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0 08:43:30 好文 我要投稿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精品15篇)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4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住宅小区(大厦)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一)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二)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5

  一、凡是幼儿园各岗位认为有价值的资料,均需要存档。

  所谓的“有价值”,有几个判定标准:

  1、由于幼儿园的.工作是一年复一年,因此,各岗位来年还要用的资料,一定要建档。有否建档的意识,是衡量一个老师是否具有科研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志。

  2、自己在工作当中很困惑的问题,或者是自己认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过努力,解决了,这些资料需要保留,以便为后来者提供借鉴。

  3、自己在各种杂志或各种会议上所搜集到有关资料。

  二、幼儿档案、教职工档案、园史档案要建档。

  三、幼儿园要逐渐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幼儿教师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传递计算机辅助管理、辅助教学的意识,是新世纪幼儿园的一个目标。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6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十二、本制度从20xx年9月2日起执行。

  三河镇清平幼儿园

  20xx.9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7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8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企业。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非电力建设项目除按合同规定要求外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号《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总则

  3.1为了健全和统一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

  3.3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及所属施工、调试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编制出版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4组织和职责

  4.1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分公司)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4.2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施工、调试单位在工程现场都必须有一位行政领导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档案资料。施工过程中要有能保证档案资料安全的库房和设备。

  4.3施工总承包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3.2制定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3.3负责管理所承担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

  4.3.4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分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4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施工、调试单位档案部门的职责

  4.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4.4.2建立、健全本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的实施细则。

  4.4.3管理、监督、指导各项目工程部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4.5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工作要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项目开工时,即应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4.6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施工技术记录的内容

  5.1工程概况

  5.1.1简要说明本专业项目的施工规模、工程量、主要设备(结构)的规范、参数、系统特点以及必要的系统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5.1.2施工大事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质量和进度等重要事项。

  5.2施工技术记录

  5.2.1施工中补充的地质和水文资料。

  5.2.2建(构)筑物、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察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

  5.2.3主体结构和重要部位试件和材料的检验、试验记录。

  5.2.4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记录和签证、隐蔽工程和中间交接验收签证。

  5.2.5设备安装记录和分部试运记录。

  5.2.6整套启动试运记录、调试报告。

  5.3重要技术档案

  5.3.1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和重要会议记录。

  5.3.2开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

  5.3.3主要原材料、构件和设备质保书、出厂证件。

  5.3.4设计变更和材料设备代用记录。

  5.3.5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质量监督的评价文件等。

  5.4各类联系单

  5.4.1设计修改通知单。

  5.4.2设备修改通知单。

  5.4.3工程联系单。

  5.5重大缺陷处理

  5.5.1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5.5.2施工和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5.6工程照相反映有关施工或调试过程特点的5英寸彩照6张左右,并附简要说明。

  6竣工档案资料的要求

  6.1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6.1.1档案的完整是指按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施工、调试、竣工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各种文件原件应齐全。

  6.1.2档案的准确是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6.1.3档案的系统是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实况的原始履历和可靠凭证,是工程验收、维护、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因此,施工技术记录是工程竣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并便于保管存档和查阅。

  6.3竣工图是工程建设的实际反映,是工程的重要档案资料,按照原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由设计院负责编制,按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施工单位应提供相应的竣工草图。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承包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7竣工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移交和归档

  7.1汇总整理

  7.1.1施工项目实行总承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

  7.1.2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施工单位发包时,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的工程的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汇总、整理,或由建设单位委托一个承包单位汇总、整理。

  7.2移交和归档

  7.2.1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应在工程(项目)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建设(生产)单位。少量有特殊情况的资料,经同意后可延期移交,但不能超过试生产期。

  7.2.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在移交建设(生产)单位的同时,各施工、调试单位应保留一套归入本企业档案室。凡由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并在现场设分公司(工程公司)的工程项目,分公司也要保留一套,在工程结束后归入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室。

  7.2.3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企业今后参加招投标积累更广泛的技术资料,凡电力建设典型工程项目,各施工、调试单位还应保存首台机组的施工图、设备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9

  一、指定一兼职资料员负责公司文档的全面管理,负责管理处/站所有文件(上级文件、通知、命令、公函、总结、报告等)和资料(技术资料、公司资料、员工档案、政府法规、住户档案等)的分类、收集和保管。

  二、资料管理人员须对来文发文进行登记,及时合理归档,归档时按资料分类方法进行分类,以便查阅,对于可进入电脑的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三、接收文档资料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登记手续。

  四、任何人员借阅相关文件资料,须登记日期、用途、经手人及归还日期。

  五、属公司机密文件,要妥善保管,不准散播其内容,不准给未经领导批准的人员翻阅,不准复印,不准带离办公室;员工个人档案属秘密材料,他人无权翻阅,文档管理人员也不准将这些资料擅自给他人过目。

  六、对于产权人及用户的相关资料,对管理相关的人员可查阅,不得给其他无关人员。

  七、经常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核对,时间长的文件资料应分类装订成册,以备查阅;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根据上级档案部门规定档案保管期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对受损、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以确保文档完整。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0

  一、重视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工作,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

  二、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目标责任”要求,按期、按年、按月、按时将公司各项年度方针、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建立档案,指派档案管理人员详细分类,进行归档。

  三、档案资料员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和检查未归档文件的催办工作。

  2、按规定及时、正确地办理各种资料的动态注记。

  3、按时收集好各类档案资料,不散失,不遗留,做好立卷归档,分类要准确,装订要工整,符合立卷标准。

  4、及时制订工作计划和做好年终总结,特别是要做好为领导提供各种资料的参考、查找工作。

  5、严格执行查阅资料的'规定办法和资料保密纪律。

  6、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严厉杜绝由于个人疏忽或麻痹大意而使档案丢失及由于档案室内温度不适而受潮或干燥造成的损失。

  四、公、检、法部门或房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机关因办案需要,需查阅有关房产资料,按规定凭介绍信查阅。

  五、律师事务所要有关了解当事人资料的,同样按其介绍信并出示“聘请律师合同书”为准,由资料员代为查阅,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给予回复。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1

  (1)档案、资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要认真保管好档案资料,末经允许,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家中及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准将档案资料外借出私人。

  (3)凡借阅档案、商业资本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要摘录的要记录在登记册上。

  (4)要做好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鼠工作。

  (5)节假日前,要由领导同管理人员对办公室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之后进行查封。

  (6)档案、资料工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任,坚守岗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2

  档案资料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财务工作的历史纪录,又是全校教职工工作成绩的客观见证,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为此,制订制度如下: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导处、总务处、教研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等由教导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事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7、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8、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9、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0、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1、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3

  1、特种设备档案应当按照一台设备一份档案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10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4

  1、学校成立专门的档案资料室,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教师在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随笔、个案分析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会签到单、学员名册、优秀学员名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室工作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加强学校领导对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5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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