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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5 23:06:45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精华15篇】

我喜欢1

  我喜欢沙漠中的杨柳,成长中,将绿色的希望奉献给沙漠中旅游的人。

  我喜欢花,特别是那名贵的四君子:梅兰竹菊。我也喜欢百合,幽幽的清香总能让人么喜爱。我还喜欢不起眼的野花,总能在恶劣的环境中顽强的生长。

  我喜欢天上的云朵,妈妈说我小时候呀,一抬头,就想吃棉花糖。

  我喜欢银杏,扇子般的树叶永远招人喜爱。

  我喜欢笔和纸,人们用笔在纸上写文章,才有了那么多千古名句,虽然现在有了电脑,纸和笔却依然在人么身旁。

  我还喜欢宠物,虽然我没有,但我知道:它一定能在人们孤独的时候给人们送来丝丝温暖。

  我也喜欢上网,我不常玩游戏,可是因为“创网”,让我深深地爱上了网络。

  我喜欢书。小说把我带进一个个惊险的事件,童话把我带进一个奇幻的世界,百科全书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她烦恼时给她快乐,喜欢她快乐时那顽皮的笑容,喜欢和她玩耍时那欢声笑语。

  我喜欢读信,一封封信代表着远方笔友那一颗颗炽热的心。最难忘一次,她给我寄来一支笔,让我画出我们之间的友谊,我用它画出一个大大的爱心,突然发现它别样美丽。

  我喜欢邮票,一张小小的邮票,能让我穿越历史的长河,懂得无数道理,明白许多知识。

  ……

  我喜欢快乐,而且深深地喜欢我拥有这么多的快乐。

我喜欢2

  我最喜欢看电视栏目是《动物世界》,它能告诉我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例如:恐龙是如何消失的?为什么说大熊猫是“活化石”?。许多稀奇古怪的问题。同时,还能看到许多可爱的珍奇动物,如会打拳击的皮皮虾,四季迁徙的.帝王蝶,凶猛残暴的大鳄鱼。真让我大饱眼福。

  我今天要介绍一种猴子。大家都知道,猴子是人类的近亲,都属于灵长类,但人类的进化速度远远超过了它们。那么,我们可以总结一个智慧排行榜,人类是第一,猴子或猩猩第二。猴子真的很聪明,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它们。不好,一只凶恶的大斑豹悄悄的走向了猴群,这时,一只猴哨兵警惕的大叫起来,猴子们连忙逃了起来,四散开来,东跑东,西跑西(它们一定是想迷惑豹子)。豹子向着一小群猴子追了过去,那群猴子连忙跳上了山崖,推下山顶上的巨石,巨石一股脑的滚下山崖,雷震般的轰隆声和卷着黄沙的巨石吓的豹子连忙撤退(他们可真聪明)。这样也许并不让人信服。那我就讲个更有趣的吧。有两只猴子与一个饲养员。饲养员拿出一个小标签,给了其中的一只小猴子,然后拿走了小猴子的标签,然后给了它一个水汪汪的大葡萄,此时,另一只猴子正在一旁观望。

  随后,饲养员给了另外一只猴子同样的标签,那只猴子将标签给了饲养员,饲养员没给它葡萄,反而给了一块饼干,比起水汪汪的葡萄,饼干可是个次品。猴子不服气,拿回了标签,扔掉了饼干,又将标签给了饲养员,可回报还是一块饼干,猴子又扔了。几次如此,猴子气急败坏,打了饲养员一下,跑走了。(它居然还能感到不公平!)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一个传奇背后都有一段传奇的经历。我爱动物,更爱《动物世界》!

我喜欢3

  我喜欢春天的风,春风吹绿了树梢,吹青了小草,吹化了河流,吹鼓了杏花苞。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特别是在迷茫的晨雾中推开门,看着小孩子们在雪地里打滚、堆雪人、打雪仗,他们爽朗的嬉笑不断飘进我的耳朵,我喜欢这白茫茫的早晨。

  我喜欢树叶,不管是哪一种,我都喜欢。我喜欢手掌形的枫叶、圆形的梧桐叶以及扇形的银杏叶,我也喜欢那些不知名的落叶,样子像一把小小的扇子,或者一只小小的巴掌,带着花边形的,还有那红色的,那么耀眼;黄色的.,那么灿烂热烈;红里透黄的,就像一枚马上要熟透了的果子;我感觉它们拥有同样的平等的美,一样拥有震撼心灵,直抵人心灵深处的美的力量。

  我喜欢听雨,喜欢坐在窗边听雨,小雨滴滴哒哒地落在屋檐上,仿佛一曲雨的交响曲。我曾想过有几人听过它、看过它,也许很少有人静静关注他们,他们还在那里,自在地飘洒,无拘无束。或许,我们人也应该有雨一样的情怀去生活,洒脱豪迈。我喜欢这感觉,一直听滴滴答答的落水声,在时间的无涯荒野里,忘乎所以,该是多么美妙呀!

  我还喜欢散步,特别是在清晨。在晨光的沐浴下,走在河边的小路上,我不能自抑地想听鸟儿的歌唱,走在这里,就犹如走入了人间仙境。我很自然的想到,有几个人走过这条路,踏过它,也许他们都过去了,脚步也被风悄悄地吹散。但这一切,都被有心的人用情珍藏。

  我喜欢发呆,不管是什么时候,上课时发呆,玩游戏时发呆,关键时刻发呆,比赛时发呆……

  我还喜欢玩游戏,不管是什么游戏,记得一次放学,我玩的太晚,竟忘了回家。

  我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这个世界的美和纯净。

我喜欢4

  喜欢,代表一种朦胧的情愫,在不知不觉间,某样美好的事物已在心中扎根,并渐渐生产。——题记

  我初次接触书,是在幼儿园时阅读动画片改编成的漫画书。动画片十分有趣,围绕着主角,上演了无数令人笑意盎然的故事。但在阅读时,虽缺少了人物奇特的嗓音,但无声的大字却更能体现出动画于屏幕背后的真谛。

  小学之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汉字,以金庸、古龙等大师的作品为典型代表的武侠小说吸引了我的目光。诚然,小说中精彩绝伦的场面描写和五花八门的武功绝学都非常吸引我,但是,真正令我刮目相看的,却是郭靖、黄蓉、段誉等主角机智智慧、善良纯朴等性格和其优秀的品质。在阅读这些小说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事的道理,同时,在冥冥中,阅读也在我心中埋下了种子。

  进入初中之后,阅读的种子生根发芽。中外名著等真正的好书渐渐地出现在我的书架上。美国史蒂夫。平克的《语言的本能》、英国毛姆的《人生的枷锁》、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吕思勉的.《两晋南北朝历史》、钱穆的《中国文学史》、美国罗斯。特里尔的《毛泽东传》……那些外国名著像亲和的友人热情地带领我领略了丰富的外国文化,《格列佛游记》讽刺地抨击了中世纪时欧洲的灰暗。这本书通过描写作者游历过的四个国家,我如身临其境般地了解了当时灰暗的政治风貌。而传统的中国名著更像一位仁厚的长者和蔼地与我说道解惑。《本草纲目》的作者“药圣”李时珍花费数载光阴,编成了世界闻名的医书;西汉太史令司马琰、司马迁父子排除万难,承一家之言留下开创性史学巨著《史记》;东方学问第一人,孔丘,身怀异志,却几乎无人理解这“说乐君子”,但他仍不悲、不喜,完成史书《春秋》。

  书籍记载了人类文明发展的历程。我喜欢阅读,是因为在阅读中,我可以饱尝人生百态的酸甜苦辣,贯览世间万貌的纵横开阖。小小的书籍里,却能包纳大大的世界。

我喜欢5

  我喜欢和爸爸一起打羽毛球。当一个羽毛球打过来的时候,就像打过来一个希望,因为我一用力就可以打得好远,爸爸跑到后面也不一定来得及接,那时我的心里就像拿到了全国冠军一样,别提多高兴啦!最好玩的是天黑一些的时候,在社区门口的平台上打球,因为天花板和羽毛球的颜色很相近,打到天花板上时羽毛球好像隐形了,只有掉下来的时候才看得清。我和爸爸东张西望地寻找空中的球。看啊,爸爸摇着头,像一只觅食的小鸭子,我不由自主地哈哈大笑。爸爸看到了我满头大汗笑弯了腰的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啦!

  我喜欢秋天的梧桐树。大自然是梧桐树的美容师,它让梧桐树慢慢地穿上了黄色保暖大衣,有的.只是一点点叶子尖是黄色的,有的树叶一半绿一半黄,有的满树都是黄色的梧桐叶。你看街道两旁笔直站立的梧桐树,叶子长得如此丰满,把整棵树都遮住了,远远望去就像一把把大洋伞,希望人们可以休憩一会儿。我最喜欢的是深秋的叶子落在了地上,就好像是厚厚的地毯,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嘎滋嘎滋“的声音。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与爸爸妈妈一起去踩深秋的梧桐树叶,在那树叶上踩一踩,你会发现它们是如此的柔软,如此的有弹性,就像踩在海绵上一样。如果说要比踩海绵更好玩的话,那就是“嘎滋嘎滋“的声音,那是在给你玩耍时伴奏啦!

  我最喜欢冬天,因为冬天没有蚊子、小虫子,就不会再因为被虫子叮出一个痒痒的大包而烦恼啦!冬天紧跟着就是过年了,我放假了,可以与亲戚朋友们一起过节了,我也长大了一岁,还有一个个大大的红色等着我啦!最好玩的还是那如面粉一样的白雪,拿一团在手里搓搓,就会变成一颗颗晶莹剔透水露,手会变得凉凉的,可以去摸爸爸的脸,冻得他“哇哇“直叫,皱着眉头看着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我喜欢春天与爸爸在社区门口打羽毛球,我喜欢夏天与妈妈一起旅游,我喜欢秋天在微风中踩梧桐叶,我喜欢冬天与大家一起过年,我喜欢可以自由自地享受着幸福的童年!

我喜欢6

  我最喜欢的人?噢!是她,对,就是她!她齐耳短发,小小的眼睛,圆圆的脸,从她眼神中透露出和蔼可亲的性格o她就是我的阿姨,虽然看上去那瘦小的身躯,但是却做出了让人佩服的事来o有一天,我的阿姨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马路对面围着一群人,由于好奇,她穿过马路,拨开人群,看见一位老太太晕倒在地上,凭阿姨的经验,确定这位老太太是因为高血压而引起的四肢不灵,口齿不清o

  如果不及时送到医院抢救,后果就不堪设想,她的脑子里立刻闪出两个字:救人!她当机立断,尽管自己口袋中的钱已所剩无几,她还是拦了一辆出租车,叫司机帮忙扶这位老太太上车,到了最近的医院——仙霞医院o到了急诊科,医生说:“你是怎么当女儿的,母亲病成这样,到现在才送来!”我阿姨回答道:“很抱歉,很抱歉,请您快救救她吧!”后来到老太太的病床上,在她的帮助下,找出了一个她较熟悉的电话,拨通后,才明白这是她儿女的电话o她的儿女赶来了以后,不知该如何感谢阿姨,便拿出了自己身上的钱,要给阿姨,还说:“这位阿姨,你的心肠实在是太好了,您的'好是我用话语所表达不清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这钱我不能收,做好事是应该的!”阿姨说道晚上阿姨回来了o

  我说:“阿姨,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阿姨回答道,“碰到了一点事o”随后,她就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我o顿时,我从心底里佩服阿姨o阿姨,我喜欢你,你的爱心,你的和蔼让我喜欢!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社会上需要爱,世界需要爱,人更需要爱o有了爱,社会才会进步,世界才会更美好,更和谐!

我喜欢7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在幽静的夜里悄悄我在那冰凉的马路上,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让人带来温暖的暖炉。

  我喜欢生气勃勃的春天。草地上的小草从土壤里钻了出来,正跟路过的春姑娘打着招呼呢!也不是正在梳着自己的长发,小朋友们脱去了笨重的衣服,穿上了短袖在草坪奔跑着,一切充满了美好。

  我喜欢夏日的清晨,我喜欢在炽热早晨独坐在阳台上。一座座房子像卫兵一样,立在那里,整齐极了!慢慢地,白色的云彩代替了炽热的太阳,白色的云彩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天的果园,在果园里面,在草原上,浓浓的香味从远方传到我的口鼻里。

  我也喜欢书,喜欢书里梦幻般的内容。开心的时候,我总会拿起小说看,莫是弟弟打扰我时,我总会不耐烦的说:“你干嘛把我拉回现实世界,我还沉浸在书的世界里面呢!”伤心的时候,我总会看一些杂志,漫画来解解闷。

  我还喜欢小动物,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可爱又乖巧的兔子,凶猛的狮子,狡猾的狐狸,以及美丽的天鹅。我也喜欢森林里各种各样的动物,温柔的、残忍的、活泼的,我认为他们一定能跟我们人类成为好朋友。

  我喜欢另一种花,是绽开在人们脸颊上的。当我走进教室,我举手回答问题,老师表扬我说的非常好。我心里洋溢着从未有过的一种激动和开心。

  我喜欢家乡的'味道。我喜欢家乡的大好河山,总不能让我上山的步伐停下来。最不能忘记那一次,我们一家人一起去爬山,我爬了一半的实在不行了,妈妈和蔼可亲地说:“我来背你吧。”在那炎热的夏日,我忽然感到浓浓的亲情。

  我还喜欢写作文,特别是去游玩。在写作文的时候,我不能自抑地要去抒发自己内心的想法,从作文里面可以让我深深感受到浓浓的真情。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下课的时候悄悄的拍她肩膀,当她回过头来时,我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喜欢8

  我喜欢云,它们有时是飘逸的,有时是紧凑的,阴沉沉的和洁白无暇的。像长城,像棉花,像宫殿各种各样,美不胜收。它可以预测天气,可以在天空中勾勒出惟妙惟肖的画面。

  我喜欢植物,喜欢穿梭在林荫小道上,一路上都有一股清新的草香。下过雨的草垛旁,还会长出一朵朵蘑菇。每一株草都沐浴着初升的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

  我还喜欢花,香飘十里的'栀子花,芳香迷人的桂花,香气四溢的茉莉花。都那么惹人喜爱。

  初心

  我也喜欢动物,最喜欢的就是猫。猫,时而高冷,时而热情。他们可爱,善良,真诚,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你不高兴的时候,可以向他们倾诉,他不会厌烦,也不会对你心存看法,他会安安静静的倾听。虽然不会说话,但他可以用他那清澈泉水般的眼睛,望着你。你的心就渐渐平复下来,伤痛就自然忘记了。它可以做成长道路上的伙伴。

  美好

  我喜欢书。我喜欢在一个安静的空间里,轻轻的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一会儿大笑,一会儿哭泣。我喜欢小说,特别是破案类的。侦探们仔仔细细,不放过一点儿蛛丝马迹,情节一环接着一环,一扣接着一扣,你会身临其境,感受那独特的快乐。

  我喜欢梦,有一次,我梦见我置身在仙境一般的松坪沟五彩池,像是上帝打翻了油墨,散落在人间。墨海,如蓝墨水一般深邃,芦苇海泛起波浪,似少女的长发。

  喜悦

  我还喜欢古典文学。唐诗宋词,在中华的文史上添下了最绚丽,最洒脱笔。《满江红》写出了岳飞凛然正气,一心报国的心情。书法,能释古通今,陶冶情操。《万岁通天贴》是很好的象征,它时而飘逸,时而拘谨,行书最为瞩目。“笔法之神,匪临伊摹。史馆之储,尚其不诬。”这是岳珂在《万岁通天贴赞》里所用的文字。古典文学真是生活中最好的营养品。

我喜欢9

  学习伴随着我长大,让我们懂得更多。我钟爱阅读,在读过的书中不乏有一些优美的文章令我陶醉。些日子,一片体裁、风格和以往不同的文章出现在我眼前。它,就是《我喜欢》。

  《我喜欢》是一篇优美的抒情散文,字里行间充盈着乐观的情感。作者以独特的视角、诗一般清新的语言,向我们敞开心扉,描述的自己喜欢的景物和事物,表达了热爱大自然、热爱美好生活的情怀,以及豁达、独特、乐观的人生态度。

  这篇散文有许多写作方法值得我借鉴,作者在描绘自己喜欢的景物、事物及行为时,运用了许多修辞方法:有比喻、拟人……真令人觉得身临其境,令领想象丰富的我立刻联想到那场景。这里应用的形容词也不逊色,像“迷茫的晨雾”、“柔和的晚星”、“摇曳的芒草”、“精致的红灯笼”……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之一。优美的词句在这篇文章里层出不穷,不胜枚举,形容的又十分贴切,真叫人醉心!

  这篇文章还有许多令我非常喜欢的词句呢!最令我陶醉的这句话:“慢慢的、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它运用了拟人的`写法,把黄昏至初夜这段时间,天空的变化描绘的淋漓尽致。还有一句同样优美的话:“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这句话把我最喜欢吃的水果草莓比作了红灯笼令我联想到一个个红灯笼从一片片绿叶中探出头来,真是“万绿丛中一点红”呵!

  《我喜欢》令我更热爱生活,让我乐观地去面对每个人、每件事。我很感谢这篇散文,让我积极向上,充满自信!

我喜欢10

  我喜欢自由,能像风一样四处飘荡。钱钟书说:“生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我想我也许就是这城里的人,我想挣脱束缚,逃离这里去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喜欢阳光,一直以来都认为自己很坚强,可当脆弱真正来临时才知道自己无处可逃。当自己第一次离开家,来到学校时,思念在我的心里疯长,我只想回家,想念家的感觉,于是便喜欢上了阳光,因为它暖暖的,温馨的,有家的感觉。喜欢躺在软软的草地上,空中掺杂着泥土与青草混合的味道,身上有暖暖的阳光照耀,我想这也是种幸福抑或是一个人拖着长长的影子跳跃在灿烂的阳光之下,这是我所喜欢的感觉。

  我喜欢涂鸦,上帝说一切都需要诠释,一切都是涂鸦,我就想写自己所想写的,安妮宝贝说,每一个写字的人都有一个寂寞的灵魂,曾将这句话写在作文里,可老师用显眼的红笔勾出来,并批注:太消极,可我并不觉得,我喜欢涂鸦,喜欢写下自己所想留下的文字,而每当这时却是因为心里的寂寞和无助。

  我喜欢黑夜,顾城说,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去寻找光明。我想我喜欢黑夜有时仅仅是逃避光明,黑暗给我一种安全感,它是一个屏障,一个人躲在黑夜里,寂静得就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害怕,剩下的只有心的宁静。

  我喜欢旅行,我想踏过余秋雨笔下的历史,我想追寻三毛走过的足迹,我想赤着脚丫在周庄的`凉凉的青石板上跳跃,我想去古老的胡同里,看那长满青石的墙壁上爬满了郁郁葱葱的爬山虎或是长青藤。我想去繁华的大都市,看那繁华背后还剩下什么。

  喜欢的事很多,有时也许真的是喜欢的没有什么理由,而我就想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快乐多一点,忧伤少一点。

我喜欢11

  昏黄的灯光,布满了灰尘,阴暗潮湿的角落。一团团灰色的粘稠的网,凝着无数的灰尘,穿插空气般的细丝。一只小动物,黑色的外表,豌豆大小的身体,看不见的小脑袋,八条铅丝般毫无生气的细腿,附着在丑陋的身体上。

  “这空调后面怎么这么脏呢?”外婆大呼小叫,“蜘蛛网都有了,多久不清理了?“我仔细地看着它,随即退了回来——那网上的东西让我厌恶,我便拿了拖把,沾些水,朝那个角落捅去,用劲地来回拖了三遍。蛛网顿时无影无踪。

  我长出了一口气。这真是件高兴的事!家里没有任何不干净的角落,更不会有蜘蛛这种厌恶的东西;而且,春节前要打扫屋子,可谓一举两得。想到这里,我不禁得意起来。

  从此,那蛛网便无人关心了,那只蜘蛛,我认为应该是死了吧。毕竟,它小小的身躯怎能和人类对抗?

  北风去了,花渐渐开了。日子过得真快!银杏叶纷纷地飘舞旋转,又转来冬季。

  元旦前两天打扫屋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还是那个熟悉的角落,又添了几根沾着灰尘的'蛛丝。居然,又来了一只蜘蛛。不过,与去年那只不同的是,它只剩下了七条细腿。那一条,大概是一次捕捉昆虫时失去的吧。

  蜘蛛正站着,用它摇摇欲坠的残腿站着。它像一个斗士正在巍峨挺拔地对着我伫立着。它不仅是一只蜘蛛,还是一个顽强的生命。时间增长它的年龄同时,更是磨砺了它的意志。可以想象,在这一年中,它经受了多少的苦难与挫折,而它从未放弃,一直抬头挺胸地生存着。

  我不由得对它表现出喜爱,甚至是敬仰之情。这小小得蜘蛛,纵有微弱得身体,但它拥有了坚强得意志,和一颗渴望进取得心,及高尚得灵魂。我深深喜欢它,此时得它竟是如此美丽!

  美一旦与顽强结合,就是不可摧毁的。

我喜欢12

  我喜欢现在这样无忧无虑、悠闲自在的生活,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用心去感受每一场雨。

  我喜欢春天里的毛毛细雨。细雨如丝,形成一块透明的雨幕,罩住了整个城市,到处都变得朦朦胧胧,仿佛梦境一般。我喜欢走进雨中,去感受每一场春雨。细雨滴在身上凉丝丝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细雨落进了泥土里,被树木、小草、花儿们细细地吮吸着

  我喜欢夏日里的倾盆大雨。豆大的雨滴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突然一道“通天柱”闪电出现在我面前,随后“轰隆”一声雷鸣响彻云霄。这情景,让我仿佛来到了古代的战场:鼓声起,双方军队奋勇向前;鼓声愈加急促,勇士们紧催战马向前奔驰,马蹄落地发出“嗒嗒”的声音,两剑相碰,摩擦出道道火花

  我也喜欢在树林里欣赏山雨。山雨总是悄悄地来到,雨滴落在树林里的每一处地方,“沙啦啦,沙啦啦”林中的每一块岩石,每一片树叶,每一丛绿草,每一朵鲜花,都变成了奇妙无比的琴键,飘飘洒洒的雨滴是无数轻捷的手指,弹奏出一支支优美的歌曲。雨改变了树林的颜色,翠绿、墨绿、金黄都融入到了一片水淋淋的嫩绿之中。这种水淋淋的嫩绿,令人格外舒适。

  我还喜欢跑步。喜欢去感受汗如雨下的'畅快淋漓;喜欢放下一切烦恼和疲惫,专心地去追赶前方的对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比赛时超过对手后的快乐。

  我喜欢在海中像鱼儿一般游来游去;我喜欢吃香甜柔软的雪糕,感受在冰天雪地中的凉爽;我喜欢和大人一起讨论一个个话题后收获知识的快乐感和偶尔在话题中比大人懂得很多的优越感。

  我喜欢,我喜欢,我深深地喜欢着这一切!我喜欢能在生活中充满了这么多的喜欢!

我喜欢13

  浓郁的芳香刺鼻,蔚蓝的天空逼眼,狂欢的心情惊心,所以我喜欢淡淡一点的。淡淡的是一种情韵,淡淡的是一种境界,淡淡的是一种奔放与洒脱。

  淡淡的芳香朦胧,似柔和的春风沐浴着。清纯的香气轻轻地吹来,给你以百般幽雅的享受,带着那种单纯的心境去感受自我,超越自我。

  淡淡的天空广阔。没有漂浮的朵朵白云,更没有蓝的逼眼的鲜亮,看上去清澈透明,没有任何瑕疵。眼望天空,心胸舒展了许多,似乎比天空还要广阔。

  淡淡的微笑甜美。当我们遇到认识的'人时,露出微笑,便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一股暖流便随即涌上心头。那从嘴角泛起的微笑,使我们美好的心情也油然而生。

  淡淡的友谊纯洁。当你孤单的时候,朋友会伸出热情之手替你分担些许忧愁,将你的寂寞赶走;当你快乐的时候,朋友会因为你的快乐,同时你又得到了另一分快乐。真挚的友情会在淡淡的情节中更加牢固。

  淡淡的忧愁清净。不会因为失败的落寂而痛苦不止,不会因为悲欢离合而让自己成为心情的俘虏。只是让心灵在一道透明的溪流中静静的流淌,流向快乐的境界……

  淡淡的孤单自由。没有任何的束缚,没有喧哗,独自聆听心灵的海浪,任凭思绪在无边的海面上漂浮荡漾,去追寻人生的理想……

  淡淡的一切,都是我所喜欢的,我喜欢一切都是淡淡的。纵然多数人都喜欢浓郁的色彩,大快人心的笑声,轰轰烈烈的友情……但我永远永远喜欢淡淡的一切。我要用淡淡的色彩,去勾勒我人生的画卷,让淡淡的生活充实我淡淡的人生。

我喜欢14

  我喜欢花,喜欢春天的油菜花。田野里,一丛丛油菜花像士兵一样挺立着,它们头上的黄军帽使得它们格外神气。走近一闻,一阵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直沁肺腑。一阵风吹过,油菜花们又像舞者一样随风摇摆。它们彼此靠近时发出的沙沙声真好听。风大了,许多花瓣被吹落,一些花瓣钻进你的衣裳,飘到你的头上,飞落在你的手上,那种凉凉的、痒痒的、滑滑的感觉让你倍感舒服。

  我喜欢花,喜欢夏天的荷花。雨后,一池的荷花在月光照耀下,发出淡淡的光芒。花瓣上的水珠像一颗颗的晶莹的宝石,那么纯洁,那么迷人。荷花那特有的清甜的香,钻进你的鼻孔,吸引着你,让你陶醉,让你流连忘返。时不时会有几只青蛙跳入水中,咚咚的声音与雨珠从荷花、荷叶上滚落下来,落入水中的叮咚声交织成一片,就像一首催眠曲,让劳累一天的人们,早早地进入梦乡,美美地睡一觉。一切都是如此美好!

  我喜欢花,喜欢秋天的桂花。一串串橙黄色的桂花挂在枝头,仿佛一个个小精灵在安睡。桂花的浓香沁人心脾,让人们沉醉。一些人把桂花从枝头摘下,泡茶喝。那些用桂花泡的茶具有强烈的芳香,让人一喝就停不下来。秋天多风,而桂花也因风而活泼。这些小精灵被风吹下来,有的`落在地上,蹦来蹦去;有的落在人们身上,弄得人们十分痒痒。不一会儿,风停了,桂花精灵便像贪睡的考拉一样,又睡着了。

  我喜欢花,喜欢冬天的梅花。墙角,几支梅花在雪中凌寒盛开,它的芳香使我沉醉其中。这让我想起了一首诗: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梅花,像一本有趣的书,在寒冷的冬天给人们带来几分情趣,几分诗意。它也像一位坚毅的军人,在寒风大作,雪花漫天飞舞时开放,它这种不怕困难、知难而进、坚忍不拔的精神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

  花,给我们芳香,给我们欢乐,给我们诗意,而花又源于大自然的培育、照料,因此,我也发现到了大自然的神奇,被大自然震撼。我从此喜欢上了大自然,喜欢上了这美妙的世界。

我喜欢15

  父亲离家已有十余年了。每逢元旦,他便会和许多的酒,抽很多的烟,烟雾萦绕在他的四周。不知是烟雾太呛人,抑或是什么,父亲那因咳嗽而张红的脸,不由地让我疼爱起来。

  那年,临近元旦,父亲一脸严肃地将我们召集在一同,并郑重其事地宣布:往年回家过年。他不顾一旁呆若木鸡的我,便拂袖而去。

  时隔三天,我无法的坐上了火车,踏进了一块不属于我的土地。一路上,父亲的嘴角总是弥漫着浅笑,时不时还对我讲故土的山水秀丽,瓜果繁盛,岩石奇特,但我对这些不以为然。静坐在车窗旁,看窗外的群山渐渐远去,听着火车撞击轨道收回的.单调声响。渐渐地,我就在这百无聊赖的声响中静静地睡去。

  不知火车行驶了多久,只晓得醒来时,火车已到站。我蠢笨地拖下行李。黑夜如重重的帷幕包围着我,一股股冰冷的寒风吼叫而过,黑漆漆的枝桠响起沙沙声,我像是被人拉扯掉的木偶呆立在原点,直到父亲把我拽走。

  或许是离家的关系,我很早就醒了。推开窗,冷风像是水银一样倒灌进我温热的胸腔,一霎时攫紧心脏。于是我慌忙地打开了窗户,捂着厚重的大衣走了出去。

  惨白的天空下洋溢着浓浓的乳白色的雾,隐约可以望见远处的山和袅袅的青烟。站在空荡的院子前,我明晰地听到打水机收回活跃的“咕噜咕噜”的声响,可以看见妇女们因刺骨的冷水而冻得发紫的双手,四处飘散着白酒发酵的幽静的醇香味。一切都是如此的平和自然。

  我突然间想起了从前,每团体都是一副不堪重负的神情,总是匆匆忙忙的,街道上永远都会有因摆错摊位而引发的口角,周围都是一片喧哗,喧闹。一种有形的压力下,我似乎遗忘了那“复得返自然”的美妙。倏忽间,我开端喜欢上这安静的乡村,这种从未有过的祥和的觉得。

  我想父亲的决议是正确的吧。这里的冬天和家中的那个冬是不同的,给人的觉得也大不相反。

  安静和喧嚣,轻松和压制,自在和约束。我为家中的冬天捎去一丝的慰藉,为这里的冬天添上一抹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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