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6:23:57 好文 我要投稿

(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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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选煤厂环境保护管理,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5%,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生产废水100%循环利用,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选煤厂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①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②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③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④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⑤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部,安全部、调度室配合。在技术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选煤厂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

  二、适用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选煤厂各级、各岗位人员。

  厂级、部门、车间的主要领导是选煤厂、部门、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部门、车间的环保工作负主要责任,即“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选煤厂、部门、车间下属人员贯彻执行本规定负责,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负其责。

  厂长为选煤厂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厂长授权环保领导小组管理环保工作。技术部是选煤厂环保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三、环保机构

  设立以厂长为首、各部门、车间领导组成的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选煤厂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厂长、支部书记

  常务副组长:副厂长(分管技术)

  副组长:副厂长(分管安全)副厂长(分管生产)

  副厂长(分管机电)副厂长(分管后勤)

  成员:技术部、调度室、安全部、采供组、各车间、班组负责人

  四、选煤厂各级领导环保职责

  1、组长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把环境保护列入选煤厂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选煤厂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选煤厂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②了解选煤厂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宏观控制选煤厂环保的发展方向。

  ③负责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环境管理员,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环境管理工作。

  ④负责组织环保制度、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包括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制定。

  ⑤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

  2、常务副组长职责

  ①分管环境管理的副厂长是选煤厂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熟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的环保要求,负责领导选煤厂环境保护工作。

  ②了解选煤厂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污环节、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选煤厂排污情况,支持和指导技术部开展环保工作。

  ③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环保规章制度、环保部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修订选煤厂环保规章制度,分解环保目标。

  ④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协调选煤厂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

  ⑤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选煤厂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3、其他副组长职责

  ①对分管职能部门及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②按职责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考核。

  ③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促进选煤厂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4、各车间部门负责人环保职责

  ①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②组织制定和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设施操作规程,负责解决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和环境事故隐患。

  ③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建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

  ④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储存、转移台账和记录。

  ⑤采供负责人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时,应有相应的节能、降耗、减排等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⑥调度室(环境事故应急指挥中心)配合古城煤矿负责协助选煤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安全环境保护部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救援。

  ⑦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环境技术措施项目、环境检测、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等费用的投入。

  ⑧技术部负责人根据国家下发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文件要求,需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保责任制度,将除尘、降噪等环保设施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在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时,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⑨采供组负责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环境管理规定。

  ⑩污水处理站负责人严格按照污水处理工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负责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并建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和记录及污水处理过程中相关运行记录、废水检测记录。

  5、班组组长环保职责

  ①各班组长为本班组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②贯彻执行选煤厂及部门环境保护的指令和要求,积极参加环保各项活动。

  ③参与本班组环境因素的辨识及环境因素的控制管理。

  ④加强本班组环保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不得无故停开、闲置,并做好运行台账、记录。

  ⑤负责本班组范围内的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建立污染物储存、转移记录。

  五、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职责

  1、技术部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动了解熟悉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负责组织选煤厂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②监督检查选煤厂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正常运行,台账和记录规范。

  ③监督检查选煤厂污染物的管理,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保证选煤厂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手续齐全,记录规范。

  ④组织选煤厂环境内部监测和委外监测,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及时完成各项报表统计和上报。

  ⑤组织选煤厂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专职(兼职)环境管理员职责

  ①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选煤厂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②负责选煤厂污染减排计划实施和工作技术支持,协助污染减排核查工作。

  ③贯彻执行选煤厂环境保护的指令和要求,积极参加环保各项活动。

  ④负责检查选煤厂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的工作。

  ⑤负责检查并掌握企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⑥负责向技术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接受技术部的指导和监督,并配合技术部监督检查。

  ⑦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设备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调度室环境保护职责

  ①对选煤厂所有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正常使用管理责任,对因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负总责。

  ②负责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综合管理。定期组织对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大检查,及时处理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设备、设施管理方案,建立健全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台账,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选煤厂的规章制度,有计划地解决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等污染事故隐患。

  ④负责选煤厂三废、噪声等环保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专业管理工作;落实设备大修期间相关环保措施。

  4、后勤和销售环境保护职责

  ①建立健全办公楼、宿舍、食堂和生活功能区(简称公共区域)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②负责选煤厂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创造优良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③负责公共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并及时报告选煤厂安全环境保护部。

  5、生产车间环境保护职责

  ①对本单位所有环保设备、除尘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设备专业管理责任,对因环保设备、设施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负总责。

  ②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的综合管理。定期组织对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大检查,及时处理环保设备、除尘设施方面的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③组织制定并实施环保设备、设施治理方案,建立健全环保设备、除尘设施台账,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标准和选煤厂的规章制度,有计划地解决污染事故隐患。

  ④负责本车间三废、噪声等环保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专业管理工作,落实设备大修期间相关环保措施。

  ⑤定期组织召开本车间环保设备、设施治理工作会议,总结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⑥组织制定、实施本车间环保设备、设施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环保责任意识和操作水平。

  ⑦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设备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6、其他部门环境保护职责

  ①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把环境保护内容列入工作范畴,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②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组织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法制观念。

  ③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选煤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实现环保目标。根据国家法律及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选煤厂实际,特制定环境保护考核和奖罚制度。

  二、范围

  本责任制适用于选煤厂各车间、部门。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选煤厂综合办公室对选煤厂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3、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全环境保护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

  四、定义

  “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选煤厂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

  “现场管理”这里是指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生产现场各生产要素,包括人、机(设备、工具、工位器具)、料(原材料)、法(加工、检测方法)、环(环境)、信(信息)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的结合状态,以达到优质、高效、清洁、均衡、环保、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异常排污等。

  六、考核形式

  考核检查的方式有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上级管理部门督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罚款。

  七、考核办法

  1、综合管理考核

  ①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技术部进行定期检查,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对该部门责任人罚款10—50元。

  ②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现场管理体系,按照选煤厂的管理制度,开展生产现场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技术部进行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对该部门当班责任人罚款10—50元。

  ③各车间、部门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制度,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五落实”整改,确保环境安全达标。

  ④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包干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视受污染面积大小,处罚责任部门200—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填应有责任部门申报厂长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⑤选煤厂或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现的环保问题,需由技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分管厂长批准后下发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延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部门罚款100—500元。

  2、污染物排放考核

  ①废水排放考核

  a各生产车间、部门负责人必须提高环保认知,严控用水和排水,除特殊需要,严禁有长流水行为,发现一次罚责任部门、车间100元。

  b调度室对选煤厂生产废水的产生、收集和输送负有主管责任,因生产行为不当造成废水超标排放或环境污染的,罚款100—1000元。

  ②废气排放考核

  a车间应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废气治理设施的巡检,对生产废气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除突发情况外废气不得随意直排。发现直排一次,对责任车间罚款100—500元。

  b生产车间作为产污单位,应承担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区域内废气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污染因子被环保主管部门检测超标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该生产车间罚款200—20xx元。

  c车间应加强工艺控制,做好设备、设施的保养工作。因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对设备、设施责任人处50—500元罚款。

  3、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考核

  ①车间应安排人员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巡检工作,并按照要求填写巡检记录,确保设备、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未按照要求进行巡检或记录填写不规范,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②环保设备、设施发现异常,所在车间必须及时组织检修,并向选煤厂领导和技术部汇报。内部力量不能处理的,请示选煤厂领导外协处置。对环保设备设施的异常情况不予以积极处置造成恶劣影响,对责任车间罚款200—1000元。

  4、异常排污考核

  ①如遇到生产异常情况需要异常排污时,写明异常排污的应急措施,及时通知调度室、技术部,并报厂长批准。

  ②因环保设备检修或因故处理能力不足,车间无法迅速落实停产而需要临时超标排污的,车间需提前一天向选煤厂技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异常排污申请单”,经厂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③如遇到降水天气,根据降水轻度对10—15分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期雨水可直接从雨水系统外排,雨水收集池人员对外排雨水情况负责,有技术部进行监督。

  第四章、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选煤厂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本选煤厂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选煤厂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实行定期(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检查)或不定期(日常的隐患排查)的隐患排查,及时根据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三、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环境风险排查:

  1、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2、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状况;

  3、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正确佩带劳动防护用品;

  4、现场生产管理或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

  四、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六、其他各部门及人员对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选煤厂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七、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八、对于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等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九、对需要整改的环境隐患问题,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十、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对所排查的隐患问题,要有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要存档备案。(备注:根据本选煤厂实际情况,本选煤厂的环境隐患排查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并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和隐患治理台账、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一并管理。)

  十二、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要向负责督办的单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十三、对已整改或未整改的隐患问题都要做为下次排查的重点。

  十四、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十五、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选煤厂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选煤厂员工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使全体员工自觉爱护环境,掌握环保设备的控制参数和操作规程,提高环保设备运转率,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厂环境保护培训教育管理。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是指选煤厂内部组织培训和外部委派专业培训。

  三、职责

  1、安全部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

  3、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选煤厂内部的环保教育培训、委派特殊环保教育培训。

  四、一般规定

  1、凡新来选煤厂工作的员工应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包括对基本的环保知识、选煤厂环保方面的有关制度等内容的培训;选煤厂日常的环保教育培训:对在职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两次环保教育培训。

  2、每年委派主管环保工作的人员进行外部专业培训二次,考取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兼职环保管理人员也应自学环保知识,熟知国家有关环保的各项法规、政策、方案,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中。

  3、加强员工的环保知识和法制观念,使环保工作深入到日常工作中,也使环保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六章、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气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废水、废气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厂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环保设备巡检管理。

  三、职责

  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2、组长、副组长、技术部、安全部、调度室及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技术部每月组织对选煤厂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4、车间主任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5、技术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四、一般规定

  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技术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选煤厂领导审批实施。

  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部、调度室口头汇报。

  7、机修车间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选煤厂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9、仓库负责仓库现场的管理。运输车辆运往选煤厂产品,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礼貌、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职责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坚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坚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坚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坚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坚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办公楼公共区域职责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职责到人。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星期五午时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景下室外卫生职责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室外卫生职责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xx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第一条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控制;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灶具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物资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第六条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1、物资部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2、项目部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3、压力管道、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作业后的排放,项目部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第七条噪声控制

  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制定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等所产生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3、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降低噪声的影响。

  4、有条件的施工区域利用绿化地降低噪声。

  5、进入办公区、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6、压力管道、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7、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第八条大气污染控制

  1、禁止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3、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第九条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1、食堂使用燃煤灶具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灶具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2、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1、车辆限速行驶。

  2、路面洒水。

  3、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4、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第十二条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第十三条设备基础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施工中的产生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统一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团队,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经理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

  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清洁生产、

  (4)制订“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6)参加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单位内部和本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建档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一、什么是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是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环境管理的根本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制定明确的环境保护任务和指标,落实到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建立考核和奖惩制度。广义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除上述含义外,还包括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首长、各部门领导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实行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二、20xx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三、法律咨询

  网友:企业自身如想订立环境保护制度,可以参考的法律文件有哪些?

  律师:可以进行参考的法律文件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公司的领导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根据环评的要求,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厂内需要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根据工厂的规模和特点,设置与其它行政科室平行的安全环保部。建立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建设期和运行期要设置环保专职机构——安全环保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副总工程师分管该部门,负责全厂的安全环保工作,同时任命安全环保部经理一名,专职环保员一名,协助环保工作的监控技术人员两名,并制定了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安全环保部经理工作职责和环保员岗位职责,具体如下:

  安全环保部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方针、目标的制订、分解、实施和考核;参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编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绩效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有关安全标准化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参与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工作。

  6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负责监督车间及相关部门的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活动计划。

  7、会同生产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安全设施附件和罐体安全监督工作。

  8 、负责动火证、高处作业证、设备内作业证的签发工作。

  9、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11、参与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并作会议记录。

  13、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级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建立企业环境管理组织架构。指导有关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环境管理总负责人和企业环保员工作职责;

  (二)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组织有关企业参加由我部统一组织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三)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指导有关企业做到台帐和资料完善整齐,装订规范,监测记录连续完整,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指导有关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污染减排计划、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环境治理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等制度;

  (五)指导有关企业在醒目位置放置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图;

  (六)规范管理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建立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等;

  (七)探索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重点探索与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清洁生产示范、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上市环保核查、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环境管理制度或环保工作相衔接的方法。

  xx年x月x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小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1、公司环保组

  公司环保组织架构图如下:

  2、公司环保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3、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4、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7、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8、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1)、环保设施必须与生产主体设备同时运转、同时维护保养;

  (2)、环保设施由专人管理,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运行记录;

  (3)、实行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制度,使用环保设施如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填写《环保设施停运报告》并上报环保组。

  9、执行国家环境报告书制度;执行国家“三同时制度”;执行国家排污申报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10、及时上报环保报表,做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

  11、搞好环保宣传教育和和技术培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提高全公司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12、努力做到清洁生产,治理好公司的`污染源,减少和防止污染物的产生。

  13、绿化、美化环境,加强树木、花卉、盆景、景点的管理,建成“花园式”工厂。

  14、引进和推广环保先进技术,开展环保技术攻关。

  15、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

  三、环境监测

  1、定期由公司环保监测室人员进行大气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并将化验结果定期报送公司环保组。

  2含铅废水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四、奖励与处罚

  1、公司将对下列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成绩显着者;

  (2)、在环境管理、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洁净技术、防治污染、综合利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

  (3)、在防止污染事故或对污染事故及时报告的有功人员。

  2、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的单位或个人,将上报公司监督检测中心环保部处,并由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或者100—1000元罚款:

  (1)、拒绝环保办公人员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2)、拒报或者谎报污染物排放情况的;

  (3)、未对原有污染源进行治理,再建对环境有污染建设项目的;

  (4)、在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公司环保组的;

  (5)、凡有污染源单位,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1目的:

  1.1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3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4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xx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xx)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5术语、关键词:

  5.1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5.3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5.8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6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

  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

  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

  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 “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

  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1.2各生产车间的物料必须按规定堆放在指定地点,杜绝液体原料桶露天堆放,搬运输送过程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6.11.20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奖励与惩罚

  6.13.1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惩罚

  6.13.4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类环保事故。

  6.13.5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领班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

  6.13.7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ⅹⅹ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ⅹⅹ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ⅹⅹ元。

  6.13.8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我公司在该工程施工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某市有关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切实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制定措施如下:

  对现场噪声控制措施

  1.1因建筑工程的需要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好,出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动力设备噪音声级,根据GB3096-82的'规定,白天其等效声级Leq(dBA)不超过55,夜间不超过45。

  1.2夜间频繁突发出现的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10dBA(如风机等),夜间偶尔出现突发的噪声,其峰值不超过标准值(如短促鸣笛声等)。

  1.3有噪声设备尽量不同时开启,如电锯尽量不与振动棒同时开启等,并尽量避开夜间和午休时间。

  1.4外墙脚手架采用密目网全高封闭,能有效降低噪声。

  1.5现场设置噪声监测器,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时,及时调整施工项目,降低噪声。

  对烟尘污染的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该工程施工中积极防治烟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烟尘污染防治必须完全达到市区有关规定,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2.1工地工人食堂大灶、茶水炉等将采取相应的烟尘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电热型或液化气型炉灶。

  2.2各种炉、灶建设竣工后,报请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3各类炉、灶排施的烟气黑度不超过林格一级;排放的烟尘浓度不超过100毫克/标立方米,(市区建成区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外的其它区域不超过200毫克/标立方米)。

  对现场污水的处理措施

  由于在施工中砼输送泵、泵管、搅拌机清洗将排出大量带有砂浆的污水,以及在砼工程施工过程中也将产生带有大量水泥浆的污水。现场将考虑沉淀和过滤措施,使这些污水经沉淀过滤后排入地下排水道,以免造成水的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防治大气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鲤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二、环境卫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生活区内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严禁随地大小便。

  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作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施行“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在公司总工带领下成立生产手艺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带领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严重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本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光鲜明显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扬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分调查、处理环境事故。生产手艺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

  三、环保宣传教育

  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

  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带领、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

  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研究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部分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进步环保意识。

  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

  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

  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

  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白、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增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遂开展。

  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

  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合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2、办公场合采光必须良好,氛围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装备或措施保持相宜的温度。

  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

  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

  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

  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

  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

  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

  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

  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五、采购管理

  1、物资采购: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

  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

  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

  2、劳务采购:

  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六、施工噪声管理

  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

  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

  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进度和安排;

  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

  施工期限;

  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德律风。

  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

  5、对确因手艺前提所限,经由过程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纳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四周居民酿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分掌管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

  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前提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分预审后向环保部分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

  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

  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

  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

  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装备。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

  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

  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

  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

  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

  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需要时做好记录。

  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

  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紧急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3、废弃物的标识:

  不成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成回收及名称。

  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

  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

  4、废弃物的收集:

  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

  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

  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储运。对于分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发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

  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

  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九、能源、资源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

  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

  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

  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接纳节能型灯管;

  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装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

  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

  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

  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

  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

  严厉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孕交底、检查及验收)。

  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

  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需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

  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十、污水排放管理

  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

  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

  3、生产污水管理:

  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

  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分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

  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

  严格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

  4、生活废水管理:

  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

  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

  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

  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

  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接纳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纳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

  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

  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

  7、对可能发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手艺负责人应进行手艺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

  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

  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

  4、施工现场要严厉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平安交底制度,严厉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平安和环境控制。

  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

  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合作业时,必须严厉遵守有关规定,严厉按平安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

  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

  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

  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

  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园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需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13、施工现场应接纳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1、生产手艺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判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带领考核、发布。

  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

  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分方可列帐。财务部分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应,并建立辅助帐项。

  十五、监督检查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XXX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

  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1、凡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中央有关部分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分施行,归口生产手艺部管理。

  十七、奖励处罚

  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符合下列前提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考核批准给予奖励;

  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

  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立者。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证自我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坚持清洁。

  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坚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坚持整体美观。

  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设备时,应关掉电脑,显视屏不允许使用节能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年限及节俭能源。

  二、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桌擦拭、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电器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坚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带头执行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提醒部门员工做好环境卫生。

  3、部门员工违反公司环境卫生制度三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职责。

  四、监督及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职责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在公司群里通报批评,并罚做办公室清洁一周;第三次,责令职责人立刻整改,罚做一个月办公室环境卫生,罚款100.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0元罚款,因为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没有进到督导职责。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大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为自我营造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

  3、在公司不定期抽查期间,环境卫生到达优良的部门,公司将发放部门环境卫生奖金。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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