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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
为规范我路段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安全作业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养护人员管理
1、针对拟投入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2、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工作装(套装),现场施工人员不允许穿拖鞋、不允许在工地出现赤膀穿戴放光背心现象,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橘红色背心,同时佩戴胸卡。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同时视工程大小配备1-3名现场专职安全保通员,在路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4、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乘坐施工单位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不得在作业区外活动或将任何施工机具和物料置于作业控制区以外;不准擅自变更控制标志和区域或扩大作业范围;
5、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随意横穿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人员需在路上用餐的,餐盒等用具必须及时收集运走,不得抛弃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避免对道路造成污染。
6、禁止作业人员骑自行车上下高速公路,不得在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区内睡觉、打闹或从事其他与施工无关的工作。
7、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施工作业时,施工作业单位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8、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且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并经常性巡视工地留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施工车辆管理
1、进入高速公路施工的车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非农用车、正常行驶速度不低于60km/h,且拉运材料相对固定;
(2)禁止无牌、证车辆上路,并经年检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全;
(3)驾驶员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
2、除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外,还必须办理《养护施工车辆许可证》并领取标志牌,悬挂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有关管理部门随时检查。
3、施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必须匀速行驶,不准占道、倒车或逆行,不准强行超车、紧急停车,随意调头或横向装卸材料。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按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发生事故。
4、施工车辆车后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悬挂“施工车辆、随时停车”字样。施工车辆不得随意调头、逆向行驶或乱停乱放,进出工作区要有专人指挥,要设有专门出入口。
5、绿化施工单位的水车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必须在车辆尾部安装闪烁电子标牌,否则不允许上路施工。
6、养护机械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养护机械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7、养护机械应按时进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施工。
8、所有养护车辆都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避让过往车辆,并不得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
9、禁止施工车辆下列行为:
(1)进出施工区域不主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
(2)在施工区域外随意停放;
(3)将物料、泥土带出施工作业区域污染路面;
(4)穿越中央分隔带;
第三章养护安全设施
1、用于养护施工的标志标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
2、在养护施工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现场施工时可根据施工性质、施工时间等因素进行选用。
(1)锥形交通路标是一种柔性渠化装置,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底部应有一定的摩阻性能。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在上游过渡区起点至下游过渡区之间设置锥形交通路标。布设间距工作区及下游过渡区内为9m,上游过渡区及缓冲区内适当加密,缓冲区内间距不大于6m。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并配施工警告灯号。
(2)安全带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 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路栏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
(4)施工隔离墩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 ‘
(5)防撞桶(墙)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顶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
(6)机器人保通员
具有声光报警及警旗摇动指示报警的'功能,完成在施工现场代替人力保通员,达到节省人力,安全生产的目的。为了保证安全保通人员的安全,养护作业区内必须设置机器人保通员。
3、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装有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式可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
4、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5、作业区交通标志
是为养护施工作业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重要有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和施工区标志。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在养护施工时,根据养护施工的内容、要求、周期和路段等设置于专门的位置,并尽可能利用可变信息板,配以图案或文字说明。在弯道、纵坡处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主要有:禁止超车、解除超车、限制速度、限制质量、限制轴重、窄路、双向交通、施工、车辆慢行、车道封闭、改道、线形诱导标或灯泡矩阵、车道合流等13种标志。
6、夜间照明设施
当夜间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设置照明设施。照明必须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
7、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与撤除
当进行养护施工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施。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流方向撤除为养护施工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第四章养护作业区设置要求
1、养护作业区设置
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半幅的1个或2个车道,另1个或2个车道通行的方案,施工期间始终保持1条至2条车道畅通。施工现场设置交通管制区,交通管制区由警告区、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及终止区组成。交通管制区域最长不超过4Km。
(1)警告区:提供行车状况改变提示,长度为1600m。设置警告标志、第一级限速标志、第二级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作业标志、前方车道变化标志等。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有关标志,最后一个标志离过渡区的距离不小于100m。
(2)过渡区:引导车辆逐渐驶离正常路线进入改道段。设置禁止入内标志、警告标志、指向标志、限速标志、渠化隔离标志。长度控制在100-300m。
(3)缓冲区:长度为80-100m,设置渠化隔离标志。
(4)作业区:在作业区前设置导向标志、施工标志、渠化隔离标志,夜间设置频闪灯,作业区布置应为工程车辆提供安全的出口、入口。长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终止区:终止区长度不小于50m,在终止区末端设解除设限标志。
2、各种交通标志设置位置要求
(1)封闭超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6公里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1600m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地点1.2公里处设置“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800米处中间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800米施工”警告标志,在距施工区前方400米处设置道路封闭渠化标志;
4)、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中央隔离带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行车道行驶。
5)、自施工区域300米由中间隔离带向内渐变封闭超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已封闭的超车道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7)、渐变导流隔离区域内超车道设置第五组标志:“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车道分隔线向行车道外约1.2m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8)、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2)封闭中间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中央隔离带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500米处中央隔离带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100米处硬路肩内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区域起点自硬路肩至行车道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超车道行驶。
7)、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超车道、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
(3)封闭外侧行车道施工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1)、距施工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区域1公里处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K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区域300米处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区域100米处外侧行车道内设置第三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3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距施工区域起点300米处自外侧行车道至中间行车道距外行车道1.5m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将车辆引导至中间行车道及超车道行驶;
6)、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分别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中间行车道与外侧行车道分道线1.5m处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施工区域,对外侧行车道进行施工;
7)、在施工区域终点的隔离带内设置第五组标志“解除禁止超车”、“解除限速30公里”标志。
(4)夜间施工机械停放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路面施工结束后,夜间设备停靠在硬路肩。
1)、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5公里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2)、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公里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一组标志:“前方施工1000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标志;
3)、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500米处外侧行车道外设置第二组标志:“前方施工”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4)、距施工机械停放区域300米处的硬路肩设置第三组标志:“前方施工300M”警告标志、“限速6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 、施工机械停放区域100米处硬路肩设置第四组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限速40公里”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6)、施工机械停放区域起点采用红色警示隔离墩进行渐变导流;
在渐变导流红色警示隔离墩隔离区域内设置第五组标志: “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同时沿硬路肩、行车道分道线摆放红色隔离墩、封闭机械停放区域;
7)、在施工机械停放区域终点的硬路肩设置“解除限速40公里”标志。
8)距施工机械夜间停放区域起、终点间隔50m设置夜间太阳能红蓝两种自发光警示灯及2只现场照明灯,照明灯光采用高杆360防眩灯保证照明灯光不眩目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停放区域起点设置LED导向屏标车,警灯进行引导和警示。
第五章检查与奖惩
1、养护施工单位为安全保通第一责任单位,要求选派专门的安全保通员,具体负责现场交通控制、疏导车辆、处置突发情况及监督、检查安全保通工作。安全保通员必须每日上路检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以及作业区设置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做好现场记录。对施工单位安全员自查出的问题,由安全员整理上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组织整改。
3、养护施工单位必须积极与路政管理部门配合,对施工路段出现的车辆故障及交通事故及时疏导和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压车和堵车现象。
4、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各相关单位必须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期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问题,将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工整改。
第六章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按照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上午追究。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2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实行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安全环保部负责,二级管理为施工作业厂队负责,三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施工生产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工程技术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实施性职业安全技术方案,对土方开挖、运输、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金结制作与安装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确保职业健康安全。
(4)实行逐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员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①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②未经安全、职业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③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④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提高职工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安全环保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员每一天进行1~2次巡视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劳动保护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和验收。
(7)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仓库内,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炸药。
(8)按月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评定,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训。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3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
(4)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一、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
一、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二、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三、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第四章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二、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三、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四、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五、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第五章 附 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实行安全生产常规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检查。
2.项目经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3.班(组)应坚持每周安全活动日。
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和自检互检相结合。按施工季节,施工前,节假日前后组织安全检查,自然气候变化(恶劣气候)应随时检查。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都要进行总结,解决了哪些不安全因素,还存在哪些问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作记录,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用书面上报。
二、安全检查是管生产的领导(技术负责人)亲自组织的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人参加的检查,其方法是,听取反映情况和检查实际效果相结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原因、查损失,对查出的问题,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每次检查要按创"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标准,对"三宝、四口、五临边"、脚手架、井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防火安全、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安全管理资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要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四、为了安全生产,严禁带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制裁。
五、要坚持每天检查"三宝"的使用情况,进入施工现场一律要带安全帽,按规定系安全带、挂安全网,对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挂安全网的要进行罚款。
六、要严格检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章、冒险作业应立即纠正,本人或迫使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对本单位食堂职工和特殊工种等有关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全体职工要适当进行健康普查。
八、落实各项安全目标管理职责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6
起重工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到全面工作的起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2 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
6编结绳索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少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物体,应合理设置溜绳。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
1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6外协队伍安全教育和培训:
6.1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由各项目部安质部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协队伍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外协队伍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监督义务。
6.2安质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6.3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建指、局指、上级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6.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协助或施工队自行组织送外安全培训取证,经考试合格,并持有专门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同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6.5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使用前由作业队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质人员参加,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应用的培训。
7劳务工日常管理纳入作业队日常管理内容,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等。按安全管理办法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见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8积极改善劳务工的生活、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外协队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发放,由相关施工队负责免费提供,应按本单位员工同等对等。
9不准使用不满16周岁的人员和使用女工从事有禁忌的劳动;不宜使用超过60岁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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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搞好文明生产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生产设备标示整齐、规范,做到现场标示清晰,确保工作人员不误碰误动设备,不误接触带电物体,不出现因标示不清晰而出现的各种事故和异常。根据集团公司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安全标志的管理。
1、各种标志的制作必须选择正规的专业厂家,其式样、内容应规范、合理、美观;
2、各种标志的布置必须符合现场条件,能够满足现场需要,并且布置整齐、合理,色调一致,整体协调;
3、各种标志的安装必须根据现场采用合适、恰当的固定方式固定;
4、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京沪高铁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5、安全标志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确保日常生产以及现场作业的安全;
6、各种标志的增加或撤除应经相应管理部门批准,特殊的应经上级安全负责人批准。标志管理部门应建立各种标志的档案,并且及时记录标志变更情况。施工现场及相应施工队应做好各种标志的日常管理和现场维护工作,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标志分解到人,落实责任。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9
为保证惠康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在遵循湖北省住建厅、武汉市建委、武汉市江岸区建筑管理站及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的前提下,结合惠康居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制以下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在总公司的帮助指导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项目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项目部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项目部应在接到工程项目任务后,质检安全部门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总负责人审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项目工程部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并备案。
6.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必须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使用规定。报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部总负责人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提出,会同质检安全人员审查,项目部总负责人统一平衡批准后列入开支计划。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质检安全负责人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相关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施工特点,做好针对性的做好口头安全交底,必要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的施工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以及施工中所使用的塔吊等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塔吊及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及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挂牌使用。
3.所有架体搭设或塔吊等设备的安全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及塔吊等设备安全检查,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班组长或操作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各种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质量安全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许可证、准用证与合格证。需按规定要求做好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须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作业人员省市级资格许可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班组长和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施工单位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或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均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检查,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
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②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十个不准。
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
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⑤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⑥班组必须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
2.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一是对新入职工人的安全教育;二是对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三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登记,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项”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质检安全人员会同施工单位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施工单位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和劳动纪律教育。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累计为20学时。
职工的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后,须经市、区劳动部门考试合格颁发证书。上述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和工程施工单位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各类安全培训计划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审批,质检安全负责人落实。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对年度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按照上级部门的奖励办法执行。
1.开工前,必须查验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是否齐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1)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
(2)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部门质检安全部门的工作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外,对工程建筑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平时质检安全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被当地质检安全部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程不文明的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上级处罚外,项目部将再对工程施工单位处以相同额度的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上级或总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应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也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每发现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七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责任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都要有安全、事故报告,有事报告事情,无事报告平安。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总公司。同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由总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上级有关伤亡事故报告程序进行。
3.对发生的事故,应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处理,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整改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动火)安全责任制度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上班前要让全体职工知道,安全生产是每天工作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思想观念。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后进行当天安全总结评比,离岗下岗检查。经常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资料存入档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有发现,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每天上班前,施工现场电工应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在施工现场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做好记录或汇成材料归档备查。
3.每月由项目部组织质检安全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建筑工地“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JGJ59—20xx)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2.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栅栏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栏,栅栏宽大于通道,栅栏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栏顶须设双层片(交错搭设)。
7.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或安全网。
十七、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制度
现场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现场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为节约原材料,充分利用材料,特制定以下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利用,清理出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砼、砂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做到就层就地破碎利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净,按规定存放并上油,注意保管。在脚手架上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脚手架上的垃圾,在清除垃圾时,不能影响其它班组区域的落手清工作。
5.每天班组长下班前先检查一次,然后报相应对口的管理人员检查,如果不符合要求,不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的,处以材料价5倍的经济处罚。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⑴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⑵二米以上的高处、县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⑷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⑹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⑽不准随便进入建设单位的车间、仓库、办公室等重要场所。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质检安全人员及时做好台帐。
4.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进行制约。
7.检查施工现场的“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
⑴施工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上岗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⑵禁止任何人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拌和场地时必须戴安全帽。进入其他作业现场时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时间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⑶上岗前检查本岗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领导报告。
⑸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
⑹司机必须持证驾驶自己车辆,不准酒后驾驶,不准开带病车。
⑺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全部接地接零。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掉闸装置。
⑼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红灯示警。
⑽掌握本工程事故抢险的技术和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积极进行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负责人如实报告。
二十、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0
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及施工班组长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定期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审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检查实施效果,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规划。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职能部门—施工班组长,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审定、颁发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副经理、总工要协助项目经理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列会准备工作,对列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四、安全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搞好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负责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组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出检查记录。对整改项目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限期整改;以预防事故为中心,按照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施工项目作业活动进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分析与评价,针对找出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
五、工程技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阐明施工现场的整体规划、策划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根据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实施;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安全装备;生产中出现险情和事故时,要果断做出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参与生产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文明生产动态,保持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
六、综合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对新进厂员工及全体员工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贯彻劳动法,按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岗位人数,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动强度和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处理工作;组织职工定期体检,并认真执行有害工种的定期轮换制度;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时,必须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必需有安全总结工作。
七、后勤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建立健全物资安全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所购入的设备、配件、材料的质量、安全负责;存储、发放物资要符合物资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联合安全大检查,负责本部门的隐患整治工作。
八、生产经营管理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编制生产经营计划时,纳入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及施工人员安全资质;在各项工程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九、施工班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贯彻执行企业、项目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坚持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开展安全管理小组活动,搞好安全消防措施,搞好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后勤部、施工班组参加,对项目全部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时间定为每月的28日-30日。
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日常的施工现场安全巡视工作,纠正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并做好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三、每周日进行一次由安全员组织的相关部门、班组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是针对施工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做好检查记录,研究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做好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四、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节假日前后人员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有降低安全防范意识的现象,是事故的高发阶段,针对这一现象,安全员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施工班组节前、节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管理机构、业主、工程监理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落实建议、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每月安全员将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进行考核。
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周召开1次安全生产周例会,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技术员、施工员参加,会议由工程管理部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上周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违章情况、下周安全生产计划等。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会议由项目经理或副技术总负责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任务。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人员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
按规定施工人员的本岗位安全技能应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根据施工情况,每一季度将要培训的施工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安全员处,由技术总负责、综合部安排培训时间,进行培训、考核。
2、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按规定新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部安全教育,施工队安全教育,施工班组安全教育。每一位新进场职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由项目部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施工队、班组对其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机运队根据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由机运队队长负责实施。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
1)接受培训的施工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未通过考试的继续接受培训。
2)各级安全培训必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受培人员必须亲自签名,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检查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对找各种借口或理由,不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施工队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将进行每次200元的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现场施工管理:各施工班组长,均应听从工程技术部及技术员的安排,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作业程序、调动人员为某特殊作业或紧急作业服务;
二、现场安全管理:全员均为安全监督员,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各作业班组,班组长、带班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作业班组、作业面的生产和安全工作,作业人员违章,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对违章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班组长、带班负有连带责任,以促使班组长、带班尽到班组安全管理责任;
三、文明生产管理:每个作业班组、作业面,工作结束后均应清扫施工现场,保证作业面的干净、整洁,施工材料、设备整齐堆放,随意放置或乱摆、乱放且不听指挥者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四、消防器材、施工设备设备管理:各施工区域配备的消防器材、施工设备,维护管理属各施工区域,有责任保持器材的完整、干净,并每班擦拭。置之不管,不尽心维护者,对区域责任班组每次50-100元经济处罚;故意破坏、浪费消防器材者,每人每次处以100-300元处罚;
五、设备进厂管理:规范设备进厂程序,第一步:技术人员提交设备使用申请;第二步:生产管理部批准交后勤及公司材料部办理;第三步:设备运输至现场,应标明设备的需用班组、部位;现场安排卸车。第四步:设备管理人员联系组织班组开箱验货,设备有损坏或与图纸不符等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对其有任何改动。
六、施工区域开箱设备的管理:放在施工区域已经开箱的设备,设备所属施工班组应妥善保管,清点入库或封盖保存,不允许敞口放置,以防小件设备丢失;任何班组和个人均有义务维护设备的完整,违反规定者每人.次处以50-100元经济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于接触高温,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四、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后勤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各部门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后勤人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七、新进项目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到后勤人员处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项目调动时,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调入新项目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离岗人员把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后勤人员处,否则不予办理离岗手续。
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一、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值班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成有关部门领导定人、定时、定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后要负责验收并做好记录。若遇有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紧急险情,有权决定暂停生产,并向上级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逐级上报。
2、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3、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作业人员,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4、项目部的安全值班领导在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班准备,认真填写交接记录,将本班组所做的工作、已解决问题和下一班应当注意的事项和继续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移交。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其他工作需要不能参加值班的,应向值班领导请假,中途不能脱节或无人值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入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各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目按照国家消防工作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四、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业务培训,演练各种消防器材,提高队员的基本素质及业务能力。
五、定期在项目部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消防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安全消防档案。
六、严格执行用电、用火管理,执行仓库严禁烟火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管理。
七、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及专业消防队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部安全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护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各类电源箱由公司材料部采购。
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在缆沟、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责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交底工作。
2、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总工办负责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范围
1、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多工种交叉作业等。
2、重大起重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
三、编制、交底、审批
1、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审核批准后,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2、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记录。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上报工程监理审核后,对实施情况进行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检查。
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项目部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利用、鉴定、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资料保管人员必须熟知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严禁对档案资料进行涂改、抽换、伪造,违者将进行依法处理。
四、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管理,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五、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六、档案资料借阅必须经总工批准,严禁私自外借档案资料。
七、档案管理室要有防火、防盗、防水淹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失。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作业证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取证、定期复审、换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基本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掌握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严禁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下进行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特种作业人员在工具有缺陷、作业环境不良、无可靠防护用品或无可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期间,发觉视力障碍,反应迟缓,体力不支,血压上升等身体不适,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任何人不得强行命令或指挥其进行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后,报告有关负责人。当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停止作业、报警并迅速撤离现场,有条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9、特种作业人员应根据操作规程开展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例行检查,并按规定填写运行、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项目部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具备产品质量说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书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三、机械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因操作使用或保养不当而损坏。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实习人员不得独立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的设备运行、保养,并形成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六、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一旦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待安全隐患消除后,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七、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并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九、特种设备的大修、中修及一般检修保养计划,报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检查计划。
十一、安全员负责有关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工作内容包括:岗前健康检查、培训教育、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三、技术部门负责编制预防职业病工程技术措施。
四、每年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必须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妥善安排治疗和疗养,并组织定期复查。对新招收或新调入的员工,应根据有毒有害作业的性质进行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症的,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环境监测。
七、每年安排一次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八、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对承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分包协作队伍,要严格检查其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九、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婴儿有害的作业。
十、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保证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应自严格守本制度。
二、各类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车时应服从公安交警、运管稽查等部门的管理。
三、驾驶员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遵章守纪,文明行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
四、机动车驾驶和操作人员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的整洁和完好,保障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五、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将车私自交给他人驾驶,不得在驾驶或操作时进行一切有碍安全的活动。
六、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保持完好,并按规定年检,不得开“病车”上路。
七、任何人不得强行搭车或追扒车辆;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车辆;不得人、货混装。
八、车辆在工地内部行驶,应按限速标志和规定路线行驶。
九、车辆倒车作业时,应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指挥;自卸车应在车厢回复正常位置后行驶。
十、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地点、场所停放。
十一、车辆修复后应由持有驾驶证的车辆检验员或指定的驾驶员在规定路段试车。
十二、机运队协同安全员每月对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十三、场内机动车驾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十四、驾驶室内不得超员,车厢(斗)内不得载人。
设备运输及吊装安全管理制度
一、起重作业安全职责:
起重吊装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法规。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本企业起重吊运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爱护和正确使用起重机械、搬运设备、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在工作中发现不安全状况,应积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积极主动向非起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指导。
在生产中,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二、起重吊装人员的安全职责
指挥人员职责
(1)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性能后方能指挥。
(2)指挥人员应使用标准指挥信号与起重机司机联系。
(3)指挥人员的作用是使司机按指挥信号的要求操作,把负载或空钩朝向其目的地运行。
(4)指挥人员不能干涉起重司机对手柄或旋钮的选择。
(5)指挥人员应负责计算负载的重量和正确选择绳索。
(6)在负载运行时,指挥人员应负责监视并随时引导,以对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当负载到达目的地或指定地点时,指挥人员在发出吊钩或负载下降信号前,应保证降落地点的人身设备安全
起重捆绑挂钩人员的安全职责
(1)起重捆绑、挂钩人员要经常、严格、认真检查吊钩和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可靠才能使用。
(2)吊物必须捆绑牢固,吊钩要找正重心。
(3)钢丝绳吊重时要垂直,不能斜吊或斜拖。
(4)吊运坚硬、有棱角、有快口的物件,要加衬垫,防止磨损设备或割磨钢丝绳。
(5)挂牢吊物后,才能发出起重信号。
(6)禁止有人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吊物下降时,吊物下方禁止有人停留及走动。
(7)经常清理现场,协助做好通道的疏通工作,保证通道安全。
(8)每次工作前,要先查清楚所吊设备的重量、外形,确定吊运方法,配备相应负载的绳索,严禁超荷载吊运。
3、设备运输、吊装安全技术要求
(1)对重大的吊装、运输项目,应编制吊装、运输方案,方案中应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2)在设备吊装中应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和基层兼职安全人员一起工作,形成安全管理网。
(3)设备吊装起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4)起重吊装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械、机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载、报废标准及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起重吊装人员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
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报废程度,应禁止使用。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6)由于所吊设备体积大、重量大,吊装现场面积大,操作人员多,所以每一项吊装工作,必须事先严密、周全的统筹安排,因此,在设备吊装前应根据总平面图、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材质等基本情况,对起重机具、安装要求、施工现场等,作出切实可行、安全可靠的吊装方案,做详细的技术交底,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7)开始吊装之前,必须确定一名有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或工程技术人员作总指挥,参加人员应绝对服从指挥。
(8)吊装前,应设专人分工负责,对各种机具,各种设置,各吊点进行严格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下令起吊。
(9)起吊开始后至整个系统正常受力时,再严格检查一遍,如未发现任何不正常迹象,方可继续起升,当设备离开支撑物200㎜时,停止,进行第三次检查,若一切正常,方可继续工作。
(10)吊运设备时,必须使设备在整个过程中上升、下降平稳,应绝对防止摇摆、颤动。
(11)吊运时应事先查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指挥人员选择适当位置随物护送。
(12)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钢丝绳、链条等索具,吊运中若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异响,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3)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木方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4)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5)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篮、吊斗等工装,吊篮周围应加相应的栏杆,并做捆绑固定。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得相互碰撞。
(16)选用钢丝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间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得超过120。
(17)吊运物件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8)大型设备装车时,设备重心应与运输车辆车板的几何中心对正,先做捆绑固定,再摘除吊装钢丝绳,同时收紧捆绑固定绳。
(19)卸下吊运物体时,要垫好垫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体压在电气线路或管道上面,物体堆放要整齐平稳,严禁堵赛通道。
三、设备吊装管理
1、建立组织机构全面组织设备吊装工作
(1)建立与吊装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设备吊装的顺利进行。
(2)项目领导和指挥人员负责全面指挥、决策和协调。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等按分工分管各方面的业务工作。
(3)操作人员(起重工、钳工、电气维修工、电焊工、吊装机械司机等),在领导、指挥人员的组织安排下,按照吊装方案的施工程序和吊装方法进行作业,完成起重吊装工作。
2、吊装方案的交底
吊装方案批准后应下发给有关班组和人员,在初步了解方案内容后,一般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由吊装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者向全体有关人员(领导、工程指挥、起重班全体员工、配合工种的班长或骨干、质量、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等)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以吊装方案的各项内容和设计图纸为内容,重点讲解工程特点、吊装程序、工艺方法、技术关键和安全措施。便于在操作中贯彻实施。技术交底后,要认真做好交底记录,经有关部门签证后,保存、归档、备查。
3、试吊装规定
在正式吊装前,试吊装是吊装工序重要的一项,是对吊装工作的一次总检验,通过试吊装能检验所使用的机索具的安全性和设置的正确性,又是对吊装组织工作的全面考核,还可实验信号和指挥系统的灵活可靠性,在试吊中对一些重要的吊装环节均需设专人观察和监护,特别要注意一些异常情况的发生。试吊装的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10min左右。离开地面的距离在100㎜以下,扳吊角度在5~10之间。试吊后要对各吊装机具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必要时应再进行一次试吊。
4、起重工具附件的安全管理
设备吊装使用的所有起重吊具:吊钩、吊环、绳索具、链条等,一律应经供应、设备、安全部门检查登记,并标明各用具的安全载重量,方能投入使用,并要有制造单位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的依据,如果没有,应经试验,查明其规格情况后方能使用。
建立所有起重工具、附件的规格、性能状况等的明细卡(册),制作钢丝绳挂制专用架,每种钢丝绳应分开挂放,挂架上制作标牌,标明钢丝绳的型号、允许吊装重量等,便于操作人员熟悉各种工具设备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方法等安全管理制度,设备部门、安全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各类吊装索具。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各类吊装绳索具,为防止钢丝绳生锈,应经常保持其清洁。
5、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在起重作业开始之前,应根据起重吊装的内容、性质、要求,各种设备的总平面布置图,被吊设备的重量、数量和位置,机具设备与技术力量的配置等资料编制起重作业方案,凡参加起重作业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重作业方案,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吊装时划分的施工警戒区域应围有禁区的标志,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
(2)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进入操作岗位后,应对本岗位进行自检,经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清理,及时清除一切障碍物,以利操作。在设备吊装过程中,提升或下降要平稳,不准有冲击现象发生,如吊装中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悬空过夜。
(3)卷扬机除必须固定牢固外,操作人员一定要熟悉卷扬机的机械性能,严禁非指定人员操作。钢丝绳卷入卷筒时,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绳与绳之间排列疏松等现象,否则应停车排除故障。
(4)在吊装过程中,应使用明确统一的指挥信号,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所及地点,并能清楚的看到设备吊装的全过程。凡参加起重吊装工作的人员,必须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和信号进行工作。
(5)大型复杂的起重作业,要实行动态控制,遇到设计更改等情况变化,作业方案也必须及时更改或补充完善。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同时应根据操作人员的技术考核情况,按规定进行奖、罚处理。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一般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一般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隐患及安全注意事项和环境保护措施。
2、安全部门在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施工隐患要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门及施工班组,及时进行整改及监督检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隐患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部门、工程技术部门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班组长在班前会中要对本班当天的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告活动,并做好交底记录,同时被交底人员要有签名。
5、被交底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未按作业规程进行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相反将追究班组长的相关责任。
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工程技术部在编制重大施工组织措施时、应根据施工项目的施工特点,部位,要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着重大施工隐患,要另行编制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评审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审批。
2、工程技术部会同安全环保部要对施工班组进行重大施工项目施工前的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3、安全部门将根据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内容,严格按其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达不到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程技术部门监督施工班组进行整改,待整改结束后,安全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施工班组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未验收的安全防护设施项目,任何人或部门无权要求施工班组进行冒险施工作业,违章者将按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惩处,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凡属施工重大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在发现安全隐患危机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时,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6、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对施工人员有可能造成伤害时,班组长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作业面,并按项目部的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经安全员、工程技术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方可进行施工。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开工前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二、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事项实施的重要环节,施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三、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四、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负责人和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组织该方案编制的项目安全员向施工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作业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七、交底人及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建设项目安全要求
第一条、凡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为“三同时”)。
第二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第三条、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化工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
2、危险性较大的化工建设项目〈如化工原料药生产和大量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化工建设项目。
第二章: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程序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设计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生产专篇,并依据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在安全生产专篇中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以及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第五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进行试生产,其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安全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安全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第七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由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
2、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3、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
4、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②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③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④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⑤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第九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十条、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时,必须将安全生产设施、尘毒治理纳入计划。其内容应有:
1、说明生产流程、工艺条、件、危及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尘、毒、噪声、高频射线等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
2、对可能危及职工生产操作的不安全条、件和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尘毒有害因素,提出治理要求,并要设计部门应如何实现安全和劳动保护,使有害因素治理达到国家标准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3、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的投资(包括集资、贷款)要列入计划。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中应编写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专篇,其内容包括:
1、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生产过程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2)原、辅材料和中间产物、副产物、产物的危险有害特性分析。
2、设计中应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构)筑物方面的安全措施。
(2)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的安全措施。
(3)储存设施方面的安全措施。
(4)监控、报警、连锁等工程设计方面的安全措施。
(5)安全管理方面的对策措施。
(6)其他综合安全对策措施。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4、安全设施投资估算。
第十二条、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第十三条、技改、革新、挖潜等项目在实施时应充分考虑现有安全设施是否能满足安全卫生要求,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以完善。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第十六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应会同工会组织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投入使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南通市安全劳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共同协商制订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两部分组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安全检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
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治理费用;
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
5、安全保证体系、安全评价及检验检测支出;
6、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
7、安全奖励经费等。
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包括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侧边、基坑周边等)的材料、人工费;
洞口安全防护设施(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费;
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
配电柜(箱)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
安全网、踢脚板等的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的人工费等。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现场安全隐患整改等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及药品。
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五、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七、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八、“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明确安全保证资料收集的范围,规范安全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施工过程中各级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3.名词解释
(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负责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
5.管理规定
5.1安全资料管理范围
5.1.1项目部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
5.1.1.1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2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
(2)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3)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6)项目部安全管理运行规则
(7)职工安全违章处罚暂行规定
(8)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9)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和安全违规责任者的处罚规定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的规定
(11)关于印发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奖惩实施办法的通知
(12)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理暂行规定
5.1.1.3安全培训教育类,主要包括:
(1)专职安监人员登记表AQ-25
(2)包工队职工体检表AQ-05
(3)培训办班登记表
(4)培训办班记录表
(5)三级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答卷
(7)安全教育考试登记台帐AQ-07
(8)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试统计台帐
(10)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AQ-15
(11)高处作业职工体检表AQ—17
5.1.1.4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AH-FH11-01(AQ—10)
(2)劳动防护用品申请计划
(3)劳动防护用品进货台帐
(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5)劳动防护用品预算单
5.1.1.5工作会议类,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例会)记录AQ-16
(2)安全检查会议纪要
(3)相关的会议纪要
5.1.1.6安全检查验收类,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部)
(2)电力部安全检查表
(3)定期安全检查记录AQ—11
(4)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AH-SG14-03(AQ-09)
(5)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不符合纠正反馈单AH-SG14-04
(6)不符合项管理台帐AH-SG14-01
(7)违章记录管理台帐AH-SG14-02(附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违章处罚通知单)
(8)纠正与预防措施计划AH-SG14-05
(9)检验状态标识标签
(10)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检查表
5.1.1.7安全设施类,主要包括:
(1)安全网支挂验收表AQ—12
(2)“四口”及临边防护验收表AQ—13
(3)移动安全防护设施申请表(AQ-24)
(4)安全防护设施制作验收入库清单AH-SS11-01
(6)安全设施预算单
(5)安全设施发放登记台帐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2)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书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5)《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职工工伤事故月份汇总审核报表》
5.1.1.9现场环境管理,主要包括:
(1)环境因素调查表AH-HJ02-01
(2)环境因素评价表AH-HJ02-02
(3)重大环境因素极其控制计划清单AH-HJ-02-03
(4)采暖锅炉环保验收报告
(5)采暖锅炉检查表AQ—22
(6)环境检测记录AH-Jx13-02
5.1.1.10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主要包括:
(1)临时用电巡查记录表AH-SD11-01
(2)施工用电线路系统验收表AQ—18
(3)电气设备安装验收表AQ—19
(4)绝缘电阻测验表AQ—20
(5)临时用电申请单AH-SD11-02
(6)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AH-SD11-03
5.1.1.11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项目部文明施工目标分解系统图AQ—035.1.1.12危险辩识及处理(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方案管理)
(1)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检查记录AH-MB04-01
(2)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AH-MB04-02
(3)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计划表AH-MB04-03
(4)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AH-ZW02-004
5.1.1.13周转性材料,主要包括:
(1)脚手架验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验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请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安全措施计划实施记录
(3)作业指导书
(4)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统计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签证书AQ—26
(7)安全施工作业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类,主要包括:
(1)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图AQ-01
(2)项目部安全目标分解系统图AQ-02
(3)《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包工队使用情况统计表AQ-08
(5)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记表AQ-27
(7)安全文件发放登记表AQ-28
(8)安全奖励登记台帐AQ-30
(9)相关的总结、活动记录
(10)交流与协商管理台帐AH-xJ08-003
(11)计量器具管理台帐AH-Jx13-04
5.1.1.16业主、监理、地方政府监督部门要求的记录
5.1.2施工队伍应收集和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
(1)站班会记录
(2)每周安全学习记录
(3)本单位目前安全管理网络
(4)作业指导书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记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书
(8)不符合登记台帐
(9)整改反馈单
(10)每日安全巡查记录(工作日志)
(11)安全违章处罚登记
5.2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内业管理员到公司安监部领用已做完符合性评价的国家、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包头以外地区施工时,不需领用包头市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监理、业主的相关规定,同时由安监部部长组织对这些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5.2.3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记录,各级责任人员应按职责规定认真填写,记录的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洁,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铅笔)书写和绘制,交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保存,安监部安全监察员负责监督,记录所需的.表样由安监部提供。
5.2.4安全内业管理员应于一项活动全部完成或周期较长的在一阶段后,及时整理(装订、编目、立卷)记录,以便于存取及检索,同时,有义务催促安全监察员及时收集相关的记录。
5.2.5安全内业管理员收集记录应完整,如活动记录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计划)→实施→验证→改进;检查记录应包括计划→实施策划→检查→整改→验证,各阶段的记录均包括在内。
5.2.6安全内业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各相关方的相关记录。
5.2.7需要移交业主和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的相关记录,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统一组卷移交。
5.3保管、归档
5.3.1项目部安全保证资料由安监部安全内业管理员负责保管。
5.3.2安全内业管理员应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资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确保资料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
5.3.3与工程相关的记录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资料收集归档办法》执行,其它记录的保存期按公司档案室规定执行。
5.3.4记录归档应做到齐全、完整、整洁、装订整齐,符合要求。
5.4借阅
5.4.1所有资料的借、阅,必须通过安全内业管理员,阅览完成应及时退还安全内业管理员;如需要借出的资料,必须填写资料借出登记表,并由借用人签字,安全内业管理员有义务催促借用人及时退还资料。
5.4.2所有资料需要借出,必须通过安监部安全监察员及以上人员的批准;外单位需要借阅资料,由安监部部长批准
6.相关程序及规定
6.1国电电源[20xx]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法制水平,使他们能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我工地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2、对新进场的员工,由其他施工现场转入本现场的员工,在本现场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转换工种的工人(包括联合力量的管理人员及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工地上岗操作。
3、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季节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训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为16小时,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为16小时,班组安全教育为8小时。
5、项目经理部对受教育人员考试成绩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6、凡是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由北京市劳动局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取得合格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由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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