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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存货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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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管理制度1
一、存货管理的范围
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二、入库管理
1、外购时,首先由用料部门提出用料计划,由分管领导和委派会计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并通过单位内部支付款项,再由供应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2、购回时,由物资质检部门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外购地、入库时间、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包人和验收入库等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对无随货同行发票的货物金额应由交货人提供采购价,财务据此入账核算,待发票到后再按实际价格调整。
3、运费结算必须在运输发票后附有一次复写的“入库单”的“运费结算联”,如无运费,应将该联连同“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4、产成品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验收的“合格证”,由保管员按规格、品种填写成品“入库单”,质检员、保管员和当班生产负责人均应签字。
5、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合,由采购人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生产产品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生产部门承担。
三、出库管理
1、生产用物资由生产部门按生产所需于材料会计处办理“出库单”手续,对非生产用物资领用人应持领用审批手续,办理“出库单”及相关手续,仓库保管员凭“出库单”据实发货。
2、月末,已领用但尚未耗用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3、材料会计在月底时,应将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按部门分项目汇总,与仓库保管、生产部门核对一致后,报给成本会计。
四、库存管理
1、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保管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财务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2、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对于所有存货至少要一年彻底清查一次。
3、盘点时,由供应、生产、仓库、质检、财务等部门组成财产清查小组,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查找盈亏、积压等原因,编制盘存表,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清查的人员应在盘存表上签字,以示负责。
存货管理制度2
1.0目的: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0术语: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0职责: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0盘点前准备事项: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0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0不定期抽点: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0盘点报告: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0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0存货盘点: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0注意事项: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0账载错误处理: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0赔偿处理: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存货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求仓库存货及财产保管的正确性、安全性以及库存数字的准确性。促使仓库管理事务处理有章可循,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并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范围
2.1原材料:按性质分类,例如化工类、纤维类、木材类、塑料类、钢材类、工具类、轮子类、轴承类等不同类别。
2.2产成品:按不同客户、不同类别、不同质量分类。
2.3模具:按不同类别分类。
3、货物入库、存放及领料
3.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设置存货卡。
3.2按货物类别特性与库存条件确定存放地点。
3.3各项存货卡或者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3.4按照入库的品名、规格、型号验收实际重量,会同质检部门验收货物质量。
3.5对不合格的货物停止入库并向上级报告,等候上级指令处理。
3.6按照领料单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准确发放货物。
3.7各项财务账册应于当日下班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于次日上午上班前登记完成。
4、报告制度
每月向上级部门报告原料、成品、模具进、出、库存情况,包括月度入库汇总表、月度出库汇总表、月度结存库存表,年度入库汇总表、年度出库汇总表。并于安全库存量以下时及时将库存量通知生产部门、项目部及财务部,以便及时实施采购。
5、盘点制度
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实施为原则。
5.1按月盘点:由仓库管理员在仓库主管的监督下进行。
5.2年中、年终盘点
5.2.1存货:由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5.2.2物资:由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5.3检查:由财务部门照会其仓库主管后,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5.4特定的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与年中(终)盘点同。
6、账载错误处理
6.1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财务经理议处。
6.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财务经理议处。
7、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8、岗位责任
(一)仓库主管岗位职责
1)仓库主管是公司重要的岗位之一。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材料仓、成品仓进行组织管理,并对包装物、模具、工具、劳保用品、物料、废料进行组织管理。
2)辅导、组织、授权仓管员开展工作。按照公司的***策和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仓管员,并对仓管员进行考核,督导各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流动。
3)管理仓管员的内容必须包括:按要求检验入库材料或产品,按各种计量标准计量并记录,如单位为条、米、箱或桶都必须有重量记录如公斤,发现有问题的材料或产品入库应要求入库人改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监督和检查仓库物品的收、发、存记录,要求材料仓和成品仓账本、货物卡、实物必须相符,在工作流程上辅导和培训仓管员。
5)检查仓库5S工作的情况。
6)对仓库作业流程、岗位责任、规则制度的编制提出意见。
7)组织按月定期的盘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盘点结果。
8)对仓库物料存量实行ABC分类法,设定库存量的高低限制,定期检查实物存量与高低限的差距情况。
(二)原料仓仓管员岗位职责
1)在仓库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按照仓库领料制度执行领料手续。
2)监督搬运工工作,制止野蛮装卸。
3)负责原料仓安全保管。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4)负责本仓库物品的收、发货,核对品种、数量,填写有关入库、出库单,登记账本,做到账、卡、物相符。
5)仓库按照5S要求进行管理,报表管理、文件数据管理。
6)原料仓领料规程、管理制度的编制或提出修订意见。
7)检查入库的原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没有缺斤少两,有没有货不对办,有没有劣质材料、并及时通知质检员检验质量,对不要求的材料要求退货或说明原因不予入库,并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情况。
8)做好原料的状态标识。能辨别及熟记各种原料的代号并掌握库存物品的特性,合理安排摆放区域。
9)发货执行“先入先出、按单发放”的原则。加强与生产部门或者物料需求部门之间的沟通。
10)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堆放整齐有序,搞好防火、防潮、防霉、防挥发、防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留意物品质量、有效期限,如有问题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
11)监控物品库存数量,负责向上级递交需要补货的原料,做到及时、准确。
12)在非当班时间,有需要时,须回厂收、发货。
13)每月定期盘点,按时上报相关表册。
14)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三)成品仓仓管员岗位职责
1)在仓库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方针***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仓库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仓库管理办法。
2)督导搬运工工作,制止野蛮装卸。
3)负责本仓库安全生产,有责任制止违反仓库防火安全的行为。
4)负责本仓库保密管理、5S推行、资产管理、文件数据管理。
5)负责本仓库物品的收、发货,核对品种、数量,填写有关单据、账卡,保证账物相符。
6)每天早上将库存数上报仓库主管。
7)对进出仓产品的数量负总责。
8)成品进仓时,检查产品的完好性。对污渍、破损的产品停止入库、并及时向仓库主管反映。
9)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收发货的及时。
10)及时整理库存物品,保证仓库物品摆放整齐,保持仓库的环境卫生。
11)成品库存数量异常应及时通知专案部门。
12)在非当班时间,有需要时,须回厂发货。
13)每日做好出入库的记账工作。每月定期盘点。
14)负责协调本仓库与包装发货组之间的工作,出现问题及时上报。
15)服从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临时任务。
存货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公司的资产管理,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适用于农业公司的所有存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公正、高效快捷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农业公司存货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守合同制度,保证存货的质量和数量的准确性,及时进行盘点核实。
第六条农业公司存货的管理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应当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存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和信息的准确性。
第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合理、实用、科学的原则,确保存货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存货的分类与管理
第九条农业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大类。
第十条农业公司原材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通过合法渠道采购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第十一条农业公司半成品的管理应进行记录,及时监督加工制作,合理安排生产进度,确保半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二条农业公司成品的管理应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进度,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仓库管理,建立专业化的仓储团队,制定详细的仓库管理规程,确保存货的安全、整齐、易取。
第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定期对存货进行核查,建立盘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数量和质量的问题。第十六条农业公司应按照存货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存货的堆放位置和存放方式,保证存货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存货的采购与销售
第十七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采购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的采购计划执行,采用竟价、招标、询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的销售应当制定销售计划,根据市场
需求进行销售,确保存货的质量、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供应商评价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周期性的评估,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二十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客户回馈制度,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配送体系,确保存货能够按时送达客户,并及时收回滞销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保证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
第四章存货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农业公司存货的使用应根据生产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安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存货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存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存货处于良好的状态,延长存货的寿命和使用年限。
第二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修制度,定期维护
和保养存货的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存货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六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安全监控和防范,确保存货和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存货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农业公司应建立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存货
的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八条农业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对存货的价值进行准确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建立妥善的资产负债表。
第二十九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存货成本核算制度,做好存货成本的计算和分配工作,提高存货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预算和费用控制,优化存货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六章存货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一条农业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风险评估和控制,降低存货的经营风险。
第三十二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存货的质量把关,确保存货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农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存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十四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市场信息和竞争对手动态的监测,积累行业经验,提高存货的竞争力。
第三十五条农业公司应加强对存货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存货的独特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农业公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农业公司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替代原有的存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农业公司存货管理制度是农业公司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存货的采购、销售、使用和财务管理,有效控制存货的成本和风险,提高农业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农业公司应认真落实该管理制度,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存货的质量和供应能力,为农业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存货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采购、耗用、销售与核算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
第四条存货的分类: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第五条存货的核算与摊销方法: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发出的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低值易耗品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对于价值超过20xx元,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具和工具,采用领用和报废时各摊销50%的方法进行摊销。
第六条存货的.入库:
(一)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1.核对实物规格、型号,生产单位与采购合同一致;
2.观察包装完好程度,并清点实物数量;
3.完成实物品质检查;
4.完成上述工作后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
(二)验收中发现溢余时填制'溢余货物单'。
(三)验收中发现毁损短缺时填制'毁损短缺货物处理单'。
(四)按实收数量入库,并记录实物账卡。
第七条存货的出库:
(一)根据调拨单、领料单等发货指令发出存货之前,必须填制'出库单',出库单是报告仓库已按发货指令将存货发出,并办妥交接签字手续的程序性凭据。凡未办理出库单手续者,一律不得发货。
(二)出库单以仓库为主体,分年度编写和顺序编号,并按下列程序运作:
1.本单一式四份;
2.完成出库单全部内容,空白行应盖'以下空白'章;
3.发货并经清点完毕,应盖'存货已全部发出'章。
4.仓库内所有存货,没有调拨指令,均不准出库,禁止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仓储要求
(一)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每种存货应挂卡片,标明品名、规格、型号、产地、单位等,并标明现存数量。
(三)仓库保管员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有关人员,保管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2.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更新、补充消防物料;
3.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库容整齐、美观;
4.注意门锁安全,贵重物品应设内库存放;
5.经常核对账、卡、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第九条实物账务
(一)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二)记账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并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1.根据入库单记收入,出库单记发出,有关指令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顺序编号,作为记账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日后查询;
2.账页不准撕毁,遇有改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订正。账面记录,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3.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计算结存余额;
4.启用账簿,应在账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内载明账簿名称,启用日期,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调换记账人员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5.废损处理
(1)存货在库保管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存货毁损、变质、霉烂造成损失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填制'废损报告单',上报审批。
(2)根据审批意见,仓库方可作减少账务记录;财务部方可作有关账务处理。
第十条存货盘点按照《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物盘点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存货管理制度6
存货仓储管理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仓储管理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为了合理使用资金,防止盲目购进、超储积压、脱销脱供等情形的发生,保证商品销售和产品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对存货储存实行控制管理,制定各种商品、材料物资的最高和最低存量,以控制存货的储存量与存货资金的使用。
各种存货的最高存量(限量)与最低存量(限量),须由销售、生产、财务部门根据销售与生产的计划和实际需要,以及资金供应状况共同制定,由仓库和商场各个柜组执行。会计部门要监督检查限额的执行情况。存货的.限量管理原则要求仓库保管员和商场各柜组组长经常检查各种存货的存量情况,如发现有高于最高存量,或低于最低存量的情况,须立即报告仓库主任会同销售、生产和采购部门处理。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这个原则要求凡仓库收货,必须由专人负责,根据进货凭证逐一验明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尺码、款式、牌名、质量、生产期、保质期、产地或生产厂家后,由收货人员收货入库;凡仓库发货,必须由专人负责审核销售、生产部门签发的销售发货凭证或生产领用单,审核无误后核准签发,由配货人员配货,并由发货人员核对无误后签证发货;门卫人员须查验发货人员签证的发货凭证,确认无误后放行出库。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这个原则要求存货必须专人保管,并设存货明细账卡,逐笔登记收发货,结出存量,并清点核对实物,做到账、卡、实物相符,以保证存货的安全和完整。
存货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酒店业(包括餐饮、客房和休闲娱乐三大部分)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购进、领用、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核算的操作流程和管理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集团酒店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具体包括:
1、原材料:餐饮业各种制作的基础性原材料,如鱼、肉、蔬菜等,以及干货调料等;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纸巾等出售商品;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等一次性耗材和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第三条存货的购进管理
一、存货的购进采取“采购计划审批制”:
1、单价在500元及以上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指低值易耗品部分)的购进审批办法,参照集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各种经营性辅助设备、日常经营所需的原物料及燃料的购进审批办法,按照本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对不同存货,采取不同时期申报计划:
(1)日计划:指需购进的各种基础性原材料食品,由厨部、餐饮部于头一天预测第二天的需要量,据此拟定需求,填制《厨房订货申请表》,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天下午4:00-8:30。
(2)周计划:指需购进的冻品、烟等,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由部门或仓库申报,交采购部办理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3)半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干货调料,由仓库报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购单》,仓库领班签字后,送交采购部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1-5号和15-20号.
(4)月计划:指需购进的`客房用品、印刷用品等,由仓库以及各部预测该月需要量,并据此拟定需求,填制《xxx酒店申购单》,送交采购部,并办理正式采购业务。申报计划时间为每月25-30号。
3、上述第(3)、(4)项填制《xxx酒店申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需交仓库核签:仓库主要核查需购进的物料在计划申报时仓库中实有的各物料(包括可代用品)库存数量,并将相应的数量据实填入对应栏次,并提出计划意见。
4、对需特别制作(指经营物品上需加注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的标识)的各种经营性材料及物品(如一次性餐具、纸巾、客房洗具、拖鞋、茶具等),原则上应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相对固定的制作供应商,签订定期的供货合同(除非因产品质量、结算价格及其他合作方面的原因需更换)及价格协议(按时间段);每月末,各物料使用部门(指客房部、餐饮部和休闲娱乐部)根据酒店预计需要量拟定需求计划,填制《xxx酒店申请单》(一式四联,申购部门留存一联,其他三联经审批后一联交采购部、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存货管理制度8
存货在公司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而且存放地点分散,接触此项资产的人员较多。加强存货管理,对于保护存货安全,加快周转速度,减少积压,浪费和损失,提高存货运营效率,有着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市场购买状况和商品库存状况,制定年度商品采购计划,并按季,月分解。商品采购业务须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及采购流程按业务部门采购手册执行。采购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意见办理采购业务,特殊情况下无法及时报批的,作个案处理,事后须补办审批手续,以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损失。
(二)商品采购须取得供货方的发票或其他进货凭证(如送货单,发货单等由供应商开具的单据)
(三)商品到达后须及时组织进货验收。验收人员应验明品名,数量,品种,规格,质量与发票单据或合同订单所列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查明原因视不同的采购方式作相应处理。未办理入库的商品不得与己入库商品放在一起。
(四)验收合格的'商品,保管人员应及时办理入库,在进货发票单据上签名确认后开商品验收入库单。在开据时,应认真细致,并注意核对单价及数量,确定准确的商品单价及数量以开据。开据后应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
(五)商品验收入库蛋一式三联,一联收货人记帐留存,一联交供货方,财务联连同进货发票单据以及合同订单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根据验收单及有关进货合同订单和发票单据对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入帐及货款结算。月未,货到票据未到的商品,应予暂估入库。
(六)总仓的商品配送出库,应在点验无误后,输入电脑,打印商品配送出库单,告知直营店准备收货。总仓人员须在配送单上签名,以示负责。配送单一式三联,由直营店签名确认后,一联总仓记帐留存,一联交直营店验收,财务联交财务部作配送帐务处理。
(七)存货应定期盘点,以便掌握存货结构以及毁损,变质等情况在盘点的过程中,需在店长的监督下由仓储进行盘点,参盘人员应认真,细致,负责地做好盘点工作。核对无误的盘点数据应及时输入电脑。
存货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存货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储备的主要原燃材料、包装物、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设备及配件,以及已完工入库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
第二章存货采购
第三条存货采购由公司采购部负责。存货使用部门提交采购申请,生管中心核实后拟定采购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门组织采购,采购部需对购买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核实后进行询价。向供应方询价时应选择不少于三家进行比选,经审定后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对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供货时间、提货方式、验收标准、运费承担、结算付款方式等有利于公司的条款进行约定,签订的合同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方为有效。
第四条对于无法签订采购合同的小额急需物资或备品备件,采购部在确定供应商时应就需购买的物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和价格进行约定后制定简易订单。采购员在采购物资时应要求供应商出具随货同行依据,明确所购物资的时间、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价格,以便保管验收入库。
第三章存货验收
第五条公司采购物资应按照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在实物到厂时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核对审批的物资采购计划、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同行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与待入库货物是否相符;
2、对拟入库物资的交货期进行检验,确定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与合同订购单中的交货期是否一致;
3、对待验物资进行型号、数量、质量的复核。
4、质量验收合格的'物资应于物资到厂当日以实际数量及时办理入库相关手续;对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物资,应及时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办理退货和暂缓入库时应由对方经办人、采购部人员和保管共同签字。
5、因特殊原因无法入库而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物资,由采购人员(送货承运人)通知库房保管共同与实际使用部门进行物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再由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办理领用手续。保管应按正常入库和领用程序进行处理。
6、保管在对所有进厂物资验收时,对需要过磅的存货必须查验公司指定过磅单位磅秤房出具的过磅单,无过磅单不得验收入库。
7、保管每日须将上一日已入库物资的验收单据与供货企业提供的材质证明、合格证、运单、提货单、随货通知单等原始单据一并上报公司采购部,由采购部汇总核实后提交相关单证按审批程序及时将相关结算票据报财务部进行审核入账。
第六条公司自制存货应由生产部门组织专人对其进行检验,存货保管凭检验合格手续办理入库。
第四章存货保管
第七条存货管理部门对入库的存货应当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第八条存货的存放和管理由库房保管负责并进行分类编目,严格限制其他无关人员接触存货,保管应建立健全存货登记薄,对存货的收、发、存及时进行登记,存货摆放处应有登记卡片,并详细标明规格型号。
第九条库房保管应当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保证账表与实物一致,发现存货损坏、变质等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存货核算员(开票员)应对已领用到生产现场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等物资进行控制管理,存货的使用部门应对所领用存货的安全负责,防止浪费、被盗和流失。
第十一条存货核算员应正确核算存货采购成本。采购成本按不含税价计算。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应当加强与仓储部门经常性账实核对工作,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避免出现将已入库存货不入账或已发出存货不销账的情况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应结合决算的要求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盘点前由财务部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范围、方法、参盘人员等。
第十四条公司需盘点时,保管员应提前进行整理,盘点时应保证存货有序摆放、保持盘点记录的完整。对于特殊存货,可以聘请专业人员采用特定方法进行盘点。
第十五条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库房保管应通过盘点、清查、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存货的状况,及时发现并报告存货的残、次、冷、背等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主材发出计价使用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发出计价使用移动平均法,设备的计价使用个别计价法,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八条采购部与财务部应结合盘点结果对存货盘亏、毁损原因进行分析,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报经批准后,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章存货发放
第十九条生产车间存货领用时,必须有当班领用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签字才能开据领料单,保管凭领料单发货。豪意车间、豪虹车间领用豪森产品,应由生管中心开据产品调拨计划单,保管凭调拨计划单开据产成品出库单后,由领用经办人签字后发货,分公司门卫见单放行。
第二十条保管应根据核算员开据的领料单与存货进行核对,确保与存货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一致,防止人为错发。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管理部门领用材料,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公司已完工库存商品销售的发出,必须经生管中心签字批准后,填制产品出库单,出库相关单据应及时传递到财务部进行核算。仓库保管应当根据经审批的销售出库单发放货物,并定期将发货记录同销售部门和财务部核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之一的,处具体经办人100元罚款,处主管负责人2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资产损毁、缺失,由经办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控股各子公司。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存货管理制度10
1.存货验收制度
1.1.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应对来货“订单”进行检查,验货原则:订货数量=实际送货数量,供货商多送的货不能收,严格按照“订单”收货对于有损坏的商品一律拒收。
1.2.各分店负责质检的办事人员在对供应商所持“订单”查验合格后,指派相应商品区域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凭供应商所持本公司的“订单”点验实物,认真核对商品名称、规格、编码保质期等信息,并准确填写每个商品实收数量。若有破损商品,则要求供货商带回,破损商品不能入库;若有供货商送货单某个(些)商品名称或条码等信息与“订单”上的某个(些)有差异,则这(些)商品信息上报营运管理部协调处理,不予收货,其他正常商品,继续以下步骤。
1.3.验货完毕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在已填写实收数量的“订单”的签字,然后将“订单”传给营运管理部录入员,录入员根据“订单”制作“进货单”并打印,供货商送货员到录入员处领取“进货单”一式两联,再次与理货员校对验货商品与数量,核对无误后,理货员与供货商送货员签字,并加盖商品收货章,“进货单”供货商送货员携一联带回。
1.4.理货员凭“进货单”的另外一联上商品的库区库位对商品进行对照陈列,陈列完毕后“进货单”交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
1.5.厂家送货单一联,“进货单”一联,由营运管理部负责质量的办事人员集中汇总转交给总部财务部。
2.存货保管制度
2.1.仓库防火制度
2.1.1.保持防火通道畅通无阻,通道上不得有一件物品;
2.1.2.保证防火器材完好有效;
2.1.3.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在库内吸烟和使用打火机、火柴等;
2.1.4.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1.5.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库房。
2.2.仓库防水制度
2.2.1.每逢雨雪,库管员要认真检查库房有无漏水之处和地面返潮对货物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
2.2.2.库房清扫洒水,不得洇湿或浸湿货物及包装;
2.2.3.饮品不得放置在货物上面。
2.3.仓库防戍、防虫制度
2.3.1.严禁在库房内存放食品;
2.3.2.经检查库内有无老鼠、蚂蚁、蛀虫,并投放药品。
2.4.仓库防盗制度
2.4.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房。库管员在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2.4.2.库房钥匙由库管员负责保管,库管员不得委托其他任何人代管钥匙;
2.4.3.库管员必须检查库房门窗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汇报,共同采取措施。
2.5.仓库例行检查制度
2.5.1.仓管人员每天对车间仓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护巡查,确保仓库的安全、卫生正常,商品按品种、型号、规格堆放整齐,标签朝外;
2.5.2.仓库管理员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仓库对产品的堆放、标识、及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并将检查及纠正情况登记在《仓库日检表》上;对仓库的防安全,门窗,电路等各方面工作进行检查及维护,做好仓容仓貌工作。
2.5.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辖区内产品每一货号批号明示看板的设置。仓库管理员对所辖区内有哪些货号,产品放哪里,有多少必须做到心中有数,且以看板和台帐的形式反映出来,特别是对新品种、型号产品的入库必须准确及时;接收的产品必须按货号批号分开堆放整齐,杜绝不同种类、型号商品接收时集中堆放或同一型号商品分开放置。
出库与盘点制度
3.存货发出制度
3.1.对自营商品,柜台如需补货,应由柜台向门店仓储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三联的“请货单”,经门店负责人签字后,一联交门店仓储管理人员处。
3.2.门店仓储人员对“请货单”中货物及审批核对后应尽快发出货物至柜台,并开具一式两联的“出库单”由柜台签字后,一联留存,一联随货同行由柜台保管。
3.3.发出存货后门店仓储人员应及时登记存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4.存货盘点及处理制度
4.1.存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点工作主要由营运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
4.2.由营运部制订盘点计划,确定是全面盘点,还是局部范围的部门盘点,向门店、信息中心等相关盘点部门发送盘点通知和盘点日程计划表。
4.3.准备工作
4.3.1.各门店将商品整理陈列整齐,门店理货员按商品陈列位置抄录“手工盘点表”,核对手抄盘点表的'准确性。
4.3.2.根据盘点日程安排,门店在盘点日营业完毕后,所有未录单据全部录入,所有未登帐单据全部审核登帐,保证帐面库存是最后盘点库存。
4.4.开始盘点
4.4.1.营业结束后,实物盘点开始,理货员分柜组进行实物盘点,并在“手工盘点表”上填写商品盘点数量。
4.4.2.门店日结完毕后,在门店制作电脑“盘点表”,并打印。
4.4.3.按“手工盘点表”录入盘点数量,录入完毕后,生成盘点差异表。
4.5.盘点结果处理
4.5.1.营运部组织人员对金额或数量差异较大的要予以抽盘,查找差异原因,并用复盘数据更正先前的录入数据。
4.5.2.根据“盘点表”和实盘数通过系统生成“盘点报告”,报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并予以审核确认。
4.5.3.系统根据经过审核的“盘点报告”调整商品库存,并作为财务核算控制损耗的考核依据。
4.6.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和毁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於非常损失的,在扣除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存货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存货管理,节约存货管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管理范围
包括企业临时出租房、周转房以及在建工程、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章 工程物资的管理
第3条 工程物资的采购
(1)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计划和预算,编制总体采购计划,报企业领导审核后执行。
(2)每月初,有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上月工程物资的实际消耗情况、工程进度变化情况及合理的需要量制订月度采购计划,严禁无计划盲目采购。
(3)工程物资的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应根据经审核过的计划及采购清单实施采购。
第4条 工程物资的入库
(1)工程物资购进后,必须认真验收,严把质量关、价格关、数量关,经检验质量合格、数量无误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2)工程物资入库验收时,发现采购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购人员直接负责;验收入库后发现问题的,由保管员负责。
(3)工程物资验收时发现短缺、毁损等数量、质量上的问题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其中应由运输部门负责的,要填制《工程物资短缺毁损清单》,由运输部门鉴证后,连同工程物资一并送交仓库。对于数量尚未点清、验质尚无结果的工程物资应单独保管,不得领用。
(4)工程物资经验收后,保管员应填制《收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材料采购部留存,用以考核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联随同发票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报账,第三联仓库留存。
(5)采购人员向财务管理部门报账时,原始单据和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账。
第5条 工程物资的领用
(1)工程物资的领用必须按《领料单》的要求严格填写,《领料单》如有缺项,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仓库材料核算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并通知领用人补填完整。
(2)领料批准的权限按各级领导的审批权规定办理。
第6条 工程物资的库存管理
(1)仓库必须建立收、发、退料责任制,严格执行验收,规范计量工具、量尺过磅、点数、估堆、验质、上架、入库、立卡等管理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建立工程物资管理台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立核算人员,认真填写收、发、退料凭证,做到真实可靠。
(3)仓库根据收、发、退料单登记材料明细账,并于月底报送财务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核对无误。
第7条 工程物资的盘点清查制度
(1)为了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仓库应在每月25日结账,编报《工程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管理部门。每月25日结账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管理部门。
(2)建立工程物资定期清查制度,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用点数、过磅或测量等方法点清数量。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仓库工程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工程物资要求每季度清查一次。
(3)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工程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账、卡、物、资金四相等。
(4)做好工程物资的索赔工作。
第8条 工程物资的稽核
(1)财务管理部应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在企业的中、远期规划中,视企业的发展状况,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工程物资业务进行核查,对工程物资资金的利用效益进行分析。
(2)审计人员应参与工程物资的盘点,现场观察存货的流动与控制。在调查过程中,还应听取生产技术人员、工程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因为有些工程物资的专业技术性强,不了解这些情况,就很难对工程物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判断。
(3)工程物资资金利用效益的考核是通过对材料会计核算反映的存货资金使用情况的计算、检查、分析(如计算工程物资周转率、周转天数等指标),以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9条 根据企业的情况,规定××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第10条 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企业领导批准后,方能选购。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一次性购买低值易耗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由申请部门的部门经理同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及企业总经理双签批准。
第11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管理,计算机类低值易耗品由信息资源部管理,其他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12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中应进行以下工作:
(1)参与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2)参与品种、型号、规格、价格的选择;
(3)负责验收;
(4)提出转移、报废处理意见及参与清理;
(5)参与组织资产清查等。
第13条 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管理部统一购买。
第14条 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第15条 使用部门向仓库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一式三份的领用凭证,一份留存仓库,作为登记库存低值易耗品卡片的依据;一份交给使用部门作为实物管理的依据;一份交给会计部门作为记账的依据。
第16条 各部门应建立低值易耗品卡片,由归口管理部门保管,控制各使用部门在用低值易耗品。
第17条 要建立以旧换新的赔偿制度,并及时按照制度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低值易耗品,应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第18条 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入库残料按照规定做价。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财务部门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第19条 所有离职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四章 存货盘点和核算
第20条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第21条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企业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22条 财务管理部应于每财年末对比存货的账面价值和现行市价,若账面价值低于现行市价,则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
第23条 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正确核算完工产品成本,确保回款的及时性,随时掌握产成品状况。
第24条 出租开发的房屋、建筑物按竣工决算成本入账,在使用期限内分期进行摊销。建立出租开发产品台账或卡片账,定期进行盘点,至少每年一次,评估出租开发产品的使用状况,正确、及时掌握资产的现实价值。
第25条 对工程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准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第26条 预算内工程支出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预算外工程支出由总经理会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28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29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部。
存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存货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存货管理范围
第二条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的入出库及库存的管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制度,账实分管,互相牵制。存货出入库要有严格的手续,经办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存货采购应依据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进度,防止因盲目采购而导致材料的积压。
第五条外购时,首先由采购部会同营运部召开订货会,提出采购计划,由营运部经理审核,交财务部门纳入财务收支计划,再由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第六条购回时,由出纳开二联单,交由仓库保管人员和相前部门负责人(如:厨师长)按质按量组织验收,按实际质量认真填写“入库单”,对“入库单”的入库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人、承运人和验收入库人等栏目均应逐一填写,不得漏项。二联单,一联交财务,一联留存。
第七条商品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原材料的验收单必须有仓管、厨房或店长经理共同验收;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严格履行货物保管职责。
第八条入库后应将该“入库单”的`“财务联”一起附于购货发票后交财务入账。
第九条对于外购物资数量短缺、品种质量不符的,由采购部负责更换,更换费用或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个人承担;销售后因质量问题而返修、销售退回所发生的损失由后厨部门承担。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十条商品或原材料由出纳先打印”出库单”,再交由仓管办理“出库”手续,按使用部门据实发货,发货后由使用部门和仓管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月末,已领用但尚未销售出去的,应及时退回仓库,便于财务如实核算成本。
第十二条仓库负责人应当每天记录出入库明细,每十天,由出纳按软件里的数量打印出当月的存货出入库明细表,仓库将签好字的出入库单据先与出纳的出入库明细表核对,核对无误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物资出库需凭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领用单,由仓库保管员核对数量、品名、规格后发货。
第五章库存管理
第十五条保管员应设置各种存货进销存明细账,并依据出入库单进行账簿登记,经常与出纳的软件数据核对账目、实地盘点实物,保证账账、账实相符。物资要堆放整齐、标签清楚、计量准确、存放安全。保管员对存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第十六条对于各种物资每月月底由出纳会计打印进销存报表与仓库负责人盘点核对,每月底盘点一次。
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做好仓库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检查库存物资的安全保障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以利于及时落实措施予以解决。仓库保管员工作失责而导致货物毁损的,应按成本价做出赔偿。
第十八条存货应定期盘点。每月末,仓库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物资进行核对检查,使账、卡、物一致,并上报各类存货的收发存情况。每年末,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存货盘点。盘点人应分清存货库龄,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情况及时查明原因,并区别情况,落实责任,报告有关领导,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存货的取得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年末,公司应对剔除有问题库存后的存货余额按单个存货项目进行分析,由物资管理部门结合市场行情和期末存货实际,比较期末账面价值与期末可变现净值,编制存货跌价情况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加强存货的正确核算,提升对存货管理的有效性,防止存货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规定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并同时将实施细则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3.存货的构成及计价方法
3.1存货包括各类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以及辅料、外购商品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存货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必须对每一种存货进行货币计价。
3.2存货的实际成本构成
3.2.1外购材料
外购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及外购的半成品,商品等。其实际成本包括:(a)进货原价;(b)运输、包装、仓储和保险费用;(c)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d)入库前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含发生的损耗、扣除下脚料、废料的价值);
3.2.2自制材料和产品
自制材料和产品,包括自制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应负担的工资、燃料动力费及制造费用等。
3.2.3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其中实际成本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实际耗用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往返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应由委托方负担的工商税收等;
3.2.4股东投入的存货
应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依据其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计价;
3.2.5捐赠的存货
捐赠的存货,可按捐赠的实物发票、报关单和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其价值,并据以入帐;
3.2.6盘盈存货
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价入帐。
3.3确定实物存货的数量
公司确定帐面实物存货数量的方法采用:一是帐面盘存法,即永续盘存制,即按存货项目设置库房明细帐,逐笔逐日登记收发数额并随时结出结存数,二是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对实存货物进行定期盘点,核对帐面记录,以保证帐实相符。
3.4存货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
3.4.1公司对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设置'库存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反映产成品增减变化情况;
3.4.2计划成本一经制定,一般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予变更;
3.4.3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月终通过'材料成本差异'分摊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
3.5、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公司对原材料、包装物、辅料、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燃料耗用等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3.6存货领用或发出的.计价方法
公司对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产成品按计划价成本计价,对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原材料、包装物、辅料、燃料等,计价方法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
3.7存货跌价准备
每年中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由于存货全部或部份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份,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孰低者计价,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在期末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转移、收发和领退管理
4.1原材料、包装物入库单由采购员及时、认真填制,要求字迹清楚,填明入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供货来源、单价、总价、运杂费、包装费等,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入库单实行一料一单制。
4.2仓库保管员对入库的实物,要认真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和核实价格,做好材料的验收、监督和保管工作。对于原材料、包装物等入库,必须经质检部检验,出具物品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书后,方可入库。发现入库数量、质量、价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应暂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材料已入库,但因故未办理入库手续或需退货时,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生产车间已领材料因故需退料,在材料未使用和未损坏的情况下可办理退料手续。
4.3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入库,由生产车间填写'入库单',并持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一并交库管员验收。库管员验收时,要对品名、规格和数量、质量,对入库单填列内容逐一检查核实。符合规定的签字入库,不符规定的退回生产车间,不能办理入库手续。
4.4发出库存材料、包装物必须从严控制,要按年度目标成本对产品单位产量物耗的要求,分别对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加以控制。能以实物定额控制的,实行单位产量实物耗用定额领、发料;难于按实物耗用定额控制的,则实行单位产量金额耗用定额控制领发料。力求从发出材料起就控制监督材料的耗费,降低单位产品材料费用。
4.5发出库存原材料、包装物等,实行领用制。使用单位领用材料时填制领料单,经公司领导签字后,凭单领料。领料单执行一料一单制。公司需退料时,仍使用领料单,以红字填列。
4.6生产部门每月末,必须对各车间当月实际领料进行汇总,并同当月定额计划(产量x单位消耗定额)比较,编制出各单位材料耗用执行情况表,交公司有关部门(含财务部)存查、考核。
4.7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的发出,由医药公司填制销售发货申请单,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从成品库房领出,由医药公司根据销售合同进行发货。
4.8为了防止库存存货的过期和积压报废,库存货物的发出,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严格按生产批号发出,仓库管理人员违反此原则,造成积压、过期、报废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4.9对库存产品有效期进行监控,并实行预警制度。仓库管理部门定期向销售和财务管理人员报送存货情况表和退货情况表,对有效期过半和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存货予以报警,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督请有关单位加快处理。
4.10委托外加工物资的手续和管理
委托外加工的原材料等,归各生产单位管理。根据申请人对外加工的原材料等编制的委托加工材料单,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数量较大的应报请总工程师审批),仓库据以发料;加工后,对加工单位出具的加工费用结算凭证,转由财务部审核,据以付款;加工收回原材料时,由仓库人员凭质量报告书验收入库。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不得入库。
5.低值易耗品管理
5.1低值易耗品摊销
为了反映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正确核算其损耗价值,根据低值易耗品价值的大小,使用期限的长短,每次领用数量的多少,按照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不同的摊销法:
5.1.1一次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小,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或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
5.1.2五五摊销法。适用于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5.2低值易耗品管理
5.2.1各车间领用工器具等,按岗建卡(工具使用卡),凭卡和领料单领用。凡工具使用期未满前遗失,或使用不当,造成工器损失的,使用人必须赔偿不低于新工器具价值的50%,需向财务部缴纳工具赔偿金,并取得财务收款凭证后,方能持工具卡和财务凭证重新领用相应的工具。工具的报废鉴定,由制订工具卡的公司作出;
5.2.2总公司行政管理部门需用管理用具,一律由总经办购置和管理。使用部门领用后应加强管理,包括登记在用管理用具及其日常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用品用具提前报废的,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纳入日常考核范围。
6.存货的清查盘点
6.1为了如实反映存货数量和金额的实有数额,做到帐物相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对原材料等材料,至少应在年终编制决算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实物清查;对半成品和产成品每季进行清查;仓库材料保管员换人时,必须对其所管材料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方能办理移交手续。若发生存货损失,属过失人责任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6.2财务部必须坚持每月按存货明细帐目同仓库保管员明细帐核对,如发现帐帐之间出入较大的,应查明原因,直到查清为止。
6.3组织库存存货清查,应以车间、仓库为主,总工办、生产厂、财务等部门派员参加监盘。坚持以实物为标准,逐样、逐堆、逐件、逐包进行现场清点,边点边作记录(品种、规格、批号或效期、数量等)。在清查基础上,分类汇总数量,然后与清查基础帐面余额核对,最后仓库编制存货盘点表。对其盘盈或盘亏的存货,由参与公司共同审核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审批。批准之前,先将存货盘盈、盘亏数从'原材料''包装物'等科目转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按有关规定和批准处理方法进行处理,调整有关帐务。如对盘盈的存货,经查明确为收发计量或核算的误差等原因造成,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调整帐面库存数和金额。对盘亏的存货经公司领导和有关公司批准后,根据亏损原因,再分别按有关规定和批准方案处理。
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存货管理制度14
1、检查残次商品,其处理需经批准;
2、货物收发需登记并与相关凭证相一致;
3、所有的存货账目需与总账核对一致,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4、存货数量应由负责仓库以外的'人定期根据记录来检查,不一致处应查清原因;
5、没有保存连续记录的仓库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点;
6、最高和最低记录应作预先设定并评审;
7、再订货点应预先设定并评审;
8、各类商品的存放地点应标识;
9、商品应存放于安全之处,以防止损失;
10、所有商品应标识相应信息并按类存放于各处;
11、进入仓库应受到限制。
存货管理制度15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
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
5 盘点方法
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财产进行逐一计量,而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 实际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时间为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门将盘点日需领物料在仓库盘点日前2天到仓库领取,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3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抽盘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尽量停止流动。
6.4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的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5 参与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事先做好准备。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6.6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
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6.7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8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9 盘点时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仓库管理部门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财务部。
6.10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1 自盘
7.1.1 仓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同时报财务部电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盘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
7.1.3 自盘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1.4 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5 材料主管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6 仓库管理部门将《盘点表》(打印装订并签名)、《盘点盈亏报告单》在盘点日后两天内交财务部。
7.2 复盘
7.2.1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7.2.2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仓库管理部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7.2.3 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7.2.4 复盘与自盘如有差异,须与自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
7.2.5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部门负责人
处理,必要时,部门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2.6 复盘完成后,如与自盘无差异,复盘人将《盘点表》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如与自盘有差异,则按7.1.6办理。
7.3 抽盘
7.3.1 抽盘人员在自盘、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盘点金额达到80%以上,对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产成品必须做到逐一盘点。
7.3.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7.3.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7.3.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抽盘组织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遇到的问题,抽盘人员应向抽盘组织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反馈、报告。
7.3.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必要时,应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7.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盘点人员要在盘点表上做简要总结,注明抽盘项数、不合格项数、其他事项,抽盘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不定期盘点
8.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有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存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处理
9.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2个工作日内,由仓库管理部门材料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
9.2 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
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总公司审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9.3 财务部、仓库管理部门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10 盘点报告编制
10.1 每月自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仓库管理部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报财务部。
10.2 每季抽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总会计师、总经理审阅。
11 本制度未涉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确认。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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