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9 19:26:20 好文 我要投稿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后,严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保安每日须经检测身体合格后方可上岗,24小时在岗。

  且每天晚上10:00至早晨6:00关闭校门,禁止通行。所有机动车辆及人员一律从正大门进出,其他校门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严格落实车辆出入管理。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如确需进入,经当日值班领导同意方可一律进行登记,全车人员须下车,进行信息登记或扫安康码同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校。

  四、谢绝探访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原则上谢绝探访人员及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因公来访的人员及车辆,需由被访部门通知门卫确认后方可放行。

  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其他车辆和人员,请被访人员到门口亲

  自迎接,做好登记,通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建议尽量在门外接待处理事宜。

  五、医护、救援、食药监、公检法、邮递、银行、通讯等保障类服务类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进出校园出示有效证件,测量体温符合要求并配合做好相关登记。

  六、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路不得进入校园。

  七、外来人员按要求进校办事完毕后后,离开校园确保出入人员一致。

  八、门卫在整个值班过程中注意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既严格执行规定,又要做到有礼有节,微笑服务。

  疫情防控应急管控措施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2

  为保证风力发电机组安全可靠运行,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非本公司生产人员登塔过程的.人身安全,特规定如下:

  1.凡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攀登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基柜以上部位。

  2.风机制造商售后长期服务人员到风电场履行质保维护服务,必须先经安规考试及安全带使用、助爬器使用培训后方可开始正常检修维护工作。

  3.风机零部件厂家售后服务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登塔时,须先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定》(热力和机械部分)第一章和第15章;然后由专人进行安全带使用培训、助爬器使用现场培训和测试。

  4.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风机塔筒并登塔。如因需要必须登塔的,应先填写《湛江风电公司外来人员登塔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登塔。登塔前必须符合登塔的气象条件,由专人进行安全带穿戴、防坠滑块使用、助爬器操作等现场培训和测试。

  5.外来人员登塔时,必须至少有两个风电场员工陪同并全程监护:一人先行登塔,协助处理外来登塔人员登塔过程中有关事项;另一人负责管理助爬器并监护登塔过程的安全。

  6.经批准登塔的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出机舱顶,如确实需要出机舱顶者,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出机舱顶者,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服从监护人员的指挥。

  7.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不遵守本规定,擅自带人登塔者,一律按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予以考核。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施工作业的所有外来人员,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由安全消防环保科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

  第三条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公司作业前,先在门卫处登记,由公司安全科及职能部门对外包单位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作好记录。每位外来人员要在安全消防环保科办理临时出入证,凭出入证进出公司大门及施工作业区域。出入证为一人一证,严禁转借及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外包单位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服从管理,对检查发现的严重违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行为,公司有权停止作业。

  第六条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所在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更改作息时间。

  第七条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第八条 外包单位在公司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施工作业人员的小车、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只能在公司统一的停车场有序停放,严禁停在施工作业区域。

  第九条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固定点。

  第十条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公司内使用;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防雨、防漏措施。

  第十一条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的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由我公司安排专职电工来接通专用电源,不得自行其事。

  第十二条 严禁非焊工从事动火、焊接作业;动火用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第十三条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作业时,须按本公司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等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在本公司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第十四条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报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第十六条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事故。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七条 外来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通则》,在禁火区内严禁吸烟,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第十八条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第十九条 因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发生事故,给本公司造成损失及其后果,全部由外包单位负责。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4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卡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房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7、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8、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9、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0、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以上规定请予理解支持!

  库尔勒市第三中学

  20xx年3月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5

  一、为了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校园秩序,规范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二、校门实行检查登记制度。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需进入学校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向门卫说明入校原因,征得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学校。没有有效证件或来校目的不明者,谢绝入校。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游玩或锻炼身体。

  四、凡在校内举办各种类型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文体活动等,主办单位应提前(至少1天)联系学校,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有关校外人员方可进入学校。

  五、外来机动车辆出入校门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检查和询问,经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出入学校。

  六、禁止出租车进入学校。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入校的出租车,须经门卫同意并登记后方可入校。

  七、凡依照本规定进入学校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佩戴好访客证方可入内。

  八、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6

  1、凡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库区内。

  2、进入库区内的.客户严格实行“三不准”:

  ①不准吸烟。

  ②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③不准穿易产生火花,静电的服饰。

  3、严格控制进入库区人员,只限提货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4、凭烟花爆竹提货单进入库区提货。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7

  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程序

  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公里。

  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8

  一、护卫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不管会见何人,要用文明语言。

  二、若有外来人员,首先问他有什么事,找什么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并登记方可决定放行。

  三、找校长,校长办公室,总务处必须先用内部电话联系后再决定同意,并且做好登记记录。

  四、学生家长进校时,首先问他事由,看他本人证件并登记,做好进出的时间记录。

  五、外来车辆在学校有关领导同意进校,在出校时,首先要严格要求检查车上的'物品,如果有学校的其它物品,要见学校有关领导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六、护卫必须对当天的工作做好记录,办理交接手续时用双方签字,方可下班。

  七、护卫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他人进入学校,严禁非工作人员留宿,否则严肃处理。

  八、公司有关管理人员进校必须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停放。

  十、护校员必须严格按照会客登记制度,必须服从甲,乙双方的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9

  为了确保良好的校园秩序,更好地保障校园安全,现就加强日常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家长或亲属探视学生,时间为周日11:35―18:00,接待地点在学校餐厅二层,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其它时间未经老师预约,不得擅入校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家长进入校园和宿舍,必须由老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引导。

  2、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施工、参观、参加活动、约会老师、联系工作等,需提前预约,凭通知单、通行证或教职工介绍方可进入校园。

  3、外来车辆非经允许,一概不能进入校园。午饭时间11:35―12:00、晚饭时间17:30―18:00,图书馆车库到餐厅路段为禁车路段。校园行车一律低速行驶,禁止鸣笛。

  4、外卖不能进入校园,学校一旦发现,对叫外卖的`学生将给予通报批评。

  5、访客在经过允许可以进入校园的,需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入内。师生进出校园请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人联系,征得被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5、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1、严格把守校门,上课后门落锁,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来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者用电话联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校长和值班人员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校。

  3、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教

  师上班期间不得随便出入学校,必须出示请假条。

  4、家长进校找学生必须得到班主任许可后由班主任带到门口处理事情。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6、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否则应要求家长在来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六、门卫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7、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安队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安队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单,学校保安队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单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口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学校保安队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7、学校保安队员对带出学校的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队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8、学校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日,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非本校教职工及常住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

  2、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门卫人员表明身份出示相关证件,说明事由,在征得学校值日教师同意后,在门卫室进行来登记,方可进校。

  3、学生家长进校与老师交流或找孩子,必须事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班主任告知门卫人员后,再登记进校。

  4、家长送孩子上学只能到门口,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进入校园,必须佩带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严禁学生上学迟到,特殊情况迟到的,必须在门卫室填写迟到情况说明,方可入校。年龄较小的由门卫人员送至班级,家长不得入内。

  6、学生教学时间内一律不得外出,如身体不适需要离校的,由班主任将学生送至传达室,填写学生离校说明,由家长到传达室接学生回家。提前离校的教师也要填写说明。

  7、门卫人员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8、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长需办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在我厂厂区内工作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根据《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公司《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主业、实业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包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指导人员、外厂来学习人员等。

  “临时工”指由厂人事部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支付工资的所有人员(包括反聘人员、外来劳务人员、在部门或班组长期工作的临时人员等)。

  “外包施工人员”指与厂指定的职能部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人员。

  “参观人员”指经过厂有关部门批准并有接待人员陪同,按照预定路线活动的外部人员。

  “检查、指导人员”指事先于厂有关部门联系,按照计划内容进行检查工作的政府、上级主管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外厂来学习人员”指事先与厂有关部门联系、并已得到厂部批准、到指定部门学习的人员。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行政正职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用工部门或项目负责部门是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参观或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部门是参观人员以及政府或上级检查指导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安监室负责外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并监督本办法贯彻执行。

  “外来人员”在厂工作预计15天以(包括15天)上由安监室负责入厂安全教育,不满15天者由所在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教育。

  第五条外来人员在厂生产区域内发生人身伤亡或其应负责任的设备事故时,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政府有关法规执行。

  第六条外来人在厂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应遵守及执行厂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临时工的管理

  第七条临时工进入厂区工作前,必须经厂规、厂纪及电力生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在监护人员的带领下,方准进入生产现场;超过一年的外来人员每年还必须参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年考,考试成绩必须记录在案。进入厂区必须佩戴标志(标志由厂行政部发放),进厂标志只发给符合上述规定的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外来施工人员如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厂安监室应审核其特殊工种证原件并复印备案。

  第八条临时工在入厂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由安监室发“安全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有关部门和班组必须对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应按正式员工待遇,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的,事故责任由违反规定者个人承担。

  第十条禁止安排临时工(包括按承包合同分散到部门班组工作的外来人员)在机组集控室、燃运、化水等运行岗位独立操作或替岗。禁止安排临时工在上述工作场所独立进行工作或在大型起重机械、卸煤机上操作或替岗。

  第十一条在生产区域内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的临时工要定人、定岗、定编,必须坚持先培训后考核发证,持证上岗的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清退。临时工的使用应遵守公司及厂下发的有关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临时工有权要求各使用部门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十三条临时工在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必须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见附件)。

  第三章外包施工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外包施工人员应遵守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

  第十五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须组织外来施工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小结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和经验教训,学习上级和厂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以及周安全活动内容等文件资料。

  第十六条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以下的记录台账。即:人员进出登记、特殊工种登记、电气工器具使用登记、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登记、起重工器等机具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记录。

  第十七条外包施工单位所使用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必须经厂安监室或指定承包部门检验合格贴合格证后,方可在现场使用,所使用临时电源必须遵守厂《生产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厂组织的'专项检查,并监督本单位施工人员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第十九条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进入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区域。

  第二十条未经许可、严禁外包施工人员随意动用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外包施工人员有权要求厂对其工作内容和范围进行技术交底,并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权拒绝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外包施工人员在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华能济宁电厂生产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遵守《华能济宁电厂生产现场临时工(外包工)安全守则》。

  第四章参观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参观人员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应办理登记手续(有条件的应办理人身保险),佩戴入厂证件,有关接待部门应向其讲解有关厂纪、厂规及安全注意事项,发给相应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并全程陪同。

  第二十四条厂规范化的参观路线图为:

  二期固定端北端→电气主控制室→#3、4机组集控室→#3、4机零米→三期#5、6机零米→三期控制室→三期#5、6炉九米→三期#5、6炉零米→110kv、220kv升压站。

  重点参观路线或部分参观路线可由参观人员提出,有关接待部门可重点陪同参观。

  第二十五条参观人员的着装应与参观内容要求的着装相符,对于着装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参观人员应谢绝参观现场(如凉鞋、裤头、背心、裙子)。

  第二十六条为防无线通讯系统干扰信号进入dcs系统(含重点防火部位),部门陪同人员应向参观人员要求将无线通讯停用,进入重点防火部门参观人员应将火种存放在大门固定“火种箱”内。

  第二十七条参观人员进入厂生产区域前,负责接待的职能部门或陪同人员必须对其讲解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关的厂规、厂纪,并予以确认。

  第二十八条参观人员一般不准进入控制室参观。如确需进入控制室时,必须事先得到厂安监室的同意。参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制盘、操作站的警戒线,不能与监盘人员交谈。在发生异常情况或参观人员妨碍运行操作时,值长有权要求所有参观人员和陪同接待人员退出控制室。

  第二十九条参观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参观前,应由职能部门接待人员向厂安监室汇报,征得同意后,由安监室联系值长,值长同意后向各专业负责人发布接待外人参观命令。

  第三十条接待陪同部门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和管理参观人员的行为。因监督和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一切不安全情况,由接待陪同部门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检查指导人员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检查指导人员应遵守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接待部门有责任向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介绍现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负责全过程的陪同。

  第三十三条接待部门应严格按照第四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各级检查人员应遵守厂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各级检查指导人员不得动用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各级检查指导人员在检查指导过程中,遇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撤离出事现场。

  第六章不安全情况的调查、统计上报、处理

  第三十七条外来人员工作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向运行当值值长和安监室汇报。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火警并及时参加抢险和保护好现场。

  第三十八条外来人员有责任配合厂对各类不安全事件和事故进行调查,对负有责任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加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负有责任的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赔偿并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由于违章所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由肇事单位负责伤员的医疗等一切费用,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第四十一条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由厂和相关单位联合组织调查,并及时上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制定对策,按责任主次,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二条外来人员发生死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及生产部、山东分公司汇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由策划部安监室归口。

  本制度起草部门:策划部安监室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的文字解答由厂策划部安监室负责。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按照公司和厂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6日修订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有关本制度的历次版本相应废止。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学校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考试对象:

  拟提任的中层干部。

  三、考试时间:

  一般在任前公示期间。

  四、考试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办法》为基本教材,包括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考试方法:

  对拟任中层干部的人员在自学的基础上,由普法工作小组组织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把定期开展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纳入长期工作计划。

  (二)本制度实施后提任的中层干部,在提任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必须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考试。

  (三)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与任职试用期制度相结合,本制度实施后,

  在提任后一年内未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的,一般按考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七、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3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员,规范他们的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定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一、归口责任部门

  1.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公司由行政部批准并负责接待。

  2.设备安装调试人员进入公司由动力运行部、采购部或对口车间负责安排。

  3.送货、业务往来、商务洽谈由相应对口部门负责安排。

  4.工程建设人员进入公司由动力运行部负责安排。

  5.归口责任部门要向外来人员交待清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陪同或者监管。如果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问题或安全事故,其归口责任部门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级领导及政府部门的管理

  1.各级领导来公司视察,由行政部负责接待。行政部要预先安排好领导的行程并全程陪同,保证安全不发生意外事故。

  2.政府各职能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及办理各种事宜的,门卫应立即通知其归口部门,归口部门派人到门口迎接,在门卫处领取“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公司。归口部门负责其行程安排。

  3.各级领导及政府部门来公司参观的人员需要由行政部负责接待。行政部负责安排参观人员的行程并引导其对公司进行参观。如果需要进入生产区域,需要相关车间内勤进行陪同。

  三、客户及其他参观人员的管理

  1.公司客户、同行业或相关行业人员来公司参观、考察的,应事先与行政部联系。公司前台人员要做好登记,行政部对人员行程做出安排并负责接待。

  2.参观、考察人员如需要进入车间生产区域的,应当由行政部人员和车间内勤陪同,在制定区域内按照指定路线进行参观,不得进行拍照或摄像。

  3.参观或检查人员应当在公司的指定吸烟区域内吸烟,不准流动吸烟。

  四、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的管理

  1.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进入公司后,应当严格遵守《安装调试设备人员进入厂区的接待流程图》,不得违反。

  2.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进入公司后,在安装或调试设备之前,应当与公司签署《外来人员进厂保密协议》。如有不遵守保密协议的`行为,公司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3.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应当在公司指定区域内工作和休息。在工作时间内需要到指定区域以外进行工作的,需要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4.设备安装和调试人员应当在公司的指定吸烟区域内吸烟,不准流动吸烟。

  五、送货及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管理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员,规范他们的行为,加强管理和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定了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需在到达厂门口后打电话通知公司内相关部门或人员,并由公司内部人员到门口处迎接。门卫需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2、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前,需向公司门卫领取“临时通行证”,并在完成业务后交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生产车间或随意走动。

  3、业务洽谈需在指定地点进行,外来人员不得自行走动,更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有公司人员陪同。

  4、送货人员需将货物送至公司指定地点,签收后及时离开公司,不得逗留或进入生产车间,必须有公司人员陪同。

  5、外来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吸烟区域内吸烟,禁止在其他地方流动吸烟。

  6、外单位短期维修施工人员需在到达厂门口后打电话通知公司内相关部门或人员,并由公司内部人员到门口处迎接。门卫需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7、外单位维修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需向公司门卫领取“临时通行证”,并在施工完毕后交回。必须在指定施工区域内活动,如需进入生产车间,需有公司人员陪同。

  8、使用电气焊或其他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单位维修施工人员,需办理动火证和临时用电申请,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有公司相关部门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

  9、外来长期施工单位需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并遵守《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应指派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人员管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公司进出厂门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公司门卫有权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须在指定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4

  1、施工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状,必须有作业审批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办理施工出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在施工期间对车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

  2、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现场负责人,每天上下班时与车间班长一起巡查、复查,对发现有损坏设备、设施;丢失工具、物品的,按原价赔偿。

  3、服从车间工作人员的管理,不乱动车间各种阀门、设备、设施,对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赔偿。

  4、所有施工人员在车间内严禁吸烟、喝酒,违者罚款200元。

  5、必须保持车间施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当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不得乱扔生活垃圾,不得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300元。

  6、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电器,用电必须专职电工负责,需报经甲方用电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电(用电负责人王彦杰:15209933587)。接电需接在用电负责人指定的配电箱上,不得随意乱接,违者罚款,500元。当日停工时必须断电,用电布线必须规范、合格,插座、插头、电线必须质量合格,合乎规定,不得有发黄、烧焦、破损、漏电等情况。

  7、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施工出入证在车间作业,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违者罚款100元。

  8、施工单位负有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不得进行偷盗、破坏、酗酒闹事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有上述事件发生,将取消施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9、所用施工车辆严禁进入生产车间。

  10、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报车间主任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车间主任张玉龙:152xxxx61981

  联合生产车间

  (一)班长解王鹏:1879xxxx1005

  联合生产车间

  (二)班长蒋兴涛:1529xxxxxxx5

  新疆张裕巴保男爵酒庄有限公司

  20xx-4-11

外来人员管理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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