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管理制度1
(一)、职责
1.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①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②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③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④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⑤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教育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四)、电源安全管理
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4.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6.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储存作业管理
1.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3.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4.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七)、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加气站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站内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加气站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3.加气站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4.明确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6.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7.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8.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9.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10.其它有关情况。
(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保护现场: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场站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2.调查:由生产与安全管理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3.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我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做好施工场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治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防火部门颁布和制定的消防工作方针、政策、规章、法令等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部门的防火工作,每月组织一次本项目的防火安全自检。
3、经常向本项目职工及暂住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4、积极组织和参加本项目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5、负责向上级报的防火工作和事故情况。
6、负责召集本项目部有关人员研究解决隐患漏洞。
7、制止一切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处理意见。
二、各类防火安全制度
(一)、全体职工人员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认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全体职工,作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5、在施工区动用明火一律要经项目部审批。
6、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和损坏。
7、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区域内吸烟。
8、不准乱扔烟头。
9、全体职工人员都应达到三懂三会。(一懂得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宿舍防火制度:
1、本项目部全体职工必须遵守宿舍的住宿规定。
2、宿舍内任何人不准用电炉、煤气炉等炉具,不准乱拉乱扯电线
3、保持电门开关、照明设备附近的清洁,及时清除废纸、杂物等易燃物品。
4、禁止任何人将易燃品及雷 管、炸药带进教室、宿舍。
5、严禁在寝室、走廊、厕所内焚烧废纸等杂物。
6、禁止在宿舍内鸣放鞭炮。
7、不准随意关拉电源总闸和分闸。
(三)、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来职工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2、发生火灾后要开现场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3、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全面教育。
4、每半年普及一次消防常识。
5、以板报或其它形式大力宣传防火工作的先进单位
(四)、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三级检查制度。项目部每月安全检查一次,安保部每周安全检查一次,班组坚持每日安全检查。
2、四大节日必须进行全系防火安全大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
(五)、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部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报警、避免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火险隐患并积极建议整改取得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6、在消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备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
3、违犯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视其情节,按国家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 态度不好者给予纪律处分。
5、私自乱拉乱扯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6、较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罚款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3
1 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企业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与落实、危险品安全管理、企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3. 1企业内的一切消防设施、器材按部门管辖区划分,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并建立台帐,实行专防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 2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布局配置由安全管理部门落实防火计划,并呈报企业安全领导小组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批,实行统一布局、配置、更换和全面监督、管理。
3. 3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由各部门建立台帐、并责任到人,责任人对其管理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须经常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出现损坏或器材内剂量不足或过期、变质,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和更换。
3. 4部门消防器材使用后应由责任人及时报告,说明使用时间、用途、起火原因及器材剂量存储状况,书面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3.5办公室或其它部门非救灾性动用水枪水带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用后洗净、送回。
3.6消防设施、器材装置处周围三米内,严禁堆放物资和设置障碍物。
3.7保卫部门对企业内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台帐,经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器材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3.8移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或挪作它用的,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4.1消防工作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职能部门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突出预防,保障重点。
4.2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职工消防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3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所涉及的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将消防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制定内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档案;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经常检查、维护、保管,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对消防安全管理纳入部门“日清”考核范围并认真抓好落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4.4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教设备、板报、专栏等工具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针对自身的部门的特点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水平。
4.5各部门设消防员一至二名,设义务消防队员若干名,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需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参加灭火训练,义务消防队员由企业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
4.6凡各部门管辖、租借出去的房间、仓库,由各相关部门与使用单位或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责任,并经常进行监督检查。
5 易燃物品等安全管理
5.1易燃物品、危险品由采购部门实行专区堆放保管。
5.2易燃物品、危险品的堆放场所应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在危险品堆放场所安全距离内吸烟、使用明火作业、使用电炉。
5.3易燃品堆放场所周围应设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严禁聋、哑、残疾人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儿童入内。
5.4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内应根据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
5.5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应由堆放部门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6.1企业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2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明显消防安全标志,易燃、危险品堆放场所实行禁火区管理,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和禁止非工作所需使用电炉;确因生产工作所需使用电炉,应报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并制定和落实严格的防火措施。
6.3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埋压、圈占和堵塞消防水源、占用防火间距,以确保企业内外消防通道的`畅通。
6.4企业内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
6.5禁止在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任何物资,必须保证畅通。
6.6未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禁止在企业内使用明火,如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须经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取得动火证后,并严格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方能使用明火作业,使用明火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6.7仓库内除照明需用外,不得架设动力线及其它电器设备,使用照明灯应在60瓦以下,电源开关应装在大门外,做到门关电关。
6.8电焊工、气焊工操作场地周围不得堆放可燃危险品,离动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苗、清理场地、做好检查。
6.9凡下班业余时间或节假日,各部门人员都必须检查工作场所是否有火源、非工作电源是否关闭。
6.10建立健全防火档案,每年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演练竞赛活动。
6.11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部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由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消防员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车间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查防火制度、规程的制定、执行和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7 部门消防员职责
7. 1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审核重点禁火部位动火申请单、防火检查以及火灾扑救、调查、违章处理等消防安全工作。
7.2组织部门月度的防火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对审核的“动火申请单”,要切实落实动火现场监护人、灭火器材、防火措施三到位。
7.3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企业安委会要求,对新上岗员工、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全年不少于一次。
7.4发生火警事故时,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向安委会报请处理决定,对事故报告单、调查处理的资料注意保存归档,并不断总结提高。
7.5负责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建立台帐,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使用、剂量状况、剂量灌装时间做好详细记录,经常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准确掌握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及器材的剂量状况,如出现损坏或器材内剂量不足情况,及时报保卫科维修。
7.6协同部门负责人建立本部门防火档案、检查部门消防安全管理的每一项规定落实情况。
7.7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协同部门负责人制定防火方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8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8. 1参加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门消防员组织的灭火行动、消防演习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业务学习、演练操作等活动。
8.2维护企业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受损失和免遭破坏、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8.3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8.4认真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每一项规定,勤走细听、注意观察、勤于思考,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对消防安全方案或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8.5服从所在部门及部门消防员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工作中的每一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掌握所在部门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布置情况,准确了解每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性和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及器材的剂量大小、灌装剂量时间等有关情况。
8.6制止违反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屡制不止或可能会有造成危急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情况须立即向企业领导举报。
8.7发生火灾事故时,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并协助部门消防员或保卫部门调查原因。
9 执行
9.1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卫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日常督查工作,每月将督查结果报企业“日清”办。
9.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本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除由责任单位、部门或个人负责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企业保卫部门。
消防管理制度4
一、 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员是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人员,班组设兼职消防员。
三、 工程项目应成立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组长由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兼任。副组长由项目安全监督部长兼任。义务消防员全部由项目部管理人员组成,义务消防组应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和训练。
四、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工程实际的消防方案和措施,有特别要求时,应编制单独的'消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消防安全机构和措施,并附有临时设施、消防设施、防火器材、消防安全通道的平面布置图。
五、消防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按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既可根据季节变化或需要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教育,也可在安全教育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参加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木工、油漆工、仓库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等应接受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在易燃易爆处及有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应全员签字。
六、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
七、 电气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管理: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动火审批。一级至三级动火审批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动火作业由项目部审批。电气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前应接受消防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前对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如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清除或隔离等消防措施,否则严禁动焊。焊接、气割作业现场要配置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等灭火器材及设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作业后要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在管道、容器等通风不畅的场所应同时采取气体测试、通风、防毒等措施。其它明火作业也要经过动火审批,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时防火及灭火措施要到位,作业后确认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 临时设施搭设完毕须经分公司验收合格才能使用。临时宿舍与建筑物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与高压架空线路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不得建在高压线路的下方,临时宿舍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临时宿舍顶的高度不低于2.5米,门宽不少于1.2米,门向外开。临时宿舍不得存在“三合一”(宿舍、仓库、车间及作业场所设在一起)现象。临时设施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设。脚手架不得使用竹架,外架防护不得使用竹笆。
九、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应由专人管理,有严格的领退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存放,不得与普通物品混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或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并且经项目部检查认可。易燃易爆物品距离明火不得小于规定距离,严禁烟火。木工房、木加工场所、木料堆放场所严禁烟火。刨花、木屑、纸皮等物品必须工完场清,及时将其清除到指定的防火场所。
十、 电气消防安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气安全规范的要求。配电房、发电机房应符合防火要求,空间应符合规定,门向外开。电气开关、电缆电线、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老化、破损的要及时更快。每一线路、用电设备都须有短路及过载保护,熔丝选择合理,接法正确,不得以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电箱及电器安装底板不得使用木质材料,箱内不得放杂物。各电气连接点要求连接可靠,宿舍及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临时宿舍用电应由工地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气安全要求。严禁私拉私接,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
十一、 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根据现场情况和作业需要布置在合理的位置。施工现场在施工前要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口径为2~4英寸,安装数量按占地面积每5000平米设一个。超过30层高层建筑要安装高压水泵和直径不小于两英寸的竖管,每层设消防接口不少于两个。施工现场及宿舍区应有蓄水池和消防砂。所有临时设施及加工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每间宿舍每50平方米不得少于一个灭火器。灭火器的规格型号应满足灭火需要。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灭火器。易燃易爆存放处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所有的消防器材必须采用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要及时更快。
十二、 其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道路要畅通,不得阻碍人员疏散及消防车辆通行。消防通道要有明显标志。工地门口及重点部位(宿舍、仓库、木工房、配电房及其它易燃易爆处)应设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牌。工地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对消防安全工作资料,工程项目应存档备查。
十三、 工地消防安全纪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教育后才能上岗和入住,特种作业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动火审批,严禁私自动火。严禁私拉电缆电线和私接用电设备。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热电器及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动火做饭,不得点蜡烛或焚烧信件、纸屑。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要到专门的吸烟室。严禁乱扔烟头、火种。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得有“三违”行为。不得私自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
十四、 事故报告与处理: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火灾事故单位及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项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规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消防管理制度5
1.0目的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
3.0职责
3.1行政部
3.1.1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1.2制定消防安全专项预案并组织演练。
3.1.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整改。
3.1.4负责消防器材申购,指导各部门配置符合标准消防器材。
3.1.5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1.6负责各部门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3.2基建工程部
3.2.1负责消防供水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3.2.2负责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
3.2.3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备、设施的招标、建设和验收工作。
3.3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防火安全检查及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3.3.2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和送修工作。
3.3.3制定本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0工作内容
4.1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4.1.1公司园区内除总装、冲压、焊装厂区域以及后勤厨房内允许必要动火外,其他区域为禁火区域。
4.1.2生产、生活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时,严格按照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1.3厂、仓库、办公室等场所下班时除公共走廊、楼梯、道路等区域处的照明灯外,应关闭所有照明灯具、电气设备,并切断室内总电源,做到人离灯灭,关闭电源。
4.1.4餐饮厨房内抽油烟排风管道内积油每半年至少清理一次,灶台周围及抽油烟管道入口处积油必须每天清理干净。
4.1.5因生产和工作需要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时,应按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确定动火地点、时间、范围,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派人现场监护,方可进行明火作业,严禁无证动火。
4.1.6仓库车行道宽度不小于3.5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1m,且通道线明显清晰,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绊脚物。
4.1.7仓库内要保持整洁,仓库内散落的危险物品要及时清理干净。
4.1.8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所贮危险物品的性能,懂得消防知识,在仓库现场显著处悬挂有危险化学品告知卡,应有出入库的管理制度,应并定期检查物品的贮存情况。
4.1.9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
4.1.10库存堆垛存放一年以上的可燃物资要定期翻垛倒库,防止可燃物资受潮分解、积聚热量而发生自燃。
4.1.11重点防火区域管理责任部门应根据物质特性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4.1.12生产车间内用过的油抹布、油棉纱及沾满油的手套等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洗和处理。
4.1.13消防器材设施必须放置在显眼且易于取用的地方,消防通道、电气控制柜(箱)通道及消防器材设施通道不得堵塞。
4.1.14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4.1.15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报警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检查、测试和维护。
4.1.16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周围情况,确保焊接作业点周围10米内无可燃和易燃物品。
4.2消防器材、设施管理
4.2.1消防器材、设施包括各类灭火器具、水带、水枪、消防栓、防火标志等,由行政部根据公司消防工作实际需要来购置和发放。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设施,定点设置后不得随意搬动,或改变其用途。
4.2.2消防自动报警、灭火控制系统责任部门应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4.2.3消防器材、设施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保养。保管使用单位对每具消防器材均应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责任人应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点检;班组对消防器材进行每周检查并记录;车间每周进行抽查,每月进行普查一次;行政部每月进行抽查。
4.2.3.1检查内容:
a)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无锈蚀凹陷;拔销、铅封是否完好;压力是否正常,压力表读数是否清晰可辨;橡胶喷管喷嘴有无老化、开裂;是否在有效期内,出厂维修日期标识是否完好;
b)消防栓内水带、水枪有无缺失;水带缠绕良好、干燥、无漏洞;接头、卡口、水枪是否完好;箱体、扳手或控制阀完好、无锈蚀、无渗漏现象;
c)消防器材表面卫生是否清洁,取用通道有无堵塞,消防标志是否完好等。
4.2.4因火警而动用消防器材和设施时,器材的保管和使用单位必须于8小时内报告行政部,并送到指定收集地点,以便及时补充和维修,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随时处于有效战备状态。特殊情况使用需经行政部同意
4.3消防安全教育
4.3.1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和火场逃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3.2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操作规程和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
4.3.3新入厂员工,实习生、临时工以及相关方在园区内生产人员,应参加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3.4行政部每年应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开展灭火比武活动,以增强防火灭火的能力。
4.4消防安全检查
4.4.1行政部对公司生产区、办公区、库区、生活区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4.4.2车间每周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下班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4.4.3消防安全检查可以结合安全检查一起进行。
4.4.4检查的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挥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d)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现象;
f) 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区域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和消防制度的执行情况;
g) 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i) 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书面报告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安排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5火灾扑救
4.5.1公司生产、办公和生活区域内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首先按有关火灾现场处置措施展开灭火救援和组织人员疏散;同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或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立即启动相关火灾应急预案,并及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报警后必须安排专人到公司门口等待消防救援车辆,将其引导到火灾事故现场。
4.5.2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组织和实施灭火作战,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
4.5.3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或参加火警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统计上报,火灾扑灭后,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调查,并严格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6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均按照《安全环保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4.7火灾事故处理
有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则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
5.0相关文件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灭火器点检表
消防栓点检表
消防栓灭火器点检表.xls
消防管理制度6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动火作业:
1. 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的不动火作业。
2. 周围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作业。
3.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4.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未干燥的不动火作业。
5.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排除的不动火作业。
6.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响应的防护措施的不动火作业。
7. 未配有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时不动火作业。
8. 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时不动火作业。
9. 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加强观察,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10. 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11. 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2.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后才能离开。
13. 严禁燃放烟花、炮竹和燃烧废料废品。
明火使用:
1. 工业楼宇内正常使用明火的设计及工艺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要有足够的应变措施。
2. 正常使用明火燃料要严格按规定储存、发放和使用。对油管、煤气罐、仪表、接头、阀门等关键部位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对用火环境、用火装置及工艺设备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失火隐患。
报备审核:
1. 凡在工业园区内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和承担作业的单位、个人,必须向管理人(物业部、保安部、工程部)申报审核。大型动火作业须经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
2. 凡使用燃料能源进行机械设备驱动、加工、生产的企业单位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许可。
消防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超市的消防管理工作,保障公共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检查。根据《消防法》和《省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超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由总则、消防安全组、主客及组长责任制,各部室,领导防火责任制,专职消防职责,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用火、用电审批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组成。
一、总则:
1、本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干,谁负责”的原则。每个部室和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做好消防工作。
2、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部室把预防火灾作为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使防火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各部室要认真执行《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总公司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要抓好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火自觉性,形成“人人重视,群管群防”的局面。
二、消防安全组、主管及组长防火责任制
(一)消防安全组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将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理,做到“五同”即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罚。 2.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上报公司。 3.部署和组织防火宣传教育。
4.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防火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研究解决。
5.领导部署检查本店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工作。
6.对消防工作做出贡献和违反消防法规的员工,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部署消防安全组织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制度和其他消防法规。
3、负责接待有关西欧安放单位的检查,总公司有关消防工作会议。
4、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发生火灾时带领员工进行扑救工作,保护现场,有权根据火情做出决定,对本店所属部门按照灭火方案下达灭火命令。
5、对秒度分秒年个工作做出贡献和违反消防安全的员工,有权给予奖励和处罚。
(三)消防安全组组长责任制:
1、执行消防安全主管的命令,主持消防安全组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制度和其他消防法规。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4、布置、检查本店各部门的'消防工作日常管理情况。
5、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改善小贩赶权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发生火灾带领消防安全组扑救火灾,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总公司领导。
三、各部室领导防火责任制:
1、在消防安全组领导下负责本部室的消防工作。
2、贯彻执行《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把消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罚,每次都有文字记录。
3、组织义务消防员对本部室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保证每个员工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本部室的防火检查工作,督促消灭火险隐患。
5、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四、专职消防员的职责:
1、熟悉卖场的地形,各种商品的分布及其他安全设施的位置和功能。
2、维护本店内部正常的工作秩序,对超市内的要害部分要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整改。
3、做好办公区的治安防范,案件侦破工作等。
4、培训积极分子,发挥骨干作用
5、制定布置消防工作计划安排,执行保卫部及总经现的决定及指令。
6、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所有员工对消防常识的掌握情况。
7、保管、保养各种消防器材及设备。
五、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本超市为“无烟超市”,任何人不得在场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发现吸烟者(包括顾客)全场员工都有权制止。
2、各产品、商品摆放、堆积不得过高过密,要与照明灯、镇流器、射灯、装饰灯,保持一定的间距,不得挤占堵塞消防器材和通道。
3、销售易燃品,高度白酒,果酒、丁烷、发胶、塞璐璐等柜台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露,挥发或者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4、超市一旦发生火灾、火险,各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员工,必须服从命令,坚守岗位,疏散顾客,抢险救灾,救死扶伤。
(二)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
1、配电室不得会客,吸烟和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停放自行车,堆码商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
3、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安排监护人,停电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空中作业系了安全带。
4、配电室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当班人员必须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天由两名以上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部和有关部室同意后,并由电工操作。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保卫部门每月对各部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三)机房防火管理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和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危险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油漆或其他化工材料,其包装物、擦拭、涂抹、搅拌等,工具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用电气焊工作,严禁调兑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专地点要妥善保管
5、机房内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且按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立即扑救。
6、机房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交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或擅离职守)7、机房内可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四)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1、库房管理人员配置,由部门选拔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并报防损部备案。
2、仓库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人员入库时不得携带私人物品,尤其是火源。
3、库区确需动用明火作业,以保卫部批准后,办理报批动用明火手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备足消防材料,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严禁留有火种。
4、商品入库时,保管人员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到安全地带开包检查。
5、库房内不得使用移动或照明灯具,碘钨灯和60W的白炽灯。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使用镇流器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6、架空线路下方严禁堆入物品,对各种电气设备要按时检测维修,对机械、机器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7、库房需铺设电线、线路时,要用金属管或用非燃塑等,每个库房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单独或按区域设置电闸箱,对装有易燃物品库房,应安装防火灯和防火开关。
8、易燃商品应存放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每个库房要在醒目处标明主要商品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9、仓库门口、库区干道、办公室、电梯口、消防栓、电闸、周围不得存入商品和物料。
10、各库内应保持清洁,要经常检查,督促各单位清理散落的包装物及其废弃物。
(五)用火用电审批制度:
1、凡在超市内各部位临时使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到保卫部办理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业。
2、本店各部门在未办理手续前一律不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械,不得随意对电源插座,电话线路电线及电气设备延伸或移动。
3、凡属电器设备安装、改装、必须由维修电工进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一切电器设备停止工作后,要立即关闭,切断电源。
(六)本制度从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的物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9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是保障我公司快件的正常转运秩序,维护公司及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2、消防管理根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各部门人员担任安全员。
4、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同时应制定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5、公司员工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应严格落实执行防火安全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检查,及时纠正与教育各类违章现象,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墙报、条幅、安全指示牌、网络等进行安全防火条例与政策法规的宣传,定期对安全员与消防队员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及演习。
7、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以及外请的涉及电、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检证方可操作,施工人员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由本单位防火责任人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8、滞留快件以及仓库材料物资严格按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9、办公区域与操作厅内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严禁使用明火,全体员工在生活区域内,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0、每名员工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主管人员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
11、发生火灾时,安全领导小组及各安全员应迅速组织抢救,疏散人员,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领导认真调查起火原因。
12、对技术革新促进安全的、坚持安全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斗争的、不怕危险排除安全隐患的、及时扑救减少损失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13、对无视消防安全,违反消防法规,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4、本条列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所属各单位及其人员,以及来校活动的校外各单位及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场所,系指师生员工可以任意逗留、集会及其他可利用的学校内部场所。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培养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对进入公共场所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凡在校内公共场所进行教学、科研、学习、集会、娱乐、就餐、购物等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服从公共场所主管单位和保卫处的管理。有报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为的义务;
(二)在公共场所进行集会、上课、娱乐等活动时,组织者要引导活动人员按顺序出入场,并派专人协助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维护场内的秩序。参加活动人员要遵守秩序,不得拥挤,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严禁挪用、偷窃、毁坏和拆除;
(四)学生必须在老师和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各种电气设备,禁止乱用、拆卸、破坏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
(五)禁止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公共场所使用完毕,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清除火种,关闭照明灯;
(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乱扔废纸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对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确定一名领导为本单位所属公共场所的防火负责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师生员工严格执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条针对公共场所的防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经常开展对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的消防宣传。
第八条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九条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成立由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培训其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组织扑救初级火灾和疏散群众的能力。
第十条
室内公共场所须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标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更换和增补,确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开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两个,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开放期间,出入口大门不得上锁,必须保持畅通并安排疏导人员。
第十二条室内公共场所的进出口、疏散通道,应安装应急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并保证有效照明20分钟以上。
第十三条
新购进的电气设备、灯具要由技术人员检查质量。请电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防火规范进行安装并考虑场所内的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在场内乱拉临时线路,因工作确实需要临时线路时,需报后勤管理处和保卫处批准,由电工布线,用完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加强公共场所的用火、用电管理,发现违章用火、用电、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开放前,应检查场内线路、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开放时,应安排熟悉消防知识的管理人员巡视场地,负责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巡视检查,不得擅离岗位。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关闭后,应对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和火源,关闭照明灯,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如需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施工、维修或需使用易燃液体清洗、涂刷物品时,不得安排在开放期间进行。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申办动火证并事先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九条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立即疏散在场人员,组织扑救,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第四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礼堂、图书馆、大型机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须符合本规定,还应符合重点防火部位的有关规定,体育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礼堂和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严格限定和控制参加活动的人数,并不得超过最高人员限额,防止在火灾发生和其他突发事件时,由于人员过多,秩序混乱,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二)文化娱乐场所存放饮料、食品等物品的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物品与物品、物品与顶棚、物品与墙壁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三)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设吸烟室。禁止点蜡烛照明,禁止点蚊香熏蚊虫。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地下空间。
第二十二条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习结束后,各处室管理人员对所有开放的教室逐一进行检查,清除火种、火源及各种易燃物,并及时关闭照明灯。
(二)教师在专业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实验、演示时,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应严格控制其用量;课后应将实验、演示剩余的化学药品移出教室,以防发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专业教室使用完毕后,讲课教师、教辅人员或教室管理人员要检查所用电气设备的状况,切断设备电源,关闭照明灯,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食堂、餐厅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负责人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管理,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员特别是临时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摆放时应留出足够的通道;
(三)炉灶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使用的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或钢瓶)、阀门、法兰接头、仪表软管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因松动、破损或老化等问题造成气体泄漏,遇明火、电气火花等火种而引发火灾;
2、检测时可用专用仪表或用皂液水刷接头等办法,严禁用明火检测;
3、发现气体泄漏时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打开门窗,采取自然通风,禁止使用排风扇通风,严禁使用明火和启动电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时,用油应控制在油锅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锅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时油温不宜过高。制作饭菜或化解动物油时,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不得离人;
5、使用罐装气体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厅,严禁气罐(瓶)与就餐厅同一空间内使用。对气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处存放,以免由于高温引起气罐(瓶)爆炸。备用的气罐(瓶)应在单独库房内存放,库房内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间使用抽(排)油烟机应经常清洗,防止油垢积存过多加重电机负荷而引起火灾。对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油垢、烟灰应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间应注意消灭老鼠,防止老鼠噬咬电线、电缆,造成线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瓶)。气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热水浇等手段加热气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气罐(瓶)内的残液,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9、操作间内的灭火器材应放置在铁箱内,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气侵蚀,影响使用;
10、食堂、餐厅在改建和装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装饰件为可燃材料,则灯泡的功率应控制在60瓦以内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离。接装的电气线路宜采用铜芯线并用金属管作保护,电气设备及电器产品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11、餐厅特别是餐厅内的'小包间,在用餐完毕后应及时检查,清除烟头、火柴梗等火种和可燃杂物;
12、风味餐厅或食堂要加强对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锅、砂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火锅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炉要在使用前进行检查,酒精炉和木炭炉要慎用,最好使用固体酒精作燃料;13、操作间禁止使用蜡烛照明。餐厅如需使用蜡烛照明增加气氛时,应将蜡烛,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内,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必须保证安全。
第二十四条校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强对药品发放、储存的管理。药房内药品的摆放应整洁有序,药品的储存必须遵守《北方工业大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加强对X射线的安全管理。操作医师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医师在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台里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废弃的包装物应及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放。
(二)电闸前和灯具下方严禁摆放货架,货架与货架之间要保证足够的疏散距离。货架与房顶、货架与墙的间距要符合有关规定;(三)销售场所不准住人;
(四)不准使用蜡烛照明;
(五)存放饮料、食品、日用百货等物品的库房应单设房间,不得混用。库房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具照明。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六条上述各项规定,由各院、处级单位和保卫处负责检查落实。
第二十七条
在公共场所工作、学习、逗留或活动期间,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保卫处报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不遵守公共场所秩序,故意拥挤、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乱扔废纸、遗洒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行为,且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二)挪用、偷用、毁坏、拆除消防器材、设备及设施的;
(三)乱用、乱捅、拆卸、破坏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电器产品的;(四)超负荷用电、乱拉临时线路,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加热器具的;(五)携带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在公共场所吸烟、擅自动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的;
(六)偷窃实验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场所过夜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因工作失误、渎职导致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火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由保卫处责成有关单位及个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北方工业大学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消防机关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管理制度11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酒店(宾馆??)内发生火灾时,立即组成火场指挥处,下设四个组: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各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其它各组人员到位,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灭火行动组:利用酒店(宾馆??)现有的灭火器材组织灭火。
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离开火场,抢救受灾物质。负责火灾现场的警戒,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和车辆,保障消防车直接迅速进入火场扑救,维护火场灭火、疏散物资的良好秩序。
安全防护救护组:做好火灾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人员伤亡,及时拨打“120”抢救伤员。
●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总则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 安全疏散指
5. 示标
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7.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8. 志是否在位、完整
9.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1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12.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13.灭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5.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1.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三)、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2.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二)、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 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7.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消防管理制度12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网吧管理员首先引导网吧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网吧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网吧管理员立即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网吧管理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网吧管理员要马上通知网吧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网吧管理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五、值班网吧管理员应正确引导网吧内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给予其正确的逃生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和抢救伤员。
六、为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网吧管理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
七、网吧管理人员的值班应高度负责,做好面对危险最后一个离开的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指挥部的指令,对需要收回的.设备和文件采取必要措施。
八、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对网吧提出的要求和规章制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的各项措施。
九、消防设施齐全,应急灯齐全,灭火器齐全,安全通道畅通。
十、严格检查上网人员,对有可疑的人要进行检查盘问,一旦有事立即报告公安部门。
十一、严禁上网者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进入网吧。
十二、定期对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培训教育,提高消防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
(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组织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经常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六)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六条:矿安监科负责全矿消防监督管理。保卫科负责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设一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监督员,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全矿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义务消防员、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专门的灭火演练和自我逃生方法培训。
第三章 地面消防
第七条: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安监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切实保证
安全。
第八条: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做到:
(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
(二)禁烟场所,严格遵守制度,违章行为及时停产警告和处罚。
(三)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
(五)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六)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强化检查制度,特别是散场后,要仔细检查火险隐患。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和设施,责成专人负责保养、维护和管理.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各单位对重点工种人员,必须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供电、机电部门对防雷装置要建立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制度,每年五月前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如遇特殊情况还要进行临时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各单位生活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开关、线路必须符合条例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保证开关、线路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必须按规定存放货物,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同时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井下消防
第十五条:各井下生产单位、生产辅助单位、服务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其他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的消防安全负责,各工种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向本单位的职工宣传消防法规,参加矿里组织的消防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会熟练使用器材和掌握救火的常识. 第十七条:井下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火势威胁到人员安全时,要立即撤离。
第十八条:调度室接到火警后,立即向矿长汇报,同时向矿区救护队报警,通知井下人员佩带自救器进行撤离.
第十九条:井下电器设备的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
第二十条:井口和井口房附近20m内禁止烟火。
第二十一条:在井口房内、井下主要硐室和井下主要进风巷中进行电气焊工作,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气焊工作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放在焊接地点上风侧,两瓶间距必须大于5m,两瓶与明火间距大于10m。
第二十二条:所有井下焊接或其它维修需使用电氧气焊时必须报批措施,审批后,由安监人员监督、检查有害气体,备足防火用具和消防、地面洒水后方可开始作业。
第二十三条:完善井上下管路系统,并配齐各种消防器材。井下各机电硐室、临时配电点、充电硐室、加油站、皮带机头等处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每处至少配备台干粉灭火器和一个沙箱,沙箱内至少备有10个沙袋,存放灭火器的地点要悬挂灭火器标识牌.
第二十四条:井下硐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等放在盖严的铁筒内,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第二十五条:胶带输送机巷每隔50m应设置一个三通支管及阀门,每隔200m接有一根20m的胶管.
第二十六条:及时清理皮带机道的浮煤和煤尘,皮带机的托辊运转良好,皮带不跑偏,以防摩擦起火.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七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单位和集体,矿将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救火灾或者积极支援其他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三)在消防工作及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矿按年度进行总结评比,并给予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三)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四)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五)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六)在消防工作其它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管理办法,不按消防监督人员要求整改的,消
防监督人员有权给予责任单位500元以上1000以下的.罚款,并给予单位责任人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火灾事故者,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地方司法机关处理,情节较重,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开除、降级、降职、记过、警告)或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下列和为之一的,但未造成火灾或火险的,由矿安全委员会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给予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二)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三)违反消防规定,在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的。
(四)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造成严重损失的。
(五)谎报火警,制造混乱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失火烧毁国家财产或他人财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于发现的火险隐患有能力及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因此发生火灾的造成损失的责任者。
(八)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井下消防处罚制度
(一)灭火器配备不齐,每缺一具罚单位责任人100元。
(二)消防设施损坏、丢失配备不及时处罚责任人200元。
(三)作业地点设备移动时消防设施未到位处罚责任人100元。
(四)区队责任区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后,丢失损坏补充的费用由区队
工资总额中扣除。
(五)使用电氧气焊时无措施,未按规定配消防用具和材料或配备不齐,处罚责任人100-500元.
(六)通防科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并根据以上条款处罚,安监科监督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消防处罚地面由保卫科负责,井下由通防科负责,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交被罚款单位或责任人一份,交财务一份,留存根一份,所罚款项于其它罚款合并使用。
第六章 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提高全体员工对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教育,经常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深刻了解防火设施在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2、各部位的所有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养和管理,严禁乱用、乱借、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消防器材配备的消防锹、桶严禁在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器材管理单位50——200元。
4、所有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和与消防无关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和擅自挪用,如有故意损坏者,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款200--500元,现任不明确或丢失,对器材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5、所有器材、设施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6、各单位的领导及器材管理工作人要对此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管理的防火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汇报单位及主管单位,以便
及时落实解决。
第七章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一、各部门的所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均实行挂牌管理,每组消防器材必须有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维护保养,严禁乱扔乱放,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消防设施配置的消防工具如:锹、桶、斧、钩严禁在非生产劳动中使用。如发现使用或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罚器材管理单位100—200元.
三、单位、车间内所设的室内消火栓不准用作浇地、冲洗地面、洗车或与消防无关的方面。消防器材、设施不准损坏、丢失或擅自挪作它用。如有故意损坏,处罚当事人200—500元,责任不明或丢失,对管理单位罚款500-1000元。
四、所有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统一由矿保卫科负责维护保养.保卫科消防监督员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维修。
五、如单位需购置灭火器、消防工具,单位要递交购置灭火器审批单,批准后,送往矿保卫科统一购置.
六、室外地下消火栓,每年要在上冻前,进行维护保养,以防冬天冻裂管道,冬天过后,要在春季再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
消防管理制度14
餐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各尽其责,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火工作方针。
2、根据餐厅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本部门实际,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4、本部门员工必须参加餐厅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气的`防火措施及火灾情况下的处置方法。
5、员工应当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6、每位员工要牢记餐厅消防中心电话,要随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的指挥,确保安全。
7、发现火情要保持冷静并按程序执行
8、向消防中心报告
1)报火警人的姓名和身份。
2)报火情的确切位置。
3)燃烧物质。
4)火势情况
9、发现火情切勿大喊大叫也不要做任何可能造成客人恐慌的举动。
10、发生火灾应按火警火灾处置程序积极的组织扑救,迅速疏散宾客。
11、保护现场以待查明起火原因。
消防管理制度15
一、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维修部负责,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防损和维修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每季度测试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换粉打压。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消防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1-17
(优选)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1-18
消防站管理制度11-18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篇(优)11-18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篇(必备)11-18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汇总(15篇)11-18
消防站管理制度(实用14篇)11-18
消防07-26
消防的知识07-12
消防在我心中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