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精选7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下面是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欢迎阅读。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1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法:
考核以考核分为依据,基本分100分。考核对象为
(A)任课教师(B)班主任(C)值周管理教师。
以一年度累计得分90分为优秀,奖金200元;89分---80分为合格,奖金160元;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在本年度内不列为评优、评先对象。
二、考核内容:
A、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要认真参与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协助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知识的宣讲。如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2、对学生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导致严重后果的扣10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任课教师上课要关注学生的到位情况,要确保学生上课到位,如有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发现学生没有请假而不上课,在校园内外闲逛,任课教师不知情的扣5分;
4、上课迟到、中途离开或提前下课的扣2分,出现严重后果的扣10分。
5、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如通过学生调查对安全教育意识淡薄的扣2分。
6、要认真组织课堂教育,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10分;教育学生课间要文明休息,不追逐、不打闹。如发现学生之间互相打闹,应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打闹而熟视无睹的扣2分,制止不力扣1分。
7、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任课教师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遵章办事,工作到位。任课教师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5分。
8、按时放学,保证学生按时就餐,按时回家。下午,教师辅导学生,必须护送学生回家。如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扣5分。
9、教学楼二楼靠楼道的班的任课教师,在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时必须在该楼道口值班,保证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如未到岗到位或迟到者每次扣2分。
10、在学校集体活动中,要协助学校进行学生秩序管理。没有进行管理每次扣1分;因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2分。认真负责学生课间操管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到一次扣5分。
11、在体育课管理中,体育教师要对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行使用。体育教师上、下课时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课中学生必须在体育教师的视线之内。如不集合清点人数、私自离开课堂的扣2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12、在体育运动会或各类体育比赛中,体育教师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
13、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如让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参加运动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分。
B、班主任: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安卫法课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及时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上(每周1次以上,安全教育要备课)。安全教育记录不全、未上安卫法课、安全教育工作不细致的或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如发现学生未到校又未及时家访的(含电话家访),扣2分;严格晨检制度,作好晨检记录(学生未到校或有特殊情况的均需记录以备查)。因工作不力或敷衍了事而造成事故的一次扣2分。
4、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被学校公开批评,扣1分;
5、教育学生认真保管学校或自己的财产,如出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现象的扣2分。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的,能主动、及时赔偿的扣1分。
6、班主任要经常巡视本班学生活动状况,发现异常的情况及时制止处理,出现重大事故的及时上报安全办。每月28—30号必须向学校安全办交月报表。如不报或缓报的每次扣1分。
7、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电、玩鞭炮、玩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玩具、物品。如出现学生违纪现象扣该班主任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8、教育学生不在学校周围或其它地摊购买“三无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如出现因教育不力而出现事故扣2分。做好在校用餐学生的自带菜管理工作,保证菜柜经常清洁、卫生,菜柜钥匙有专人负责。如因班主任管理不力而出现学生食品中毒事故扣10分。
9、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包括升旗和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要教育、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做到上下楼道有序,管理到位。如班主任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10、对班级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下午各班学生及时放学、静校,不能集体补课。
C、值周管理教师:
1、值周管理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管理。如出现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未到一次扣10分。
2、要在午间、下午勤巡查校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值周教师中午未到岗到位每次扣2分,未巡查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分。
3、要加强校门口安全管理,帮助门卫维持校门口的秩序,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责任事故的扣5分。
4、值周教师在课间操学生解散时,要在教学楼的各楼道口值班,帮助学生有序上楼,如值周教师未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2
工作目标: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班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
一.安全教育方面
1、每周一午间小课学生必须在老师的组织下认真听广播或者播放安全教育视频(以活动安排表为准)。不可上其他课,如订正课、自修课、作业课等。如发现有班级未做到扣0.5分。
2、每天放学前班主任应在教室里做好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
3、与每个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4、班主任需及时把安全教育内容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中。
二.规范学生进出校门方面
1、7点前到校学生每人次扣0.5分,放学后不得逗留在学校内,4点30分后滞留学校的学生每人扣0.5分。
2、学生一律只能从正校门进出学校,不得翻围墙出校,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3、中午需要回家吃饭的.学生需要提供出门证才能进出。其他学生如因病因事出校门,班主任要写好出门单由其父母接走。
4、各班放学时班主任(任课教师)在教室进行简短的安全教育,再列队到校门口后带学生走出校门,低年级实行与家长对接。
三.校园安全方面
1、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滑扶手玩,尤其是在楼道和楼梯间。一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上厕所(厕所里已经有很多人就在门外等候)、上下楼梯时,推拉、拥挤每人次扣1分。
2、学生不允许在老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到专用教室玩耍,不能私自攀爬体育器材。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3、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抽烟,喝酒,吃零食,参与不健康活动。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4、严禁学生打架斗殴,说脏话,损坏公物。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5、学生不准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包括玩具,一次性饮料瓶)进校园。一经发现有其中任何一项违规每人次扣1分。
6、大课间操、课外活动、集会、放学等要在老师带领下有序上下楼梯,在此期间班主任必须紧跟班。
四.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和协助学校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方面
1、各班积极参加各种应急演练,参演时做到认真、严谨。
2、针对各种演练能及时作出总结得出反思。
3、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出现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一经发现采取一票否决制。
注:每个班每天的满分是10分,一周是50分,一个月统计一次分数,最终结果会算在班主任月考核中,满分为6分。
前6名为A档(6分),后三名为C档(1分),其他均为B档(3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卢龙县教育局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
(四)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与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六)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第七条学校行政人员(含班主任教师)分别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导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掌握职责范围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监控、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调动师生的安全工作积极性。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同时协助校长,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第八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二)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三)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考核、奖惩的建议。
(四)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五)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资料,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第九条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现任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科教师是该学科上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安全规定,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把保证学生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注意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臵或者报告。
(三)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主动把安全内容融入日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学校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
第十二条小学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至少每周应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利用黑板报、图片、宣传资料、家长会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支持。
应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
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每年3月)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应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等专业人士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等。
第十四条学校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学校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第十五条学校应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1次扣1分,受到上级口头或书面批评及以上者,扣5分)。
第十六条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第四章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第十八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后勤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围墙、楼道、电器线路、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和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状况以及实验室用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全面检查(有检查记录并上报,每缺1次扣0.1分),特别是开学前、雨前季前更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开展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学校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管理、教师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第五章校园设施和秩序安全
第二十二条校舍的管理和监控: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加固、翻新、拆建。
第二十三条消防和用电安全的管理:防火重点场所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的通畅;密切注意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问题引发的事故。
第二十四条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要坚持学校封闭管理制度,实行外来人员进出由开门者负责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行政人员应轮流值班。校园内发生滋扰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
第二十五条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等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活动。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六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巫山县教育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学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全、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立即将简要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并在6小时内报告事故的详细情况。
第二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九条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
第三十条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七章学校安全事故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巫山县教育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学校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违反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要求,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残废等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学校或者卢龙县教育局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4
一、值周班以《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中心小学少先队员文明三步曲》为准则值周,上岗监督和管理学校内学生纪律、卫生和学生行为规范。
二、中高年级部以班队为单位在校委会、德育处、少先大队的领导下轮岗值勤。(每周一个班级)
三、值周班任务:
值周班负责本周内升降国旗、清除校园垃圾及督察学生个人卫生、纪律工作。
1、升降国旗:值周班于上岗周负责本周升降国旗、护旗、国旗下讲话工作。
2、值周班负责在本周一下午冲刷厕所,周五下午清扫校园垃圾工作,并进行校园平时的`卫生稽查清扫工作。
3、值周班负责本周内校内学生纪律、卫生、行为规范的管理和督察工作。
4、负责本周广播站播音员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四、岗位设置
1、校门口(早7:00-7:30,中午12:30-13:30)
2、楼梯间、国旗台前、操场原国旗台、公路入口处(课件、早晨、中午同上)
3、值周班其他同学为流动岗,不间断在校内巡查。
五、值岗督察扣分标准:
1、红领巾佩戴每缺一人次扣1分;
2、乱扔废物每人次扣2分;
3、校内骑车每人次扣2分;
4、追逐打骂每人次扣2分;
5、破坏公物每人次扣2分;
6、个人卫生脏乱每人次扣1分;
7、带零食入校每人次扣1分;
8、违纪后说谎每人次扣3分;
9、攀折、践踏花木每人次扣5分。
六、值岗要求及奖惩:
1、值周人员必须佩戴上岗标志,否则每人次扣1分;
2、值周人员站、立、行必须规范,要使用文明用语,否则每人次扣1分;
3、值岗记录必须认真、真实、客观、公正,否则每人次扣1分;
4、值岗记录必须及时汇总并报德育处(每周末由值周班班主任核实后汇总得出分值上报)否则扣5分;
5、升旗、护旗规范,国旗下讲话针对性强有鼓动性每项加2分;
6、冲厕、打扫垃圾池及时认真彻底的每项加2分;
7、校园有废纸、废物如值周班级未抓到乱扔人又未主动拾拣的扣值周班级每处(次)扣2分;
8、播音工作效果好加2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5
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学效益,根据《开发区小学管理规范》《开发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制定我校教学常规考核细则。本方案将每位教师每学期设基础分500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体教师教学常规工作逐条考核,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扣分,对完成比较好的给予适当加分。细则如下:
一、常规备课:(100分)
(一)集体备课(50分)
1,按时制定教学进度及备课组活动计划。做好备课组活动记录。迟交扣1分/次,缺交扣2分/次。教学进度及备课组活动计划制定不科学扣1分/次,备课组活动记录不详细,没有突出教法、学法,扣1分/次。
2,集体备课组织有效,迟到者扣1分/人次,无故不到扣2分/人次。组织无序,没有达到集体备课的功效,扣责任人1分/次。
(二)个人备课(50分)
1、教师必须制定学期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必须在开学后第一、二周内完成。迟交计划扣1分/人,缺交扣2分/人。
2、备课方式语、数、英、音、体、美学科采取电子备课(具体情况视教研室要求来定),教案必须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教法体现、学法指导、板书设计和作业布置的具体内容和课后反思。课后反思的撰写须联系实际,有一定的理论渗透,课后反思不写扣1分/课时,不合要求扣0,5分/次。二次备课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扣0,5分/次,二次备课有雷同的,双方责任人各扣0.5分/次。
3、课表上的所有学科要按课时写好教案。迟交扣1分/人,缺交扣5分/人。
二、课堂教学:(50分)
1、上课教师应充分作好课前准备,预备铃声前2分钟就进课堂。迟到五分钟内扣2分/次,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视同旷课,扣5分/次。
2、中途不得离开课堂,不做任何与教学无关的'事。提前下课扣1分/次,拖堂扣1分/次,无故中途离开扣2分/次。课堂教学组织无序,课堂秩序混乱扣2分/次。
3、准备好本节课需用的实验仪器、教具、挂图、多媒体课件及电化教学设备等。没有做好相关准备扣1分/次。
4、教师在课堂上必须使用普通话,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不得搞任何形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不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上课,发现扣1分/次。
5、眼保健操的时间,当堂任课教师必须督促学生,不履行职责扣1分/次。
6、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外出教研活动可事先调好课,并报教导处。擅自调课扣0,5分/次、擅自停课扣5分/次。
7、原则上不占用其它课给学生补课或教育,如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让学生回班。私自占课扣1分/节。
8、课堂纪律要严明,要认真组织教学,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习惯。课堂教学组织无序,课堂秩序混乱扣2分/次。
三、作业批改:(25分)
1、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在下一节上课前必须批阅好。堆积、拖欠扣0,5分/本。批改要有具体的批改日期,写上“月”“日”及“等第用A、B、C、D”。语文(含作文)、数学、英语、美术作业由任课教师亲自批改完成,不得由学生代批,违反规定者扣0,5分/本。不批、漏批扣1分/本。
2、批改符号要统一,对的打“√”,错的打“/”,打勾要规范,不能连勾带拖,严禁在整面作业上只打一、两个大勾的粗放型批改方式。违反规定者扣0.1分/本。
3、作文也用等级评定,批语要具体、明确、有针对性、带鼓励性,每次三分之一详批,批改不合要求1分/次。
4、作业整洁、书写工整,不合要求,扣0.5分/本,作业上交率为100℅,缺少一本扣1分/次。
5、重点收缴、批改好后进生作业,并督促其及时订正,学校将进行专项检查,批改要求同上。
四、听课:(25分)
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课,教务主任不少于2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完不成听课任务,每少一节扣1分。
2、听课记录过于简单,扣0.5分/节,无教学随笔,扣0.5分/节。
3、无故不参加校内听课活动,每次扣1分。
4、外出培训做好相关记录,交教务处,无故不参加扣2分/次,提前退场扣1分/次
五、调研考试:(50分)
1、认真做好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工作,学生字迹工整,教师亲自批改,学生及时订正,不能按时上交的扣1分/次,没有上交扣5分/次,没有认真批改、及时订正的扣0.1分/张。
2、认真对待区局、学校质量调研,按时收、发试卷,对考试过程中监考不负责、做与监考无关事情的扣2分/次。
3、认真做好质量分析并及时上交,迟交、马虎扣1分/次,不交者扣5分/次。
4、语数英学科以教研室下发的单元过关试题对学生进行单元检测,允许以级部为单位统一对试题进行二次加工(增删改动)。品德科学等常识科目根据进度、教材安排以级部为单位命题,进行单元检测。单元检测要求紧跟教学进度,做到单元清。每次检测以备课组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阅卷,统一上报成绩给教研组长。未按照要求进行单元检测的每次扣1分。
6、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以分数表示成绩者,每次扣1分。
7、单元检测成绩评析要透彻详细,根据质量分别记5、3分。
六、教研组活动情况:(50分)
1,认真做好教研组发展规划,教研组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不合要求扣1分。
2,教研组成员完成个人工作计划、总结,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不合要求扣1分。
3,能按时参加教研活动,详细做好活动记录,迟到扣1分/次,缺席扣2分/次。
4,教研组活动形式丰富,注重教学过程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不合要求扣教研组所有成员1分/次。
七、兴趣小组、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80分)
能承担一项或几项(校本)活动课,能根据学生实际,注意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开发智力、效果明显,存有计划、活动记录、总结,活动过程严谨有序,学期末有活动成果。(10分)
1、平日检查情况:教师及时到岗,组织活动有序,记分。学生无故不参加小组学习,逃课,学生所在班级扣2分,任课教师没有清点人数,对学生情况不了解造成学生缺勤的扣2分。如果学生因为逃课出现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列为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一次扣5分。以学校抽查情况为准。
2、期末检查情况:活动记录清楚详实,根据期末活动成果展示,记6、5、4分。
八、青蓝工程(20分)
师徒结对,共同进步。促进自身素质提高。
由学校领导、业务中层、级部主任、教研组长通过不定期的抽查备课、授课、听课情况,结合听取汇报和期末徒弟授课班级成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任教本学科不够3年的教师或学科教学中存在明显差距的教师参与此次活动,具体人选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A、双方责任心较强,工作中积极主动,徒弟进步明显;B、师傅责任心较强,徒弟积极好学,但缺少方法,进步不明显;C、能开展结对活动,但参与度不高,没有明显进步。此项为激励评价A等加1分;B等加0,6分;C等加0,2分,九、教学效果(100分):达到或超过区教研室规定的两率标准得满分,每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50分。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6
一、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
各班班主任、各处(室)《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所列的八条内容。
2、考核期限与程序
(1)考核期限: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考核程序:先由各班班主任、有关处(室)在次年一月五日前,对照考核内容写出本班、本处(室)安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报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再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各处(室)自查考核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二、奖惩制度
经考核,达到责任书要求的.班级、处(室),由学校给予奖励;达不到责任书要求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对责任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岗位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坚持以“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教学”为中心,为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岗位值班制度。
一、岗位制度
1、按时上岗,准时签到,不迟到或早退。
2、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政治学习或召开各种会议,值周行政人员负责,均有签到或点名,迟到、早退、请假的扣除1分,未请假的扣2分。
二、值班制度
1、各个办公室每天均有固定人员值班(上课除外),负责处理好本年级偶发事件。
2、行政办公室每天固定人员值班,负责督促各年级办公室人员值班情况,并且进行记载。
3、为了学生安全,午休或午睡时间各办公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未值班者,按规定扣2分。
三、附则
1、岗位、值班制度列入教师考核内容之一。
2、未坚守岗位值班,玩忽职守,发生严重意外事故,负主要责任。
小学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7
根据东光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全镇各小学、幼儿园。
三、考核指标分类
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中心校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
1、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
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核依据
1、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教育局安全股、督查股提供的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
1、学校自评和中心校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
本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期为每年的2月1日至7月31日、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每年的1、7月份,由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工作以、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全镇各小学、幼儿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料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0日前报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检查。在各小学、幼儿园总结、自评的基础上,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比。
七、考核说明
(一)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说明
1、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年度,于年初上交中心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分工明确,并根据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题会议,有专用会议记录本,有与会人员和记录人签名;按规定建立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每两周检查一次,检查有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学校与教师、保安及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小卖店和食堂托管业主、等签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制订并不断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校舍安全、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内部保卫、门卫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考试安全、课堂、课外活动、实习活动、集会及大型活动、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有2个特色性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4、建立完善应急体系。学校制订和完善一系列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卫生事故、停水停电、自然灾害事故、传染病等应急预案,而且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根据学校特点每学期组织1-2次专题预案演练,有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的台帐资料。建立预警机制,学校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防火、防汛、防震、防冻、防溺水、防流行病等预警,防患于未然。
5、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做到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安全教育的内容全面。能有计划地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敲诈、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并建有相关台账资料;学校聘有法制,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师生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有专题教育稿、活动图片或会标;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固定安全宣传栏、警示语、关键部位提示语及示意图,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本,记录详细;加强对保卫干部、保安、门卫、班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有培训记录。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发放一份告家长书,督促监护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
6、严格安全事故报处制度。制定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校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报送后续情况;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处理事故。
7、强化安全综治日常监管。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严格管理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体育锻炼和课间等各项活动安全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禁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野餐;严禁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火灾扑救。严禁学生带管制刀具、明火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学生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
(3)重视校舍安全。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不使用危旧校舍,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闲置资产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学校的教学器材、操场、通道、池塘等有安全保障。装饰物、悬挂物安全可靠。学校能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人群集中场所有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疏散标志、配有应急灯。
(4)学生交通安全有序。校门口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学生上下学及上下车秩序良好,上学、放学时段有学校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
(5)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和群防工作。教学楼、宿舍楼等安全通道在相应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夜间通道不上锁;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餐厅的管理力度,严防食物中毒。落实饮用水管理制度,有具体的监管措施。
(7)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相关安全规定和学生在校是否违反规定及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师生定期体检,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规范,体质、心理等特异学生管理到位,有相应记录。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保安人员、门卫符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问询登记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学校值日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到位。
(9)学校按规定配置医务室及医务人员;落实校方责任险,鼓励和动员学生参加政府的学生保险,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
(10)使用《安全日志》等手册,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有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规范。
8、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上交月报表等各种材料,对安全动态反应迅速,通讯联络通畅。
9、落实安全综治经费保障。学校落实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保器械、安保服装、消防器材、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科技设备以及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安全设施配置、维修所必要的经费投入。安全工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
10、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制度。经常开展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50米内无商业摊点、流动商贩,200米以内无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对邪教涉嫌人员有帮教和管控措施。
(二)重大事故控制指标说明
1、严格控制校内外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学校非责任事故中,发生溺水、交通安全等事故死亡1人扣1分,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第(二)项指标不得分。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统计时,对正常死亡(如患病住院后死亡、因病猝死等)及自然灾害死亡的人数不予计算,但发生死亡事故时仍必须及时上报,待有关部门确认为正常死亡或自然灾害死亡后,不予以统计。未及时上报者,一概视为迟报和瞒报。
2、校内有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良书刊、污秽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流通,教师、学生有赌博、吸毒等事件发生,经执法部门查实每起扣1分。
3、校内发生爆炸、火灾、偷盗案件,经执法部门确认损失个人2000元以下或集体10000元以下的每起扣1分;个人2000元以上或集体10000元以上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1000元加扣1分。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群众投诉并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核实的,每起扣2分。
5、因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聚集性暴发而导致班级停课,每停课一个班级扣0.5分。
6、一次食物中毒或化学品中毒5—10人者扣2分,11人—20人扣5分,21人—30人扣20分。
7、校内发生以下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一例加扣0.1分。
⑴一周内同一班级10例腮腺炎、水痘、猩红热、麻疹、风疹;
⑵一周内同一班级5例甲肝、伤寒、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肝炎、肺结核等;
⑶一周内同一班级2例鼠疫、霍乱;
⑷其他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酌情扣分。
8、学生接送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5分,不接送学生运行过程中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分;其他重大非责任事故发生的酌情扣分。
(三)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说明
1、学校内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校外人员到校敲诈师生,抢劫现金或其他等违法犯罪活动;校外人员不法分子到校实施猥亵等犯罪活动;精神病人、思想偏执的人在校内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伤人、爆炸、纵火等暴力事件;校外人员在校园内劫持人质,制造爆炸、开枪、纵火等暴力事件。
2、校内学生跳楼、其他自伤自残致死或造成重大后果;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或其他学校原因造成学生自杀和严重自残行为。
3、学校教职工、学生发生赌博等违法犯罪被刑事处分,学生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造成学生伤残或死亡;教师侮辱、体罚学生致伤、致残、致死,造成不良影响,以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
4、学校教职工、学生参加邪教组织及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以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
5、因学校的责任而出现教职工、学生上访,或罢课及非法游行、集会事件。
6、学校发生教职工、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火灾、溺水等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学校责任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饮用水污染导致死亡1人或发病30人以上的责任事故,以执法部门为准。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考核实际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实际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为合格,考核实际得分在7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79—70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考核结果将在全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对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学校将作为县、镇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九、本“办法”于20xx年1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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