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7:15:57 好文 我要投稿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1.各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如:“感染性废物”。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认真检查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确保无破损。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放入黄色垃圾袋或者利器盒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11.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并及时密封;

  14.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5.医疗废物由广泽物业公司每日2-5pm专人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16.医疗废物的交接由广泽物业公司负责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交接双方签字。记录应保留三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一、每天下午4: 30,配送人员会将各个科室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垃圾从高楼层到低楼层从楼梯走道送到垃圾存放间,并锁好门窗。

  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垃圾贮存房。

  三、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四、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包装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与身体直接接触。

  五、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泄漏、防遗撒、无尖角、便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

  六、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ppm/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一、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凡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每天由科室分类收集并注明标识,专人转运至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应密闭,防渗漏、防遗撒。

  二、医疗废物暂存处由后勤科派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对贮存室、贮存容器和转运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来源、日期、种类、重量、经办人双方签字、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三、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室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蟑螂、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

  四、任何科室不得任意遗弃医疗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筒内。

  五、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暂行规定》,所有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用后就地消毒、毁形,由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统一回收,交院内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外流,更不得擅自出售。

  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由后勤科负责监督检查,每月一次,院感科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与当月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1、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法定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催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行为发生。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毁形处理;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3、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不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5、不随意丢弃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反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②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③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④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⑤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尘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⑥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⑦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⑧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

  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

  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5000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20xx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①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③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嘉定区卫生局指定的迎园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我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五年。

  ④建立填报医疗废物产生的年报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环保局报送上一年度产生的医疗废物年报表。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①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必要时和区应急联动中心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②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④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⑤转运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⑥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⑧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

  (3)医疗废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⑩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①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②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⑥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⑦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⑧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⑨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①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②暂时储存室及区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④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⑥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⑧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⑨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人污水处理系统。

  ⑩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进行收集、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室在1楼后东边的一小平房。

  ②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集装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④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⑤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⑦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⑧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⑨病理性废物暂时储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反腐处理。

  ⑩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转运制度

  ①医院安排总务科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

  ②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③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④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储存地点。

  ⑤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⑥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⑦内部运送路线:

  一楼急诊治疗室、口腔科、检验科→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二楼治疗室、妇科、手术室→楼梯通道→1楼后门→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点。

  运送时间:14:30~15:00

  ⑧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辅助科室负责人、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7、放入包装袋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包装袋或容器的.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处要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同时填写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8、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将分包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院暂存地点并加锁防盗,医疗废物在院暂存时间不应超过2日。

  9、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10、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必须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对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11、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负责人应当做好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2、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括:①肝炎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②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医疗废物名录”公布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二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利器(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对感染性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

  5、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6、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七、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八、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九、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十二、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三、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五、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射洪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七、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医院的废弃物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总务科进行终末无害化处理。

  2、各科室的废弃物应有专人处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废物。

  十八、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决不可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手套、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应装入专用医用垃圾袋,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鼻饲管、吸氧管、导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输血科、检验科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效消毒剂浸泡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5、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金属、搪瓷制品,经严格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

  总务科回收,作为报废处理。

  6、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入厕。

  7、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和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他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废物,均应采取焚烧处理,焚烧效果以废物全部化为灰烬为标准。焚烧前严格执行审批和移交手续。

  十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的,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人的责任,并视后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一、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标准防护。

  二、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程度,采取有效的分级防护措施。

  三、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考试考核。

  四、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进行免疫接种。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

  感染管理科处理后要分析总结经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

  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

  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

  第二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暂存。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暂时贮存地点必须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五、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送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运送人员每次使用前要注意检查用具是否符合要求,及维护及时送修。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送修前,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贮存。

  八、医院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以上情况属于医院感染爆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相应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第三节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一、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有医疗废物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移交医疗废物后双方应及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三、江川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一)用于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移交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二)用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及废物收集运转人员同院外接收单位间移交时填写。

  四、感染管理科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表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五、医疗废物登记表保存3年。

  六、未遵守本制度做好登记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罚。

  第四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医院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达到的效果如下: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四、医院每季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学时。

  全年集中召集有关人员考试一次。

  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学习,并不定期发放学习材料。

  五、医院派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主办的学习培训。

  第五节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为了做到对我院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具体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三、感染管理科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五、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中,其中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中,放射性废物应置于红色垃圾袋中。

  包装或容器应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六、各科当班护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同医院内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

  七、医院设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人员由总务科管理。

  感染管理科派专人每周两次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八、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消杀药械的保障供应工作。

  九、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及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禁止医院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十二、医院内有关科室及人员,未遵守本制度履行相应职责的,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扣质量分与科室收入挂钩,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至罚款处理。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规定

  1、在一楼医疗废物暂存处临时进行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寄存医疗废物,避免渗漏和雨水冲刷。

  2、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记和“严禁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记。

  3、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4、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废物暂存处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5、设兼职人员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定

  1、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涉及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实行登记记录。严禁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将医疗废物交给运送人员时,应进行交接点数,具体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再运送指定的垃圾解决地进行焚烧解决。

  4、严禁在非收集、非临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送收集管理规定

  1、运送收集人员每天下午xx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并锁好门窗。

  2、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与否符合规定,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3、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解决或者增长一层包装。

  4、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避免导致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中,很大部分与护理工作有关,医院感染控制是护理工作中的重要一项,医院感染伴随着医院建立和发展而存在,加强护理管理工作能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同时也能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现将10多年来,我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中的各项护理管理措施汇总如下。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1.1加强护理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

  熟悉医院感染控制的相关知识,是所有在岗护士、新任护士、进修、实习护士上岗前的必修课,把它作为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之一,要求全体护士必须认识到医院感染与己有关,是护理质量的组成部分,真正明确自己在医院感染控制中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提高自觉性,把控制医院感染规范化管理变成自觉的行为。对患者每完成一项护理操作程序都必须要有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规范履行护理行为。加强工作责任心,遵守各项规程和制度,使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护理人员的高素质、高水平。夜班操作时是否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在紧急抢救时是否所有处置符合要求,这些都关系到是否会发生医院感染。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将自觉遵守无菌操作程序、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并列入对护士的考评、对患者满意度的调查内容以及对患者的健康教育中,倡导相互监督,有效地提高了全体护士的行为素质,确保消毒灭菌、无菌操作的准确无误。

  1.2加强重点部门的管理

  重点部门是医院感染控制的中心。在发挥护士长管理职能的同时,尤为注意与重点部门护士长的联系与沟通。根据对重点部门制定的具体措施,重点科室对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都做了明确的分工,做到日有安排,周有重点,专项专管,落实到人,安排到时。根据各科特点,重点科室都有自查自检项目,每月重点监测空气、物体表面、消毒剂使用、医护人员手,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护士长及时组织科室监控小组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定落实措施。这样一来提高了全体护士的感染管理意识,也使问题得以迅速解决,保证了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监控质量。

  1.3加强环境物品的管理

  规范病区的`治疗室、换药室、抢救室的布局,室内坚持每日清扫2次,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先后存放,专人管理,使用的盘、罐定期消毒灭菌。使用后的氧气湿化瓶、吸痰器消毒后干燥保存,使用后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都要严格消毒。病房环境以及病房卫生,按规定进行管理,要求晨间护理湿式清扫,扫床刷套每床1套,保持床铺清洁,床单污染及时更换。认真做好出院患者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处理。规定不准在病房内清点污染物品,病区拖把分室使用,标识清楚。并加强对保洁人员预防感染知识的教育,保持病室环境整洁。

  1.4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

  医疗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是医疗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20xx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这两个法规,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有法可依。医疗废弃物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护士每天接触大量的医疗废物,如各种污染的针头、纱布、管路等,这些医疗废弃物是传播艾滋病、乙肝病毒、丙肝病毒的重要途径。为此,我院制定了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损伤性废物置于防渗耐刺的利器盒中,盛装医疗废弃物的专用桶贴有警示标识,废弃物装满容器的3/4时扎口密封,贴上标签,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点,各科室设有专用登记本,每日对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签名,落实到人。

  2、医院感染部位与护理管理措施

  2.1下呼吸道感染

  医院内感染部位以下呼吸道为主,以我院20xx~20xx年中医院感染总病例统计,下呼吸道感染的构成比为26%~47%,居医院感染之首。下呼吸道感染的常见临床因素有:

  (1)大量抗生素应用,导致口腔、咽部定植菌通过吸氧管误吸和胃管反流进入下呼吸道;

  (2)室内患者多、陪护多,加重空气污染导致室内浮悬致病菌增加;

  (3)细菌或病毒通过患者咳嗽、喷嚏,以飞沫的形式引起患者之间交叉感染;

  (4)吸痰、气管插管等侵袭性操作,破坏了机体的防御屏障,给病原菌进入机体提供了条件。护理措施:严格加强病室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定时通风,在进行护理诊疗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有关器具的消毒。

  2.2泌尿道感染

  患者术后留置导尿,经尿管逆行感染是引起泌尿道感染的主要原因,因此预防控制导尿管的逆行感染是临床护理的重要内容。护理措施:用庆大霉素冲洗导尿管及引流袋可使菌尿的发生率明显降低,还应定期消毒导尿管接头处,对尿道口和创口每日用0.5%碘伏棉球擦拭消毒,严格留置导尿管的无菌操作等,这样可将泌尿道感染控制在最低范围,提高基础护理质量。

  2.3输血相关因素的感染

  医护人员感染乙肝等血源性疾病时,可通过口腔科治疗、外科手术、内镜检查等造成患者感染;库存血的污染,血液在进入人体之前,有关环节如采血器材、输血器材、注射器、治疗环境、医护人员手、消毒剂浓度以及未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等,均可造成患者感染。护理措施:

  (1)严格执行对血液和血制品的无菌处理,提倡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密封输血器材,用后灭菌处理;

  (2)实施标准预防,以降低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微生物传播的危险性。按照洗手指征进行洗手和手的消毒,接触血液时应戴手套、口罩,用过的针头、刀片或其他尖锐器械应放入有标识的耐刺容器中,不要用手拔针头、套针帽,拾捡破碎的玻璃器材,以免扎伤;

  (3)对高危区医护人员进行预防接种。

  总之,医院感染控制是护理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医院感染贯穿于整个护理管理程序中,消毒灭菌、无菌操作、标准预防是保障医疗护理活动的基础。所以,护理管理与医院感染关系密切,只有做好护理管理工作才能够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卫生、公安、物价、公用事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安排部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相互协作,积极做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对因管理疏漏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等不良现象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处置中心的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要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1、县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操作规程,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培训,全程监控全县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2、县卫生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扩散。对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3、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遗弃、倒买倒卖、再次利用一次性医疗卫生器械、不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环保、卫生、公用事业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妨碍阻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违法行为。

  5、县物价局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收费价格进行核准,并对收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县工商局要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向医疗卫生机构颁发营业执照时应把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列入审核要素;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检时,应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审查。

  7、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源头合理分类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贮存、消毒杀菌、交接等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管理机制

  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环保、卫生、公安、工商、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的实施细则和集中处置操作规程,靠实责任、强化管理,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真正做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违反医疗废物处置有关法律、法规,及违反本方案规定的,由环保、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时暂缓校验,甚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医疗废物处置办法

  1、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县医院、中医院、妇幼站、疾控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废物由单位自行分类、贮存,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2、乡镇卫生院。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单位及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3、城区个体诊所。城区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并按局域划分就近交送县医院和县中医院2家县级医疗单位暂存,统一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并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医疗废物危害性宣传教育的力度,积极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法规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让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督,通过网络、电视、黑板报等媒体宣传管理成果,曝光违规行为的人和事,形成人人参与环保,自觉抵制、举报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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