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杂文1
今天下午到一男孩家给他补课,此孩子的父母均在外打工,由近6O岁的外婆带着。

课刚补完,外婆便说“你在这里,他还做作业,你不在他根本不做”。男孩不等外婆的话说完,立即声嘶力竭道“你还说,我都还不谈打你,你又没知识”。
你说什么,“打?”是你的外婆,她整天给你煮饭,洗衣服,无微不致的照顾你……
他又道 :“那天她打我,把我打痛了,我还拿刀”。
听到四年级的小男孩如此说,我还真有点生气地批评:“要尊老爱幼,如果没有外婆,哪有你妈妈,没有你妈哪有你?”
“没有我更好,我不想活在这世上,我想死”
此刻外婆一言不发,眼含泪水。
另有一六年级女孩问我“老师,如果你父母冤枉了你,把你打了,你会不会还手?”
不会。
“但我会,我会一拳打过去,真的哦!”她还怕我不相信她的童语,还特意再说了一声“真的哦!”
不是说“童言无忌”吗!?
我虽不能说以点概面,但这些少数中的少数正折射出一些问题的存在。
学生在校只学书本知识吗?家长,老师,学生难道仅仅以考卷分数来衡量此生优等与否?……
兰情二月天 :曾用笔名梅丹 1967年生于贵州省正安县一个美丽可爱的乡镇土坪 青春与摄影为伴 喜欢阅读 ……然后 奋斗于三尺讲台 乐此不彼 ……
企业的制度决定企业的未来(值得深思)
请点击此处输入图片描述 一、有规则制度的社会才能越来越好 春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 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懂得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从而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 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经验都表明,一个国家的兴旺和长久,取决于这个国家...
大脑银行曾定俊
为什么老师一句话顶家长十句?答案令人深思
对家里的熊孩子来说,现在谁说话最好使?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NO,NO,NO,都不是,答案只有一个:学校里的老师。 夸张一点说,老师的话简直就是圣旨,孩子不仅会听,而且还会不折不扣地执行。 而父母说的话就像空气,孩子很少听。搞得很多父母都要这样吓唬孩子:你要是再不听...
hello志敏
一段不知道怎样评价的关系
如果不是情人节,你不会知道我早把你删了;如果不是今天教师节,我也不会知道你早把我删了。多么讽刺啊! 这段关系的`开始或许本来就是奇迹。一个平台、一个认证、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和一场电影,最后是一次夜游促成了这段奇特的关系,记得那晚走过了城墙根走过了无数大街小巷一直到了夜里十二点...
亦露
一个普通的晚上
只是一个考研教室普通的晚上,惨白的白炽灯把每个人的脸都映得很是悲壮。 城市规划原理,道路交通规划,城市地理学把我压的好痛。我趴在桌上疲倦昏沉的闭上了眼睛。 就在那一瞬间,我有些许恍惚。这教室里的沙沙声,一如兵荒马乱的那一年。 如果我再睁开眼睛,会不会回到了三年前那个拥挤的教...
公子扶苏er
杂文2
霓虹闪烁高楼墙,斑斓次第循环,轻飏的绚烂。七月,未暮将暮的城市,人为光亮与自然夕照交舞着变,合拍无痕。
与家人结伴,随性在城市穿行。
透明棚的地铁站口,人来人往,不苟笑,亦不匆忙。余晖衬着棚里淡白的灯光,将身形连同近旁的树影拉成或短或长。戴眼镜的小伙走到高挺的树下,选一处原地漫步着打转,手机一直聊着。不管从哪个角度,目光似乎始终向前方。赴约前的倾心畅谈?业务项目的私下商榷?亦或情事琐碎的异样?
放眼开阔的城中路,一辆辆车井然或停或行。路口红绿灯仿佛夜间最明亮的眼,寂寂高望。绿灯亮起,人们左右顾盼,快速穿过斑马线,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是否某一刻谁和谁擦肩而过?熟悉的路是否一定相同过往?
天空,一抹抹浅玫红薄云仿佛城市高楼置顶的装点,一路向西,摆渡着无极晚霞,绽放最后一刻辉煌。月儿白镰似的一弯,勾画在清浅的淡蓝里,静穆有型。飞机航线的白色痕迹,如同两条松毁的长棉线,快速弹出蓬蓬松松,绕过楼顶飘散无踪迹。
暮色降临,很快拉下黑沉沉帷幕。城市,却没有夜的黑,也无谓夜的沉。
高架电杆,大厦外墙,门店标志,密叶枝间……各色灯光熠熠流彩,城市的夜上演繁华的'诱惑。耳边时不时一阵汽车疾驰呼呼声,此起彼伏,来不及细听就远去,来自何处,又归何处,无从得知,只有闪亮明暗的车灯在眼前一划而过。
步行街开阔洁净,两旁小店琳琅,个性的霓虹LOGO很是显眼,吆喝叫卖的时代一去不返。进进出出的人不管随意逛逛还是挑挑选选,总显一种融入的满足与轻松。
转角处咖啡店,小小门面,装潢精致。三名统一制服学生模样瘦高小伙服务生,安静而忙碌。店内低调循环播放轻音乐,灯光不是很亮。顾客大多是年轻人,或小声交谈,或独自一人,边品咖啡边看书;带上电脑办公。无论前路如何,青春关联奋斗,总归有在成长的天际划过彩虹的时刻。
兜兜转转,人们最喜欢的去处莫过于城中绿道,高悬的灯光白白黄黄,透过密匝的叶儿,呈现一束束神秘的光,枝枝叶叶恰似蒙上佛意。三三两两结伴缓行漫步的人们,听到自行车铃声,紧靠右行;有跑者从身旁经过,汗透衣背无言着坚持,奔跑的每一程便是一番小成就,为城市健康代言!
清风起,午夜城市少了人影,稀了喧声,那千千万万闪亮的灯啊,华贵安宁。
抬望眼,午夜苍穹明了云霭,浓了底色,那千千万万闪亮的星啊,疏忽不定……
杂文3
现在节日特别多!
每个月都有好几个。除了公历的国家假期,诸如元旦,五一,十一。还有我们民族的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中秋。我们还要与世界同步,诸如情人节,圣诞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我们还有一年的24节气,这些节气都有对应的.活动,每个都与食物有关,立春有春饼,冬至有饺子,不太明确的我们就自己指定一个,比如大雪要吃火锅。
忍不住感慨节日太多,却也期待它的到来,那些被纪念日子,都有着特别的意义。
都是一样的日子,都是24小时,所谓节日,其实和平日也没有什么不同。只是,生活需要一点仪式感,让日复一日变得生动有趣。
你是否在某一天盼望着某个人的祝福?
你是否等某一天很久,只为了给一个人送上祝福?
礼物无所谓,重要的是在特别的时刻,自己能够被别人想起。
有人在乎着,有人关心着,就是节日里最暖心的一件事。
生活在爱里的人,天天都是节日。
杂文4
时间老人死了。
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坐在闷热的房间的一角,腰背佝偻下去,焦头烂额地处理着手头犹未完成的工作。灯光有些昏暗了,不时地闪烁着,变换的光影撩拨着写字台上冰冷畸形的苹果。
匆匆瞥一眼斑斑点点铁锈似的泛黄挂历,是平安夜。四周飘荡着空灵的音乐盒声,慢慢悠悠,夹杂着精灵的低语抑或是魔鬼的诅咒,隐约是从墙壁上那些皲裂的伤口中传出的。
“死了?”我搁下手中的笔,一帧一帧地向后仰去,试图寻求椅背的`庇护。而僵硬的骨骼早已是剑拔弩张,摩擦着发出一声脆响。我抬起手,摩挲着苹果的外皮,冰冷的温度与指尖相得益彰。却忽地一顿。那本该氧化的地方赫然完美无缺,半个牙印也没有寻到。
我若有所思,将苹果随手掷到地上,见那皮肉倏然开裂,又一点一点地剥开,消散在空气之中。果核直愣愣地跌入了地板间的缝隙,又蓦地蹿出。生根、抽芽,花落、果成。
我摘下一个苹果——不,这不是苹果,这哪里是苹果呢?这是年少时的梦。我无声地笑起来,笑得泪水布满了脸颊,又坠入下一个无边的梦。
“死就死了吧。”
杂文5
因为备考,我每天读书、笔记、做作业,洋搬着他的书包和作业,要和我挤在一张桌上做作业。
太挤了,我反对并让他搬回自己的书桌上,儿子一脸讨好道:“妈妈,我从没有跟做作业的大人同桌过,我觉得你好稀奇,就让我跟你同桌吧!”这个呆萌的理由,实在让人无法抗拒,于是,我们成了同桌。
洋今天的作业是写生字,我们各行其事,相安无事。写了一会,洋哈哈哈笑个不停,正在思考的我被打断了,“妈妈,今天我们学这个字‘腹部’的‘腹’,老师让一个同学到讲台上给大家指一下腹部在哪里,这个人平时成绩很好的,可是他却指着自己的胳膊说那是腹部,同学们都笑了。”这些小孩子,真是天才,我也忍不住笑了,洋怕我不认识那个生字似的指着本子上的字给我看,他一脸兴奋,我说:“不要笑小朋友,每个人都有知识缺陷,你知道腹部是哪儿吗?”
“我当然知道,后来,老师又让另外的小朋友去讲台上指出腹部,那个小朋友指对了。”洋有点得瑟。“继续做作业,不要再讲话影响我。”
我拿计算器开方做计算,儿子又来了:“妈妈,你做作业可以用计算器?等会我做数学作业也给我用一下!”我啼笑皆非:“我们这个考试财政部有规定,是可以带计算器的,你的作业不可以用计算器做。”“那我做好作业借你计算器验算一下,啊!你作业上这个数字好大!”“我们核算的'都是上市公司,数字当然大了。”“什么是上市公司?”
我认真的问洋:“作业还做不做了?你这样讲话会打断我的思路。”“好吧!好吧!不说了。”洋飞快的低头写起来。
消停只是片刻,“妈妈,你见过的书法家中,哪个的字比我写得好?”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无知者无畏呀!又怕打击到他自认为自己是书法高手的热情,我隐忍住发作:“在我认识的书法家里,你写得最好,而我也只见过你一个书法家,你去自己桌上写,好不好?”““不说了,不说了,我觉得我们几个老师的字都没我写得好!”大言不惭要逆天了!他对几个老师的字一一总结,点评开了……我要吐血的感觉:“这么多老师教你,你当然要取他们的长处,江湖上的武林高手都是博采众长,才青出于蓝胜于蓝的。你要真写得好你咋不是老师?以后不允许再说这种不谦虚不尊重老师的话。你留在这,我去你桌上写。”“不不不,妈妈,我保证不说话了!”
“我同桌真讨厌!早上在学校吃营养餐,我吃不下碗里的大肥肉,她一直盯着我,要是我扔了,她就要报告给老师,我只好闭着眼睛咽下去了。”洋一脸的懊恼,还想吐出来似的。虽然是男生,可他在家从不吃肥肉。“这多好,我要谢谢你同桌,她做到了我做不到的事!”
“要是不吃营养餐就好了!”真是不知好歹,“给小朋友吃营养餐,每年国家得出好多钱呢!在有些地方,有的小朋友家离学校远,连午饭都吃不上,上学要饿一整天,后来一个记者报导了这些孩子,发起‘营养早餐计划’,很多爱心人士和企业参与进去,影响很大,为了保证所有的小孩子一起健康成长,政府才全面推行了营养早餐。”“政府是谁?”……离题万里,一去千里,越扯越远。
书归正转,好不容易才回到正题上,貌似做了很长时间的作业,定睛一看,才做了三道单选题。洋在桌子底下晃悠脚荡到我,再也忍不住了,我狠狠的踢了出去,却又担心弄痛他,悄悄收回了八成的力,立竿见影,马上收到效果,只是这样的效果稍纵即逝……
当洋拿着不知什么时候攥在手中的小木块敲击桌子时,忍无可忍,我对他咆哮:“你滚一边去,越远越好!”“妈妈,你龇牙咧嘴的样子真丑!”
贝姐从外面回来,给洋带了麦丽素,他吃了一颗,把剩下的放到桌上,还不时伸过手来摸一下。在我把麦丽素摔到地上后,洋终于彻底消停了。我不再搭理他,终得修成正果。
我担心洋会计较生我的气,有些后悔刚才的冲动,正愁着怕他不理我时,他又叫开了:“妈妈,妈妈,你看我造的句‘百合花要谢了,像一个垂头丧气哭泣的小姑娘。’”是不是,洋也垂头丧气在心里哭泣?
乘儿子熟睡之际,抓紧时间看书学习,待他满血复活,我得准备好,享受他给我带来的惊喜意外和感动。
百合花在夜里散发着幽幽的香气,有些花瓣枯萎了,耷拉着,真的垂头丧气。明天,得换一束新的花了,要让它们开得扬眉吐气,芬芳岁月。
杂文6
轻轻地,从哪儿时光的沉淀中,取出一张略显毛糙的唱片,搭上唱臂,随着唱片缓缓转动,回忆似也轮转。
你与我,相识于期,相知于窘,相忘于憾。
你与我对明天的期待,或许连赤脚冒雨也无法阻挡,
你与我对昨日的失望,或许连漫天星辰也无法遮掩。
缘起缘灭,云卷云舒,恰如是飞鸿踏雪,偶留指爪,那得见踪影。这一切只是时间清洗过的'一-件瓷器,随经久不衰,但早已风尘仆仆..这或许也恰恰是它值得纪念的反复品味的地。
但请让我,鸳了独自前行的明天,给心中翻滚的文字画上一 条钱,也请过去温柔相待 ,不符 你的明天而徒增负担。倒头进入你的世界,等如今忽的抬头,夕阳已红了半边天。谢谢你
相遇是缘,两忘心安,但,莲啊,只能自己成长,才会开出绝美的花。望各自安好,望有人鸳你拨云见日,更望你我皆能,自强不息。
你好,再见。
杂文7
我想把小脸蛋贴在鲜花上,
感受清晨露珠的沁凉。
合上澄澈的双眸,
打开玲珑的.鼻子。
嗅啊,嗅——
嗅出了它们浓郁的芳香。
我想把眼睛装在海底上,
看小鱼多自在,
瞧海洋多婀娜。
望啊,望——
海底是我的天堂。
我想把脚丫触在柳絮上,
和鸟群一起合唱,
陪五彩的晚霞做伴侣,
荡啊,荡——
荡出了一曲柔美的乐章。
我想把我自己变成秋夜的迷雾,
似魔幻的童话一般。
围大山,静地听风,
绕小溪,欢快地流。
成为夏夜的星辰,
更是我最大的幻想。
我会闪啊,闪——
点亮大家最美的梦想。
但是,点亮大家最美的梦想,
要和父亲母亲商量商量……
桃花迎阳
真实景象
杂文8
酒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饮品。最开始是无意中发现有一些煮熟的红薯放在树洞里人就忘了。那是一个夏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水把那个树洞灌满了。后来经过几天的发酵一股不明的香味飘了出来,那个人突然想起来是自己前几天忘记在树洞里的红薯飘过来的气味。这个时候是人们还处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时候发明的。
后来就直接用红薯干来煮开进行发酵的,以后各种谷物皆可酿酒了,以及果子药物也可以做成各种味道各种功效的酒。最初是用来祭祀的.一种祭品,后来人们发现酒可以治疗疾病故而用在医学上固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说法。至今仍然用在治病上。后来人们又把酒当做了一种富有魅力的饮料。
人类这样自有文化以来,酒就与人们生活结下了不解之缘。逢年过节,家人团聚,适量饮酒可以助兴,增加欢乐气氛,宴会饮酒可使宾主融恰。药酒名目繁多能治疗好多疾病。古往今来许多人都把酒誉为“玉液琼浆”。李白斗酒诗百篇。酒,成就了多少英雄好汉,酒,又狂喝烂饮醉了斗狠打架,害了多少性命。酒,一但成瘾,过量饮,会毁了你的身体。现在有很多的车祸事故,以及违法犯罪有很大一部分都与醉酒有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太对。应为“对酒少喝人生几何”。酒少饮怡情。过则为祸为害,君子当戒之。
杂文9
耀眼的阳光
曾刺痛了我的双眼
灿烂的阳光
却照亮我前行的路
明晃晃的阳光
透过树叶摇曳着光辉
晨曦的朝阳
升腾起了蓬勃的希望
暮色的夕阳
黄昏虽近却无限美好
寒冬的暖阳
让我挺直了蜷缩的'脊梁
春日的柔光
万物复苏柳绿花红
三伏烈日
炎炎如火焰般热情
爽秋的光芒
怡人恬静自然舒适
阳之光
任谁都不可以没有它
唯它默默的
守护着天下万物生灵
杂文10
记得我的家乡有句俗语,哪家老人去世了,邻居们听到消息,立马会有人说:“喜丧!喜丧!”大半辈子过去了,这种说法也不知道听过多少次,说实话,听过如此说的人决不止我一个,说这话的也不是同一个人。然而在意的和思考的人恐怕没有,也是约定俗成吗?现在想想,这种说法实在不近人情。老人去世,一个生命就消失了,损失了一个亲人,无论怎么说也不能算是喜事。只有一种解释:老人该死!死了可喜。于是,该死的人死了,喜丧之事热热闹闹大办三天,吹喇叭的,代哭的.,念经的一样不少。火化安葬后,帮忙的、出份子的一起胡吃海喝一下,共同庆祝该死之人终于死去。这也许就是最后的孝,死去的老人是不知道的,是做给活人看的孝,这孝里藏着的是虚伪。鲁迅对祥林嫂的死曾这样写道: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还都不错。这话用在该死的老人身上,实在是最精确不过。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分贫富与贵贱,谁都有年老的时候,老天在这个问题上最公平。可是作为人类本身,对待他人的生命,不单是贵贱有别,贫富有别,老少也有别。若干年前,我在杂志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美国的年轻漂亮女子,所到之处,人们对她热情有加,办任何事情都很顺利。有一天突发奇想,假如我年老了会不会也是这样。于是她把自己化妆成耄耋老人,去购物,受到怠慢;去问路,无人理睬,想搭车,遭人白眼。她颤巍巍地来到海边沙滩上,碰到一群孩子。孩子们见了立即围上来,叫着奶奶好。这位女士的感慨是人性的善在孩子身上,而成年人已经被世俗侵蚀得失去了人性。人在进入老年之后,身体的各种机能都在明显退化,这是可以感觉到的,所以老人常常诉说这里痛那里不舒服。有些老人的人格也会退化,心理也会变化,自己往往感觉不到,比如变得敏感、多疑,生活习惯也和年轻人有很大差距。于是年轻人和老年人长期相处,会有一些不和谐。年老的人是弱者,年轻时的风光不在了,但自尊还在,不想成为他人的厌见者,需要人理解,需要得到尊重。缺点可能有,不讨人喜也可能,但也不致于望其早死。所以,对于“喜丧”这种说法,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杂文11
你那里的春花已然凋谢?你那里的春水已然涟漪荡漾?你那里已然是暮春?你那里正孕育着夏的火热?
我这里在焦虑地等待春的到来,我这里徘徊在冬与春的交接,我这里阴郁在忽冷忽热之中,我这里坐在窗前看大呼小号的西南风刮呀刮,刮来春的讯息……
年年岁岁都祈盼着春的回归。
岁岁年年都等待着温暖。
年年的春节都在想,春节就是迎接春天到来的节日吗?可春天距离我这里还那么遥远呀。
你知道的,我是非常怕冷。
这种对寒冷的惧怕不仅来自于身体,更多的是来自于精神。
记得曾经跟你说过,13岁那年的深冬夜晚,一群戴红卫兵袖箍的人砸开踹开了我的家门,用棍棒捣毁了家里的一切,我又冷又怕瑟瑟发抖,藏在父母身后,目击了一切。
从此,我很害怕冬天。
怕冷是从少年时开始。
我还跟你说过,我从农村抽调去了煤矿,那时抽调回城分配就如同,好坏全凭运气。我肯定是赌输了,去了煤矿,干的是又脏又累的洗煤厂手选工,可我依然觉得日子很好过,因为毕竟温暖多了。
一个夜班下来,虽然大皮带走廊里也寒冷难耐,但比起农村的荒原四野还是有些挡头的,回到宿舍里是暖和的,屋里可以穿单衣呀,我守着的`可是能给我温暖的煤呀!
跟知青的冬天相比,改善大多。
那时年轻,年轻对苦难的理解和接受既浅薄又简单。
冬天有了取暖,居然有了幸福感。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煤矿,所经历的苦难和寒冷还都是肉体层面的。
那个瓢泼大雨的中秋之夜,我把爸爸一个人丢在了那个冰冷的大抽屉里,深一脚浅一脚、跌跌撞撞、漫天雨水无遮无拦地走在深夜空无一人的马路上。
这是我生命中冷到刻骨铭心的一个夜晚。
现在我穿着薄棉衣和厚袜,坐在沙发上用手机记录着我对寒冷的回忆。
你是否愿意听我的故事?
和往年一样,我翘首以盼。
我等待温暖。
每天都观察着梅花的羞涩吐芽,小桃红的含蓄初绽,迎春花的大胆怒放,还有杨树狗子肆无忌惮的铺落满地,而后杨絮开始飘呀飘,乱迷人眼,哦,忘记说那依依的泛绿的柳树了。
春天迟迟不来。
春天总是使人惆怅。
当我写完这篇文章,点上句号时,你那里已是火爆的夏日了?
我这里北纬 41.8 ° 的沈阳刚刚初春。
杂文12
西北的春天总是来得晚,去得快,用俚语讲“春脖子短”。当南方早已繁花似锦,北方已绿草成茵时,春风才第一次拂过这贫瘠之地,唤醒沉睡已久的生灵。当小草露出嫩芽,杏花初开的时节,她又要急急忙忙地离开,只留下满地残花,独自哀伤不已。
故乡就位于西北偏北――春期很短的地方。即使如此,这里的人们也在享受着大自然的一切馈赠。在这片土地上依旧流淌着生活的智慧。
每到三月中下旬,我们总爱去田间地头采摘苜蓿――它也总是最能感知春天的小精灵,大地回暖,它就迫不及待地探探头,好奇地张望这世界,绿油油地点缀大地。我们当然不能错过这时令的美味,迫不及待地采摘回去做凉菜,做苜蓿面;迫不及待地要把整个春天的味道都吞咽进去。那清新的滋味弥漫在舌尖,弥漫进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中,幻化成令人回味的美好回忆。
四月初,看着一棵棵榆树上挂满榆钱,盼着它一点一点长大,盼着跟家人同伴一起采摘共享丰收的喜悦,盼着吃一碗香喷喷的榆钱饭,那种满足,幸福不言而喻,咫尺可得。清明来临,终于一切梦想成真,幸福和满足自然而然,洋溢着春天的味道,人们都沉浸在春天的欢乐里,用他们独特的方式将春天永远留在家人心底。
故乡就位于西北偏北――春期很短的地方。即使如此,我早已成为游子,在远方漂泊四年。每到春天,也会为花开遍地,绿树成茵而赞叹不已,但一到时令,总会想起故乡的苜蓿面和榆钱饭;仿佛只有吃到它们,才会真正觉得春天来了。在外漂泊的几年,回来也能尝到它们,却早已没有了春天的味道。忽然会发现,即使春期那么短,对于远方的游子来说,依然珍贵。
如今,远方的游子早已回来,毕业整整有一年了,度过了凄凉的秋天,漫长的冬天,终于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春天。眼前的春景,春风依旧,可人已不同,春期似乎更短而又显得珍贵。承受着压力,忙于应对未来的工作和事业,偶尔偷闲却发现再也无暇,无心观赏这美景;不过,我依旧还能享受大自然的馈赠,悠闲地采摘苜蓿和榆钱,悠闲地品尝时令的美味。恰恰正是这时刻才觉得春天来了,让自己疲惫的心灵去体会生活和生命的.美好。
故乡就位于西北偏北――一个春期很短的地方。即使这样,忙于工作和生活的我依旧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馈赠。这些长久积累的经验变为生活的智慧,转变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习惯和方式。虽然早已没有了小时候的味道,但春天依旧在。
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加雪仿佛让大地一夜间回到了冬天,一阵阵寒风把新绿的榆钱打得枯黄,在枝桠上瑟瑟发抖;一夜之间,满地铺满了杏花花瓣,谁能想像它们才在枝头欢快了几天。望着满地的杏花,枯黄的榆钱,像极了我夏,冬季放假回来后,榆钱风干后的景象。这一刻,我知道故乡的春天快要过去了。
是的,故乡的春天快要过去了。西北的春天多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儿,乍暖还寒本身就是他身上独特的个性。雨雪过后,大地又开始回暖,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苜蓿草已碰到脚踝,新韭已郁郁葱葱,站在榆树下,望着枝上依旧枯黄的榆钱,我相信明年春天依旧还会再来,它的生命就如同被砍掉的榆树枝,来年一定会更加繁茂。
故乡就位于西北偏北――一个春期很短的地方。即使这样,大自然依然会给这里的人们馈赠。春天还会再来,它早已在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里。
时光荏苒,物是人非,愿你我都能拥有春天,带着春天的味道,继续前行。
杂文13
写作时,窗外有一个横幅,写的是“构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语,虽然这种标语每个人地方都常见,不过之所以吸引我的点是在于,在横幅的下面是一个粗糙的垃圾站,因为附近都是餐饮行业,所以这个垃圾站常常会有很多厨余垃圾送到这里,并没有任何一个人遵守这里禁止乱倾倒厨余垃圾的规定。
标语就这样对着沿街看着的餐饮业,时刻提醒他们要领会上级的要求,将食品安全作为一个企业的灵魂和生命——我还是没有交代为什么吸引我——因为在这个垃圾站时常会有流浪汉路过,从垃圾桶里面翻找着能吃的东西,然后就在那个横幅下面。对,他们考这种方式扛过冬天,然后构成了一个完美的悖论。
最近因为需要整理文章,所以陆陆续续把过去的文字都翻了出来,和《横幅》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两则《讽刺》的故事。此前有人问过我,我写的这些看上去真实的故事究竟是杜撰的还是真实经历的'——显然这个问题让我感到感性,因为作为一个写作者,被人问及这样的问题说明就是一种“成功”,因为我把写小说的人归类在“xxx”的行列,除了写非虚构小说的人,虚构小说的作家都是聪明的欺骗者。(当然了,一些写非虚构小说的人比写虚构小说的人还会骗人,因为他们在所谓真实的故事里面先骗过了自己)
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今天这片文章的题目——“横幅”,那些张贴在大街小巷的横幅,上面的口号和决心又有多少人觉得它们是真实的?它们从本质上来说和作家的文字是一样的道理,虚构的故事,先骗过了自己作为写作者和缔造者的感情,为故事中的角色制造出各种情感,然后再去欺骗那些阅读的人,在欺骗之中,原本的画面和闯入的画面又构成了更加美妙的剧情——横幅的下面是垃圾桶,而垃圾桶的旁边是为了活下去的根本就不在乎食品安全的流浪者。
所以当有人问我这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时候,我的回答往往故弄玄虚——你认为它们是真实存在的,就说明存在,但是如果你打死都不相信它们发生过,我无论如何解释都只会被你当成是胡说八道。问题不在我,而是在每一个在故事之后产生想法的人们。
而每一个写作的人,就如同创作了一条横幅,上面宣扬着各种美妙的颂赞,但是有的人觉得他精彩绝伦,单也有的人无论如何都觉得他从瞒着虚伪。
杂文14
1
那件事发生以后,罗立的梦中总是出现那个人。梦中是暗沉阴压的云,雾气苍茫,似将来路归途通通斩断,自始至终只可朝着唯一的那个方向,望得见一盘清晰的败局。
他看见那人在他眼前,西装笔挺,配着亮闪闪的胸针,那精心打理的衣装和服饰,与主人冷静自持的性格相匹。那人垂眼抬手,仔细地将衬衫扣子扣到最上一颗,手腕上花纹繁复,摇晃着的细链吸引人视线。那人不经意抬眼,看人时的七分温柔与抿嘴时的三分凛冽映衬得恰到好处。不过是还没来得及发福的青葱年代,人潮汹涌里悄然盛开的一枝花果罢了。罗立想道。无尽尘嚣,滚滚红尘中,那人的样子依旧被完整保留,眸子依旧不染尘埃般的清澈。
罗立的身形晃了晃,踉跄着扑在了那人身上,伸出手来,抱了个满怀。“怎么还是那么莽撞。”那人言语间皆是笑意,不经意流露出的气音温柔如刀,一刀致命。那触感过于真实,让罗立觉得一分一秒都被无限缩短,徒留温柔的知觉。温存半刻不为过。罗立一边劝自己,一边拼命地抱紧了那人,那人一如既往地温和,用手轻拍了他的背,“莫昭。”这个名字仿佛一个能使幻觉崩塌的魔咒,罗立的怀抱突然空了,手还维持着之前的姿势。“早该想到的,但是我还是想再去抱紧你……”罗立摇了摇头,暗自苦笑,无奈地嘲笑着自己的愚蠢,“哪怕再次落空。”罗立也会时时梦到,那人遍体鳞伤的身躯奋不顾身地挡在了自己面前,然后如断线风筝,枯叶化蝶般坠落。落地的声响硬生生地在罗立的心上砸出了一个洞,于是四面来风,再没有人为他提灯照亮出路。而临终时那人回眸的一眼,却带着些许庆幸和无奈。“别……”梦醒后,罗立总心慌意乱,再难入睡,于是便夜夜枯坐,直到天光乍破。
罗立以为这种后遗症无药可救,直到那天他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飞奔,等红绿灯的间隙里,恍惚间瞥见车上的一人,眉眼仿佛照着莫昭描绘一般——天庭饱满,鼻梁挺直,羊脂肤白,一双极致温柔的眼,颔首间却盈了几分傲气,笑起来后的眼角却绽开温柔的细纹,像微光下湖畔的涟漪。
罗立看得入了神,而两人只对视一瞬,继而红灯转绿,人车远去。罗立心中暗自感慨,若比成是画作临摹,这真迹与临摹的相似度已经高到行家也分不出真假。
任务完成后,半夜凌晨三点钟,罗立惯例失眠,惯例走进了楼下的酒吧。另一边与朋友作伴的肖吉安也正好认出了摩托头盔里的那一双眼。只是那乱糟糟的头发,宽松的水蓝短袖,随性得像下来买个泡面。可男人偏生了一副好看的皮囊,懒散地坐在窗边,一副不捯饬的放松姿态,也显得异常迷人。灯红酒绿,酒吧的灯光忽明忽暗,五色流光打在罗立脸上,带着几分天真烂漫的笑意,眼中闪着澄净的光,像躲在树洞里啃着果实,满足得鼓腮帮的得意小松鼠。
终究是肖吉安没有按捺住自己,向那人走近,伸出白玉般的一双手。“我叫肖吉安,是个心理咨询师。”罗立愣了一下,放下了酒杯,准确地握住了肖吉安的手。“一个人?”肖吉安戏谑地问道。罗立点了点头,心想,是那副临摹啊——果然还是一看到那张脸就头疼。可同样的一张脸,那人气质却与莫昭截然不同,罗立微微眯眼,仔细端详——是领口松开两三颗扣子,唇畔似有情话递送,上扬弧度刚刚好的爱玩人士。那人与旁人交谈时集星辰一身,眼底倦意暗涌,鼻梁上架着的金丝镜框带着链条,宠意败坏,风情摇晃。
“我认为你很有必要和我喝一杯。”肖吉安看着他,嘴角微微勾起,上挑的桃花眼略显孟浪,眼神直直地盯着他,“来吧,一定会很有趣。”啧,真是一双勾人心魂的眼。对视不过五秒,罗立就转移了目光,不敢再抬眼看向那人。真是一眼救众生,千眼攒功德。罗立感慨。“老肖,今儿又你买单啊。”“全算我的,还有这一桌。”肖吉安晃了晃罗立这一桌的牌号。“得嘞。”罗立轻笑了一声,一边与肖吉安碰了碰酒杯,“笑什么?”“富家子弟?还是你更喜欢纨绔这个词。”“无论哪个都听腻了。”肖吉安皱眉,微愠,继而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真是天赐的好福气。”罗立打趣道,一边拿起新的一瓶酒,正要开盖,却被对面的人带着些许怒气,一把抓住了手腕,紧得勒出了一圈红印。“生为纨绔子弟就是天赐的福气?这是什么歪理?”罗立动作顿了一下,看向肖吉安的眼眸,却不经意撞进了肖吉安眼中的澄明月色。关于故人的记忆铺天盖地,猛潮般将他淹没。
“罗立,桃花眼好看吗?”
“你的就很好看,肯定是小时候多吃了鱼眼睛。”
“什么歪理。”
凌晨的酒吧依旧嘈杂,也就盖住了那声轻飘飘地化在灼热灯光下的一声叹息。
肖吉安顿觉失态,松开了手。罗立低头,沉默着开了瓶盖,倒满了自己的杯。将杯中的酒饮尽后,一把拉过了酒吧的暗色窗帘,罩住帘内的两人,隔绝任何望向这里的视线。在震耳欲聋的音乐,群魔乱舞的背景中,慢慢地俯身凑近肖吉安,闻见那人身上的淡香,近到呼吸的气息都被听见。罗立抬手摘掉了肖吉安的`金丝眼镜,链条碰到玻璃杯的声响足够清脆。“这眼镜不太适合你,也有点碍事。”许是觉得背景音乐太过嘈杂,“那接下来的五分钟,我们就不说话了。”
就在一瞬间,肖吉安要闭上眼的那一瞬间,距离被拉开,对面的人似是恍然梦醒,继而退后一步,转身去了吧台。
事后的罗立再也不记得那天晚上自己到底喝了多少酒,只记得最后断片之前,心里想的是,“莫昭,你说好不好玩,这小孩竟和你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可是他不是你,为我而死的莫昭,终究是成烟化灰,回不来了。罗立冷漠地告诫自己,在心里下尽了一遍又一遍的雨。
罗立没有想到肖吉安会找到自己的工作地点,并约他在后街咖啡厅见面。“那天太过于唐突,今天我们正式地认识一下。”说来也是,夜店的灯光下总让人格外模糊了彼此的面容。在白日下那么一看,肖吉安的脸白嫩得能掐出水来了,罗立在心里打赌,肖吉安顶多二十五。果然是个小孩呢。接下来是一番尴尬的交谈,与抓一个陌生人聊天无异。而后再陷入沉默,此时罗立敲了敲自己手腕上的表,朝肖吉安笑了笑,然后挑眉,“小孩,时候也不早了,还要工作吧。”肖吉安着急地一下子站起来,“我……我工作时间很灵活的,真的!”继而又拼命解释,“我不小了,我二十三了。”罗立朝他敷衍地点点头,礼貌性交换联系方式后,起身便走。回到警局后,那小孩的脸却让罗立再无法忽视。罗立暗自苦笑,“难道我单身兼丧偶的气质那么明显了吗?把无辜小孩都吸引来了。”
3
罗立回想起,他第一眼看见莫昭,是在藏青色的破晓里。风落在他的眉梢,眼中星河汹涌,万千波潮。皎皎明月,冷冷清泉。
“有些梦它注定会碎的,你又何必圆它呢?正如有些温柔的梦,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在无数相似的梦里,这一遍却不复以往的沉重。
梦中是盛夏,叶隙洒下的光影唤醒蝉鸣。轻快的笛子背景音乐下,少年充满生机的声音响起,“敢问师兄姓名?”另一个低沉温柔的声音,带着些许笑意,“罗立。你呢?”“莫昭。”有人低笑了一声,“莫昭啊…昭,光明、明亮的样子。真是个好名字。”“谢谢师兄谬赞!”少年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笑得开怀。
第二眼是外勤任务里,枪林弹雨中,少年灰扑扑的脸,依旧坚定的眼神,吃痛皱起的眉,即使遍体鳞伤,即使伤口鲜血汩汩,即使脚下淌血成河,步步皆是不归路。
“G4907!听到请回答!”
“你留在这里,我去交涉。”
“待会我引开,你趁机脱逃。”
“不,我要留在这里!”
“莫昭!你能不能成熟理智一点?”
“我只想带着你一起回去。”
“求求你,让我带你一起回去,好不好?”
“……”
“好。”
杂文15
无聊翻朋友圈的时候,顾蜇刷到了留校师兄刚发的消息——
“从那个还没准备好就披上了学士服的毛头小子,到如今也有了第一批自己带过毕业的学生,感慨万千。”
配图是他被一群孩子们高举起来,似乎比他结婚那天笑得都要开心。
顾蜇飞快地点击屏幕留下了一条“老了就直说”,然后把手机以完美抛物线丢在抱枕上,意识却慢慢飘回了七年前,他和苏染毕业的时候。
具体的过程记不太清,那段日子每天晚上都在聚餐,那些一波又一波的喝倒的人,有很多在酒醒之后就再也不曾见过。偶尔朋友圈里蹭出来几条消息,也无外乎是学习或是工作的不顺心。
四年里常骑车穿过的广场,每每到毕业季就变得愈加喧闹。一卷草席,一摊杂物,摆在路两旁,几个朋友围在一边,瓜子,扑克,可乐,必须是冰镇的。
旁边村子的.大爷大妈总会在这种时候,卯着十足的劲头,清一色的电动车队伍,“毫不留情”地用几块钱买走了学生们珍藏四年的记忆。
同寝室的哥们,第一个离开的是褚时,他在某个寻常的下午拖着箱子偷偷离开,他说,“老子四年流血不流泪,临走也要把优良传统延续下去。”
那天晚上,顾蛰拉着苏染,绕着学校慢慢走了三圈。篮球场、红跑道、水房冲凉回来路上,总会拐进去买杯冰饮的小店,顾蛰说不清楚自己当时的心情,难过也有,更多的是不太甘心。以前总觉得“明天”二字遥远的厉害,却没想到俯首抬头的刹那间,无数个明天都不见了。
相比之下,苏染倒显得云淡风轻。其实也不然,他一向是把情绪碾碎在胸口难受的主,他把手轻轻放进顾蛰的掌心里,悄悄用体温抚平那人心里的褶皱。
也许当年被买走的,并不是四年的记忆。
而是我们把过往的时光打了个包,全部邮寄进彼此心里。
顾蛰突然间觉得,这辈子说过最违心的一句话,就是那句伴着眼泪而出的——毕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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