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6:20:57 好文 我要投稿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一、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工作由总务科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具体负责。

  三、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登记应准确、及时,数量真实并认真填写,项目齐全,签全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如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应依照危险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六、医疗废物专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时间为5年,不得随意丢弃。以备环保部门和上级卫生部门检查。

  七、对每一批次医疗废物交接的'数量和重量进行认真、准确的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回收登记进行监管。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保持整洁,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殊医疗废物,按规范特殊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11、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表,报送院感科备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与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或桶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时应当重新包装。对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应当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员报告。

  3、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登记本,由县卫计委指定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保存时间为年。

  4、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月报制度,并于每月10日前将医疗废物总量向县卫计委医政医管股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资料。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1家县级CDC、34家医疗机构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均接受县卫计委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县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接种单位。各接种单位应向县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28家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27家接种单位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27家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0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34家医疗机构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70家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55家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2家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54家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二级医院及20家其他医疗机构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49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隔离知识培训;30家医疗机构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70家医疗机构做到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且治疗室、换药室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齐全,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名德75%酒精消毒液、利尔康外科手消毒液、德新康手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名德碘伏消毒液、德新康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2)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3)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

  (4)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10月对辖区内1家二级医院、68家其他医疗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未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括:①肝炎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②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医疗废物名录”公布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二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利器(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对感染性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

  5、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6、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七、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八、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九、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十二、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三、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五、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射洪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七、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医院的废弃物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总务科进行终末无害化处理。

  2、各科室的废弃物应有专人处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废物。

  十八、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决不可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手套、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应装入专用医用垃圾袋,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鼻饲管、吸氧管、导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输血科、检验科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效消毒剂浸泡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5、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金属、搪瓷制品,经严格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

  总务科回收,作为报废处理。

  6、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入厕。

  7、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和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他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废物,均应采取焚烧处理,焚烧效果以废物全部化为灰烬为标准。焚烧前严格执行审批和移交手续。

  十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的,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人的责任,并视后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

一、立即报告院感科。

  二、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第三,组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尽快处理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

  四、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的区域和污染最重的`区域进行,所有可能被污染的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消毒。

  五、在处理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时,应当尽量减少对患者、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六、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泄漏和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污染扩大。

  七、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医院在救治患者的同时产生大量的医疗废弃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的传播。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意识的不断加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管理力度日益加大,良好的医疗环境已成为百姓判断医院等级的重用指标之一。因此,医疗废物的安全、规范管理已成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主要内容。

  1、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使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院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6号令《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和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保卫科以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委员会成员,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职责和质量考核标准,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疗废物管理处罚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职业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考核标准》等,并下发各科室,指导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

  2、专人监督与管理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属总务科主管、医院感染管理科监管。四个医疗废物暂存点,固定四名医疗废物专职人员,设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全面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时储存等日常监管工作。为专职人员提供了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了专职人员健康档案,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

  3、严格医疗废物的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3.1产生地的管理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将各自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分别置于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专门容器内。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袋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漏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重量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同时填写内部交接转移联单,内容包括:交接日期、科室、种类、数量、包装情况等,交接双方签字,一式二份,一份留科室,一份留医院感染科备查。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袋口的封扎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点。

  3.2规范管理医院投资新修建两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配备了病理性废物低温储存柜,具有防火、防鼠、防蚊蝇、蟑螂以及相应的清洁消毒设施。配备防护、消毒用品,制作了各种警示标识、标签。

  3.3日产日消做好记录我院严格按照四川省关于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的规定,与泸州垃圾场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垃圾不超过48小时,泸州垃圾场及时来院拉走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时填写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双方签字存档备查。

  3.4暂存点的管理一、二门诊、感染科垃圾由一二门诊护士长每日督促管理,院感科每周抽查一次,住院部由总务科、院感科直接管理。暂存点管理工人每天必须对暂存间的地面、墙壁、收集箱进行擦拭和冲洗消毒;室内通风,每次垃圾运送结束后用1000 mg/L含氯消毒液对盛装容器、地面、墙面进行彻底消毒,做好记录。

  3.5统一标识、统一模式为了使全院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统一、标准化,对各科室的污物处理进行规范管理,制作统一的标识,如"感染性废物、损失性废物、生活垃圾"等。治疗废物分类收集,固定位置、固定容器,加盖密闭存放。有效杜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混放现象。

  4、加强重点部门管理

  对一些存在高危险因素的科室如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等,实行重点和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处理流程,规范处置。对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将传染患者产生的所有废物置于双层专用包装袋内,经有效封扎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医疗废水经含氯消毒剂有效消毒后排放。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标本、培养基、菌种、毒种等,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就地进行高压灭菌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置[1-3]。

  5、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为了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管理意识和参与意识。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不同的人群,分层次、有重点的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卫生保洁人员、新上岗人员。

  5.1医务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内容:法律法规、医院制定的管理制度、职业防护措施、医疗废物管理流程、职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培训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认识,推进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整体工作。

  5.2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的培训后勤人员和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参与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暂存等工作,因此,我们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医疗废物的管理流程、分类收集、转运、暂时储存、暂存地的清洁、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每年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处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安全、有序。

  5.3新上岗人员培训对于实习、进修、新调入和分配人员,重点进行法律、法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

  5.4卫生保洁人员的培训医院的`卫生保洁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人员不固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自工作中的防护意识和消毒概念较差,为此,我们不定期组织培训,培训重点放在职业防护和消毒隔离方面。在培训中,以现场施教为主,教会他们,处理污物时如何防护、洗手、消毒;发生职业暴露时如何处理等等,不断强化他们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5.5规范患者的行为为了规范患者的就医行为,我们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教,如护士进行健康宣教、制作一些有引导的图案提示,张贴在一些重要部门,提示患者和家属将手中的棉签、棉球等废弃物放入套有黄色塑料袋的医疗废物收集桶内,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性。

  由于管理规范,采取措施科学、有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所以,在医疗废物管理和环境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医院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患者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现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并且得到了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认可。

  通过实践证明,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的管理,是体现医院整体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防治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手段;是改善医院环境,提高患者满意的有效措施;是预防医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的重要保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总务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四、加强自身防护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五、检查监督

  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0

  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xx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17、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分别运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不能超过48小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

  血站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对于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传播,预防和控制职业暴露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依据湖北省采供血机构督导检查结果,对部分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规纳。现报道如下:

  1、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来源

  笔者参与督导检查的5个采供血机构(3个血站、2个单采血浆站)医疗废物来源主要为固体废物和污水。其中固体废物分为3大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报废血液及保存到期的血辫及标本、接触血液的采血器材、消毒用棉签棉球、实验用的反应板、纸张、不合格和过期报废血液、手套、试管等废弃物。(2)损伤性废物,主要有各种穿刺针头,采血针、手指采血吸管等。(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主要是检验科和质管科所使用的各种试剂。

  2、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少污水处理设施

  5个采供血机构中有4个没有配置污水处理站;另外1个污水处理站不能出具环保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2.2生活和医疗废物混放

  特别是在采血车中,由于空间有限,多数献血者不了解医疗废物的放置规定,将生活废物(如喝水用的纸杯)扔弃在医疗废物专用存放袋,造成处理困难,增加了感染机会。

  2.3医疗废物的交接

  5个采供血机构站内废物交接记录不完整,登记内容普遍缺少来源及最终去向,交接时间没有具体到分钟。站外交接均未使用危险物品转移联单。

  2.4医疗废物的储存

  有1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暂储地为开放场所,不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有4个采供血机构临时储存点未使用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袋。有2个采供血机构部分医疗废物暂储超过48小时。且5个采供血机构医疗废物的转运均未使用专用车辆。

  3、改进策略

  3.1做好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工作

  医疗废物的`安全收集处置,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应遵循全过程管理、废物最小量、源头分类收集、就近处理、存储警示、密闭运输、集中处理等项原则[1-2]。

  3.2将医疗废物的管理及处置工作纳入质量体系

  采供血机构应将医疗废物的处理作为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卫生要求的质量要素,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实施有效的处理和控制[3]。在充分发挥现有职能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可以考虑指定质管科实施管理和监督,并按照处理程序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应制定医疗废物发生大规模泄露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3.2.1建立完善文件化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管理。制定《医疗废物交接处理程序》明确规定医疗废物分类、包装、消毒、交接、存放、搬运、焚烧等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工作标准和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并制定有关制度,责任到人、到岗。

  3.2.2加强采供血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与卫生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本站质量体系文件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操作技能。特别要对废物收集人员和清洁人员进行重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4]。既有利于保护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也有利于提高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3.2.3监控改进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评价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审核质量记录、现场检查、考核执行人员的防护、安全意识以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监测有关环境和消毒效果来评价医疗废物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并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评估实施效果。

  3.3污水处理

  最好的办法是建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并请环保部门定期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污水处理按50 mg/L标准加入有效氯,使其相互作用2 h以上,待检测余氯含量低于6.5 mg/L时方可排放[5]。暂不能建污水处理站的采供血机构也应配备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记录处理后污水的余氯含量。

  3.4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在采供血作业场所根据需要放置医疗废物箱(内套专用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和利器盒。医疗废物箱用于盛放感染性废物;采血现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手指穿刺针和采血吸管、热合后离断的采血针头等损伤性废弃物用耐刺的利器盒存放,密闭后放入黄色垃圾袋;有液体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进行热合封闭,不合格血液在确认无渗漏的情况下,再用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血液标本应盖上试管帽再装入纸盒中,并置入双层塑料袋扎好。所有医疗废物包装必须确保内容物无渗漏。少量的药物性废弃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在采血车上设立生活休息区,并配备生活垃圾转运箱及配套的包装袋,张贴医疗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提示性标识。饮食、饮水严格限定在生活区。各场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日交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和容器3/4时,使用有效封口方式,用胶带扎紧,使包装袋和利器盒封口严密。同时在容器上系上标签,详细记录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日期、类别、数量、经办人、特别说明等。

  3.5报废血液及转移袋、使用后的一次性单采血袋的处理

  对报废血液等传染性废物处理的理想方法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流体循环高压消毒,然后焚烧,高温焚烧具有处理彻底、无害化、减量化的效果[6-7]。但血站医疗废物日产量小,自行处置费用较高[8]。血站的医疗废物中含大量塑料、橡胶等高分子物质,自行焚烧多用普通焚烧炉,因燃烧不充分,焚烧时散发难闻的气味,且含有二恶英等致癌物质。加之采供血机构多处于闹市区,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污染,所以目前最好的方式是经流体循环高压灭菌后移交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处理中应特别注意的几个环节

  4.1医疗废物的交接

  交接是废物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站内交接应由专职收集人员到科室收集,并明确交接双方的职责权限,应填写交接记录,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具体到分钟)、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交接人签名,严禁口头交接。医疗废物运输前应分类包装,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储间;车辆应当使用加盖、防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车[9],并且使锐器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确保医疗废物在回收途中不被遗漏、丢失;对医疗废物运输车要每日冲洗、消毒一次。站外交接应选择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并签署规范的医疗废物回收合同。

  4.2对感染性废物泄露和污染的处理

  在工作中发生血液泄露,应按照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切不可用拖把、抹布一擦了事。医疗废物在装袋、交接、运输过程中如发现血液或样本泄漏,应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消毒,并增加一层包装。

  4.3安全贮存

  采供血机构应设置医疗废物暂储间,暂储间应远离生活区域,并配置防虫、防鼠、防蟑螂、防盗设施及必要的防护设施,暂储间入口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警示标识,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洁,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一次。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 h。

  总之,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理,对于防止环境污染、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树立采供血机构良好的社会形象。采供血机构全体员工应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医疗废物处置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并在行动上加以落实,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安全有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

  二、医疗废物暂存

  (一)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建立消毒记录),保持环境整洁。

  (二)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

  1、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2、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3、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4、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二)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三)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头皮针、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四)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3

  一、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规定

  1、在一楼医疗废物暂存处临时进行贮存医疗废物,有严密的封闭措施,加盖、上锁,不得露天寄存医疗废物,避免渗漏和雨水冲刷。

  2、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记和“严禁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记。

  3、医疗废物临时贮存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4、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废物暂存处的墙面及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喷洒防蚊蝇、防蟑螂药物。

  5、设兼职人员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定

  1、运送人员收集各科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涉及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后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实行登记记录。严禁工作人员及清洁工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将医疗废物交给运送人员时,应进行交接点数,具体记录重量、袋数、时间并双方签名,再运送指定的垃圾解决地进行焚烧解决。

  4、严禁在非收集、非临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院内运送收集管理规定

  1、运送收集人员每天下午xx时从各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从高楼层到低楼层的路线从楼梯走道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并锁好门窗。

  2、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签及封口与否符合规定,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

  3、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解决或者增长一层包装。

  4、运送收集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避免导致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避免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6、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运送人员用含氯消毒液(有效氯浓度>1000mg/l)对运送工具(推车及容器)进行擦拭或浸泡,运用医疗废物的专用车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4

  1、工作人员着装按照标准预防执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胶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个人防护,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运垃圾时注意垃圾袋有无破损,防止利器损伤。发生利器损伤常规处理后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3、医疗废物严格按五类放置,即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作好交接记录,按登记本逐项填写,暂存时间不能超过2天,资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门口设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遇传染性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立即报告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5、垃圾运走后暂存点进行清洗消毒,墙壁用20xx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喷雾消毒,地面进行冲洗,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员下班后做好个人清洁工作,更衣后方可离开工作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

  一、相关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处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标准防护。

  二、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危险程度,采取有效的分级防护措施。

  三、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进行安全防护知识的考试考核。

  四、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应进行免疫接种。

  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由感染管理科登记备案。

  感染管理科处理后要分析总结经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六、医疗废物收送人员的防护: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

  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

  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

  第二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暂存。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暂时贮存地点必须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四、医疗废物收集暂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4、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五、医疗废物的运送工作要符合以下要求:

  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运送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运送人员每次使用前要注意检查用具是否符合要求,及维护及时送修。

  5、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送修前,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贮存。

  八、医院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以上情况属于医院感染爆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按相应应急预案规定处理。

  第三节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

  一、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应有医疗废物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移交医疗废物后双方应及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三、江川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一)用于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移交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二)用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及废物收集运转人员同院外接收单位间移交时填写。

  四、感染管理科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表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五、医疗废物登记表保存3年。

  六、未遵守本制度做好登记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罚。

  第四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医院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感染管理科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及达到的效果如下: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四、医院每季度集中培训不少于2学时。

  全年集中召集有关人员考试一次。

  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学习,并不定期发放学习材料。

  五、医院派相关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主办的学习培训。

  第五节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为了做到对我院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

  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具体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

  三、感染管理科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

  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

  五、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中,其中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中,放射性废物应置于红色垃圾袋中。

  包装或容器应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物不得取出。

  六、各科当班护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同医院内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

  七、医院设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人员由总务科管理。

  感染管理科派专人每周两次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

  八、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消杀药械的保障供应工作。

  九、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及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十、禁止医院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一、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十二、医院内有关科室及人员,未遵守本制度履行相应职责的,按医院内部管理制度扣质量分与科室收入挂钩,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科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至罚款处理。

  说明:

  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11-17

关于废物利用的作文08-12

医疗纠纷索赔05-17

废物利用作文集合(9篇)01-12

医疗部门公章使用细则03-07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11-17

医疗设备投标书05-10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05-21

《百玩不厌的游戏》之《废物不废有趣的饮料瓶》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