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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管理制度必备(15篇)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塔吊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塔吊管理制度1
1、每台塔吊由塔基租赁单位按现场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由主体施工队负责为各自施工区域内塔吊配备信号工,并负责配备指挥用品〔对讲机、信号旗等〕。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操作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工程安质部进行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2、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认真执行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3、塔吊司机、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防止疲劳作业。
4、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那么:
①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材料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防止轻物脱绳。
②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③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1 / 61 / 6
1塔吊安全管理制度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那么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④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为防止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⑤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⑥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严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前方可作业;
⑦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作业前〔尤其长时间报停重新启用后〕,信号工应对所有吊钩以下钢丝绳、索具、盛用钢板制作;
⑧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挡的重物,严禁利用塔吊斜挂斜拉;严禁起吊埋设或凝结在地下的重物,须将重物全部撬松前方可起吊。
⑨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时须停止作业;超过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吊运大模板。
⑩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塔吊租赁单位须按照规定每月对设备〔根底、塔身钢结构、连接销、锚固装置、工作机构、各限位器和制动器等〕进行检查,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及时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防止突发性故障及隐患存在;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报修,并通知工程安质部,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安装、修理完毕塔司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或关闭力矩限制器违章起吊。
5、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
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6、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位置,注意
与其保持3m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吊物晃动碰撞高压线或相邻塔机
等其它物件。
7、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前方可起吊。
8、塔吊操作员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9、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到达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米,防止倒塌。
10、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前方可指挥起吊。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绑扎的牢固性;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前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前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3、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区、仓库等区域或进施工区域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14、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由塔吊租赁单位负责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15、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吊租赁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16、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操作人员离开塔吊时应关闭取暖设备,切断塔吊电源,保管好对讲机等物品。
17、塔吊司机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工程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效劳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塔吊班组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转记录,月底交工程安质部存档。信号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18、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
19、塔吊操作员、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20、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工程安质部严格按工程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承当相应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
塔吊管理制度2
为防止塔吊重大事故发生,有资料管理、拆装管理、塔机基础、塔吊间的安全距离、安全装置、稳定性、电气安全、附墙装置、安全操作、安全检查10大注意事项,确保塔吊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1.资料管理
施工企业或塔机机主应将塔机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拆装许可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液压系统图、司机操作证、塔机基础图、地质勘察资料、塔机拆装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主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高强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及主要电气元件等)报给塔机检测中心,经塔机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获得安全使用证,以及安装好以后同项目经理部的交接记录,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强对塔机的动态跟踪管理,作好台班记录、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包括小修、中修、大修)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在维修的过程中所更换的材料及易损件要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并将上述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建立一机一档台帐。
2.拆装管理
塔机的拆装是事故的多发阶段。因拆装不当和安装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占有很大的比重。塔机拆装必须要具有资质的拆装单位进行作业,而且要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拆装人员要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有一定的拆装经验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各工种人员齐全,岗位明确,各司其职,听从统一指挥,在调试的过程中,专业电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很重要,电工要持电工证和起重工证。拆装要编制专项的拆装方案,方案要有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向拆装单位参与拆装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安排专人指挥,无关人员禁止入场,严格按照拆装程序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作业,当遇风力超过4级要停止拆装,风力超过6级塔机要停止起重作业。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有足够的照明,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夜间作业的要与汽车吊司机就有关拆装的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共识。
3.塔机基础
塔机基础是塔机的根本,实践证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塔吊基础存在问题而引起的,它是影响塔吊整体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于工地为了抢工期,在混凝土强度不够的情况下而草率安装,有的事故是由于地耐力不够,有的是由于在基础附近开挖而导致甚至滑坡产生位移,或是由于积水而产生不均匀的沉降等等,诸如此类,都会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含糊,塔吊的稳定性就是塔吊抗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倾翻倒塌。做塔吊基础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地耐力符合设计要求,钢筋混凝土的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础要采取特别的处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础下打桩,并将桩端的钢筋与基础地脚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础底面要平整夯实,基础底部不能作成锅底状。基础的地脚螺栓尺寸误差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图的要求施工,地脚螺栓要保持足够的露出地面的长度,每个地脚螺栓要双螺帽预紧。在安装前要对基础表面进行处理,保证基础的水平度不能超过1/1000。同时塔吊基础不得积水,积水会造成塔吊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在塔吊基础附近内不得随意挖坑或开沟。
4.塔吊间的安全距离。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时候要绘制平面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小区,住宅楼多,塔吊如林,更要考虑相邻塔吊的安全距离,在水平和垂直两个方向上都要保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塔机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群塔作业原则:低塔让高塔;动塔让静塔;后塔让先塔;轻车让重车。)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塔机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够要求的要搭设防护架,防护架搭设原则上要停电搭设,不得使用金属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m,还要有一定的稳定性的强度,防止大风吹倒。为了确保以上几个安全距离达到规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区施工时,在平时的安全检查中,在工程开工的时候要求施工企业将现场施工机械的总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后报给我们,对于不同施工企业不好相互协调的,就通知建设单位统一协调。
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
安全距离m
电压kv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5.安全装置。
为了保证塔机的正常与安全使用,要求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
6.稳定性。
塔式起重机高度与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动频繁、冲击力大,为了增加它的稳定性,我们就要分析塔机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条:
一、超载。不同型号的起重机通常采用起重力矩为主控制,当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过相应的额定荷载时,重物的倾覆力矩超过它的稳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机倒塌。
二、斜吊。斜吊重物时会加大它的倾覆力矩,在起吊点处会产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点会产生一个附加的倾覆力矩,从而减少了稳定系数,造成塔吊倒塌。
三、塔吊基础不平,地耐力不够,垂直度误差过大也会造成塔吊的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稳定性减少。因此,我们要从这些关键性的因素出发来严格检查检测把关,预防重大的设备人身安全事故。
7.电气安全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专用开关箱也要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脱扣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不超过0.1s。司机室里的配电盘不得裸露在外。电气柜应完好,关闭严密、门锁齐全,柜内电气元件应完好,线路清晰,操作控制机构灵敏可靠,各限位开关性能良好,定期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检查维修。
8.附墙装置
当塔机超过它的独立高度的时候要架设附墙装置,以增加塔机的稳定性。附墙装置要按照塔机说明书的要求架设,附墙间距和附墙点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长,超长的附墙支撑应另外设计并有计算书,进行强度和稳定性的验算。附着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与附着杆在同一水平面上,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附着后附着点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于2/1000,附着点以上垂直度不大于3/1000。与建筑物的连接点应选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梁上。用预埋件或过墙螺栓与建筑物结构有效连接。有些施工企业用膨胀螺栓代替预埋件,还有用缆风绳代替附着支撑,这些都是十分危险的。
9.安全操作
塔式起重机管理的关键还是对司机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了解机械构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机械原理、保养规则,持证上岗。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作好保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作好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等工作,不得酒后作业,不得带病或疲劳作业,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塔机平时的安全使用关键在操作工的技术水平和责任心,检查维修关键在机械和电气维修工。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起重机械“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明;
3.吊物下方有人;
4.吊物上站人;
5.埋在地下物;
6.斜拉、斜牵、斜吊;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0.六级以上大风。
10.安全检查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前后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对它进行检查。金属结构焊逢不得开裂,金属结构不得塑性变形,连接螺栓、销轴质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连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员预紧,钢丝绳润滑保养良好,断丝数不得超标,绝不允许断股,不得塑性变形,绳卡接头符合标准,减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压系统压力正常,刹车制动和限位保险灵敏可靠,传动机构润滑良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电气控制线路绝缘良好。尤其要督促塔机司机、维修电工。
塔吊管理制度3
一、塔吊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塔司及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过程,非操作人员不的攀登塔机。
2、不准酒后上班,坚持“十不吊”原则。
3、吊装危险期应设专人值班,严禁行人入内,起重臂下不准有人,大风天大雨天过后要对塔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隐患,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天气应停止作业。
4、信号工必须指挥信号正确、清楚、指挥果断、哨旗动作要一致。
5、起重机的安全措施“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绳和捆绳不要混用。
6、信号工起吊用时必须检查被吊物关键部位的连接处是否安全,吊环是否牢固,检查合格后方可起吊。
7、在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8、塔机应由专人负责,定机定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二人以上。
9、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的性能规定,不要超载使用。
10、其覆盖范围内的临时及施工作业棚应搭设两道硬通道防护,如在塔吊覆盖范围内遇有高压线时应有木梢架将高压线保护,高压线上层同样搭设两道硬防护。
11、塔吊的维修及保养。
(1)日常养护、每班进行。
(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小修。
(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中修。
(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气系统进行大修。
12、塔司必须每天做好交班记录和每日的检查保养记录。
13、塔吊司机应受过专业训练,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要求其了解操作塔吊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14、塔吊必须有持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非司机人员不得操作,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酒后及患病时,不得进行操作。
15、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应平直无沉陷,轨道螺栓无松动,排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并向上固定好,重点检查各转动机构应正常,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7、起吊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18、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9、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户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安全措施。
20、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超荷载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21、起吊重物时绑扎应平稳、牢固,不准斜拉斜吊物品,不准抽吊交错挤压物品,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上的物品,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料和物件必须用帛笼或钢丝绳绑fL$固后方可起吊。
22、雨天起吊,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23、有物品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起重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4、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端不得小于互米。
25、多机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的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重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26、通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27、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吊钩、小车应移到吊臂根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须向风源,放松回转制动器,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28、司机必须认真做好起重机的使用、维修、保养和交接班的记录工作,定期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29、自升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回)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心必须移至规定位置。
(2)专用电梯每次限乘3人,当臂杆口转或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
(3)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卷筒。
(4)顶升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应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5)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使吊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6)顶升到规定高度时,必须先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方可继续顶升。
(7)顶升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的力距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30、履带塔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必须平坦、坚实,起重机工作、行驶或停放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停放在斜坡上,操作前左右履带板应全部伸出。
(2)竖立塔身应缓慢,履带前面要加铁楔垫实。当塔身坚到90度时,防后倾装置应松动,塔身不得与防后倾装置相碰。
(3)严禁带负荷行走,空车行走时塔身应稍向前倾,行驶中不得急转弯及旋转上体,转弯半径过小,应分次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作业结束后,应将塔身放下,并将旋转机构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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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塔吊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消除塔吊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拆除与维修保养工作。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行,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能力。
2、项目部应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规范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部收集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部收集塔吊相关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4、塔吊开始安装及拆除前,项目部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安全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项目部环境安全员应及时安排、监督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参加项目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6、塔吊安装完毕或结构更改完毕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7、塔吊安装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安装单位负责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技术监督部门与劳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8、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重新试验检验:①、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②、经改进和大修后;③、重新安装后继续使用;④、遭受自然灾害(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
9、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项目部不得擅自操作。
10、项目部应组织对塔吊进行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安全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
11、塔吊在拆除之前,应先进行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
12、项目部环境安全员负责监督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检查检验工作。
13、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能力。
14、塔吊安装人员、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注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15、各人员作业,必须掌握其(重大)环境/危险因素,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16、执行标准:塔吊应执行《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公司文件及其它相关标准与管理规定。
17、塔吊安全管理责任:
①、项目经理:
组织塔吊的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各项实施效果。
②、技术负责人:
审批安装单位提供的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组织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制订各项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塔吊的验收。
③、施工负责人:
执行塔吊安拆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技术措施要求,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组织塔吊搭拆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任务,组织、督促机电管理科工作,指导、监督塔吊安装、拆除工作。
④、环境安全员:
对塔吊的安装、维护、拆除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监督,参加塔吊验收,监督各项系统试验检测工作,在日常巡视中做好对塔吊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记录的整理工作。
⑤、机电管理负责人: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中设备及电气的安装、维护、拆除工作及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及电气管理相关记录。
⑥、塔吊安装单位负责人:
提供塔吊安装及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并提交项目部审批。参加项目部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负责组织塔吊架体安装,拆除、维修工作及各项试验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提交塔吊安装相关资料及记录。
⑦、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塔吊电气系统安装、维护、拆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用电管理相关记录。
⑧、机修工:
参加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做好设备维护与巡视工作,参加各项系统调试测试,参加项目部的各类检查验收,整理设备维修相关记录。
⑨、塔吊司机:
负责塔吊操作及每日例保工作,整理相关记录。
⑩、塔吊指挥:
负责塔吊吊装指挥工作。
三、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一、塔式起重机必须从有资质的生产厂家进货,有资质是指生产厂家必须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产品还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图纸(含基础)及使用说明书。
二、塔式起重机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安装单位必须有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和安全许可证。
三、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安装单位须出具自检记录和办理交接验收记录,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验收检验。检验合格后报安监站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传动部分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构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各机械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或更换。
维修养护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是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1、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1各机构的制动器应经常进行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灵活可靠,在摩擦面上不应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须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2减速箱、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位的润滑以及液压油均按润滑表中的要求进行。
1.3要注意检查各部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更新,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GB5972规定。
1.4经常检查各部位的螺栓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应予拧紧。塔身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可采用旋转起重臂的方法去造成受压状态),所有连接销轴都必须装有开口销,并需充分张开。
1.5经常检查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1.6安装、拆卸和调整回转机构时,要注意保证回转机构减速器的中心线与齿轮中心线平行,其啮合面不小于70%,啮合间隙要合适。
2、液压爬升系统的维护和保养
2.1严格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和更换油并清洗油箱内部。
2.2溢流阀的压力调整适当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爬升前应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3应经常检查各处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2.4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
2.6总装和大修后初次启动油泵时,应先检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吸油管路是否漏气,然后用手试转,最后在规定转速内启动和试运转。
2.7在冬季起动时,要开开停停反复数次,待油温上升和控制阀动作灵活后再正式使用。
3、金属结构的维护与保养
3.1在运输中应尽量设法防止构件变形及碰撞损坏。
3.2在使用期间,必须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防锈蚀。
3.3经常检查结构连接螺栓、焊缝以及构件是否损坏、变形、松动等情况。
3.4每隔1~2年喷刷油漆一遍。
4、电器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4.1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
4.2遇到电动机有过热现象要及时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电机轴承润滑要良好。
4.3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要保持清洁,调整电刷压力,使其接触面积不小于50%。
4.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4.5每班检查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闭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4.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5、塔机维修时间的规定 5.1日常保养(每班进行)
5.2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小修。
5.3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中修。
5.4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系统进行大修。
杭州永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浦组团保障性住房一期工程项目部
塔吊管理制度4
一、概况简介
1、工程概况:xxxx大院西北片危旧房改造工程,地处长江中路以南,南含山路以东,占地面积482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沿南含山路为三层商业裙房,主楼a幢30层,b幢26层;总建筑面积59950平方米。
2、塔吊设置:a幢为qtz60型,臂长40米;b幢为qtz80型,臂长50米,二台塔式起重机均设置在建筑物西侧。
3、有关数据:临时围墙距塔吊7.0米,围墙距10kv高压线边线(最里侧一根)为2.5米,即满足强制性条文的两个条件:一是jgj46-88规范的3.1.2条,外电线架空边线与塔吊之间的距离为9.5米;二是jgj46-88规范3.1.4条旋转臂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而我们围墙距高压线边缘为2.5米,被吊物不得堆放至围墙外面,吊钩也不得跨越围墙警戒线。10kv高压线距地垂直高度为15米,下方另有一路380v电缆通过,整个线路为绝缘橡皮包裹,其中有两处应极为关注:一是在西大门电杆处高压线与钢包电缆线搭接处;二是变压器部位的电缆搭接处,两者均为裸露体。
4、按照建设部81号令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工程外侧边缘与外电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10kv为6米。
5、施工现场受环境、场地制约,模板、钢筋均在工地外配制成型后二次搬运进场吊卸;钢管、扣件等周转材料现场无法储备,需临时调配吊卸;商品砼、设备进退,加上工期紧、夜间加班时间多等塔吊的运行频率较高。
6、外电变压器部位围墙里侧的平面布置为仓库、养护室,该处不存在堆放或吊卸材料的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五月十四日方案论证会的结论,特编制该高压线路与塔吊垂直运输之间不作架体防护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配备限位装置,确保垂直运输过程的塔吊大臂水平角限制在靠南含山路警戒线范围(围墙红灯)就能自动停止。
2、塔吊静止时不得设置该装置,吊钩收拢,让其在风力作用下能自然旋转。
3、按照jgj46-88规范3.2.1条规定“对达不到3.1.2至3.1.4条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采用屏障、遮拦、围栏等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及《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要求第10.0.4条:
“高压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物。读仪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应与有关单位协商或取得当地政府底同意。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3m。 低压配电线路跨越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2.5m。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高压--1.5m、低压--1m在无风情况下,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城市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上列数值的一半。注:1、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物或规划建筑线间的距离,指水平距离;2、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距离,指净空距离。”
我们现场虽达到这个安全距离,但还是决定以围墙为界隔开外电线与塔吊之间划分安全警戒界限,并在围墙顶设置警戒标志:一是装一路红灯示警,二是在围墙顶适当高度悬警示标志。
4、组织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安全员、工长及施工员,进行一次认真的交底和学习,提高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既要杜绝违章指挥,盲目吊卸,又要避免高压线的恐惧而影响正常的垂直运输。
5、塔吊运行作业定机定人,定指挥人员和通讯设备。
6、定期检查塔吊限位装置,确保动作灵敏,并由塔吊司机检查,安全员核查登记,报监理备案。
7、定期检查钢丝绳及吊绳的磨损程度及塔吊其他部件的安全程度。
8、六级以上大风、暴雨的天气禁止吊卸作业,吊钩收笼,松开限位,让其自然旋转。
9、塔吊司机避免疲劳作业,严禁酒后开机,一般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尤其是夜间开机,如果通宵或较长时间加班时,必须调班作业,避免人为因素的安全隐患。
10、随主体进度上升后,吊运各种材料也越来越高,对散装物的吊运上下,指派专人检查捆绑牢固程度,以避免因捆绑不牢在半空中滑落材料而触及或截断电缆等事故的发生。
三、岗位责任人员的安排及职责范围
1、塔吊司机厉天笋、骆红锋、葛丁庆、沈建勋及安全员施向红负责检查大臂限位装置的灵敏程度,失灵时随时检修或更换,下班静止状态松开限位器。
2、安全员施向红,电工金向良负责围墙顶示警红灯的安装及使用过程的效果检查、维修。
3、安全员金伟刚、施向红,架子工刘环敏负责搞好围墙适当高度警句标语的制作张挂。
4、塔吊地面指挥人员吴龙宾、张伟明负责钢丝吊绳及卸扣的磨损及散装物的捆卸牢固程度,不符合要求的制止起吊、调换,纠正捆卸方式等确保安全运行。
5、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王龙奇负责教育、交底、组织检查,督促整改,报监理备案等。
6、项目部夜间值班人员,西大门吊卸材料物资时,必须善始善终在现场指挥吊卸完全材料为止(值班人员见轮流表)。
7、项目经理刘亚中、现场负责人徐德龙对该路高压线不作架体隔离防护情况下,二台塔吊频繁垂直运输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督促岗位人员做好各项工作,把“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以上管理措施,待呈报公司、监理、业主、安监站等有关单位和部门阅示后,具体完善充实并贯彻执行。
塔吊管理制度5
1.安全管理:
1.1.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经过公司三级教育与项目部签订安全操作责任书,方可上岗。操作人员除按塔机操作规程操作外,还要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上班之前不得酗酒,操作时保持精力集中,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汇报现场全管理人员或施工员,操作人员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制动系统、机械设备、塔身金属结构安全运行情况,设备检修后的使用情况应有记录,并向安全主管人员汇报;
1.2.未经项目部许可,吊臂不得旋转出现场围墙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指挥将塔吊臂旋转至现场围墙外;
1.3.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
1.4.被吊物品应绑扎牢固,起吊市中心要平衡,不得倾斜,要平稳起吊,其吊制作完的钢筋时,至少要保证三个吊点,各吊点受力要平衡,必要时要制作钢扁担,钢扁担用料不小于18的工字钢,长度不小于被吊物的1/3长,防止被吊物起吊和回落时圆弧过大,影响起吊或就位;
1.5.散装物品必须用吊篮,防止散件坠落伤人;
1.6.为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报废的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1.7.备吊材料、设备,不得在楼板上集中堆放过高,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kn/㎡,钢筋、木方、模板、钢管等材料,堆放时,在材料下应放有垫木,使钢丝绳松动抽出。
2.文明施工
2.1.所吊材料在地面或平台上堆放时,按材料品种、规格、材料的使用部位、
性能,按现场材料堆放要求,分片、分区码垛堆放整齐,垛与地面之间、层与层之间要有垫木分开,便于堆放整齐、吊用方便,严禁材料堵塞现场交通;
2.2.操作人员要保持操作室清洁干净,每班要打扫卫生,垃圾不得从高空往下扔,应集中存放,电气设备、开关箱、室外卷扬机要保持干净,驾驶室玻璃要擦干净,以保证操作时视线清楚;
2.3.修理设备更换的配件,擦洗轴承、设备配件的废油,更换完的润滑剂等,应将配件放在吊篮内,液体放在器皿内,用吊篮送回地面;
2.4.地面塔吊3米范围内不得乱放材料,保持上塔吊畅通、安全;
2.5.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和安全职责要挂在操作人员时刻能看到的地方,以提醒操作人员时刻要尽职、尽责,保证他人和自己的安全,保证设备不受损失。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3.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强制性条文:
3.1.1.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或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3.1.3.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予操作人员密切合作,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1.4.其中记得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开关等安全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和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1.5.严重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能起吊。
3.1.6.严禁起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到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发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3.1.7.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2.塔吊使用安全措施:
3.2.1.塔吊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75%以上时才能安装,且基础施工材料合格证齐全,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基础表面标高允许偏差1/1000;
3.2.2.起重机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3.2.3.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六级,爬升或顶升操作时的风速不大于四级。
3.2.4.起重机安装后,无风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基础平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5.2.5、起重机的接地必须有牢固可靠,起重机接地装置电阻不大于4ω。
3.2.6.起重机每转移一个工地重新安装后,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动载试验后,方能进行吊装作业。并且在这之前对塔吊做好如下工作:
3.2.6.1.检查塔吊的各机构和各部位:如金属结构及焊缝、重要部位的螺栓质量、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滑轮系统(滑轮机轴部位的磨损)、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
3.2.6.2.顶升系统的检查:检查液压油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
3.2.6.3.旋转塔身的检查:检查旋转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3.2.7.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具备良好照明条件.保证司机和塔吊指挥视线不受影响;
3.2.8.起重机应避开高压电线安装,起重臂、平衡臂、吊钩与一般动力线或照明线有干涉时,应按(gb5144-94)第10.4条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3.2.9.遇到大雪、雷雨、大暴雨、浓雾等天气起重机应停止工作,遇到其它情况应按(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执行,如天气预报有10级以上大风时,塔机要用缆索加固;
3.2.10.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进行一定的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塔机定机定人,专机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非安装,维修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攀登塔机,在处理电气事故时必须有专职维修人员;
3.2.11.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应保证起重臂能随风自由转动,
3.2.12司机室限载150㎏,禁止存在润滑油,油棉纱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炸物,用电炉取暖时,更要注意防火;
3.2.13.起重机的使用,必须严格遵照专项方案和塔吊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使用及管理。
3.2.14.沉降观测:塔吊的沉降观测每半月一次,垂直度的测定当塔吊独立高度以内每半月一次,塔身垂直度偏差超过塔高的1/1000时应对塔身进行偏差校正,校正时塔身用钢丝绳缆紧;
3.2.15.塔吊在作业中停电或电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时,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下降到安全地带。
3.2.16.塔吊指挥人员应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远离地面时指挥与操作人员用对讲机联络;
3.3.起重机的顶升作业:
3.3.1.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管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和专人紧固螺栓,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得登上爬升架的操作平台,更不得擅自启动泵阀开关或电器设备;
3.3.2.在进行顶升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仔细注意检查,顶升前必须先放松塔身的垂直电缆,使电缆放松长度超过需顶升的总高度,严防电缆被夹拉、刮、碰、挤伤等;
3.3.3.顶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照明设备.
3.3.4.凡有下列情况时,不得进行顶升(降)作业:
3.3.4.1.作业高度处的风力超过4级以上及有雨、雪、雾天气、容易打滑的环境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3.3.4.2.有烟雾熏呛的环境里;
3.3.4.3.在顶升前,把回转部份紧紧刹住严禁上部回转及其它不允许的作业方式,调整载重小车位置,使顶升部份重量平衡,使塔身所受的不平衡弯矩为最小值.
3.3.4.4.在顶升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车检查,经查明原因将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进行爬升;
3.3.4.5.每次顶升前后,必须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特别是在顶升以后,连接螺栓主弦杆是否按规定紧固,有否松动,液压系统的电源开关是否切断等,确认合格后顶升工作才能结束;
3.3.4.6.顶升完毕,应旋转起重臂架不同的角度,检查塔身各接头处高强度螺栓的拧紧情况(哪根主弦位于平衡臂下时,就拧紧该弦杆上的螺栓);
3.4.操作前的准备:
3.4.1.在总电源合闸后,必须试电笔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是否有电,保证安全后再攀登塔机;
3.4.2.司机室内的总电源开关闭合前,应先把控制箱分段控制开关合上,以后不必拉下,再检查各操作开关是否置于零位.总电源开关闭合后,检查电压和电源,符合要求才能作业;
3.4.3.检查液压油箱和制动器储油装置中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各油路无泄漏现象;
3.4.4.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定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3.4.4.1.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3.4.4.2.试吊重物;
3.4.4.3.核定和检查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3.4.5.钢丝绳在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3.4.5.1.爬绳、刮绳、啃绳、吊钩拧绳、卷扬机缠绳时乱绳;
3.4.5.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3.4.6.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份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物品;
3.4.7.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保养、检查;
3.4.8.在操作时,必须按本说明书规定,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4.9.填好当班履历书和各种记录;
3.5.起重机的操作:
3.5.1.必须严格按《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规定执行;
3.5.2.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笛)报警,操作时要思想集中;
3.5.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特性表中规定幅度和起重量进行工作,不允许超载工作;
3.5.4.塔吊不得斜拉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桩及类似作业;
3.5.5.工作中塔梯上和平台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严禁使用起重机的吊钩载运人员;
3.5.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3.5.7.各电器系统保护装置、液压系统、结构部件及各种安全装置的调整值严禁随意更动或拆卸;
3.5.8.起重机的回转运动没有停止之前,严禁使用回转制动器;
3.5.9.在有正、反的机构中,需反向时,应在惯性力消失、电机停转后才能开反向开关,严禁突然开动正、反转动开关;
3.5.10.对有快慢档的机构操作,必须是由慢到快,或由快到慢,严禁超档操作,每过渡一个档位的时间,应保证停2~4秒;
3.5.11.用起升机构低速起吊物时,每10分钟内满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不允许超过2分钟,以免烧坏电机;
3.5.12.载重小车的维修吊篮承载负荷不得超过100㎏,起吊物品时该项维修吊篮内严禁载人;
3.5.13.司机下班前,必须将吊钩提升到比最高障碍物高3m,载重小车停留在距离机身中心30m处左右;
3.5.14.在离开司机室前,将各操作开关回零位,回转制动器放松,切断室内电源,然后将司机室门锁好,下塔机后,再切断供电的总电源钢壳开关。
3.6.起重机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3.6.1.起重机应当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转动部位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必须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机构的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如塔身连接螺栓,应进行检查是否松动和磨损损坏,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3.6.2.机械设备维护保养:
3.6.2.1.变速箱、外啮合齿轮等各部份的润滑按表中的要求进行加油和涂抹,换油时要清除干净箱内的铁屑、杂质、加油时要注意油的清洁和充盈程度;
3.6.2.2.要注意检查各部份钢丝绳有无断丝和松股现象,如断丝松股超过5﹪或名义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钢丝绳石墨润滑脂要饱满;
3.6.2.3.各传动机构必须有防护罩,不可随意卸掉;
3.6.2.4.经常检查各部份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遇有松动,及时拧紧,连接螺栓应在塔身受压时检查松紧度;
3.6.2.5.经常检查各设备的传动轴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杂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3.7.液压顶升系统的维护保养:
3.7.1.使用的液压油按润滑表中的规定进行加油,并超过工作油位线,但不能高于最高油位线(无油位线指示牌时,则加至距液温液位计零油位线以上160㎜~220㎜之间)通常为半年更换一次;
3.7.2.接好电源,注意电机的旋转方向必须与所标注的箭头方向一致;
3.7.3.检查胶管的连接是否与原理图相符,应经常检查各部位管接头是否紧固严密,不准有漏油现象;
3.7.4.溢流阀的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每次进行顶升之前应用油压表检查其压力是否正常;
3.7.5.滤油器要经常检查有无堵塞,检查安全阀在使用后调整值是否变动;
3.7.6.油泵和控制阀如发现渗漏应及时检修,更换液压油时要清洗油箱,压力阀压力调整后不得随意更动,爬升之前压力表工作要正常;
3.8.电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
3.8.1.供电线路的维护与保养:检查所有的电缆线,在使用过程中有无损伤,有损伤时要及时包扎或更换已损伤部分;
3.8.2.电机润滑要保持良好状态,各部分电刷其接触面保持清洁,及时调整电刷的压力,使其接触面不小于50%;保养好电机传动轴系统润滑,检查电机有无噪音、过热现象;
3.8.3.经常检查接地和防雷电阻是否正常,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主回路与控制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ω,导线完好。
塔吊管理制度6
塔吊操作规程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塔吊管理制度7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盐化工筹建处
塔吊管理制度8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的日常维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关好门窗。
塔吊管理制度9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二、.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三、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四、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xx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xx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10
本工程第一批为了确保施工正常进行,配备大型设备,塔吊5台,协调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需委派项目部安全主管与材料设备主管负责运转维修、保养的工作,塔吊的.安装拆由专业施工队伍负责装拆。
施工要点:
装拆及加节有施工方提供施工方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并报当地安监站备案。
安装或拆除前,由生产经理组织,必须对专业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规程教育、拆装安全技术交底。
装拆时由安全科安排设置警戒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并有专人监护。
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主管部门、市建委、市劳动局、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挂牌方可使用。
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并做好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由材设科负责。
吊塔施工升降机加节,每次均应申请,经批准后,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控制点:
必须由总工批准方案方可实施。
司机、指挥及装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调整,负责。
塔吊管理制度11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6、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绑。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6级风以下,风速小于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有两台塔吊在同一现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施工现场设置一个塔吊指挥,负责协调指挥各台塔吊吊运材料。
19、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停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一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21、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小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中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3、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遇到电动机过热现象要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2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2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2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塔吊管理制度12
为保证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 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 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 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 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 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管理制度13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塔机的构造原理、技术性能。
2、坚持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如果发现较大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安排,当班司机应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4、塔机进行大修和检修时,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熟悉塔机的检修情况及性能。
5、要紧密配合指挥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当遇到无人指挥、指挥信号不明,物体重量过重时,不得进行操作。
6、对于两班作业的塔机,当班司机应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操作中的隐患、故障一定要填写清楚,并当面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7、日常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的记录。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一、塔吊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塔吊指挥的岗位职责
1、每天下班后向各班组工长了解第二天的吊装工作任务,合理的调节各班组的吊装任务。
2、在明确工作后,配合各班组需要吊装物料工作,在作业工作中检查物料是否捆绑牢固在确定安全后给塔吊司机指令。
3、吊物在屋面下降时,应提示作业人员避让,防止碰上作业人员。
4、严禁超负荷使用塔吊及工具和索具
5、协调各班组得吊装任务,不得因吊装问题发生冲突事件。
6、在室外作业时,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雨雪等不良气候,应停止作业;夜晚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条件。
7、塔吊吊运大型吊物经过障碍时,须先调查测量核算障碍的宽度、高度,以确保其顺利经过。
8、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施工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一、施工电梯司机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2、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施工电梯司机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准时上班,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上班时间禁干私活。
3、必须关好平台防护门及人货电梯防护门方可开行。
4、施工高峰期间应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开机人员不得任何理由拒绝加班,延误工期。
5、发现机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开机人员严格按照人货梯操作规程开机。
6、及时做好机械操作运行记录及机械维修保养记录。下班后应切断电源并及时上锁,钥匙不得随意交给她人。
7、每日清扫货箱,保持干净。
8、严禁超载
9、与安全员定期对防护门、连接杆及通道平台的安全检查。
塔吊管理制度14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当地安检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条例的规定,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xx
(2)《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条例》国务院549号令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空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92号
(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第三条:本塔吊安装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江门市星河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塔吊安装及使用过程中。
第四条:本工程项目现场应按照本管理制度,实行层级管理,层级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工程慨况
本工程为重庆白鹤电力有限公司(2×300mw)烟气脱硝技改工程,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由山东一箭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使用成都市强力塔式起重机厂生产的塔机,最大幅度起重量10000㎏;安装单位重庆长风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安全组织架构图及各成员岗位职责
第四章塔式起重机安装及及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规则
起重机械的正常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机具的管理,保证起重机具能保持良好的正常操作,特制订以下责任制度。
1、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用具。
2、项目部每十天检查一次,主要是操作规程,机械性能和保养情况。
3、班组机修人员必须每天上下班前对所有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4、要检查机具防护装置,对没有达到标准或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
5、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落实,并要进行复查和抽查工作。
6、机械损坏,要有专职机械修理人员负责修理,严禁违章
2、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作业时必须精神集中。
2、接班时,应对控制器、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及各润滑点润滑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一次空载试验,检查起重机各运行机构的工作状态。
3、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应断续鸣铃或报警。吊臂下、起吊物下方不得有人。
4、操作者必须服从司索指挥,按司索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严禁起吊物件在人头上越过。
5、有下列情况不准起吊:起吊物体超载或重量不清;堆积物体捆绑吊挂不牢;起吊物体上有人或有浮置物;工作场地昏暗;不准斜拉、斜吊物品;有爆炸可能性的危险的物品;禁止用于拔桩类似的作业;。
6、不准利用极限装置、急停开关停车。
7、不准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维修机械等作业;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上维护标志牌或加锁。
8、开关主电源前或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回零位。起重物件未放下,操作者不准离开操作岗位。
9、当起重机作业结束时,应将塔机回转机构松闸,吊钩升起,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并关闭总电源;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塔机的使用。并关闭总电源。
10、严禁将起重机上的安全装置“人为短接或任意调整”。
11、做好交接班记录,在操作中发现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严禁起重机带故障运行
3、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司索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备绑扎、吊挂知识,熟悉吊钩、绳索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
2、司索工在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吊、索具是否牢固,若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吊、索具应禁止使用。
3、吊运物料时,应尽可能地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料从人的'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吊运物料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空中,严禁使用塔机吊运人员。
4、吊运物料时应绑扎牢固,不得在物料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绑扎钢丝绳与物料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物料张紧的吊、索具。
5、如吊运的物件涂有油污,应将绑扎处的油污除净,以防滑脱。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付,防止割断吊、索具,绑扎后长出的不受力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在移动中钩挂到人员或物品。
6、合理选择起吊区,严禁使用吊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没或凝结在地面的重物。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物或以人力支撑重物起吊。
7、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厘米,停机检查塔机的稳定性、制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对于有可能晃动的物料必须拴拉绳。
8、盘状的钢筋原材料(一般每盘重约2.5~3吨),必须根据物料实重,按起重力矩幅度指示标志调整小车的相应力矩位置后,方可起吊物料。
9、司索工必须熟悉各型号塔机臂端所能起吊重量和熟悉各截面规格钢材每根的重量。
4、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操作,在非生产时间不得私自使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
4、操作人员与指挥者应加强沟通,如遇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禁违章操作和指挥。
5、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不吊;超负荷和斜料不吊;细长物件单点或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吊;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6、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操作时必须在收到正确指挥信号后方可操作,在进行回转、变幅、吊钩升降时应鸣铃示意。
7、当起重机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距离较近或两台及以上相邻较近的起重机同时交叉作业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的高差位置,严格区分相互间的指挥信号,避免碰撞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起重机,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章起重机械项目部安全职责
我部根据施工实现情况,落实各项措施。加强对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装拆、维修、顶升、附墙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第一,人人有责,预防为主”方针做到落实,加强使用管理具体如下:
1、参加装拆、顶升、附墙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明确了解设备装拆步骤及过程,熟透掌握本工种技术。
2、凡参加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安全措施,正确配戴安全带在每个工作位置上都必须将安全带系好。并将安全钩扣紧。在操作台作业时工具要放在工具包内,不得随意摆放,防止掉落造成伤人事故。
3、设备装拆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熟悉设备装拆过程,要有一定装拆经验且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状态。明确物体重量,吊装物件重心点。
4、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饱满、睡眠充足、安全操作、服从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5、顶升、降节前必须对顶升机构各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6、对设实行月检制度,检查设备传动机构、连接件螺栓、安全限位装置、结构焊缝、钢丝绳等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一、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总收入,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领导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领导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全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和群众监督。
9、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生产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期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及考核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及专业性工程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5、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省市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7、定期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时的安全生产问题。
8、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伤亡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9、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技术负责在总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定期主持召开基层单位、部室技术负责人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6、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7、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施。
8、参加重在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和改进措施。
9、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和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和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
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保护用品。
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参加有关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
5、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6、主持制定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7、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8、参加重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患措施。
六、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卫生的各项规定,对本工程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3、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不违章指挥。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七、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加项目部定期的安全检查,监督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4、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参与现场各类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验收工作。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监督整改预防措施的落实。
7、项目安全投入的管理和统计。
8、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进行执罚。对不听劝告者,有权责令其离场。
八、工程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责协查和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人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带领本班工人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的基本知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十、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操作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指挥。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
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忽视工人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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