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09-21 08:02:26 好文 我要投稿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

  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宣传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6、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7、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8、加工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9、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10、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11、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12、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14、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制度内容

  一、各公司部门卫生区域划分:

  ①、泸州十建负责办公楼(以楼梯阶划分)南片场地及一楼卫生间的打扫

  ②、策划部负责本办公室门前走廊至楼梯阶

  ③、林鑫公司负责办公楼北片场地的打扫

  ④、财务部与采购部负责二楼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财务部周一、周三、周五;采购部周二、周四)

  ⑤、办公室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

  ⑥、长达岚皋监理公司负责楼梯间以北的走廊及二楼至三楼的楼梯阶卫生打扫

  ⑦、工程部负责楼梯阶以南的走廊卫生打扫

  二、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前,按时清理各自责任卫生区的卫生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

  2、随时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走廊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保证地面无污物和其他多余遗留垃圾。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5、办公区域所有的绿化植物由就该负责区域的公司定期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还自己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还公司一个良好的对外形象。

  第四条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公司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每周由办公室人员对各公司负责的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3、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反馈。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4、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一、工作内容: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

  目的: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二、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二、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3、在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卫生知识考核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所有员工每年进行-次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颁发健康证,才能工作。

  (三)、库房卫生制度

  1、地面整洁无尘,门窗洁净光亮。

  2、墙壁和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

  3、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

  4、消防设施齐备。

  5、防鼠板安装正确,粘鼠胶、鼠笼、鼠夹摆放科学合理,管理员每天要检查有无鼠害,及时清理鼠迹。

  6、库房重地,严禁使用药品灭蚊灭蝇。

  7、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仓库不得有霉变发生。

  8、每周消毒-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药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线消毒。

  (四)、公司虫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个部门都应该有防鼠板和防蝇帘。

  2、生产车间要有双重门,风淋室和防蚊蝇帘子。

  3、车间和库房出入口要有鼠夹。

  4、车间卫生区负责人每天检查鼠夹,及时清理。

  5、严禁在车间内存放食物,也不准在车间和调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虫。

  6、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点设立远离生产车间。

  7、每周六下午为本店统-大扫除的日子,要把虫害防治当作重点。

  8、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害虫要以驱逐为目地,不能扑杀,投鼠忌器防止对纯净水产生污染。

  9、严禁使用药物灭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办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门,需要点燃灭蚊香的时候,要选购中草药制剂。

  11、库房在进原材料时要把虫害检查当作-项常规检查,车间在领用时也需要检查此项。

  12、车间内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点防治区域,参照上列规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废弃物的存放处理

  工厂的污物、废弃物主要是废水、旧塑料包装,包装箱等。

  1、废水通过专用下水道排放。

  2、废旧塑料袋每天清理,远离生产厂区存放,定期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包装箱指定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定期处理。

  (六)、车间生产卫生工作制度

  一、生产人员上班前15分钟到车间主任处签到,不得代签。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作好本职工作,有事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三、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员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须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须罩住口鼻,必须定时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车间。

  五、车间内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饮用;需要饮水时到车间指定饮水处,用自备杯子饮水,不得用生产用瓶子饮水。

  六、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更不准在车间打闹及进行其他有碍制水卫生质量的活动。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扫环境卫生,并用紫外线杀菌灯对车间空气、工作服、工作帽,各杀菌消毒30~60分钟,垃圾杂物桶必须带盖,垃圾杂物及时清出车间。

  (七)、工艺卫生

  1、原料水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2、包装容器应严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净的地方

  3、生产、运输专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卫生。

  4、所有产品必须按要求包装,并应注明厂名、批次或生产日期、以便检查。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

  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创造一个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现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1、厂区的工作环境要保持清洁,每天进行清扫。

  2、生产车间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及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3、生产车间空气要保持洁净,对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扫和擦拭。

  4、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质地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工作服要定期清洗和整理。

  5、车间作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必需的生产防护用具,非生产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

  6、成品、半成品、原料库房每天进行清扫。

  7、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卫生和日常维护和保持。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5

  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目前,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业的管理制度只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而设立的一纸空文,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是指用人单位内部从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实体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则是由用人单位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如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管理领导小组等。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也可以指定某些职能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指取得职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等,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任或聘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最高管理者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治理和消除;

  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卫生事故。

  2、用人单位其它负责人

  用人单位其它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不同负责人分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分管的工作,对其在职业卫生方面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职业卫生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职业卫生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职业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4、车间主任和班组长

  车间主任和班组长是搞好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关键。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全面负责本车间和班组的职业卫生工作,是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职业卫生的规定和要求,督促车间和班组的职工遵守有关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带领职工切实做到遵章守纪。

  企业实施职业卫生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1、企业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些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职业卫生管理、宣传、治理等工作没有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还是一片空白。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临时性任务指派给部门去完成。这样就造成工作不够系统,没有连续性、没有针对性,达不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的。

  2、规定了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但规定不够全面,没有层层分解,工作存在死角。如,有的企业答为只在给职工做了健康体检就是职业卫生了,只要求某个部门联系、组织体检工作,没有将体检后续的如职业病统计、职业禁忌症的调离及工程控制措施等工作落实下去,使得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全面展开。

  3、只规定了职能部门的职责,忽略了全员参与――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意见建议、劳动者在职业卫生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未得到体现。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11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一)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裂变物质”;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九)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等警示标识;

  (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十一)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振动有害”、“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XX危害”等警示标识。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示例见附件2)。

  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3.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示例见附件3),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电离辐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为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依法在设备或者材料的包装上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

  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设置

  公告栏应设置在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设置在产生或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

  公告栏和告知卡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

  用人单位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内存在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井下警示标识应用反光材料制作。

  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执行。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换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档案材料,并将其存放于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范围。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等)。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又能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有的放矢,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度中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还应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维护职工职业卫生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一、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分类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1)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的基本知识培训

  (2)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3)转岗、复工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4)各级管理负责人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5)职业健康知识专业管理人员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7)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8)严重违章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1、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2、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害因素;

  (5)本公司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卫生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察。

  3、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去的相应的资质。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

  4、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活动中存在许多风险因素,除采取有效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外,仍然有一些残余风险存在,需要采取适当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有效的防护,减少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与危害。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按照职业病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明确购买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相应要求:

  第十九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

  (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地点及事宜。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1号令:

  建设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第十条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内容。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令。

  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编制要点: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按照规定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劳动者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目的: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编制要点

  明确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流程。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散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定期演练—演练记录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1、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2、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均应编制相关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要点

  1、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要求;

  2、应在整个规章制度体系下的其他制度内容协调一致;

  3、符合用人单位的现状,具有可操作性;

  4、定期复审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其有效合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目的: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

  1、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2、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3、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

  1、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2、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其它情况:

  1、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3、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使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常识,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册员工、复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监总局令第30号

  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教育的模式及要求

  公司采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管理模式。即公司进行进厂教育;主管部门(车间)进行三级教育;班组进行三级教育。每一级教育都必须有被教育者在本人教育卡上的签字。

  4、计划与教育分类

  4.1、公司行政部在年初统一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实施的计划、时间、内容。

  4.2、教育内容:a、企业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教育;c、特种作业人员预培训和复训教育;d、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e、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f、班组长教育;g、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h、职业健康教育;i、全体员工教育。

  5、职责

  5.1、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计划工作。

  5.2、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实施内容。

  5.3、各部门、生产车间参与安全教育。

  6、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6.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1.1.1、厂级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6.1.1.2、车间(部门)级教育

  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1.1.3、班组级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6.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48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24小时,全员教育时间≥12小时。

  6.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

  6.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6.2.1、培训程序

  6.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6.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6.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6.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6.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复训,持证上岗。

  6.3、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6.3.1、培训程序

  6.3.1.1、担任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以上中层干部须经工会、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原则上每年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次。

  6.3.1.2、授课人员由行政部门、厂部门、厂工会,也可外聘专业老师共同组织实施。

  6.3.2、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3.3、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部门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境管理知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3.4、教育培训结束前,必须进行效果检测,考试合格。教育培训合格率应达到100%,缺席者应当补足课时或考试。

  6.3.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4.1、对企业范围内因工种变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4.1.1、变换工种教育由各车间和班组进行。

  6.4.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为调入新工种的设备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安全知识要求。

  6.4.1.3、车间应当建立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教育资料、考试卷、成绩汇总等。

  6.4.2、“四新”教育。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4.3、“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设计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共同组织实施。

  6.4.4、“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介绍“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方法。

  6.4.5、变换工种和“四新”(除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

  6.4.6、变换工种和“四新”率必须达到100% 。

  6.4.7、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要进行考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操作。

  6.4.8、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5、职业健康教育

  6.5.1、教育对象: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工作人员。

  6.5.2教育内容:

  6.5.2.1、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6.5.2.2、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6.5.2.3、掌握预防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5.3、职业健康教育每二年一次,教育率不得低于90%。

  6.5.4、教育资料:建立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6、全员安全教育

  6.6.1、为了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的基本知识教育。

  6.6.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重大事案例等。

  6.6.3、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门、政工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6.6.4、全员教育方法形式,做到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发通知、学习材料、电化教育、授课辅导考试等。

  6.6.5、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80%。

  6.6.6、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员教育的台帐、考试人员成绩,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7、复工安全教育:

  6.7.1、对离、退岗位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病休、产假、借调、学习等)在恢复其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2、对因工伤歇工24小时以上,伤愈以后复工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3、复工安全教育由行政部开具通知单,所在车间部门与班组负责实施。

  6.7.4、复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针对工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找去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5、离、退岗位一年以上职工的复工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6、复工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试,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6.7.7、复工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6.7.8、所在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复工安全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7.考核

  7.1、对各类安全教育指标不能如数达标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条款规定给予考核;

  7.2、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工厂(部门)、班组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7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明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是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指导餐厅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卫生安全。为切实做好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抓起,防止不合格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条 设置公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组长:总经理;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部门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整改。

  第三条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员工、客户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车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设备摆放整齐,符合规范要求。

  3、原料及原辅材料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库房整洁通风,防鼠、防蝇、防虫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辅料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辅料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包装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物料。

  5、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用餐者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第三章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玻璃清洁、透明。

  3、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严禁在非规定时间、地点内吸烟。

  4、要求原材料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堆放整齐,未使用前不可拆包装。

  5、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

  6、不合格品要求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

  7、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第四章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5、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6。最后下班的员工应检查所有办公设备、空调、灯、饮水机、门窗等是否已关闭,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卫生间管理制度

  1、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泼乱倒、乱涂乱画, 乱丢杂物。

  2、不得在卫生间内放置杂物。

  3、使用卫生间后,及时冲水。

  4、垃圾处理: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扔弃。

  5、洗手池内及洗手池台面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

  6、卫生间清洁人员必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第六章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5、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佩带饰物。

  6、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7、操作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处理食物前。 ③上厕所后。 ④处理生食物后。⑤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⑥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⑦处理动物或废物后。⑧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⑨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8、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9、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10、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11、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七章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餐饮部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原料)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原料)和三无产品(原料)进库。

  2、对食品及原料的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地。

  3、食品及其原料与日用品应当分区域、分架存放。

  4、仓库内应经常通风,无霉味,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库内物品要及时清点,防止过期变质。

  5、仓库内存放的待处理的食品及其原料应有明显标记。

  6、领用食品需遵循“先进先出”、“季度翻堆”的原则,应按照存仓物资的最高存放量、最低存量进行补仓。

  7、仓库门下半部须用铁皮或铝合金制作,以防老鼠啃咬。

  8、保证仓库重地安全,库房区域严禁吸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8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9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无污染源。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原材料与成品分开,材料库有防鼠、防虫设施。

  三、进入生产车间前必须洗手消毒,在过脚池中浸脚后方可进入车间。

  四、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

  五、生产车间有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并设密闭垃圾容器,垃圾、杂物随时清理。

  六、进入车间后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裤、帽,工作服要定期清洗。

  七、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八、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彻底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九、产品检验合格后要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先进先出,产品要与地面、墙壁有一段距离。

  十、仓库有防鼠、防虫、防湿设施。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未确保全厂职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进厂应到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对患有传染病或体质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不能让其进厂工作。

  2、粉尘作业的'一线工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医疗单位体检一次。

  3、对确系本厂的工作环境而患上的职业病,本厂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4、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对职工宿舍、食堂和水源要重点保护和检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1

  电池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强化劳动保护用品在员工工作时的保护作用及维护员工利益,和职业卫生管理及操作规程.

  2、职责

  2.1制造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2各车间及相关环节为配合部门.

  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方法

  3.1在册员工应每两年发放两套冬装和两套夏装工作服;

  3.2工作服发放规定:5月1日后发夏装,10月1日后发冬装.

  3.3每月1日按工序的需求发放劳保用品时,员工应签字,确定领用时间及数量.

  3.4具体各工种发放劳保用品标准见附表.

  3.5套板、卡盒、配板、入槽、取盒、烧焊工序每年发放布围裙两根,围裙佩带

  时间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3.6操作规程:

  3.6.1生产员工在生产车间,从事工作时必须佩带劳保用品,在饮用食物时需先洗手,每天更换口罩、手套,车间内部检查时,第一次检查到未佩带劳保用品的、或未更换清洁的口罩、手套,指出纠正,给予批评,并上墙通报,第二次检查到未佩带者,给予考核5元/次并上墙通报.

  3.6.2公司组织检查时,发现有员工未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按5元/人计算对车间负责人进行考核.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为了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分为办公区、公共区、员工宿舍、食堂等区域。

  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清洁经理办公室;

  2、各部门卫生由本部门人员负责清洁;

  3、办公区公共卫生区由各部门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进行清洁;

  4、员工宿舍和厕所应按照值班时间表进行清洁Q 5、厨师负责清洁食堂。

  6、办事处负责其他区域卫生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员工宿舍、食堂的`区域卫生工作,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

  1、门窗(玻璃、窗台、窗花)无灰尘;

  2、地面干净,无污染,无污水;

  3、走廊、办公室墙壁及其附属设施、装饰无蜘蛛网、灰尘;

  4、书柜无灰尘、污渍,书柜档案柜内书刊材料排列整齐,柜顶无灰尘、杂物;

  5、桌椅摆放得当;

  6、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清洁,暖气管道、照明、电风

  扇、空调等电器清洁、无尘;

  8、室内及走廊墙面清洁,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正面和医院大门周围应定期清洁并保持清洁。没有废纸和垃圾。

  10、卫生间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水,无污垢。

  第四条各部室应当按照指定区域做好卫生工作Q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办法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连续两次抽查或检查均最后得分的,宿舍有健康问题的,每名宿舍居民工资扣除10元,宿舍有健康问题的,扣除责任部门负责人工资20元。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和评价。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3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4

  1、 为了加强本公司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 公司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 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公司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6、 公司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7、 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8、 室内(公司统一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由使用者承担。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墙面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墙面无污物、机台无积料、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办公室: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半成品、无原辅料、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其他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垃圾由后勤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杂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7、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周会、早会、宣传栏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部门要突出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圾、不乱扔废旧机配件和杂物、不乱涂乱贴乱画、不采花摘果、不破坏绿化、不破坏宣传设施、不乱倒剩饭剩菜、不在宿舍区喧哗,提倡文明卫生行为,对脏、乱、差等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教育,对一些严重损害企业形象的丑恶行为要及时揭露曝光。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文明卫生意识,人人参与创建活动,个个争做文明员工。

  2、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管理,在总体上必须坚持“谁的区域谁包管,谁污染谁清理,员工不良行为由各负责人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全公司范围内的卫生包干区管理网络,厂内通道、办公楼梯由专职保洁工人打扫。后勤保洁人员每天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上述区域以及分管范围绿化带、厕所、垃圾箱的清洁卫生。公司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卫生包管区的调整、划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把环境卫生纳入各自正

  2常管理内容中,认真落实“门内达标,门前四包”责任制(门内达到规范要求,门前包墙壁清洁,包地面干净,包窗户明亮,包无杂物堆放),做到文明生产、文明办公。各部门每天清扫的垃圾必须入箱,生活垃圾由后勤部负责,垃圾清运工每天必须将公司所有垃圾箱清理打扫一次,做到日产日清,确保厂区环境整洁卫生。

  3、搞好企业的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厂部要认真做好厂区污水处理、监测、排放,确保污水及时排放,不积水发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车间噪音,使噪音检测达标。要加强厂区、生活区下水道、化粪池的管理与疏通,使之保持正常排放不污染环境。

  4、抓好食堂、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餐厅是企业文明卫生的重点部门,也是企业的窗口,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内部的卫生管理制度。公司要加强食堂卫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督促饮事人员搞好食堂卫生,尤其是食品卫生,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做好炊具餐用具、碗筷的消毒工作,杜绝病从口入和食品中毒事故。后勤及厂部有责任加强对食堂、餐厅的监督与检查。

  5、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脏、乱、差”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各部门要针对各种污染源由各自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整治,确保路面无杂物。同时,要抓好集体宿舍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所有员工严禁向室外乱倒乱扔杂物。

  6、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两次灭鼠、灭蝇、灭蚊、灭蟑活动。专业保洁员要负责做好生产区、生活区药物的布撒和灭杀工作。公司要督促食堂配备和完善隔蝇的纱窗、纱门,还要做好“四害”的灭杀工作,使我公司的除“四害”工作达标。

  7、加强废品回收工作。各类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乱丢,不仅影响环境整洁,也造成了不应有的浪费。领用机配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实行“以旧换新”;同时废旧配件、废旧物品及各类包装箱必须送到废品仓库,由后勤部、仓库负责定期处理。

  三、检查与考核。

  环境文明卫生工作抓一朝一夕并不难,难在持之以恒。为了抓好长效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文明素质,保证环境始终处于卫生、整洁、优美状态,必须加强检查与考核力度,坚持三个方面的检查相结合。

  一是各部门自查。各部门要对照环境文明卫生的标准,认真自查,自我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屡教不改的员工,要列入日常管理考核。

  二是有关职能部门专职查。厂部每周对全公司各区域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对生产车间的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车棚、集体宿舍、餐厅、厕所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管理和检查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整改,同时将每月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公布,对于连续2次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6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厂区卫生间由各车间负责人安排本车间员工定期清扫。生活区卫生间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人资行政部负责不定期检查,作为对负责管理人员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总务处要及时安排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生活区卫生间使用前先试水,无水禁止使用,统一到磅房南旱厕如厕。若无水使用或便后不及时冲洗,发现一次罚款xx元。若侥幸没被发现,则集体罚款xx元,由本楼层所有在住职工公摊。

  六.手纸入篓,严禁往便池内丢弃报纸和杂物,洗漱池内严禁倾倒茶梗,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xx元。

  七.严禁在卫生间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踩踏,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xx元,并十倍赔偿损失。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7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门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3、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4、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

  6、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7、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8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9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0

  1、 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台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4、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办公大厅

  会议室

  总经理办公室 部门经理办公室及杂物间

  女卫生间 女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男卫生间 男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5、责任区卫生清理工作在每周一、三下午下班后进行日常维护,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1

  为保障企业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企业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食堂与员工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硬件设施:

  1、企业必须确保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企业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环境与设备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工作程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食堂应设有食品原料储存、原料初加工、烹饪加工、备餐、用餐、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等相对独立的专用场地,其中,备餐间必须单独设立。

  3、食堂应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安装机械通风设备。

  4、食堂各专用场地应配置以下设施:

  (1)食品原料储存场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配备有效的防鼠、防蝇设施。应分别布置主食、副食品和调味品置放区域,各区域应相对独立。

  (2)原料初加工场地应分别设有蔬菜、水产品、禽肉类等食品清洗池、切配加工操作台,并有明显标志;设置存放废弃物的容器。

  (3)烹饪加工场地的灶台和蒸饭间应当安装有效的排气罩;应当设有烹饪时放置生食品(包括配料)、熟制品的操作台或者货架。

  (4)备餐间应设有二次更衣设施、空调、备餐台、能开合的食品传递窗及清洗消毒设施,并配备紫外线灭菌灯等空气消毒设施。

  (5)用餐场地应设有就餐桌椅、餐具存放和洗刷、洗手等设施,并应置有存放泔脚的容器,就餐出入口应有防蝇设施。

  (6) 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场地应配备专用清洗池、消毒池;配备餐具工用具专用保洁柜。

  5、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10米内无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6、企业要为食堂全体从业人员配备两套以上的专用工作服装和帽子。

  7、企业食堂要配置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

  二、食堂软件:

  1、企业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2、企业实行食堂卫生现场管理负责制,并配备食堂管理员、食堂卫生监督员,建立企业食堂及员工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3、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队伍素质。

  4、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害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要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企业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等,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7、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三、食堂管理人员职责:

  1、企业实行食堂卫生管理员负责制度,并建立分级责任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到人。

  2、作为企业食堂卫生第一责任人,现场管理员承担以下具体责任:

  (1)修订完善涉及在厂员工集体饮食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管理规范。

  (2)建立分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3)建立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物中毒预防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4)建立企业食堂档案,管理员对员工食堂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加强食堂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5)坚决杜绝没有通过体质健康检查的相关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保障员工用餐的'安全。

  3、作为企业食堂卫生第二责任人,企业卫生保健教师对企业食堂及员工集体用餐方面承担如下卫生监督、指导的职责:

  (1)组织企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每两月一次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每次培训有准备,有记录。

  (2)执行企业食堂每日检制度,每天对食堂的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

  (3)督促、检查企业食堂长假后的清扫消毒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4)食堂卫生监督员要加强自身政治和管理业务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2

  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

  2、工作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

  3、严禁在厨房内躺卧、住宿或悬挂衣物、鞋子、乱放杂物等。

  4、严禁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5、厨房操作间的卫生应随时打扫,抽油烟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餐用具等应定期清洗,保持环境与器皿卫生。每天至少二次全场大清洁。

  6、厨房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保持整洁,没有孔洞,以免蟑螂、老鼠孳生。

  7、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8、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9、食物应新鲜、清洁、卫生,食物不在常温空气中长时间暴露。

  10、生、熟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11、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食材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12、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放掉。

  13、潲水应当天倒除,不在厨房隔夜,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4、厨房员工生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3

  1.前期预防

  工作场所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要求.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应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凡有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防护与管理

  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3.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接触毒物的种类、浓度和作业性质、劳动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4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责分工

  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

  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 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 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 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3.6 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5

  一、总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本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审议对本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厂长(主要负责人)职责

  厂长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职责

  厂务副理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厂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联系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9、负责承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环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厂务副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4、配合调查和处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5、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解决;

  6、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生产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本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环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

  5、领用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6

  1、各宿舍必须制定卫生值日表,并张贴于室内醒目位置。宿舍卫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轮流打扫,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

  2、宿舍卫生做到“六净”。即衣柜、门窗、玻璃、床铺等每天整理干净,床铺及衣柜上不得乱放杂物。个人的'皮箱、鞋、脸盆等物一律摆放整齐,无用物品及时清理。

  3、宿舍卫生做到“六无”。即墙壁、地面做到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室内无异味。室内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4、宿舍内因人员未住满而空出来的床铺,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乱堆杂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则必须叠放整齐。

  5、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2天内自行处理。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7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8

  防止“病从口入”,做好食堂卫生是关系全体职工身体健康的大事,必需引起厨房工作人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必需花大力气做好食品、厨房、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为此,特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厨房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需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二、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三、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需洗濯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需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四、厨房各种用品、用具,用后必需及时洗濯干净。冰箱(柜)内存放物品要分袋存放,定期清理

  五、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需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星期必需对餐厅及厨房大洗濯一次。

  六、厨房工作人员必需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职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七、望各位职工大力支持食堂的工作,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9

  一下是从饮食场所、个人卫生及食品的采购、制作到售卖等各个环节描述食品的卫生管理制度及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

  一、饮食卫生制度

  1、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2、严格贯彻如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医疗部报告,并保持现场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购的食品来源清楚,质量新鲜,注意食品有效期,不买可疑食品。

  5、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6、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坚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种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保洁,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

  3、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无油腻,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4、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洁、无油污)并着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标准佩戴工牌;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

  3、在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手指甲应修剪整齐,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须、染发或怪异发型。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披头散发;长发刘海不过眉,触及衣领的头发,必须绑紧并整齐扎于帽子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男性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

  5、在开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

  6、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7、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能恢复工作。

  四、厨房操作间卫生制度

  1、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区分开,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消毒,保持干燥,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显标志。

  2、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要清洁无灰尘、无油圬,洗菜池、车、筐无泥沙、无脏垢及异味。

  3、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用具必须摆放整齐,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4、厨房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地沟、案板等经常擦扫、洗刷,保持通风、排烟、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齐。

  5、坚持每次操作完毕后彻底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间光亮、整齐、干燥、卫生。

  6、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7、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五、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污物、杂草。

  5、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7、应有收集垃圾及废弃物的带盖的垃圾箱(筒),实行垃圾袋装化

  六、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不新鲜食品、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内备用。

  3、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开使用。

  4、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能明显区分。

  5、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6、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拖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七、烹饪区卫生制度

  1、保持加工场地清洁,无污物,保持干爽。

  2、天花板、墙面定期清扫,保持无霉斑、油垢和剥脱现象。

  3、烹饪用的调味品应加盖。

  4、生、熟食品的菜台分开,保持台面整洁、干净。

  5、制作好的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

  八、货仓管理制度

  1、货物摆放及进出仓需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货仓内的食品需具有货架、垫仓板,应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3、需做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过期、破损等食品应及时撤离并做记录及回馈。

  4、货仓内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药物、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货仓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应当冷藏储存。冰箱、冻库内保持清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冰箱、冻库内生食品、半成品、成品严禁混放,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8、散装食品、食品原料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内。

  9、货仓管理人员每天需对货仓、贮存间等进行整理清洁以确保货仓整洁、无霉斑、鼠迹等。

  九、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冰箱、冰柜、冷库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整齐有序、按类存放,及时处理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

  2、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装或加盖,禁止未加盖而上下重叠。

  3、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4、进出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7、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洁,无异味、臭味。

  十、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经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禁止使用不洁容器存放样品。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容器中,在留样过程中应避免被污染。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放入冰箱内保存。

  4、留样冰箱必须专用,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十一、餐厅卫生制度

  1、餐厅应保持整洁,饭前整理,饭后清洁。

  2、做到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桌面洁净,环境舒适。

  3、残肴、骨渣及时清除,不乱丢地上。

  4、餐厅内不准堆杂物,有设置盛装废物的容器。

  5、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检及传递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于清洁容器内。

  7、货款分开,设专人收款。

  8、发现或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状异常,可疑变质时,供餐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停止供应同类食品,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十二、餐具卫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过关”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温度100摄氏度持续15—20分钟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内浸泡10min)五保洁。

  2、化学消毒后必须用清水将餐饮具上的残留消毒液清洗干净并将清洗好的餐饮具倒放在专用货架上让其晾干。

  3、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或专用货架上,必要时盖上干净的纱布,避免遭受二次污染,存放时间超过24h的餐饮具使用前须重新进行清洗消毒。

  4、洗涤、消毒餐具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设置消毒柜、保洁柜,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十三、安全生产

  1、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

  2、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操作,每周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油炸食品时,油锅搁置要平稳,油不能过满,并控制好油温。

  4、炉灶加热食物阶段,必须有人看管,人走必须关火或关电。

  5、炉灶在点火时和使用中,都必须远离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将其隔开。

  6、电源线要保证绝缘,无裸露现象,发现有漏电现象或隐患,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7、每周至少一次对排烟罩上的油垢进行清理,确保排烟通畅。

  8、现场必须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干粉灭火器。

  9、煤气、液化气贮存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10、厨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油锅起火,切忌使用水进行灭火,应使用灭火毯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及时抢救受损物资。

  11、及时关灯、关汽、关水、关煤气,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气、电,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无长明灯、长流水。

  应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点检查班后的水、电、气及门窗的关闭情况以及菜品的回收、车间卫生等情况,并对当班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0

  一、公司男、女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1、目的为保持卫生间的干净、整洁、卫生,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养及公德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3、公司各部门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

  3.1讲究卫生,保持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内清洁、干净,无异味。

  3.2爱护公共设施,对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及时申报维修。

  3.3严禁在厕所门上乱写乱划(画)。

  3.4文明用厕,严禁向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扔杂物。

  3.5严禁在厕所内抽烟。

  3.6对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地面较滑的,应在门口和地面铺设防滑垫。

  3.7洗手间内应放置清洁剂并及时更换。

  3.8节约用水、用电,用后即关闭水龙头,人走后即随手关灯。

  3.9做好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及附属设施的目视化治理。

  3.10清洁工清扫时,应悬挂“现正清扫,请稍侯10分钟”提示牌,员工在清洁工清扫时,严禁如厕。

  3.11各部门必须指派专人对厕所进行治理,厕所治理员必须对清洁员进行监督和考核。

  3.12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进行不定期检查,于每半年组织1次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专项检查。

  4、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1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要求,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整齐,环境优雅、舒适。

  二、餐厅每日用拖把拖三次,窗台每日擦三次,门帘每日擦一次,洗手池每日洗濯三次,下水道保持清洁畅通,并消除常流水,定期进行消毒。

  三、餐厅内桌凳保持干净,整齐,没有积水,没有油垢,没有代菜渣,没有不洁物。

  四、餐厅玻璃,每周擦一次,保持玻璃明净,并按时开关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五、餐厅内墙壁四周,每周清扫一次,保证没有死角,没有蜘蛛网。

  六、做好每餐剩饭剩菜的回收工作,并及时处置垃圾,废弃物盛放容器外观清洁卫生°

  七、保持食堂周围环境卫生,门口台阶天天清扫。

  八、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电源,保证餐厅安全.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2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3

  一、厂区内卫生区定时洒水,防止尘土飞扬,四周环境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泥泞、污秽等。厂区不应发生不良气味,有害气体或其它有碍卫生的设施。

  二、厂区的员工宿舍应与制造、调配、加工、贮存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的场所完全隔离。

  三、车间门窗有防虫、防尘的设施,所用材料应耐腐蚀易清洗,窗台离地面不少于1m,并有-45度斜面。

  四、管理作业区对外出入口应装设备自动关闭的`纱门,门应易清洗、不透水的坚固材料制作,并经常保持关闭。

  五、车间的顶面用的材料要便于清洁,所用材料不易形成凝结水珠,以防水珠落到产品上,车间所用贮水池应有防护污染物落入的措施,车间废弃垃圾离车间或供水区距离在45m以上,车间内适当的位置,安装更衣、洗手、消毒设施和配备相应的干手器。

  六、操作人员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进入工作所不得化妆,在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鞋帽,头发不得外露,工作衣应保持清洁

  七、操作人员不得穿戴工作服,鞋帽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地,严禁在工作场地吃东西,吸烟,随地涕吐。

  八、生产设备每月末进行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人员辅导,日常维护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填写《设备运行、保养记录》。

  九、管理员于每季末月30前将《季度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批准,并安排检修计划执行。

  十、设备清洗、检修完毕后由设备管理员填写《季度设备检修记录》。

  十一、办公室负责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等设施的修缮工作的落实。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4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必须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计控信息中心一车间

  20xx年7月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5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6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必须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xx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

  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xx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xx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

  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xx元。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文明、清洁整齐、美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生活场所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清洁、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环节。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生产、后勤等相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卫设施及清洁管理费用预算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按预算标准使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当加强相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升公司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环境卫生专职清扫清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除会议室、浴室、客房等公用场所及领导办公室外,各部门办公室内、单身公寓的清扫清洁工作,由各部门或职工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场所的清扫与清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含主次干道、公共绿地、楼道、卫生间、会议室、职工宿舍外环境、客房等)的清扫与清洁,由综合管理部安排派专人实施。

  第十条公司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清洁和垃圾清运,综合管理部和计划建设部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中型、大型会议室要在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会客堂要时刻保持清洁,由综合部专职清洁人员负责。

  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司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在站场及周围燃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三条公共走道及楼梯门厅,每日清扫一次,并采用适当方法减少尘土的飞扬。门厅玻璃、客房、楼周围场地道路每周清扫一次,窗帘每年洗濯一次,保持清洁。

  第十四条卫生间、浴室、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需时刻保持清洁,必需做到没有异味、没有污秽。

  第十五条必需按综合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乱停乱放。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办公室由专职清洁员每日清扫一次,其他办公室由部门职工自行清扫,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公司公寓楼职工宿舍卫生由住宿职工自行清扫。

  第十七条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地面没有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没有尘土、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没有蜘蛛网、没有杂物。

  第十八条室内不许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箱内

  第十九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报刊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桶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桶、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二十二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废弃物及散装产品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果有洒落和抛撒,必需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卫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卫生间等)由综合管理部设置,应符合公司方便实用原则。

  第二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二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清洁、维护、管理和清运。

  第二十六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由部门进利用用管理并做好清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绿化带和喷泉假山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厂区内外的绿化带由专业园林绿化单位负责管理维护,公司与专业绿化单位签定绿化养护合同。

  第二十八条绿化单位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合同要求及公司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公司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假山喷泉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月日一一月日为喷淋期,除此以外期间放水清理;冬季必需放尽管道内存水,关闭管道阀门,断开喷泉电源。

  第三十条在喷淋期,管理人员必需按时启动和关闭喷淋系统,做好平时池水的清洁工作,一个月更换一次池水、完全清理淤泥杂物。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及各部门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洁情况,制订合理的处罚管理措施,保障办公生活环境清洁整齐有序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8

  为创造一个清洁整齐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加职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订公司0

  值日制度

  1.每位同事应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桌、椅保持清洁,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3 .各位同事轮流值日,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清洁工作。

  5.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到岗时间: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扫卫生。具体要求早上提101014:10前分钟上班,开始打扫卫生;中午提前分钟开始打扫,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2)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办公室洁净、整齐。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清理干净,电脑及全部线路、东西等没有尘土

  2 .适时提示同事使其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没有尘土、没有破损。

  3 .书柜、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4.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没有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公共卫生环境包含洗手间)

  (4)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6 .若当天值日人员应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经行调换。如果自主调换失败,则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层办公室由行政前台负责每日的卫生,各部门办公室自行负责其卫生情况。

  8 .20未按值班表进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乐捐元/次。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造文明、清洁、美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办公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和维护,环境卫生的清洁和清洁,垃圾的收集和运输,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和外部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整个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基建、绿化、生产、物流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支出,由行政部规划,经总经理批准,在财务部门的监督下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操作。每个人都应该尊重环卫工人的工作。

  第八条用户负责室内清洁(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

  第二章公共场所的清洁和清洁

  第九条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对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副道路、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部环境等)进行清洁。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按照行政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域负责清洁和清洁,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布告栏、厕所的清洁和清洁工作。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和办公室应当保持清洁Q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负责公司内部施工现场的清洁和垃圾清除。行政主管部门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或者协议时,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写明建设现场卫生管理、建设单位处置建筑废物和工程废物的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洁和清洁工作。

  第十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会议室的清洁和清洁工作。但使用后由其他部门负责清理。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所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所,禁止在工厂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楼梯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粉尘飞扬。偏远地区每周清扫一次,确保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等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清洁,尽量无异味、无污垢。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和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和广告资料(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车辆必须停放在行政部指定的区域和地点Q工厂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公司(包括员工宿舍)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禽畜。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应当组织在公厕、垃圾场等场所定期喷洒药剂,除蝇、除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卉、植物,必须进行养护和改造,保持新鲜、良好状态。不得破坏、捡拾、向绿化带内扔垃圾。不允许用树来晒衣服。

  第三章室内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办公室应建立每日轮流清洁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保持清洁整洁,地板上无污垢、痰液、烟头、纸屑;桌面、橱柜、窗台应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房间内不得有蜘蛛网或杂物。

  第二十六条未经允许不得在室内存放垃圾,垃圾应及时倒进垃圾篓。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报纸等应当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抽屉、柜内Q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室内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物的收集、运输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内分布的垃圾箱、垃圾篮、垃圾筒的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物,应当按照行政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倒入垃圾篮、垃圾筒。各部门分配给各部门的垃圾篮和垃圾袋由行政部管理。不要随意改变位置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门、实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无机废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筒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废物、大宗产品、生活废物、建筑废物、工程废物和废物时,不得外溢、抛掷。如果有,一定要清理干净Q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厕等)的设置和管理应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边、门前放置各种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垃圾筒、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清洁和维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变更。

  第三十七条各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清理各部门和办公室设置的垃圾桶,使其不致丢失或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饮食卫生制度。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并由厨师负责。

  第四十条烹调人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Q新厨师体检后必须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接受健康知识教育和简单考核后上岗Q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室和设施的布局应当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手术室及其环境必须整洁。清洁每一餐,保持清洁。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的门窗、砂窗应当无灰尘、油污,玻璃应当光亮;墙壁和屋顶应定期清洁,防止有蜘蛛网、黑土和油渍。

  第四十四条食堂内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货架应当清洁、无油垢、污垢、异味。室内灯和电风扇可以看到它们的真实色彩。

  第四十五条各类饮水用具(大大小小的塑料菜篮、脸盆、窗帘等)应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原汁原色。

  第四十六条煎炸铲、铁勺等炊具不得放在地上或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七条加工各种蔬菜,必须严格执行“一采、二洗、三切”的程序。

  第四十八条所有洗净的蔬菜应无沉淀物和杂物。用干净的菜篮包装,放在架子上贮存。中途不允许降落。

  第四十九条销售的`菜、米应当有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烹饪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服,作业前必须洗手、消毒。

  第五十一条厨师不允许戴戒指或手镯,也不允许在工作时涂指甲油。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销售直接食用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直接用手取食。

  第五十三条食堂内的锅、碗、盘、碟、杯、筷等餐具要严格消毒,使用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是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剩余的食品出售后,应当尽量放入冰箱,但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出售剩菜时,必须由行政部工作人员进行识别,确保没有变质和异味,然后加热彻底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新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防止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烹调用具必须与生、熟分开,生、熟菜板上应当标明文字。储存在冰箱里的食物必须与生的和熟的食物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应该分开购买。冰箱应清洁,无血无臭,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根据各级爱委会在灭鼠、除蝇、除嶂螂方面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放置鼠药,喷洒药液,放置夹鼠板,确保无蝇、鼠、嶂螂。

  第七章奖惩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卫生工作的部门和员工应该得到表扬和奖励。特别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厨师的工资挂钩,促进食堂食品卫生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采取纠正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0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卫生间、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清洁整齐。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需按规定向供货方讨取有用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职工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每道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相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职工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1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4.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部门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4.7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2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3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主要有哪些职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评价,以及在竣工验收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对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等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的落实,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对本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全面掌握本企业从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等生产全过程、生产各环节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2.什么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

  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对职业危害防治层层负责的制度.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改善劳动条件,职业病的发病率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因职责不清,互相推诿,职业危害防治无人负责,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不断发生.

  3.什么是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该法还规定,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为了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后,卫生部颁发了与该法配套实施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应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4.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报告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令第25号)的规定,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①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与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②一般事故,应当于6h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负责管辖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并应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同级工会组织通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6.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如何处理

  企业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①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③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④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⑤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⑥配合卫生、安监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安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⑦落实卫生、安监部门要术采取的其他措施.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4

  本制度旨在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和现场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厕所、花坛、绿地、走廊、门窗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洁标准为:门窗(玻璃、窗台、竖框)上无浮尘;地面无污垢、污水和表土;周围的墙壁及其附件和装饰无蜘蛛网和浮尘;照明灯具、电风扇、空调无浮尘;书柜和镜子上没有浮尘或污迹。书柜、文件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摆放整齐,无灰尘。书架的顶部没有凌乱;桌面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工具无锈迹、水垢;桌椅摆放整齐,各种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粉尘;卫生间墙面、地板、便池清洁,无杂物、异味;花坛和绿地没有杂草和杂物。

  3、卫生清洁实行部门责任制,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公共卫生清理工作在以下区域进行:由南办公室楼道门东侧办公室负责,楼道门西侧财务部负责;庭院由东向西由楼道门的中心划分,由南向北由西办公楼门口的中心划分。办公室负责大门东南及东南角花坛,财务部负责大门西南,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东北及东南角花坛,投资开发部及项目技术部负责大门北侧及花坛。市场部负责门前三保底。投资开发部和项目技术部分别负责文园小区现场办公室的卫生工作Q

  4、负责区域卫生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对每日清洁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价。

  5、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洁和卫生检查评价工作,积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因卫生清洁不达标而影响公司整体成绩。

  6、对卫生检查评价结果进行积累、归档和汇总,纳入年终优秀评价。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5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公司值日制度。

  1. 每位同事应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桌、椅保持清洁,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3. 各位同事轮流值日,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保洁工作。

  5. 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 到岗时间: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扫卫生。具体要求早上提前10分钟上班,开始打扫卫生;中午提前10分钟开始打扫,14:10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2) 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办公室洁净、 整齐。 要求: 1. 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清理干净,电脑及所有线路、器械等无灰尘。

  2. 适时提醒同事使其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3.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4.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 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公共卫生环境包括洗手间)

  (4) 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6. 若当天值日人员应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 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经行调换。如果自主调换失败,则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层办公室由行政前台负责每日的卫生,各部门办公室自行负责其卫生情况。

  8. 未按值班表进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乐捐20元/次。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6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门店全体员工会议讨论并经门店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门店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门店质量负责人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门店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岗位职责对门店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门店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门店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门店负责人批准后下发实施。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采购、贮存、销售、售后服务制度

  (一)、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贮存制度

  1、所有门店经营的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上架。

  2、质量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冰箱(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处(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需控制温度(温度0-30℃),门店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应保持货架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4、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门店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柜处理。

  (三)、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四)、售后服务制度

  1、门店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六、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门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门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门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门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门店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门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门店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门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门店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47

  1、为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建立文明、清洁整齐、美观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订本制度。

  2、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楼道、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杈)上没有浮尘;地面没有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没有蜘蛛网、浮尘;书柜、镜子上没有浮尘、污迹,书柜、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摆放整齐,没有尘土,柜顶没有凌乱现象;办公桌上没有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没有茶锈、水垢;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没有尘土、浮土;卫生间台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没有杂物、没有异味;

  4、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办公大厅

  会议室

  总经理办公室部门经理办公室及杂物间

  女卫生间女性职工周五轮流打扫

  男卫生间男性职工周五轮流打扫

  5、责任区卫生清理工作在每周一、三下午下班后进行日常维护,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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