么过来的,落魄到极点!不过,他还是活着回来,还是很幸运!爷爷回来之后,给它吃了大块大块的红烧肉,我们都摸摸它,抱抱它!晚上,我们给旺财洗了一个澡。我们的“警卫员”终于回来了!我们的“旺财”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我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气氛,又听见那清脆而响亮的“汪汪汪”!放学回家又有那熟悉身影出现在眼前,奶奶出去干活又不寂寞了,因为有个“同伴”陪着她!“旺财”希望你好好活着,我们离不开你,我们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开心果,是我家的锦衣卫。我们也要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再受苦!也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小动物!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在为我们人类服务!也在默默地奉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所以,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善待小动物,关爱小动物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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